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0-4-9 09:23:40

日本是如何評價的中國棄嬰問題?

昨天看日本的國內報紙有一條中國的新聞映入眼簾,在我國山東省境內濟寧市郊外一個橋下發現了20多具嬰兒的遺體。開始是認為有刑事事件的可能,最後通過警方調查,是醫院對於死去嬰兒的遺體處理懈怠,隨意地遺棄在橋下的結果。讀了這條新聞我有兩點疑問:一是:中國對於遺體的處置以及監督有無法律的規定以及監督。二是:在國內類似的事件很多,就算有法律也不依據,出了事有關部門再疲於奔命,甚至會引發群體性事件。這些都是法律與行政層面上的問題,其實日本也有類似的問題,是如何處理與對應的呢?
    在日本不管何種原因,隨意遺棄遺體就是一項重罪。舉個例子我幫忙的一家日本公司有個員工去年放假時去西藏玩,因不適應高山氣候,突然死去。按照一般程序如果屍檢沒有問題,就可以立刻火化把骨灰帶回日本。但是日本人海外旅行都要追加一個保險就是緊急臨時保險,其中有一條就是發生意外要進行遺體的搬送。雖然價格不菲可是一般都是這樣進行。最後花了大約150萬日元(約10萬人民幣)把這位老兄的遺體搬回日本。那麼這件事的依據是什麼?日本刑法對於屍體的保護與處理有明確規定,而且處罰也明確,即使在國外死亡,只要條件允許,就一定要運回國內按照法律規定處理,不允許隨意遺棄與放置。
    日本刑法的這個規定:如果不是按照國家規定擅自遺棄屍體或損傷遺體的話,要判處有期徒刑3年獲3年以下。日本是一個所謂的自由的國家,可以根據宗教或個人的意願尋求遺體的處理方法,但是,這有個前提就是要遵從法律與社會風俗進行。為何日本政府對殯葬業這麼管理嚴格呢?其實通過死去的遺體,可以知道很多不為外人知道的事。前些年有人就用流浪漢詐取國家補貼,並把流浪漢殺死的事件,最初就是由殯儀館發現問題過報警才被發覺。
    那麼日本社會有無這種棄嬰的情況呢?完全相似沒有,但是有兩個相近的事例。前些年在奈良有個醫院是有婦產科的。因為醫院要處理死嬰,如果是與正規的處理公司進行前合同的話費用很高,處理一次(一個)大約在日元50萬左右(約合人民幣3.3萬)但是如果不是正規認定機構處理的話,費用很少約是10萬元左右,因為很多家庭也基於經濟考慮,沒有通過專門的殯儀館就委託醫院進行全部的善後處理。那個非正式的機構處理死嬰的事被當地政府知道後,政府馬上向警察告發,警察立刻查封了這家機構,之後當地政府並且吊銷了醫院的營業執照。雖然有點壟斷的味道,但是如果沒有一個嚴格的監督管理,這個問題會會成為一個大問題。那個醫院在吊銷執照後幾次申請在開業,最後當地民眾認為他信用不好一致抵制,醫院的再營業的事就沒有成功。
    還有一件事在日本各地的河道與公園的空地都發現過幼兒的遺體,而且數目正在不斷增加。如橫濱市的統計:在今年全年的虐待兒童事件約為1003件,特別身體虐待為300件。由此可以看出,經濟的景氣使得家庭暴力增加,也是日本嬰兒遭遺棄的重要原因。針對這個趨勢,日本警方採用殺一儆百的方針,發現一起逮捕一起,並且不允許保釋,假釋。以便把這股勢頭給壓下去。
    最後我認為,在國內因為法律的不完備以及政府機關處理監督的不及時造成了這次濟寧事件的發生,如果像日本政府那樣發現問題雷厲風行地處理,誰還會鋌而走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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