老牌刁民 发表于 2010-2-14 00:54:49

老牌刁民转帖:评高铭瑄陈卫东为刘晓波案的背书

中国的野蛮办案,能否粉饰以美国的文明法律?

- 评高铭瑄陈卫东为刘晓波案的背书
   

【作者:草虾】
   
    中国人民大学出身的法学家高铭瑄,陈卫东二位先生,近来为共党政府迫害刘晓波案强词夺理,让人觉得中国这个所谓国家的法律状况还是一片空白,在其建国60年后。高陈二位先生为共党当局的强词夺理,虽然强词夺理,但也颇能唬人,所用的技巧就是说刘的言论即使在美国也构成犯罪。这种拍脑袋的说法,显示其荒谬。为此,我们需要稍微研究一下他们的法学根底从何而来?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刘晓波案的判决词当中,处处显示刘晓波无罪,而办案的共党的公安,检察,法院三个部门勾结串通起来。例如判决词中披露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拘捕了刘晓波之后,非法入侵他的电子邮箱。这个邮箱属于一家美国的网络公司,服务器设在美国本土,那么入侵刘的邮箱,就像入侵美国某家银行的刘晓波租用的保险箱,偷窥其中的机密文件。高先生应该研究一下美国刑法的有关案例,如何惩治银行保险箱的入侵者?
   
    高陈出身的中国人民大学,最早是孙中山先生创建于1913年的国民大学,1917年改称中国大学,1949年被共党的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劫收,改称中国人民大学。此后,中国大学及其法学院不仅被斩断了36年的校史,还被迫全面俄化。笑话的是,虽然高先生从1949年起就学习刑法学,跟随他的苏俄老师贝斯特洛娃,达玛亨,尼古拉耶夫,柯尔金等人,但是共产党中国在1949年至1979年之间的30年中,就没有一部“刑法”,高先生难道不知道吗?俄化至深的高先生,什么时候自学了美国刑法?是否曾去美国担任刑庭律师?
   
    高先生的诡辩术之一,是拿文明国家美国的法律去比照野蛮的共产党中国,却不知道二者是不可比的。因为美国国民可以自由地持枪颠覆暴政,所以可能接受左棍的煽动。而共产党中国的国民从未经过一次选举,又被禁止持枪,还被严控上网,哪里有煽动的机会,哪里有颠覆的可能?
   
    共产党中国的纸面法律规定:北京的市长与法院院长是平等的,其实是一切权力在于党委,党委之中有个非法机构政法委,市长下属的公安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的政法委书记,以此身份指挥法院和检察院,所以北京的法院院长是北京市长的奴才的奴才,警棍外面罩着法袍。高铭瑄先生作为刑法专家,如果看不到这些而说刘晓波涉犯了煽动颠覆,说明他还不懂得:煽动也好颠覆也好,都是宪法层面之上的事情;刑法则是宪法层面之下的事情。
   
    按照共产党的政治规则是“党指挥枪,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如果刘晓波向共产党内握有枪杆子的军官或者警官劝说发动兵变政变,那么才是煽动颠覆政权。可是刘晓波的所有行为,就是与友人在虚拟的网路上传播“08宪章”,联署者之中至今未发现任何军官警官的大名,那么煽动颠覆从何而来?以共产党牢牢把握枪杆子的钢铁长城,以及枪杆子对党的誓死效忠,以及据说全国各族人民都拥护稳定,还怕谁来煽动吗?
   
    俄式刑法学家高铭瑄先生应该知道,苏维埃俄国是由苏联红军颠覆,是由戈尔巴乔夫总书记煽动的,所以高铭瑄先生的当务之急应该是去共产党的军队中开展普法教育,告诫军官们不要涉入颠覆,告诫胡锦涛不要煽动,否则都要杀头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老牌刁民转帖:评高铭瑄陈卫东为刘晓波案的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