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9933 发表于 2007-12-7 09:17:58

"农民工性福之家"10元一晚,富豪秀在点上了!

2007-12-1 18:44 发表


       28日,先后以免费性家教,认乞丐为干爹等极具轰动性的事件进入公众视野的珠海斗门区政协委员、地产商人贾永清再出高招,在第20个世界“防艾日”来临之际,他将旗下的一招待所辟出专门的房间建设“农民工性福之家”,十元一晚为农民工提供爱巢,凡有当地务工证、携结婚证的农民工夫妻可以大大方方住进低于成本价的招待所。

  珠海斗门区政协委员、地产商人贾永清,提出的免费性家教以及认乞丐为干爹,在媒体引起了各种争议。就是这个贾永清,又一次出手不凡。此举不但没有引起争议,反而受到了公众的赞扬。许多网友发帖对“家民工性福之家”的做法表示支持。

  贾永清办起了“农民工性福之家”,如果说是作秀,这个“秀”实在是“秀”到了点子上。众所周知,全国几亿农民工离乡到城里打工,成为城市经济建设的主力军。然而,他们面临着一个最为现实的问题是,夫妻常年不能团聚,长期处于性压抑状态。妻子探亲,工地上没地方住,到外租房、住宾馆租不起、住不起。结果致使一些人寻找不健康的性满足,除了染上性病外,还造成违法犯罪众多不安定因素。有了“农民工性福之家”,不但提高了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也能防止艾滋病和其他性病的传播。

  富豪贾永清建起了“农民工性福之家”,对如何关爱农民工是一个很好的启发。笔者认为,建“农民工性福之家”不仅是富豪的事,更不应将其仅仅看作是一些富豪的慈善事业,而是应将其看作全社会的事情。各级政府特别是工会组织,要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责任,要把关心农民工性生活放到应有的位置上,甚至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农民工大量聚集的工地和单位必须建立“农民工性福之家”。

  农民工大量聚集的工地和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工地上建农民工住所时,要考虑建一些单间住所,以便农民工夫妻团圆;一些单位在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时,或建招待所时,都应考虑建便于农民工夫妻团圆的单间,在收费上尽量免费或象征性地收一点费用。在建“农民工性福之家”上,适当投资是值得的,可以焕发农民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可谓是少投入、大回报。企业家应该有这样的远见、胸怀和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农民工性福之家”多起来,解决农民工性压抑的不正常、不健康甚至违法的渠道就会少起来,让农民工远离艾滋病和各种性病就多了一道防护墙。“农民工性福之家”实在是多多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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