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lss 发表于 2010-5-23 10:30:00

赵宁臣:5月21日,中国人大信访局上访备忘录

2010年05月21日,中国人大信访局上访备忘录

一、葛秀兰《重访登记单》反映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从2010年元月起,已经多次承认对葛秀兰从1998年5月26日向该院申诉的“南京市后宰门街135-1号房屋拆迁”案作出书面审查结果,但去拒绝向申诉人下达该书面结论。

二、葛秀兰《重访登记单》反映的要求:
(1)、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向申诉人依法下达该书面审查结论,停止对中共江苏当局违法事实的继续保护;
(2)、请求党和国家尽快对中共江苏当局违法侵权行为作出公正处理,停止对申诉人全家生命、财产的继续迫害!

三、中国人大信访局接待意见:
——“登记了”!(无接待意见)

备注:(2007年07月03日上午09:40分,在中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监督之下,中共江苏省委、中共南京市委、中共玄武区委,及江苏各级法院、公安、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被中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叫到中国人大信访局第603接待室,与葛秀兰之子赵宁臣,就葛秀兰生前身后向党和国家依法反映、申诉多年的关于中共江苏当局对葛秀兰、赵德贤、赵宁臣全家三口所实施的故意违法、犯罪侵权事实予以正式核实和对质:
当着中国人大领导之面,中共江苏省委及当局各部门领导对葛秀兰全部申诉材料指控全部申诉事实明确承认属实,无夸大不实之词,未提出只字异议。中共江苏省委、中国人大领导对受害人当场表示:“害你家的坏人已经下台了!这么多年来,你们家受委曲了!我们党和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会尽快对你家的问题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共江苏当局全部违法、侵权行为未受到过包括中国人大信访局在内的党和国家机关的任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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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葛秀兰、赵德贤、赵宁臣
日期:201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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