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0-10-21 10:34:50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声明:督促当局立即恢复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据悉,北京公民王荔蕻女士因与朋友们到外就餐,无故被北京警方拘留八天。八天后王荔蕻女士的亲戚未曾看见王荔蕻女士走出拘留所,电话也不通与外界失去联系。现在连王荔蕻女士的儿子也一同被失踪。据网上消息人士报道,王荔蕻女士和她的儿子仍然被地方当局扣押,失去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谴责北京警方无任何理由继续扣押王荔蕻女士。并对当局此无耻行径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强烈要求当局立即释放王荔蕻女士、还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王荔蕻女士是一个守法的公民,王荔蕻女士在餐馆的言语行为属于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也不能限制王荔蕻女士的言论自由。我们同时认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自由表达,公民对某些社会性事件表现出的喜、怒、哀、乐的情绪,政府无权干预,这是世界人权宣言中所确认的。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认为,当局继续无理拘押和剥夺王荔蕻女士的人生自由,是违法的。这是对中央人民政府目前大力推行的社会稳定方针的政策背道而驰,继续无理拘押王荔蕻女士的后果将得不偿失,这一事件将会严重影响北京地区的社会稳定,这是地方当局必须要正视的问题。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希望,当局应顺应民意,让和谐社会要真正的和谐!靠动用国家的暴力来维持和谐,动不动就将它人封嘴、拘留镇压异议人士,这样的和谐社会只能是自欺欺人!要求当局立即释放王荔蕻女士,中国公民维权联盟将视当局的态度,不排除发动大规模声援王荔蕻女士的行动。何去何从,我们将试目以待。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

      2010-10-21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1 18:56:51

本人于2010-3-19日、4-16日两次参加“关注团”,到福州马尾法院声援福建三网民、抗议当局违法行径!有幸目睹王荔蕻女士声张正义、大无畏的英雄形象。她和“屠夫”等人筹划声援福建三网民活动,组成“关注团”,千里迢迢,来到福州马尾,在马尾法院大门外,带头呼喊抗议口号,是整个活动的领导者。对于这样的刁民,当然被当局视为眼中钉。她的言行,理性,合法。只是当局不喜欢啊。

   抗议当局无耻行径,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北京当局应无条件释放王荔蕻女士及其儿子!!!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2 23:03:21

王荔蕻是英雄!
向王荔蕻致敬!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3 18:30:49

王荔蕻是好样的!!!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4 18:31:56

当局应立即恢复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5 17:54:19

在王荔蕻女士身上,让我看到什么叫声张正义、大无畏!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6 17:52:14

向王荔蕻女士致敬!!!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7 18:05:44

当局立即恢复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8 18:37:06

王荔蕻无罪!当局立即恢复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9 18:01:32

在王荔蕻女士身上,让我看到什么叫声张正义、大无畏!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30 17:59:31

当局应立即恢复王荔蕻女士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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