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然 发表于 2010-5-8 18:29:31

公安机关枉法包庇,开发商半夜持刀入室抄家灭门!

公安机关枉法包庇,开发商半夜持刀入室抄家灭门!
犯罪公开被保护,申冤却被残酷镇压!
强烈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吉林公安包庇罪犯,42分钟报警无人管!
砍人抄家不抓不判,反说受害人犯法立案追查!
家被灭门人被致残!上访申冤被打击报复!
先是拘留后是劳教,没有事实胡编乱造!
抓人没证签字不用,办案程序全都不要!
因伤病劳教所不收,领导“想法”来“协调”
花钱过万元(公安局付款),监狱医院关!(三次,根本治不了病,就是关押人。)
被关五个月,回家才给证件(被关押5个多月后,“所外就医”回到家的第四天才给了《劳动教养决定书》,这是2006年6月4日,是第一次。还有2008年6月6日第二次,2009年1月29日第三次的至今什么手续都没有。2010年1月22日的第四次)。
中央下督办地方顶着干,“困难补助”硬封口;
不许追究给点钱,欺上瞒下报(假)结案!
不要钱就抓人,被打卧床还要关,
(纪检)书记为此去“上访”; 抬着送去(劳教所)判一年!
省厅领导所里见;不认责任只谈钱,手拍胸脯许下愿;我做主给你30万。
出所还是没人管。又一次被打住医院,才(不敢不收)收下23万的“困难补助”款
砍人抄家的血案,不了了之化青烟
60大庆前大姐从北京的驻地被抓回,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仍被关(劳教所)!
至今歹徒逍遥法外,依法上访却家破人残不许喊冤!
包庇罪犯登峰造极;歹徒犯法公安买单!
事实有证据,铁证确如山!!!
强烈要求依法严惩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
(有照片,书证材料,音像资料)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张洁,电话;13514444233.QQ;754059584. 有照片,音像资料及各种书证材料。
            举 报 控 告 书
      我叫张洁,住吉林市昌邑区延安街15委4组。控告吉林市公安110在案发当时接到连续42分钟的报警而不出警,并因此造成了一系列的 严重后果,人被致伤致残、房子被强拆不给安置,四个家庭、8口人至今还在到处流浪,孩子不能上学,大人不能工作,使我们全家都失去了正常的生活。
       2003年10月2日晚9点多钟,我姐姐张军家因抗拒不法开发商的非法拆迁,夫妻二人在睡梦中被持刀入室的歹徒砍伤,二人光着脚只穿着睡衣跑到派出所报案,被警察送进医院;可是一个多小时以后,歹徒又二次回到作案现场,用铲车铲平了张军的住房、抢去了一切财产、毁灭了作案现场和一切痕迹、证据。当时连续报警42分钟无人出警!(证据;报警话单)。
      夫妻二人出院后追派出所立案追查,派出所竟颠倒黑白,以歹徒身上有伤为由,没有任何证据,只凭做案歹徒的自相矛盾、漏洞百出的“证词”就认定张军是犯罪嫌疑人。未拘未捕就对张军作了“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手续。在检察院认定张军是“正当防卫”并做出“不起诉决定书”之后,也没有给张军办理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张军因此患了“精神分裂症”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证据;病历、司法鉴定、残疾证)。

2005年3月,市公安局出面委托市精神病总医院给张军做了司法鉴定。可是鉴定书在公安局却至今不给我们。
      2006年2月17日,在北京国家信访局专事接待上访人的接济站----马家楼,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的警察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的程序和手续、没有出视任何证件、甚至警察都不穿警服,警车都摘下了牌子把我们强行抓回吉林市,直接送进拘留所,没有任何法律文书、不许接见、不许通讯,我因为腰被伤不能下蹲,十天没有排便引起剧烈腹痛,才被放回。我对此拘留不服于2006年4月起诉到昌邑法院,可是至今没给开庭。
   2006年6月4日,还是在北京国家信访局接待上访人的接济站----马家楼,还是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的警察,还是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的程序和手续,把我抓回吉林市直接送进了看守所,却把患精神病的姐姐扔在了北京,我们全家人放下了所有的事情,找遍了京城的大街小巷近一年才找到了被好心人收留的姐姐。给我们全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我被抓时又一次伤了腰,就在起不了床,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关押在看守所,劳改医院,劳教所,后在垂死时又被送回劳改医院等地共关押了5个多月,在这么长的关押时间里一直没有给我任何正式的法律文书!直至2006年11月21日被“所外执行”送回家后连续向分局追讨,才于2006年11月24日给了我们一份〈劳动教养决定书〉正本,我对此不服起诉到了市中级法院,2007年3月14号在船营法院开了庭,却至今没有收到判决!
   多年来,我们的要求就一个;由于公安110在案发当时42分钟没有出警,造成了一系列的严重后果。要求依法确认、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一切责任!
   可是我们的合法要求不但没有给解决,反而遭到了变本加厉的打击和迫害!
   我大姐;因为在2006年我被抓时,我有精神病的二姐被扔在北京丢了,大姐放下了自己的一切,去北京找我的二姐,同时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就因此她的房子拆迁后至今不给安置,我在2007年10月21日又在马家楼被接访的拉倒在地又一次伤了腰,被关在驻京办的地下室里两天,经北京110的解救才被送到友谊医院,住院30多天,至今腰伤未愈,还欠医院的医护费。

2007年昌邑分局与我们签了一个协议书;给我们“困难补助23万元”。已经签了字按了手印,可是至今没有给钱,还在08年3月3日,把我们从公安部的信访接待室抓回吉林,软禁在山区的敬老院里20多天!2008年5月23号,我姐姐因为帮我们上北京反映情况,又被当地抓回先关在拘留所十天,什么法律文书都没有。6月3日上午她还给家人打电话说;拘留所放她出来了,在延江街派出所呢,陈野(派出所的警察)说还不能放,要带她去长春见省厅的领导,随后再打电话就关机了。下午3点左右的时候,来了电话是吉林省女子劳教所的一个女警察来的电话,说我姐姐求他打的电话,我们才知道大姐被劳教了。



08年6月6日我从天安门广场地下道路过时,被卡口查看包见有上访材料,被送到马家楼,又被强行送回吉林市后直接被送进拘留所,没有询问、没有笔录、没有告知、没有履行任何法定的程序,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书!10天后又被送进看守所,我要求给我法律文书没人理,对我的一切申辩都没人吱声,我一头撞在钢管门上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头疼的厉害浑身都动不了,后来能强撑着睁开眼睛了,还是起不了床,经检查是腰椎所致。就这样在看守所被关了58天,没有办案人来过,后因我又一次的割腕自杀未果,被送到劳改医院。10月27日分局监察室秦主任带人从医院又把我送到劳教所,劳教所不收,他们把我带回吉林市放了,没有给任何法律文书。

2009年1月28号深夜我们又在北京的****局(马家楼)被强行接回吉林市。在车上我们八个人因为打110报警电话(国家有令:不许强行拦截上访)被暴打。我被打的起不来了,回到吉林我被送进了看守所,就那样躺了29天,后又被用担架抬着送进省劳教所,分局拿出两万块钱给劳教所,托他们把我关进劳改医院去继续关押,因病情太重医院不敢收。4月末我已经不能进食,省公安厅信访处长程凤林带著市公安局的关旭东,昌邑分局的纪检书记尚作伟,监察室主任秦继权等到劳教所来对我们“回访”;对我说咱们今天只谈钱,我做主给你30万,你大姐的事情你们市里和分局在给研究解决呢,一定给你们解决好。5月8日回家后就没人管了。
2006年8月早已上报中央的联席会议报告“要妥善的给予补偿,使本案得到彻底解决。”,是我在2008年末才偶然得到的。可是根本没有落实:没给一分钱的赔偿,房子没给安置,精神病的残疾没有依法补偿,因此造成的其他伤害和损失没有补偿!
2009年8月16日,我又一次被当地警察打伤后被迫又一次在协议书上签字;被迫接受了23万元的“困难补助”,可是这对于因此全家七人被关押26次的我们,已是杯水车薪,这些钱在我们当地只能买到一个60平左右的房子,根本解决不了我们生活的困难现状,也没有依法补偿我们所受的伤害和损失。
2009年9月20日,昌邑公安分局把大姐从北京的驻地抓回,关押半年多了,不通知家属也不给法律文书。
2009年10月28日,我在公安部信访接待室,向领导反映了吉林市无辜关押上访人的事情,结果一出门口就被孙红旗等人按进车里抓到久敬庄的驻京办,被扭伤了腰又抢去了两个电话和一千多元钱,还把我拘留十天。
因我追究被抢劫的事,竟又被昌邑公安分局从报案的地点(建国门派出所)抓回没理由的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被打伤,被关押,被灌食,终于使我的健康彻底崩溃了,失去了劳动能力,失去了正常生活的能力。

      至今吉林各级公安机关给我们的各种答复中,都没有提接警长达42分钟而不出警、并因此此而造成的一系列的严重后果的问题。根本就不敢正视、不敢触及这个事实!
      请求领导俯听民情、为民做主、伸张正义,维护公平。盼望能得到依法确认责任、依法严惩一切犯罪行为!
                                                          此致!
             切切!
   吉林省吉林市张洁,电话;13514444233,13124751933
   邮箱;tiantang2587229@126.com.QQ;754059584。附各种证据材料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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