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明全 发表于 2010-2-28 19:23:27

略谈:四川省大渡河木材水运局的“改革”

略谈:四川省大渡河木材水运局的“改革”
四川省大渡河木材水运局是国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成立于建国初期,1992年在册职工约4500人左右,该企业具有点多战线长之特点,是国家创税利大户,拥有上亿资产和一块金字招牌。1992年不知是主管单位省林业厅什么大人物把水运局交给江洪管理从事利益分赃,还是乐山市中共党委书记陈德瑜把水运局送给了江洪。江洪在92年11月到水运局任职,就职前江洪网络了一个叫王文均的香港人(自认的干爹借了150万给他),江洪到水运局后组织了一个万人大会,发表就职演说:会上江、王二人互相吹捧,江洪说什么:王先生是一个国际性大老板,在国际上很有威望,王先生这次来我局是投资,是帮助我们搞改革。王文均也吹嘘:江先生是中国难得的人才,很有思想,他来水运局是广大职工的福气,江洪高调:我要在三年之内把水运局固定资产翻一翻,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你们往我脸上吐口水,还说什么:我在乐山白道黑道都有人,谁要弄我,我早就把他弄翻了,会场一片哗然。93年江洪以所谓“改革”为由将水运局转制,成立四川省大渡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洪自称为董事长(未投资分文),就这样江洪据此侵占和掠夺了水运局的所有资产和创税利大户这块金字招牌(劫国大盗),而职工呢?因资产被劫后就成了江洪的奴仆,就在这种关系结构下,江洪由于有后台老板的支撑,依仗权势进行着一系列为所欲为、迫害性、掠夺性的操作:一、先对一部份技术人员安排耍工闲假(无生活费);二、叫一部份技术人员外出打工,给单位挣钱(交管理费);三、另外将一部份职工送到外单位做劳工,并送给外单位一部份钱(职工不如奴隶制社会的奴隶,当时奴隶还能卖钱);四、事后对余下的职工提出三个方案:1、叫职工向公司交2万5仟元入股成为股东、(企业主人),2、如果没有钱交可以申请买断,经公证后可以给一部份安家费。3、如果既不交费又不买断公司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在强大的政治攻势和压力下有一仟多职工被迫买断,买断职工收到一万二仟元的基数费加上工龄补助费(不知是否是国家规定)。就这样年轻时为国家工作几十年的水运职工快到老时被江洪扫地出门。经公证买断的职工,从年龄上讲都是上不上下不下的职工,上有老下有小无一技之长,再就业之难可想而知,只好流落街头(真惨),收到的买断费又交给了国家(交养老保险)。买断职工抱着对胡锦涛的信任四处奔波边讨饭吃,边讨说法直至北京无果。不知江洪在水运局对职工的处理上是属“改革”昵?还是以“改革”为名进行劫财呢?或者说“改革”本身就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对吗?为了寻求真理而将此事公诸于天下,谁来评说…….
四川省大渡河木材水运局卞明全
电话
0833
2955180
2010年2月10日草搞
2010年2月26日成搞
电子邮箱bianmingquan@163.com
现在江洪在干什么???
江洪自封为四川省大渡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洪权力之大可想而知,江洪除利用水运局这块金字招牌四处招摇撞骗外,对水运局的资产进行着洗劫性操作(毕竟职工认为国资不属私有,待续)。2004年11月18日江洪之子江夏(约26岁才出学校)成立四川省九龙县巨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4月20日江夏在甘孜洲九龙县工商局注册,(注册号513324000000403)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玫仟贰佰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玫仟贰佰万元人民币,从事水电生产。公司与石棉县电信局魔志鸿合资2亿元新建九龙县二台子电站(装机容量4万千瓦小时,根据估价指标,因地形复杂需4个亿才能建成),江洪任常务副指挥长,自然江夏就是业主,江夏股份占75%。魔志鸿股份占10%,xxx股份占15%。江洪既是大渡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又是江夏水电开发公司的常务副指挥长,显然江夏的9200万资本要从事装机容量为4万千瓦小时电站的开发,要建成电站是不可能的,从能力和实业上讲,显然江洪是电站的指挥者、投资者。(事实上的私人电站老板)
四川省大渡河木材水运局卞明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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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5180
2010年2月27日
电子邮箱bianmingq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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