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三一言 发表于 2010-5-3 20:57:26

言論自由就是不可以.不應該反駁批評

言論自由就是不可以.不應該反駁批評

張三一言

楊光先生:

這個題目要表達的意思如下。A表達了一個觀點,B作了批評,A進行反駁。B認為:A沒有絲毫容忍、容納、尊重他人不同意見表現;沒有一點言論自由的影子。

以下是與你討論的問題。


[一]

韓一村先生的原話,確實是有要給他人當教師的意思,起碼,我善意、準確解讀讀後,還是有這麼一個感覺。


你貼出了幾篇大作,我準備抽時間細讀。細讀不是為批駁,而是希望能學到一些知識和道理,盡可能對自己的不足作調整和補充;我相信讀你的文章可以達此目的。

凡六十多年讀書(特別是讀正在與之爭論的對手的書文)經驗告訴我,要善意、準確解讀對方所言是非常困難的事。從中年起我就自我告戒要善意、準確解讀他人書文。我這麼做了,雖有改進,但是,只能做到些少,仍需努力。希望能在與你討論中讓我得到一些進步。

我倒是很樂意當學生,不知道你能不能當我的輔導老師。把《聯邦党人文集》,《government by the people》,我國王世傑錢端升的《比較憲法》,還有劉軍甯、陳奎德、張千帆先生等人關於憲政的論著的文本或鏈接給我?



[二]

我這個學生要批評你這個老師了,就先請你包涵包涵了。

你覺得你說如下的話有問題嗎?你說:“在“革命”、民運、維權的圈子裡,為什麼有些人那麼狹隘:講革命的不允許別人批評革命,講民運的不許你說“民主未必是個好東西”,有的人甚至連你說“憲政有好有壞”、“‘憲政政府’不含褒意”也不可以,似乎你就只能說革命千般好、民主萬分棒、憲政必定褒才行。而且,居然還號稱這叫做“邏輯”。好的好上天,壞的就壞入地,這是什麼“邏輯”呀?”

我覺得你這話有一些問題。讓我直說出來給你看看對不對,你認為不對請說說你的理由。

你說的過程是這樣的:
第一步,革命、民運、維權的圈子(A)發表了意見;
第二步,異見者(B)批評;
第三步,革命、民運、維權的圈子(A)進行反駁。
你判斷:第三步的革命、民運、維權的圈子(A)的反駁是“不允許別人批評”、“不許你說…”、“…也不可以”。這種反駁全違背、破壞言論自由精神。

問題在哪裡?

問題在把言論自由行到第二步為止;到第三步就不是言論自由而是反言論自由破壞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精神應該是:第一步到第三步,接着按邏輯推下去的第四步…到第n步到第n+1步都符合和體現言論自由精神。第一步、第二步和第n+1的權利是等值的。所以,把第三步的作為視作是他人“不允許別人批評”、“不許你說…”、“…也不可以”,是不符合言論自由精神的。正確的對待第三步的方法和態度是,不反對不否定、相反要維護他們進行反駁的權利;第二步的批評者(B)要做的是對反駁進行再反駁,一直進行下去。這才能符合言論自由的權利。

我這裡要得出的結論正好和題解相反。A表達了一個觀點,B作了批評,A進行反駁。B認為:A的反駁符合言論自由精神和權利,人們應該容忍、容納、尊重他A的不同意見的表達;同時也可以對A的反駁再反駁。這就是言論自由。

這就是我對言論自由的理解。就我所見,中文網上的自由主義者,獨立思考者對言論自由多數還是到第二步為止;能把言論自由容忍度擴展到第三步的很少。

我注意到你對被你批評的革命、民運、維權的圈子自視為正確而不容別人批評、 “不能說革命半個不字”,表示深痛惡絕。我也斗膽希望你能容忍別人說不的反駁。


[三]

你說了民主、革命、抗暴、維權分為有好有壞,要支持好的反對壞的。對這個觀點我當然贊成和支持。

我的意見可能很難說得清楚。先說一種普遍現象。當一件以暴力抗暴政的事情發生後(例如楊佳事件,我認為是正當的暴力反抗暴政事件)共產黨“真理部”發出強大的蓋遍全中國甚至全世界的“真理”強音:反暴力!在這當兒,我們一些自稱是自由知知識分子、獨立分子人士也同時同步,甚至使用與共產黨同一理由、詞語發出了普天蓋地、排山倒海的倡非暴力反暴力的檄文。這並非唯獨楊佳一例,而是一種普方現象。當然,發檄文者中,可能更多的是一些唯人道主義者、和平主義者、改良主義者──在是在這事件上的表現都多少也是糊塗者:請問為甚麼要在此時此地發表這些對共產黨有利對民眾有傷害的言論?也許我誅心,也許我這次不夠善意也不夠準確理解這一現象;我認為發這些檄文者有不少是打着自由獨立旗幟的御用文人;用心不善而惡毒。

我的觀點是:當一件民眾以暴力反暴政的事發生時,我們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支持其正義精神和行為。在這個期間,不問正義暴力還是非正義、反正義暴力,籠統地抽象地反暴力是不適合的。現在問題就來了,我反對在此時此地不問正義暴力還是非正義、反正義暴力;被人用你所持的理由質疑我:我有意見就說,你有甚麼權利不允許別人批評?為甚麼不許我說反暴力?為甚麼連對暴力說個不字也不可以?

你叫我怎麼說好呢?

張三一言敬上
20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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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光

謝謝天理先生!

聲明一下,我絕不認為自己有資格給大家當“老師”。韓一村先生的意見也是說“普及”和“學習”,我看不出他有什麼歧視別人“弱智”的意思在內。大家互相學習、互相討論、互相批評,這有什麼害處呢?我貼出幾篇拙作,僅供參考、供批評之用,無非是想讓批評我的人能夠有的放矢罷了,沒有別的意思。




說到老師,我願推薦大家讀一下美國《聯邦党人文集》,《government by the people》,我國王世傑錢端升的《比較憲法》,還有劉軍甯、陳奎德、張千帆先生等人關於憲政的論著,他們是完全有資格作老師的。


我有一點困惑,也向大家傾訴一下。在“革命”、民運、維權的圈子裡,為什麼有些人那麼狹隘:講革命的不允許別人批評革命,講民運的不許你說“民主未必是個好東西”,有的人甚至連你說“憲政有好有壞”、“‘憲政政府’不含褒意”也不可以,似乎你就只能說革命千般好、民主萬分棒、憲政必定褒才行。而且,居然還號稱這叫做“邏輯”。好的好上天,壞的就壞入地,這是什麼“邏輯”呀?

世上有好的革命,也有過不太好的革命;有合法正當的公民“抗暴”,也有令人厭惡的“暴民抗暴”(我以為,象75事件濫殺無辜漢人就是這樣的例子);有很優秀的民主,也有過比較低劣的民主;有精良的憲政,也有過比較粗糙比較糟糕的憲政。在當前中國,有很好的維權行動、也有不那麼妥當的維權行動。我以為,這是事實,也是常識,只是有些人永遠不願正視。為什麼我們就不願意睜開眼睛仔細辨別、而只能閉著眼睛對革命、對民主、對“抗暴”大唱讚歌呢?稍有一點不同意見就成了“貶低民主”?甚至就成了“共特”、“線人”?


我們這個民族是有過慘痛教訓的。1910年的時候,“立憲”很吃香,那年有四次全國性請願,大家寫血書、甚至斷手指、割大腿,熱血沸騰,以為一“立憲”則無比美好、萬事大吉。你不能說“立憲”半個不字,甚至都不能提醒他世上也有立憲不成功的例子。不到十年,社會上卻沒有幾個人再相信國會和憲法了,當時對北大師生的問卷調查顯示,高達90%以上的師生已不相信中國能搞憲政。1927年,人們轉而迷信“革命”和“黨國”,以為那樣又要無比美好、又要萬事大吉了,你又不能說革命半個不字, “反革命”竟然成了罪過(“反革命罪”的設立是從國民政府開始的)。如今,民主又很吃香了,你甚至不能提醒他世上也有民主搞得不太好的地方,更不能說世上曾有過“民主的專制”。真是一個不長進的民族!




最後的結果就是,我們這個民族,一直在追求某個無比美好的東西,卻總要把事情搞到一團糟才算完事,然後,那個原先無比美好的東西也就成了臭狗屎。這種激進幼稚的老毛病,我們是不是也該改一改了?就從我們這些人開始改?




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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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個簡單的道理:

民主、法治和憲政,可以從學術上討論。三十多年來,我們進行了無數討論。但是,無論在哪個民主國家,例如,我們生活的美國,大家都知道它們是怎麼回事,沒有什麼神秘的地方。美國人中也沒有多少專家學者,美國的民主、法治和憲政,主體上還是靠廣大民眾支撐著。說長期為民主奮鬥的反對派人士,包括生活在民主國家的反對派人士,包括前輩、教授、學者、律師等,都不懂民主、法治和憲政,純粹是把它們神秘化。哪有一個國家的民眾和反對派人士,都要達到專家水準?都要達到專門研究的、不見得正確的、甚至連基本邏輯也沒有的“專家”水準?這純粹是故弄玄虛。也是中共地下勢力多少年故意混淆是非、反對民主的做法。沒有一個國家的民主,是老百姓或者反對派達到專家水準才實現的。
徐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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