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0-4-19 08:53:47

从中央"可停发第三套房贷款"遏房重拳再看房价攀升

近日中央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增长过快再出重拳,中央为了遏制房价可谓集思广益,费尽心机。不过回望过去每次打压政策出台以来房价每每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水涨船高。这不这次通知刚刚下发,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遇到这种情况我不禁为国务院殚精竭力的努力而感到扼腕,同时也对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勾结通过“市场”操控房价上涨的行为而感到敬佩,这些人太勇敢,太狠了!虽然不能说顶风而上,但能将国家政策置若罔闻,你能说他们不是神通广大,勇敢的一群吗?    不过这些人的勇敢巩怕也是有政策依据的。我们再看看国务院中央办公厅《通知》原文: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 ,......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从《通知》中我们我可看出,老百姓只要你愿意买房,没有钱银行可以贷给你;同时只要你愿意贷,第一套房,第二套房的款是绝对可以贷给你的。至于购第三套或以上的房嘛,暂停发放,只是暂停,迟早是要发放的,有门路的人恐怕现在都可以贷到第三套或以上的房屋贷款。
    可以说《通知》给了地方政府与地产商有法可依的依据。房子可以照建,而且可以多建,房价再高跟政府地产商是没有关系的,只是从贷款发放上限制一下购房客就好了。对于那些有点经济能力与炒房客来说,原来手上的钱也许只够买一套房,或者也只打算买一套房,现在不同了,必须分开来买两套三套房了。不够的钱有银行撑着,有款不贷我是只猪不成。只要能先把房子拿到手,贷款还不还得起以后再说,即使实在还不起了大不了房子银行和政府拿回去就是了。 由此看来,政府的拳虽然重,打在房地产这个泡沫球上恐怕不会有回音。
    《通知》中还有一条是要“增加居住用地的有效供应”,大家都知道房价的畸高大部分原因是地价畸高。增加居住用地的有效供应这无疑是可行的一招,从常规看也可以平抑地价。不过下发到地方政府,有效性就值得商榷了。首先一个城市的用地是有限的,不象空气和污水,要多少有多少的,而开发商又是贪的无厌的。这有限的土地转到谁手里,同时地方政府与一些无良官员如何通过这有限的土地获取最大的利益,那就只能拍卖了。我们知道拍卖的结果是一个又一个的地王象打破世界纪录一样不断被“房产运动员”刷新。由此看来,供地能不能平抑房价还要看地方政府如何操作。
    至于加大保障房的建设我看也是治标不治本,而且这样的房最后也落不到普通老百姓手里,到头来政府出钱保障了一些有门路的人的利益。
    其实平抑房价的最根本办法还是要从贷款与地价入手。
    首先全盘停止贷款,连第一套房也不贷。银行不给贷款,有钱就自己买,没钱就租房住,象欧美等发达国家一样多建政府廉租房。不贷款的另一个好处是让那些原本只够只想买一套房的没有了资金支撑最终只买一套房。至于那些有实力的炒房客政府也不限止买房的套数,你有钱愿意买多少套就买多少套,只要你能转销得出去,买得多也可以加大房屋租金的周转。同时政府也限制地产商的贷款,没钱就不要建房,老百姓没钱还可以不住房呢。地产商没有贷款支持也不敢高价拿地,老百姓与炒房客没贷款更不敢随便买房,这样房屋销量自然下降,房价能不骤降吗?
    其次就是土地供应的问题。政府只实行低价供给,不允许拍卖。也许有人说低价供给普通老百姓都买得起,那么我就让你买啊,买了你要建房不准转卖,再辅俱多政策限制。可能还有人说既然很多人都买得起那么谁该买谁不该买,不公平,说句幼稚一点的话,抓阄行不行?只要有健全透明的监督制度与监管人员有什么不公平的。既然大家都知道地是低价供的,你房地产还好意思,有拿什么根据无端提高房价呢?
    以上两招我认为是切实可行之法,但地方政府绝不会考虑,银行也不答应。让房价真正降低地方政府GDP上不去,银行不贷款钱放在柜里不能产生利润。所以从“可停发放第三套房贷”的《通知》预见,房价还会无理性地往上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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