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0-2-14 09:39:09

科级小官,何来如此巨款放债?

花玉喜





震动全国的东阳“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7.7亿诈骗案,义乌市有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涉案,有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有环保局、贸易发展局副局长等(2010年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该案7名另案处理的相关被告是义乌商人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在整个放债放贷链条中充当资金掮客角色,掮客背后是一大批放债人。义乌债权人放贷放债者中不乏国家公务员、官员家属、律师。东阳市公安局2007年5月31日出具文号为“东公诉字第343号”的47页《东阳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详细罗列吴英、林卫平、杨卫陵、杨志昂等资金借贷情况,涉案义乌市公务员20人左右。林卫平一人借给吴英4.7亿元,林卫平涉及债权人包括义乌市10多名机关公务人员。林卫平分三次从义乌市环保局副局长吕荣贵处共吸存资金60万元,约定利息高于银行利息。杨卫陵从义乌市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季诚松(后又被任命为市市场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处吸收资金35万,后又吸收资金20万,约定利息为万元每日10元。杨卫陵从义乌市政府办公室科长,后为义乌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科级)赵晓处吸收资金60万。2006年3月,杨卫陵从义乌市法院执行庭庭长(后改任执行局局长)应军处吸收资金110万,约定利息为万元每日10元。2006年9月22日,杨志昂从应军处以高息吸收资金350万元用于放贷。杨志昂向应军出具金额分别为300万元和50万元借条。仅应军一人在2006年一年借给杨卫陵和杨志昂两人的钱高达400多万元。杨卫陵从沈珉处吸收资金50万,约定月息2万元,沈珉在2009年1月,被任命为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东阳“亿万富姐”吴英非法集资案发生后,一些媒体报道“有很多当地官员涉及此案”。义乌究竟有多少官员涉案,曾引发民间诸多猜想,包括义乌市行政机关内部亦多有议论。然而,2007年3月底,国内某新闻媒体发文:《传言不实“亿万富姐”吴英案未涉领导干部》。文章称经公安机关证实,涉案债权人中没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只有极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浙江省义乌市、东阳市有关方面明确澄清:外界传言不成立。结果传言被证实,官方话语成谎言。我们一些地方出现问题,总会看到官员一味地捂盖子,生怕露出马脚。可这样的谎言能欺骗得了民众吗?能欺骗得了长久吗?东阳和义乌作为县级市,事实上副局长、副镇长之类副科级干部,级别不高,职权不小,他们的人脉关系将产生很大影响。

吴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等,其本人一掷千金,肆意挥霍。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犯罪后果特别严重。该案绝大多数人是以民间借贷形式提供资金,再经中介层层转借流向吴英,其中相当部分人成为此案受损主体。为获取放贷高息,相当官员把大把资金投入这一惊天诈骗案中,无形中起着推波助澜、助纣为虐作用。可就是这样的事情出现以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是考虑如何约束管理地方官员,或顺着线索查清相关腐败案件。他们想的却是隐瞒真相,欺骗公众,如何洗清漂白地方官员,听任官员违纪、违法孳生。更令人不能不怀疑的是小小科级官员,手中却拥有巨款私放高利贷,而当地相关监管部门非但无动于衷,还蓄意隐瞒、不加过问?这实在是有违自身职责?这不是听任腐败发展是什么?在基层,我们的反腐部门为什么嗅觉不灵无所作为,反应迟钝呢?是政治愚钝还是另有隐情?期待相关部门能给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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