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0-2-26 08:37:34

反腐倡廉------一道思考题

今日获熟悉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来明确让人振奋而欣慰,同时也让人有些担忧。

《准则》明确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的52种行为,是结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来制定的行为规范。也是在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12年之后的修订。

适用对象明确为“党员领导干部”。

   反腐倡廉,古今中外,概莫能免,常反常新,冷门不断,究竟是个永恒的话题。

    从国内来说,反腐精彩不断呈现:小鱼小虾时常浮出水面,怪兽巨鳄间或时隐时现。正如前总理所说“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充分说明反腐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在此自不赘言。

放眼国际来看,联合国08年2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反腐败会议,与会国家超过100个,列入排名179个。国际腐败观察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了2007年世界腐败(CPI:腐败感受指数)排行榜单:中国香港排名第14,中国澳门 34,中国台湾排名第34。而中国排名第72。我们平时最关心的几个经济发达国家,排名多在前20名内:英国 12、日本 17 、法国19、 美国 20、 德国 16、 澳大利亚 15 、(韩国 43 )。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反腐倡廉的程度势必如同“哥本哈根”节能减排会议一样,同样会引起国际广泛关注。反腐力度和程度足可以能够是影响一个国家国际声誉和影响力。



回归到《准则》本身,52条行为规范相当明确,具体,自不必说。问题不是哪些不能做,哪些可以做,关注点应该是:杜绝诸如此类之行为。关键点就是做了应该承担什么后果,而《准则》本身并没有着墨更多。

这点其实格外重要,否则制度规范的落实,就会打打折扣,最后变成一纸空文。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肯定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需要具体明确与界定的,因为做为党员,在入党宣誓的神圣而庄严的时刻,自己举起手臂,就已经对党对自己做了承诺:

“我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这段誓言我在大学曾经也这样誓读过)

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同样一直处于道德与行为规范的教化之中,未成年多靠家长,学校来熏陶,引导与监管。成长为公民则更多要自觉,自律,遵守相应的道德底线与行为规范与。每个人的成长都处在不段被教化过程中,这样才能不断成熟,成就。

我们有理由相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十分明确自己的角色与身份,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道义,在《党章》中就有详细的规范与要求。相信比普通人觉悟更高,自律更好,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但是人性的本质在于:趋利避害。更何况广大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有赋予的职权,就有渔利的机会。倡导自律,自尊,自爱,自重根本是不够的。必须要有惩处细则,监管机制,并透明公开,才能真正起到效果。重要的是由有谁,由怎么样的机制去约束,监管,惩治呢?

用一个菜市场来做比喻吧,我们平素去卖菜,如果在一个管理不规范的菜市场会出现什么情况:就有人哄抬物价,就会有强卖强买,就会有短斤少两,就会有假冒伪劣等等。 我们当然可以坚决地和这样不良商贩做斗争。等到规范管理后,整个市场表面是诚信繁荣的,而你已经慢慢习惯了相信这一切,因为从来没有以上行为发生,便可以放心了。但是最后你终于什么都不能相信:菜市场里虽然在那摆着一个所谓公平秤,但是这个公平秤本身不够公平,只是假称-------只是短斤少两的代言秤。

市场处于永远竞争态势,小摊小贩在于既得利润,不会把良知和道义放在第一位。

官场处于永远权利态势,广大党员干部在于加官进爵,不会把廉洁自律放在第一位。

反腐倡廉怎么样才能进行到底?

回答:这是一道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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