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9933 发表于 2007-11-24 23:40:43

对教育的宽容,不能等同于对学生个性的放纵

2007-11-6 11:12 发表

    东南快报载,福州市第六中学为了严肃校纪、规范学生仪表,组织高一男生理发,百余男生集中理发。这一事件引起了很多的争议,有人认为,学校应该对于学生的个性多一些宽容,有人认为学校应该在学生的教育方面,多一些强制性的做法。

作为一个在传统教育背景下接受教育的我,骨子里也还是有很多传统的思想。个人认为,学生,在学校受教育期间,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对于学生个人个性的发展,必须要坚持健康、向上、积极的方向。

以上两种论点,很明显第二种观点是科学的,务实的。认为学校应该对于学生的个性多一些宽容,其实是错误地理解了教育的宽容性和包含性。教育应该是宽容的,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教育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在今天来讲就是要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四有接班人。作为中学教育来讲,教育的宽容更多的是指学无止境。中学生的个性追求,如果是符合学生的成长发展,符合今天这个社会的审美观点和道德观点,无疑应该给予鼓励和肯定,但是不能否认很多中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并不够成熟,对于其个性认识,对于个性的发展都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有盲目跟风的倾向。他们的很多个性有时并不符合中学生的身份,不符合这个年龄的成长发展实际,不符合今天这个社会的审美观点和道德观点,对于这种情况,学校完全应该本着对教育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进行一些强制性的教育措施,修正他们的错误,教育和引导他们如何认识发展自己的正确个性。

或许是我们对于自由的追求太过于急切或者是超前,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集中性的强迫形式,有些人就十分反感,这显然是不对的。追求自由是正确的,但是自由是要建立在自觉的对纪律、对规范、对道德的认识和正确履行上,绝对的自由从来都是没有的。把学生集中在一起集中理发,对于个别学生留一些奇型异状的发型是一个合理的教育管制措施,既可以规范学校的学生形象,更是对学生正确认知自我形象的引导。

在我看来,教育的成败体现在最终的教育效果上,而不在于形式。教育需要宽容,但教育更需要的是教育效果。对教育的宽容,绝不是对学生个性的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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