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0-2-14 09:29:46

青山壁煤矿,怎让监管官员全倒下?

2009年湖南永兴县青山壁煤矿发生“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背后牵扯51官员违规入股、官煤勾结违法犯罪案件(2010年2月3日中国青年报)。



“4·17”事故涉案几乎囊括全部监管单位:案涉县、乡两级政府,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民爆物品供应、监管部门50余人。牵扯5处级官员,郴州煤炭局长曾宪明、总工程师唐东红、原总工程师何报生、永兴副县长李华军和公安局长李明。樟树乡党委书记李林荣、纪委书记王书群、副乡长戴兴荣等,分别受贿30万元、20万元干股和10万元干股,每股每次都红利40%以上。永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朱文君为首人员、永兴县民爆公司总经理张义清为首人员都涉案。郴州煤炭“掌门人”曾宪明是最大“保护伞”,受贿905万元,全市8县、市106煤矿向他“进贡”,大冲煤矿为避免被关闭一次送他100万元。市煤炭局唐东红受贿100多万元,喻建文、胡道胜各数十万元。距退休只3月犯案的何报生受贿285万元。青山壁煤矿设70万元干股分送各官员,2008年,干股金额增至380万元。



为逃避关停,矿主到县煤炭局找刘云生伪造技改报告,买通市煤炭局批复。邓冠雄行贿市煤管科副科长喻建文,请他“开绿灯”。邓行贿何报生、唐东红、喻建文,完成“偷天换日”,“漂白”青山壁煤矿,躲过多次监管。



腐败触角伸入危险民爆领域:邓冠雄通过非法途径从周围矿点及民爆服务公司购买民爆物品。永兴民爆公司贺江涛、胡平伟、李莉私自将炸药、雷管转卖给无证青山壁矿井。该矿还购地下作坊土制硝铵炸药。 2009年4月15日,青山壁煤矿非法购入960千克改性铵油炸药和2000枚雷管放入秘密火药库。因多次发生土制硝铵炸药烧成灰状预兆,处理掉土制炸药计划还没实施悲剧发生。



    “4·17”重大事故监管系统处处缺位:上级每有安检,乡企办主任陈武义事先通知。樟树乡相关官员长期包庇非法生产。永兴县国土资源局金龟中心所屡次发现该矿出煤不报告、不制止。樟树乡供电所擅自恢复电力供应。永兴公安局不收回民爆物品管理牌和火药库管理牌,巡查民警明知非法生产不严查。市煤炭执法大队长胡道胜放弃处罚。所有监管部门只利用权力捞钱,却无一履行监管职责。



官场生态恶化和利益争夺,造成矿难频发。地方政府、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危爆物品管理部门,相互结成庞大黑色利益链条。“4·17”重大火药爆炸事故,将畸形官煤勾结生态展现得淋漓尽致,盘根错节的贪腐格局,直接导致多重监管部门失职和渎职。黑矿披上合法外衣充满赤裸裸权钱媾和,或违规发证,或暗中庇护、瞒报,顺着这条线索,可扯落一条藤上众多涉案人员。

每一矿难面临共同社会环境,事故矿表面手续齐全,实则因官煤勾结、权钱交易披上合法外衣。涉煤事故背后,隐藏官煤勾结重重腐败黑幕。基层一应监管部门严重弃关失守,严查每一矿难背后利益格局,已是遏制频发矿难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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