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ppy 发表于 2007-5-8 15:55:07

用“十年”人生来演绎错位的爱情

又能有什么好说的呢?反正两个人总是那样地错过。

    他请她喝麦当劳的咖啡,坐在临窗的座位,任凭午后的阳光穿越头顶。麦当劳里总会放些很浅很淡的曲子,或者是带着几分欢快的广告歌。在这样的环境里,一个人的情绪很容易被渲染,但他的表情却是那样的平静。两个人在走出麦当劳的时候,手与手偶尔也会碰在一起,但还是沉默的,这种沉默就如同一种很好的习惯,因此彼此也没有什么难堪。   

    其实他和她已经认识很久了,久到了彼此已经成为生命中最老的朋友。周末的时候,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是刚好路过这个城市,要不要见个面。

    两个人就在车站的边上选了家麦当劳。

    她曾经是他大学时代最喜欢的女生,但是在读书的前两年,他却只和她说过三百二十六句话。因为那个时候她早就有了男朋友。有的时候会在信箱里看到她的男朋友给她的信,粗糙而结实的牛皮纸信封上总是工工整整地写着她的名字,20分的邮票总是倒贴在信封的右上角--这是一种很老套也很时髦的示爱方式,他不知道信封里到底有多少痴情和眷恋。在两年的时光里,他记得她对他说过最多的两个字:谢谢。

    后来还是她主动约他看了场电影,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她同寝的一个女生非常喜欢他,而她则当起了媒人的角色,总是帮忙约着看场电影、吃饭,或者在图书馆里他的旁边占座。她奇怪的是他始终没有和她的寝友走到一起,而他和她竟成了非常好的朋友。

    直到那天,她实在沉不住气,突然问他明不明白她寝友的爱慕?他愣住了,站在那里,幽幽地只说了一句:“我爱的是你这样的女孩。”她摇着头,笑着说:“不可能,不可能。”转身就飞跑了。他有点懊恼,也不明白自己一下子用了“爱”这么重的字眼,竟然就把她吓跑了。

    虽然日后与她再见还是那样的嘻嘻哈哈,但彼此却明白,只是想让嘻嘻哈哈来冲淡尴尬。在他的面前,她哭过一次,那是在毕业后,也是在麦当劳里喝着咖啡,互相讲着几年里的遭遇种种。她说她已经和男朋友分手,宽松的毛衣袖口不经意露出腕上的伤痕,他听她说着,心中泛起酸楚。突然她问:“你现在怎么样了?”他才恍然回过神来,前言不搭后语地说:“我……我已经有了女朋友。”是啊,她又怎能不知道,他的女朋友就是她的寝友。

    然后,他和她就聊天。还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看《忘不了》。看那种挥也挥不走的爱与哀愁,看那种不复相见的青春与狂放。

    看到张柏芝在失去了爱人后,悲到极点的她只对妈妈说了一句“糟了,我哭不出来”的时候,她流下泪来,他沉默。

    其实她想对他说是喜欢过他的,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他也想说他依旧喜欢她,但是已经不能再提那个“爱”字。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咖啡馆里还是放着那淡淡的歌曲,反反覆覆都是一个低沉的男生在那里吟唱。临出门的时候,他问服务员这歌叫什么名字,服务员笑笑说:“这是陈奕迅的《十年》。”十年,是啊,他和她已经认识了十年。这十年,已经足够一些人拥有很长很长的故事了,而对于他呢?却似乎只是那短短的一瞬。不能爱的时候偏偏爱上,可以爱的时候又无法再爱,总是这样拥有最多的机会,却又总是这样错过。仿佛上天注定了两人只能是朋友。

    “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他想,“友情有时候比爱情更加牢固,朋友也可以做到永远,而且不一定每个青涩的回忆都会有这样一辈子的品尝。”

    左十年,右十年,其实人生只不过就是一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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