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 发表于 2010-10-25 22:03:04

25、难忘的刘梅芳

记得刚进二看的第8天,301来了一位小鸟依人,肤色白皙,面容清秀的中年妇女,名叫刘梅芳。她来自湖北省监利县,是那位上书朱镕基的李昌平的工作之处。
刘梅芳说,她是帮按摩店老板打杂的。昨天晚上,警察到福州市金山区按摩店来,警察知道老板是尿毒症高危病人,每星期要进行三次血液透析,随时都有性命危险。警察不敢抓患尿毒症的老板,就抓个小鬼充数,便把刘梅芳抓了进来。
刘梅芳闪着一双忧郁的大眼睛,看上去特别沧桑。当她沉沉入睡时,睡态特别漂亮,是那种人见犹怜的睡美人。这个秘密,还是号友小丹悄声告诉我的。
无聊的站班中,我扫视了整个监室,最后把眼神定格在刘梅芳的脸上,想象她曾经的美丽。
刘梅芳是哭哭啼啼地送进来的。她说自己在那天晚上,因为老板不在店里,就电话通知让她去打开店门。店里小妹正在接客时,警察破门而入。刘梅芳不忍心看到吓得全身发抖的小姐赤身裸体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到房间里拿出一床毛毯替小姐披上。
警察正在欣赏自己的“作品”时,冷不丁冒出刘梅芳这个“程咬金”。盛怒之下,把扫地煮饭的刘梅芳一同押上警车。
到了派出所,警察还踢了她几脚,说她“不老实”。随后给她扣上“容留卖淫”的罪名,于深夜投进二看,来到301监室。
刚进来时,刘梅芳摸着大腿上的青紫伤痕,伤心欲绝的哭诉说:自己被冤枉的,刚到福州打工才几个月,竟然会到看守所来。如果违心承认自己是“卖淫”的,也许只要关十来天就可以出去。可是以后又如何面对江东父老?面对自己的子女?心神不宁的她,自顾自地哭诉着自已的处境……
刘梅芳得知我是8年上访“专业户”时,一再表示: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等出去以后,一定要随我一起去告状,为自己讨个说法。
我奉劝她放弃这种想法,芝麻绿豆大的事,关一阵子,就算自己倒霉吧。面对这个残酷的社会,你不服不行啊。告状的路上,布满荆棘艰难,饱受屈辱折磨……告状的路上,受冤更深的访民,数不胜数啊……
刘梅芳仍坚持打听如何告状,如何上访,发誓要为自己不法遭遇讨个说法。但到了后来,获知自己只判了七个月,马上要释放出去了,就不提告状之事了。这已是后话。
刚进来时,刘梅芳很担心将来的处境,耽心自己是外省人,受到欺负。更耽心这次来福州打工,是与老公吵架出走的。天天忧心忡忡。
刘梅芳睡在我的下铺,我安慰她说:“你不用担心太多,若家人真的不管你,还有我呢,反正我家人每月都会寄钱来,钱虽不多,但够我们买日用品,我们节俭着点一起用……”
没过多久,老板还算有良心,每个月给刘梅芳汇钱来。早先说好,由我帮助她,结果却是相反,我反而成了她的照顾对象。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铁窗中,我和刘梅芳很快成为好友。
晚上,我们经常一边聊着天,一边往嘴里送酒鬼花生。原本晚上不进食的我,也破例了。奇怪的是,原先在外面从不沾口的垃圾食品,到了这里,竟变成了可口的美食。
经历四道坎的折磨,刘梅芳累倒了。有天晚上,我从睡梦中惊醒,看到正在值班的刘梅芳,快要瘫倒了。我蹑手蹑脚穿上囚衣,换她下来。
第二天号务会上,牢头说我擅自替班,按规定要罚班。
我质疑道:首先我不知替班还要经过你的同意。如果不能替班,昨晚毛副协调看到了,为何不当场制止?
牢头在我的质疑声中,此事不了了之,但加深了牢头对我的怨气。
后来,刘梅芳的老板通过关系,给二看的管教打了招呼,刘梅芳很快成了照顾号。上床板睡觉也就顺理成章。按照顾号标准,是300个生产任务。后来,牢头看到刘梅芳老实,只比一般人减少300个。
借着照顾号的借口,牢头经常把刘梅芳叫出去,单独交谈,叫她不要跟我这个“危险人物”走得太近等等。
后来,也许是刘梅芳害怕牢头,便日渐地疏远我。
当时,我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开庭、上诉上面,沉浸在外界的声援感激之中,也不会去在意梅芳有意的回避。这一切,都是号友告诉我的。我只把这一段没有杂质的友谊,深藏于心底。
刘梅芳幸运地遇上有良心的老板。那位重症在身的老板,一边忙着每星期透视血透,一边通过关系,为她铺平回家的路。也许应了一句谚语:人之将死,其行也善,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我认为,也许这是一种心灵救赎吧。
经过外面的多番努力,代人受过的刘梅芳获刑七个月,缓刑执行。等判决下来时,距离刑期只剩20天。
由于临近春节,车票难买,刘梅芳只好在唉声叹气中挨过10天。
刘梅芳的判决下来时,我的判决还没来。我担心自己可能会被投牢。比较怕冷的我,于是让家人给我寄来一件昵大衣。但301监室里的规矩,昵大衣不许穿。我只好托刘梅芳帮我捎回家去,以免浪费。
在刑满前10天,刘梅芳走出看守所。回家后的刘梅芳,给狱中的号友来了好几封信,传递问候。
6月30日,我走出了二看大门后。7月4日,我重回二看迎接游精佑出狱,却被警方阻拦,于是顺道去金山区看望刘梅芳。
到了她的住处,看到依然靓丽的刘梅芳,她已从虚胖状态中逐渐恢复常态。她在那里开了个小店,以缝补为生。她与儿子在福州找到落脚处,找到了生活的依托。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心尘 发表于 2010-10-25 22:04:09

26、狱中生日

3月4日这一天,福州温度接近0度,空气阴冷凝重。虽然裹着厚厚的衣服,但裹不热冰冷的心。
当我正盘腿坐上铺板上默思时,厚重的铁门打开了,“吴华英,出来”。
不知道今天又要见什么人?我应声而起。
待我在会见室见到林洪楠律师时,林律师开首一句“生日快乐”,才让我如梦初醒。啊!原来今天是我的生日。
在失去自由的环境里,居然有人来到看守所里,给我祝贺生日!让我感到温暖。
林律师还告诉说,他是代表关注团的老虎庙等人,来二看祝贺我生日的。
更没想到的是,老虎庙与众网友,在北京为我开了一个没有主人到场的庆生会。
听了这番话,我的心情无比激动,身处黑暗中的我,不再孤单,感动的暖流在心里涌动。
感动之余,我急书一封信,将感恩的心,写在几张纸上,让林律师代为传递。
林律师离开后,我在想,我的这封感谢信,像北飞的鸿雁,穿过高墙,穿过重重铁门,飞入关注团的手中……
出狱后,看到看到庆生会视频资料,我才知道,北京及外地的一些网友,聚集于北京国玉饭店,为我举行了一个隆重的庆生会。参加的有王荔蕻、老虎庙、许志永、阿尔、朱毅、龙龙、刘强本、张辉、天天海豚、小资、唐吉田律师、屠夫、赵枫生等各界人士。表达了对我的祝福,朗诵了诗歌……生日宴会进行期间,北京国保派人监视,并多次催促晚宴快点结束……
去年的3月4日,我是在北京上访过程中度过的。而今年的39岁生日,却在福州第二看守所里。
每年的3月5日,是全国人大会议召开之时。此时,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浩浩荡荡地开进北京。随伺在他们左右的,还有喉舌媒体的记者。以便“挖掘新闻”。
每年的两会召开之际,遭受各种不公待遇求告无门的访民,躲过地方官员的围追堵截,提前进入北京,等待会议召开,以便向大会代表诉冤。我有好几年,也期待弟弟的冤情,能进入人大代表的法眼,也提前赶到北京。
对于我们这个群体,在官员和喉舌记者的眼里,没有具体的名字,只有一个笼统的称呼——“访民”。
与林律师告别返回监室时,我走在黄色警戒上。往日刺眼的警戒线,今天看起来,也变得温情脉脉了。
当号友获知林律师代表关注团的网友,来狱中为我祝福生日时,她们也悄悄地作起了准备。
晚上自由活动时,七八个要好的号友,开始张罗布置。每人都从包里拿出平时舍不得吃的零食:蜜枣、饼干、花生、沙琪玛、蛋黄饼、酥糖、卤蛋等,纷纷摆在用被子叠成“台面”上,围坐成一圈。
号友们开心谈笑,我也感到快乐。也许号友们压抑得太久,想借聚会的名义,狂欢一下吧。期间,号友唱起了生日歌……
事后得悉,没过几天,为我主持庆生会的老虎庙先生,就被当地警察押回山西老家,待了十天,才让他重返北京。
认识老虎庙,缘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老虎庙先生是一位侠肝义胆、古道热肠的义士,一直致力于关注弱势群体,帮助辛酸苦难的人们。因此,我这个另类的弱势个体,也成了他的关注对象。
2008年奥运前夕,北京喊出了“人文奥运”的口号。却到处驱赶外地来京的人。对进京上访的访民,更视为眼中钉,必欲驱之而后快。他们倡言的人文精神,与我们这些满腹辛酸的人,实在挨不上边啊。
正当我将遭到驱赶之际,蒙老虎庙先生多次点拔,才让我躲过重重盘查。但最终未能躲过中央信访部门的围截和当场抓人,我被押解回福建,交到当地政府官员手上。
去年3月4日时,我正在北京上访途中。为了纪念生日,当我路过天安门时,特意在城楼前拍了一帧生日照片,并把3月4日刻在相片上。
为了给蒙冤八年的弟弟诉冤,上访征程漫长而又曲折,饱受奔波之苦,饱受屈辱煎熬。但在福建公安厅牛纪纲厅长一手遮天之下,我蒙冤八年的弟弟,却没有任何一洗冤屈的机会。我蒙冤八年的弟弟啊,是姐姐无能啊。一想到弟弟,我的心里,总是压着一块沉重的石头。每到节庆日子,看到别人阖家欢聚,我更是心酸难过。
八年上访的漫漫征程,有几个特别的日子,让我记忆深刻。但都跟高墙铁窗有关。
一个是2003年的“五一”。我于2003年4月20日,在福建省政府门口,拉横幅向领导请愿,遂被处以十天治安拘留。于五一国际劳动节当天,才从福清市拘留所释放出来。
一个是2005年的“十一”。我在15天前,拦下了省委书记的小轿车,呈上了诉状。又被处以15天治安拘留。到“十一”,才获得释放。释放当天,别人说今天是国庆日。而我在心里说,国庆日这天,却是我的灾难之日啊。

心尘 发表于 2010-10-25 22:04:45

27、3•19——两分钟庭审

2010年3月18日,林律师来到二看,告诉我说:明天马尾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三网友案。
这次开庭,距离上一次开庭已过了四个多月。马尾法院都把法律视为无物,还能审判出什么结果?
3月19日早上7点许,我又被提出301监室。押着走到看守所大门口,早有十几名法警列队待命。
女法警一上来,并不说话,就对我全身搜查。我身上没有利器和纸条,她的搜查当然是一无所获。

我每次会见或提讯时,在走出监室前,牢头都要如影随形,紧跟在我屁股后面,紧盯着我。看到我身上除了卡之外,别无他物,她才放心放行。
看守所的卡,一方面是嫌疑人的身份证,另一方面是也在押者是存钱购物卡。所以每次提审或会见,都要带上卡,以便刷卡进出监区。
这一天,我和范燕琼、游精佑3人,也是分别押上三部中巴车内。前面有警车开道,后面黑色轿车跟随,再后面有警车押阵。
那辆“闽0-A0592”的小轿车,贼亮贼亮的。估计是坐镇指挥的高官,亲自到看守所提人了。
车队最后面,还有一辆医护专车,车上坐着十几名医护人员。
七辆汽车组成的车对,警灯闪耀,浩浩荡荡,颇为壮观。车队鱼贯驶出二看大门,驶向公路。
平时,其他号友开庭,都是轻车简从。他们大都是混装在一辆车上,车内的同案或及其他嫌疑人,常常挤在一起。一辆法警车上,至少也要坐三五个人。多的时候,要坐十来个。当她们听说我们每人一部中巴囚车时。她们的脸上,写满了惊讶困惑。
出了大门,看到村道两边站着不同制服的人员,有交警,有保安,还有警察。真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如临大敌。
看到这些情形,我在心里暗笑。“福建三网民案件”,由于受到全国正义网民齐声谴责,让福建有关当局惊慌失措。生怕一再弄出让世人笑掉大牙的“纰漏”……才引起有关当局“高度重视”,才让我们受到如此“礼遇”。
我粗粗数了一下站岗人数,大约有80多人。不包括便衣和没有看到的警员。
他们拦在道路外围,不让行人靠近。他们也许认为,凡靠近公路的人,都可能是“劫法场”的危险分子呢。
车队到了高速路口,有好几名警察专门拦下过往车辆,为车队开辟出“绿色通道”。
途中听到一法警对同事抱怨说:他的一个朋友去机场,路过这段高速公路,被迫停车等待,差点赶不上飞机……
快到马尾法院门口附近,看到马路边沿都围起警戒线,不让其他车辆行驶。法院门口,早已伫立着亲友团,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关注团,公民记者,电视台和报社记者等。我坐在囚车内,与他们隔绝。我真想大声向他们道声:谢谢!
警车驶入马尾法院大门,我看到几个熟悉的身影。屠夫,天理,王荔蕻大姐……
当我被押下囚车时,看到王荔蕻大姐正手持摄像机,对准院内警车拍摄。我喊了一句:荔蕻大姐,辛苦了。
我隐约听到王荔蕻大姐惊诧道:“哎呀!她怎么也会知道我的名字呀?”
两名女法警,赶快上来,抓住我的手臂,就往法院大厅里拽。以至于我被推倒在石阶上。没等我从地上站起来,就半拖着我往里推。弄得我囚服上满是尘土。
休息室里,法警各给了我们3人一份早餐:一盒牛奶,一个面包,一个鸡蛋。
快9点时,我们3人被带到法庭小门外等待。
隔着一道门,我隐约听到法庭里,法官正在的高声宣读法庭纪律。
刚被推进大法庭时,范燕琼喊着要见见女儿,林静怡也喊着要妈妈。法官对法警下令,将林静怡带离法庭,将我们3人又押回原地,在庭外候着。
当事先的预演结束时,我们才被推入法庭。
进入法庭,我的辩护席上,却看不到我的委托律师。我不知外面到底出了什么事。
法官急促宣读:经研究决定,退回补充侦查。范燕琼大声喊着要见女儿。法官急忙下令,将范燕琼推出法庭。
然后,法官脸朝公诉人嘀咕几句,再转向大家说:案件退回补充审查。这是第二次退补,也是最后一次退补。
刘晓原律师提出抗议,遭到法官制止。
随后法官下令,将我和游精佑带离法庭。
我女儿和母亲大声斥责法官:为何不让说话……
面对这么快就休庭的审理,我错愕了一下子,脑袋还没反映过来,法警就在推着我向前而去。身后传来女儿的呼喊:“妈妈要坚强”。
待我在候审室站定,范燕琼歇斯底里地怒骂不义的法庭,怒骂无良的政府,无良的官员。她握着双拳,情绪异常激动。
好几个女法警拍着她的背,劝重病中的范燕琼控制自己的情绪。门口站着一个摄影者,手持摄影机,镜头对着愤怒的范燕琼。
这时,书记员拿了两张“公开审理的开庭笔录”要我们签字。
游精佑要求见一见家人,被拒绝。一向冷静克制的他,此时也愤怒到了极点。他怒斥法庭反复折腾,怒斥法官毫无人性,担心即将参加高考的女儿,为他四处奔波,无法静心学习和参加考试。
这时,书记员递给游精佑的开庭笔录。他用劲把“庭审笔录”揉捏成一团,掷到地下。好像把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在这张纸上。
专门人员对我们三人进行拍摄,把愤怒情形摄入镜头。这个场面,是几年前福州中院开庭翻版。
此时,我反而无言,也没说什么话。心中像打翻了五味瓶,酸咸苦辣齐聚心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将心中悲愤,化为无言的沉默。
因为这样的经历,我已历过多次了。我为弟弟诉冤,八年来,屡次遭到警方的非法拘禁。此时,尽管心里愤怒,但已激不起涟漪了。当年,枉法法官对我弟弟的枉法判决,我就是像他俩今天这样——极为愤怒,气得发抖。
我默默地蹲下去,捡起游精佑扔在地上的“庭审笔录”。慢慢打开皱巴巴的纸,粗略地扫了几眼,最后记载着:“另定时间、地点,开庭另行通知……”
书记员看到我一人在看庭审笔录,问我要不要签字?
书记员明白,再说也无用,便不再作声。
我也明白,在强大的权力面前,我无法改变眼前的遭际,只能默默承受,忍受,接受。
这次3.19开庭,只用了两分钟,就草草结束了。隆重开庭,仅仅是宣布退回补充侦查。
以前的“退补”,只用书面通知。今天为何却要浪费巨大的资源,动用众多警力。处处设防,戒备森严。恐怕是为了反复折腾千里之外赶来的北京律师,也是为了折腾来自全国各地的关注团网友,让他们遭遇反复折腾之后,一个个变得心灰意冷,只好自动放弃吧。
我们3人很快被押回各自的囚车,囚车队开出马尾法院大门时,透过茶色玻璃车窗,可以看见外面的围观群众沸腾起来,个个情绪愤怒,挥舞着拳头。他们有的举着标语,有的舞动着黄丝带。
囚车队很快拐进马路上。随着囚车队绝尘而去,众多的旁观者和关注团网民,逐渐消失在视线中。
此时,我的身子虽然离开了正义的网民,但思绪还停留在荒唐的庭审情形之中。

心尘 发表于 2010-10-26 13:43:13

28、照顾号

入冬后,凤凤在二看快一年半了。对她的庭审,才姗姗来迟。
早上9点,凤凤被提出301监室,去参加福州中院的开庭,审理那起台湾人的诈骗案。
晚上回来,凤凤饶有兴趣说起今天的见闻,说今天开庭往返途中,她和好几个同案在一辆囚车上。互道安慰,只等判决结果快点出来……最后说到,男号里的牢头公开说:谁需要照顾号,一个照顾号4800元……

说到照顾号,301监室的照顾号,我可见得多了。有一次,因为安排的照顾号太多,只剩几个号友去搞又脏又累人的卫生,号友们意见很大……
301监室里的号友分为三等。牢头为一等,照顾号为二等,剩下就是三等了。
牢头有相对的自由空间:生产不定量,爱做就做。晚上不参加值班站岗,但在值班表里依然有她们的名字。她们不用搞卫生,不洗碗,不刷地,只用嘴打发号友去做就行。她们可以大摇大摆穿着拖鞋。她们不用看着时间表洗澡。她们不用担心冬天洗冷水澡,可以洗热水。有时没有热水,也可用供应号友们的开水洗澡。她们晚上睡觉不用怕受冻,可以多垫几床棉被。晒衣服时,她们占着有阳光的地方,把阴暗的地方留给号友。她们五、六个人,占着一半的空间。剩下20多个号友,只用了另一半阴暗的空间。她们可以任意使用衣架,不用担心使用衣架超标而罚班。她们自由活动时间可以读报看书。她们拥有纸和笔,可以随时写家信。她们可以随时大号,没有排队之忧。下雨天,她们可以把衣服叉到监室内晾,不怕梅雨季节衣服发霉……
二等是照顾号,照顾号又分两个等级:第一等,不在水泥地上睡觉,不用做卫生,生产不定量,偶尔还有热水澡洗。第二等也睡在床板上,要做卫生,生产比号友少300个,洗热水澡视情况而定,有多余的热水,才会轮到她……
301监室有个照顾号,大家都叫她老高。老高的年龄,其实不高,只有34岁。她是福州本地人,因赌博被抓进来,判了一年刑。老高的照顾号可谓是几经波折,才升级到高一级。
深究起来,照顾号的升级程序,也是一本厚黑学。老高一步步地往上爬。她经常埋怨家人没找对人。在她如数家珍的埋怨声中,号友们才洞悉了她的“照顾号史”。
一个深秋的晚上,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老高,来到301监室。缘于福州本地人,与牢头身边的人混得熟,谈得上话。很快获悉照顾的信息,于是飞书一封致家人。其姐通过二看驻所检察室,跟林管教打了招呼。于是老高从水泥地上,搬到床上睡。生产任务也减到500个。不过卫生和站班照旧。
看到别的照顾号不用做卫生,有病在身的老高,开始埋怨家人办事不力,或没有尽心。随后,又急书一封,要家人跑关系。过了些日子,她的卫生才被免去。
半年后,老高的判决书下来,两牢头也即将离开301监室。身边的号友,便怂恿老高再努力一把:当牢头多舒服呀,不用站班,不用做卫生……
老高听后,马上行动,以糖尿病的名义,要求家人再去活动。并叮嘱家人,要去找直接的关系,不要去找间接的关系。
最后,其家人通过层层关系,直接找到林管教,送了礼。老高如愿以偿地在第一桌吃饭,一觉睡到天亮,不用担心半夜被人喊起来站班。
由于老高大大咧咧的性格,经常会把走关系的信息外泄。为此,老高可没少挨牢头骂。
等判决书下来没多久,老高就被调去308“余刑”号去了。这些特殊的照顾待遇,又归于零。一切又要从头开始。
据说她到了余刑号,大家都有归期的人,谁都不买谁的账。不管你以前是照顾号,还是牢头,到了308号,又得重新洗牌,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老高于2010年7月17日一年刑满,她比我迟了半个多月走出二看。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6 18:00:59

“管教打开牢门,年轻的武警大喝一声——“安检”。。。。。三名武警叫牢头过去,把全号的编织袋粗暴地拎起拉开、倒下来,把衣服倒出来。所有衣物、用品、食品顺手倒在过道上,堆成了小山丘。
武警的皮靴,从“小山丘”上面肆意地踩来踩去,饼干类食品,被踩成粉状。饮料类食品,被踩爆裂。从包里溢出的酱汁,污染了洁白的衣物。
安检过后,监室内一片狼籍,春夏秋冬衣物、小内裤、袜子等,满地都是。
号友看到那些被踩成粉状的食品,看到那些暴裂饮料盒,看到被酱汁污染的衣服,大呼“惨呀,惨呀……”

    纵观武警 “安检”过程,根本没有个仔细检查,而是把编织袋里的东西一倒了事。只是让人感到恐惧,制造麻烦而已。”


    据老者介绍,每逢春节、法定节假日(五一、十一)牢房“安检”主要是为了预防自杀、犯人越狱逃跑,重点检查是否暗藏刀具器械、绳索等物品。


    武警的皮靴,踩踏的是人权!他们不把囚犯当人,践踏囚犯的物品,更是当儿戏!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7 18:06:56

三网民无罪!吴华英无罪!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8 18:50:07

吴华英说:“八年上访的漫漫征程,有几个特别的日子,让我记忆深刻。但都跟高墙铁窗有关。
   一个是2003年的“五一”。我于2003年4月20日,在福建省政府门口,拉横幅向领导请愿,遂被处以十天治安拘留。于五一国际劳动节当天,才从福清市拘留所释放出来。
   一个是2005年的“十一”。我在15天前,拦下了省委书记的小轿车,呈上了诉状。又被处以15天治安拘留。到“十一”,才获得释放。释放当天,别人说今天是国庆日。而我在心里说,国庆日这天,却是我的灾难之日啊。”

   “ 拉横幅向领导请愿”;“拦下了省委书记的小轿车,呈上了诉状”,都要被拘留。如果没有冤情,谁会这样做?

   这是什么世道!
   包青天在哪里?!

心尘 发表于 2010-10-29 16:34:21

29、母亲的控告

自7月1日深更半夜将我抓走后,我的家人心急如焚。不停的奔波呼号,寄送衣服和零用钱,聘请律师介入,向福建省、福州市相关部门呈诉状,冒雨向马尾警方索要法律文书……
趁福建省人大召开之际,母亲给到任不久的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省人大主任刘德章等,邮寄了《致福建省人大会议主席团的信》的诉状,还向福州市相关部门呈送或邮去题为《帮人发贴 何罪之有》的诉状。
母亲周洪玉《帮人发贴 何罪之有》的上诉信,其大意是:
“福建闽清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警方认为,是正常死亡。严母林秀英坚持认为,女儿系多人轮奸致死。要求立案,警方却不予理会。林秀英为了给惨死的女儿诉冤,遂不断上访。
出于人类的基本同情心,一些网民帮助林秀英,写了文章,录制了视频,记录下林秀英亲口讲述的冤情,发布在网上。
福州警方竟以“诽谤罪”,抓捕了8个网民。
不到一个月,又改为“诬告陷害罪”。后来,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了五个,但对3人,正式逮捕。案件性质也由原来的“涉及国家机密”,变为“普通案件”。
该案抓捕网民之多,罪名变更之快,关押时间之长,创全国之首。
2009年7月1日凌晨,七八个便衣,声称查户口,突然闯进我家中。既不出示证件,也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就开始抄家。一阵翻箱倒柜后,搬走我家的电脑主机和众多物品。然后将我女儿吴华英,押到福州市马尾区快安派出所。把她铐在铁椅上,进行连续36小时审讯。
我们问他们:“为什么抓人?”
他们却含糊其辞回答说:“你们自己心里清楚。”
警察还恐吓我们说,她不招供,就要对她刑讯升级。
女儿被拷36小时后,又被投进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到这时,警察才告诉我们,女儿是涉嫌“诽谤罪”。
后来,我们聘请了律师,几次要求会见,都被警方拒绝。
7月15日,我们聘请的林洪楠律师,收到一份《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决定书”上面写着:“因吴华英诽谤案,涉及国家机密,决定不批准申请人林洪楠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吴华英。”
荒唐的是,他们一边以“涉及国家机密”不让律师会见,一边却把记者带进看守所,进行采访和公开报道。
吴华英后来对律师说:“警方在提审时,方告知是因为发贴揭露“闽清严晓玲案”而被捕,却始终不告知诽谤了谁?”
7月31日,马尾区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了五个网民后,又以“诬告陷害罪”对吴华英等三人宣告逮捕。仍拒不告知诬告陷害了谁?只说“到了法院就会知道”。
律师问警方:“罪名由诽谤变为诬告陷害罪,案件仍当做‘涉密案件’办理么?”
警方答复:“改为普通案件了。”
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对“诬告了谁?陷害了谁?”始终不予回答。却推托说:“逮捕是由其他部门批准的”。怎能让人信服?
2009年11月11日,马尾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既然定性“普通案件”,却不让媒体记者以及众网民旁听。
法庭对范艳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个网民提起公诉,指控“传播虚假信息”,犯“诬告陷害罪”。而“虚假信息”的口述者林秀英,一直强烈要求,出庭为三网民作证,均被法官拒之门外。
无奈之下,林秀英只好站在法庭大门口,接受记者的采访,讲述真相,并摆出“女儿严晓玲被八人轮奸致死”的控告书。

对我女儿吴华英三人的庭审,从早上六点多开始,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多才结束。
律师们说“这太不可思议了。林秀英没有被抓,反而是代她写控诉和录制亲口视频的网民被抓。”
庭审结束后,北京刘晓原律师以“太荒唐、太离谱、太不可思议、太可怕”对此案作了概括。
此案开庭已经四个月了,马尾法院无视法律,延长审限。
律师们强烈要求,汲取王帅、段磊等诽谤冤案的教训,尽快释放三网民。但案件至今悬而未决。
必须指出的是,八年多来,我女儿吴华英替弟弟伸冤,不断上访告状,屡遭当地警方的传唤和拘留。希望有关司法机关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还我女儿的人身自由,不要再整好人。
                          控告人:周洪玉
                          2010年3月5日

母亲和女儿为我四处控诉,律师为我们作了无罪的辩护,网友不懈的关注和声援,不少网友们不远千里赶到了马尾法院声援。这虽然不能改变我们被冤判的命运,却让强权者有所忌惮。
在我身陷囹圄的日子里,母亲为了我的自由和清白,上下奔波,几乎跑断了腿。
有关部门对我母亲也深表同情,但说母亲所反映的问题,不是他们能力范围内所能解决的。

心尘 发表于 2010-10-29 16:35:54

30、4.16——裸奔的判决

4月9日下午,马尾法院的法官林晨、陈丽二人来到二看,将我提出301监室。问我:“林洪楠律师受到‘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北京金光鸿律师又因车祸回老家养伤。接下来的开庭,是否需要法院为你指派律师?还是自行委托律师?”
我谢绝了法院的好意。要她通知林洪楠律师,让林律师转告我家人,由家人自行委托。
我问二法官:“对我的‘诬陷罪’罪名,是三年以下,还是三年以上?”
女法官推诿说:“这不好说,要视情节轻重而定。”
我立刻想到,对我起诉书中,反复提到“情节严重”。
看来牛纪刚等人,想一手遮天。对我们3人的打击报复,毫不手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我逃不出构陷迫害的魔掌,只能调整自己心态。既来之则安之,只好作长期坐牢的打算。我虽然担忧弟弟的冤情,担忧年迈的双亲,担忧年幼的女儿,但身陷囹圄,无可奈何,也顾不得了。
4月16日早上七时许,301室的铁门又被打开了。二看副所长和科长亲自前来,将我提出301监室。直到此时,我才知道,今天又是马尾法院开庭了。
前几次来提人,都是一般管教干部。今天却是所长与科长一同前来。我边走边纳闷,以往开庭前,律师会来事先通知。这次开庭,我委托的律师都到哪去了?难道法院没有通知林洪楠律师?没有转告我的家人?
我带着满腹疑问,边走边想,就到了二看大门口。经过各道搜查程序,我被押进囚车。囚车队鱼贯开出二看,一路上岗哨林立,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岗哨比3.19开庭还要多。
在交警的配合下,囚车队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到了福州市马尾区。
当囚车队靠近马尾法院时,看到到处拉着警戒线,到处是穿制服的人。
在法院大门右侧,有一群人被圈在警戒线外。他们喊着口号,挥舞拳头,举着标语。
由于距离远,人又多,我在急驰而过的囚车上,看不到亲人的影子。
车上的法警说:西南交通大学也来围观。
还没等我看清这些情形,囚车就拐进了法院大门。我和游精佑被相继押下车,范燕琼则被抬下车。
刚被押入法庭时,我放眼搜寻,却看不到北京金光鸿和福建林洪楠两位律师。
法官照本宣科,正在宣读法庭纪律,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
庭审开始,我问法官:“为何开庭前,律师没到看守所会见?告诉我开庭的时间?”
为我辩护的李颖善律师解释说:“由于时间仓促,昨天还在出差的路上,没来得及去会见。”
听完李律师的解释,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有了着落。
整个庭审过程,依然没有重要证人林秀英到庭。
由于开庭前没有得到任何的信息,我没有做开庭前的准备。平时在监室里,纸和笔都被牢头牢牢控制着,无法未雨先缪,只有腹稿。我当庭向审判长要了纸和笔,趁范燕琼和游精佑陈述期间,急急忙忙把腹稿列成提纲。以免思维短路,衔接不上。
我的“最后陈述”,就是按这个提纲口述的:
我是八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姐姐,也是“闽清严晓玲事件”的三网民之一的吴华英。我今天遭到不公正的判处,是因为我8年来,不懈揭露“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触动了福建某些当权者的神经,便借“闽清严晓玲案件”,对我进行打击报复。这是“福清纪委爆炸案”之后,冤案制造者迫害冤属之继续。
马尾法院三次开庭,证人缺席,正义缺席。“诬陷案”至关重要的叙述者,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却不能出庭作证,这是对宣称依法治省的福建法治状况的莫大讽刺。
我的行为是响应胡锦涛总书记一再倡导的,公民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如果这次判我们有罪,那么,就证明胡锦涛总书记的话错了。要不然,只能说明福建有人上抗中央,下压百姓,制造不稳定因素。
我是现代版的杨乃武的姐姐,却没杨乃武姐姐那般幸运。她在滚过钉板之后,弟弟的冤情终于得到洗雪。她不屈不挠的诉冤历程,也因此载入历册,为后人传颂。
而我呢,八年的上访过程,无数次上下奔波,饱受屈辱折磨。我向福建省委几位主要领导呈状讨说法,至今未能澄清弟弟的冤情,反而因此几次成为阶下囚。
我现在只想说:人民的法院是用来寻求公正,惩罚罪恶。而不是用来制造罪恶,偏袒坏人。希望马尾法院本着事实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还我们清白和自由。
林洪楠律师因为为我辩护,被停业一年,不能为我出庭辩护了。在此,我向林律师深表歉意!透过这件事情,足见福建的司法腐败已到多么可怕的地步。将打击报复的黑手,又伸到敢于说真话的律师身上。
那些躲在幕后操纵这起冤案的策划者,他们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请法官主持公道,秉持良心,还我等3人自由和清白……
我作完最后的法庭陈述,法官马上宣布暂时休庭。
我们3人又被推出法庭,在候审室等候。
不一会儿,我们又被传进法庭,法官拿着一张纸,要到庭的人起立,听候宣判。
听到就要宣判了,那一刻,我那颗坦然的心,立即被紧张替代。
他们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为我辩护的林律师做出“停业一年”的处罚。还能有什么公正的判决?他们明目张胆践踏法律,已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按关注团网友的说法,他们已没有羞耻,当众裸奔……
我们三人在怒斥,旁听的亲属在怒斥,旁听人在诅咒。怒斥和诅咒声盖过法官宣读。法官宣读了什么,我们都没有听到。最后只听到范燕琼获刑两年,游精佑和吴华英各一年。
宣判完毕,法官又问我们:“是否上诉?”
我立即回答:“绝对要上诉”。我的话音一落,我们3人就被带离大法庭,押上囚车。
当囚车驶出马尾法院大门口时,透过茶色车窗,可以看到马尾法院围墙外,到处混乱的场面。人们群情汹汹,愤怒无以发泄。就像火药桶一样,稍有一点火星,就要爆炸。于是有人站出来,大声劝慰大家:要冷静,要克制,不要给他们胡乱抓人的把柄……
当亲友团和围观人群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内时,我的思绪才从愤怒中恢复过来,才知道自己坐在囚车中。
静下心来想想,我获刑一年,比起原先预计“三年以上”,确实好得多。接受起来,也不显得那么困难了。还差两个月,我就快到一年了。再过些日子,我就可以与我日夜思念的亲人团聚了。
当我想到病魔缠身的范燕琼,还要狱中呆一年多,心中的隐忧又阵阵袭来。
回到了301监室,号友们知道我获刑一年,很快就要出狱了,她们都为我感到高兴。
在监室里,其他号友的情绪,会像传染病一样感染自己。她们悲伤,我也感到压抑。她们开心,我会感到高兴。
记得刚来一个多月时,有一位帮人介绍出国留学的号友,被定性为偷渡客。她原先认为,自己没什么事,顶多两年。结果被判了八年。
她投牢的那天,号里的人,几乎成了泪人。
当我沉重的心情稍稍缓解时,弟弟的冤情又压上心头。那几天夜里,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脑子老是想着,等我出去之后,如何把荒废一年的控告续上,继续为蒙冤八年的弟弟诉冤。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29 17:57:42

回复 34# 的帖子

回复34的帖子

“照顾号”
“男号里的牢头公开说:谁需要照顾号,一个照顾号4800元……

照顾号的升级程序,也是一本厚黑学。

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老高,来到301监室。缘于福州本地人,与牢头身边的人混得熟,谈得上话。很快获悉照顾的信息,于是飞书一封致家人。其姐通过二看驻所检察室,跟林管教打了招呼。于是老高从水泥地上,搬到床上睡。生产任务也减到500个。不过卫生和站班照旧。
看到别的照顾号不用做卫生,有病在身的老高,开始埋怨家人办事不力,或没有尽心。随后,又急书一封,要家人跑关系。过了些日子,她的卫生才被免去。
半年后,老高的判决书下来,两牢头也即将离开301监室。身边的号友,便怂恿老高再努力一把:当牢头多舒服呀,不用站班,不用做卫生……
老高听后,马上行动,以糖尿病的名义,要求家人再去活动。并叮嘱家人,要去找直接的关系,不要去找间接的关系。
最后,其家人通过层层关系,直接找到林管教,送了礼。老高如愿以偿地在第一桌吃饭,一觉睡到天亮,不用担心半夜被人喊起来站班。
由于老高大大咧咧的性格,经常会把走关系的信息外泄。为此,老高可没少挨牢头骂。”

看来,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黑幕重重啊!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30 17:53:11

吴华英的帖文,揭露了“二看”重重黑幕。

几个月之前,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向社会开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犯属参观“二看”,向社会展示阳光的一面;吴华英的帖文,揭露了“二看”丑闻。

ljbpysh 发表于 2010-10-31 17:46:37

这个社会有多黑,看看吴华英“旧冤未雪 又添新冤——福建三网民案 吴华英狱中纪实”中的“照顾号”就知道了。

心尘 发表于 2010-11-1 08:41:44

31、牢头的猜疑

在二看期间,经常听到看守所头头对管教们说:找点事儿给他们做,免得他们胡思乱想,便于管理,有利改造……
这话其实只说出了一半。真实的原因,应该是利用这些无须开支工钱的奴隶,为他们大捞外快。
所以每到上级来检查,他们都要把这些劳动用品全部藏起来。且不说这番话反映出看守所仍奉行“有罪推定”原则,仍旧把嫌疑人当成改造的对象。
在二看一年,除了上级来检查,每天都要完成没完没了的手工劳动任务。
在劳动过程中,号友们很喜欢跟我聊天,听我介绍为蒙冤八年的弟弟上访申诉的曲折历程。遂引起牢头的猜疑。于是想方设法给我小鞋穿,借故整治我。
经常,她把自己认为不好相处的号友,安排在我身边。结果我与这些人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反而建立起不错的友谊。
牢头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再把刚从监狱医院出来的肺结核病人,安排在我的身边睡。

她这种违反常规的举动,报复的迹象做得太明显了。遂引起我的反抗,向林管教反映。
林管教在我说理下,也感到无话可说,只好把我的铺位调开。
新号进入看守所,都要经过七天的训练折磨。接着才是打扫卫生、背监规、赶生产、值班站岗等。这是必须跨过的四道坎。许多新号,被这些坎压得喘不过气来。有人甚至恐惧得自杀。
当然,四道坎能否顺利通过,主要看牢头的心情好坏。牢头对你有好感,你就会顺利通过。背监规时卡得厉害,她会及时提醒,让你顺利通过。如果牢头看着你不顺眼,你的苦日子就没完没了。鸡蛋里挑骨头的机会多着呢。
大约在八九月份,301监室来了两个二十开外的小姑娘。一个江良凤,一个叫王桃兰。她俩因在股市里荐股,被抓了进来。
轮到她俩做卫生时,到了晚上,她们汲不起储水池底的水。
我看到她俩手忙脚乱,也打不上水来,就主动帮她们打水。
我的这个行为,牢头看了很不舒服。认为我是在笼络人心,要夺她的权。于是将气撒在她俩身上。
第二天,两个小姑娘七天卫生不能通过,被罚再做下去。她俩挨罚,完全缘于牢头害怕号友们建立友谊,联手对抗她的媚上欺下。但林雅华不敢与我正面交锋,只好拿两个小姑娘出气,杀鸡给猴看。
牢头曾在号务会上大言不惭地说:“在外面都没地方讲道理,你还想在这里讲道理?”牢头的这番话,指桑骂槐,其实是暗指我多管闲事。
平时,号友很喜欢接近我,喜欢听我讲八年上访经历,讲“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牢头林雅华更认为我在收揽人心,抢她的“宝座”。
随后,牢头林雅华加强了对我的监视和控制。但号友们选在牢头的耳目看电视时,听我悄悄地述说自己的经历和案由。
一年的二看经历,印象最深的,当数被判五年的吸毒者林瑞仙,河南的香香。
香香因老公打架致伤对方,一起躲到朋友家里,后来被抓住。定她为包庇罪,被关进二看301监室。
香香刚进号时,一脸愁容。她不仅担心老公的命运,更痛惜和懊悔刚刚花巨资办好的出国手续作废。从而使香香一直沉浸在懊悔之中,无暇顾及背监规。
七天期限到了,心事重重的香香,白天做卫生,生产进度赶不上。号友休息时,她却在加班。到了晚上,号友睡觉时,罚她站两个班。
那时已入冬,没几天,香香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变成了大熊猫的黑眼圈。
深夜寂静监室中,经常听到香香咳嗽连连。牢头不但不同情,反而责骂她。说她咳得太响,影响她的睡眠,要香香用棉衣捂住嘴巴,不要发出声音。
香香被罚站班30天,直到释放的当晚。
那天晚上,正准备站班的香香,当听到释放她的消息时,高兴得连拖鞋也忘了穿,赤着脚奔出301监室,就像逃出魔窟。
林瑞仙入号时,要度过毒瘾期,她照样要经四道坎。
一天中午,快午休时,牢头事先通告林瑞仙,今天你的监规通不过,按号里的规定,晚上要受罚,站两个班。
刚从毒瘾走不出不久的林瑞仙,一听到罚班,头皮发麻,双腿发软。
待牢头走出天井时,她就势把缝衣针扎入自己大腿内侧的“血库”(其实是动脉血管,吸毒人员说是血库)。

心尘 发表于 2010-11-1 08:42:36

32、自杀未遂事件

林瑞仙刚进301时,形容憔悴,身体干瘦。经过交谈,方知她是福州人,37岁。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也许是毒品透支了她的青春。
林瑞仙已有多年吸毒史,原先戒过毒,后因生了第二胎,创口疼痛难忍,遂用毒品来缓解创口疼痛,又走上复吸的不归路。
前几天,林瑞仙载着儿子去取毒品时,应毒友的央求,帮其带了一点回来。
交付现场,她被警察逮个正着,就被送到二看来了。
林瑞仙性格乐观开朗。白天与大家有说有笑,繁重手工任务,也许会分散她的毒瘾痛苦。傍晚自由活动时,她还会跳舞自娱自乐。但到了晚上,才是她恶梦的开始。
毒瘾发作时,她在靠近洗手间的水泥地上滚来滚去。被毒瘾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每天早上,起床声一喊,林瑞仙总是第一个爬到靠近的洗手间放连环屁。她的连环屁放得又多又响,逗得号友们笑得前俯后仰。

经半个月时间痛苦的折磨,林仙的毒瘾渐渐地退去。
但刚戒毒的她,身体暴胖,把衣服都撑裂了。这时,她就要像其他人一样,面对背监规、行为规范,七天卫生,站班,定量生产任务等。
每个星期,管教都会拿针线到号里来,让大家缝缝补补。午饭后休息时分,轮到林瑞仙补衣服。
牢头林雅华凑近她说,今天不会背监规,晚上就要做好站两个班的心理准备。
林瑞仙想到晚上两个班,无法休息。眼前还有一大堆没有完成的手工任务,再想到家中的刚断奶不久的儿子,再想到漫长的刑期,遂万念俱灰,针刺动脉血管,企图用自杀来解脱不堪重负的陈规陋矩。
不一会儿,洗水间传来“救命啊,救命啊”的大声哭喊:“你为什么这样傻呀!”有号友跑到天井,向牢头汇报林瑞仙针扎进大腿内侧的“血库”,企图自杀的消息(动脉血管)。
这时,大家慌成一团,有人按了报警。狭小的洗手间外围,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我拽着哭喊不停的林瑞仙的手臂,劝她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乱动。否则,会让针随着血液流窜加快……
求生的本能,使林仙忍痛不再挣扎。
此时,牢头过来,脸都吓绿了。她一边哭一边责骂:“你要死也死到外边去,你这是在害我呀?”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牢头流泪,平时的嚣张劲荡然无存。
301监室的闹嚷和警报,把正在午睡的管教吵醒了。男管教骂骂咧咧地赶来,看着几个号友把林瑞仙抬出去,正在气头上的男管教还在责骂:“这种人,不用抬,让她自己走,让她去死好了。”
返回的号友说,管教干部最讨厌吸毒人员。在他们眼里,吸毒者根本就不是人。还说林瑞仙扎一根不够,为何不多扎几根……
林瑞仙被就近送到外面的医院抢救,开刀取出卡在肉里的针。幸亏她在扎针时用力过猛,导致针弯曲,卡在肉上。没有顺着血液直奔心脏。
经一段时间修养,林瑞仙归号后,还被戴了一个星期左右的手铐和脚镣,以示惩诫。
后来调查自杀未遂事件,我也被叫去做笔录。我只说了林仙平时很乐观,根本想不到她会自杀。林雅华向林瑞仙施压罚班,而使她绝望的细节,是事后才知道的。
自杀未遂事件发生后,一天,林管教叫大家停下手中活,把塑料桶重叠到墙角,所有的人员都到天井集合,抱头蹲在烈日下暴晒,说是要拆除安全隐患的死角,把洗手间那道塑料扣板拆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微微起头来,向站在门口的林管教质问:“拆掉了屏障,洗澡不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么?怎么洗澡?”
林管教冷冷回答道:“如果你对此有意见,你可以再向领导反映呀。”
看来,上次向科长反映写控告的事,林管教还在耿耿于怀。
我向林管教问话时,牢头一直瞪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知道她事后又会伺机整人。
此时,门口又传来一个名叫林辉(音)的干部的吆喝声,他带来了两个木工师傅,扛着一架人字梯进来,对那道屏障大卸八块。
我向现场指挥的干部责问:“你把女号洗澡的屏障都拆了,监控探头都可以看见女号里的一切,隐私不都一览无余?”
听了我的质问,那位干部始料未及,看了我一眼,又看了身边没有反应的林管教,然后就凶巴巴地说:“我是奉命办事。上面叫怎么办,我就怎么办。有疑问,你可以向上反映!”
事后,牢头对身边的人说:“吴华英胆子很大,什么人都不怕,什么话都敢说。以後要多加防范,以免出乱子。”
自杀未遂事件发生后,二看领导遂将卫生间屏障拆除,实属因噎废食。
301监室里,挂着一个举报箱,但一直空无一纸。直到我一年刑满走出二看的那一天,也没看到任何被牢头欺凌的人,有揭发信投到信箱。因为纸和笔都被牢头牢牢地控制着,即使是每个月写家信,牢头也会派心腹监视,时不时催促快点。我想记录一些供备忘的文字,也无从下笔。
刚进二看时,我们做手工还有塑料凳子坐。有一次,男号用塑料凳子打架。随后,号内的塑料凳子统统被收走。
有一次,男号用晾衣叉打架,差一点连晾衣叉也被收走。
卫生间屏障被拆除之后,我们洗澡和如厕,就暴露在摄像头监室之下。
后来牢头“施舍”了一块军绿色的被单,撕开成了一道绿色的帐幕,为女号友挡住监控的探头,维护那一点可怜的尊严。
据说,在其他女监,女号们直面摄像头洗澡,早已习以为常了。
更有的胆大的女号,干脆跑到监控探头下洗澡,向监视她的男管教“示威”呢。

心尘 发表于 2010-11-1 08:44:12

33、上诉

历经三次开庭,范燕琼被判2年,我和游精佑分别被判一年。被国内外正义网友称为“裸奔的判决”。
第一次开庭是2009年11月11日,历经12小时审理,林秀英一直在马尾法院外等待,屡次要求上庭作证,澄清不实指控,但法官就是不准。
第二次开庭是2010年3月19日,马尾法院仅用2分钟时间,宣布退回补充侦查。以此来折腾北京赶来的律师,折腾全国各地赶来“围观”的网友。
第三次开庭是2010年4月16日,经3个小时的审理,当庭变更罪名,从“诬陷罪”又回到“诽谤罪”。
4月21日,两名马尾法官来到二看,送上姗姗来迟的(2009)马刑初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书。
4月22日早上,黄所长和某科长在308管教的陪同下,来到301监室。
他们把我叫到门口说:他们此举,纯属个人行为。问我是否上诉?并说范燕琼和游精佑,已不准备上诉。范燕琼最近平静多了,不想折腾了。还说再过2个多月,你就一年刑满可以出去了。有了自由之身,你可以继续为你弟弟的案件奔走嘛。如果执意上诉,根本上改变不了你的现状,反而会身不由已被程序拖着走。即使一年刑期到了,也许还要呆在看守所里云云。
平时,二看的管教们,对福建三网民案件,避之唯恐不及。今天所长特意前来,恐怕是奉命而为,以阻止我继续上诉。
如此看来,马尾法院枉法冤判之后,面对不断质疑,躲在幕后的决策者,对我们三人的上诉,可谓煞费苦心。
其实,我心里清楚,上诉与不上诉的结果都一样。一般情况下,上一级法院不会轻易推翻下一级法院的判决。更何况这个“诽谤”和“诬陷”结果,完全是长官意志操控下,法院和法官,只不过是长官意志的木偶和傀儡。
当我把这层关系想明白了,就对所长的奉命“关心”表示感谢。并表示:上诉与否?容我考虑。等见了律师再作决定。
4月26日,法炜事务所李颖善来二看会见,问我是否上诉?我在上诉状上签了名。
事后得悉,会见后的李律师,并没有出示我签过名的上诉状。想必,李律师受到很大的压力。

上诉状如下: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吴华英,女,1971年3月4日出生,福建省福清市人,汉族,初中文化,以为蒙冤八年的弟弟申诉上访为业。家住福清市融城镇清展花园1#601室,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清市东张镇先进村芹寿山46号。

上诉请求:请求撤销福州市马尾区法院《(2009)马刑初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第一,依据“诬告陷害”的构成要件,诬告陷害要有诬告陷害的对象。而在整个侦查和庭审过程中,我反复质问“我诬告了谁?陷害了谁?”时,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都不知道我诬告了谁?所以无法回答,只好闭嘴不答。没有诬告陷害对象的“诬告陷害罪”,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由此可见马尾法院的法官,完全是葫芦官乱判葫芦案。连我都为这些枉法判案的法官,如吴瑞峰、林晨、沈镇友、丁香珠、傅立新等人,感到脸红,感到羞耻。
第二,无论范燕琼所发的贴,还是我和游精佑制作的视频,都是根据惨死的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的亲口讲述,而没有任何捏造事实的行为。我们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基于人类的基本同情心,基于捍卫人性、人道之价值观,基于追求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正义,基于一个公民的道德良知和正义感。马尾法院判我等三网民有罪,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无耻挑战,是对依法治国的公开嘲讽,是将法律公然践踏于脚下。
第三,培根说过:一次犯罪,只污染一条水流。而一次枉法的判决,则污染所有水源。马尾法院将我等“三网民”判处有罪,给福建的司法环境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以致北京律师用“太荒唐、太离谱、太不可思议、太可怕”对此案作了概括。以致国内外众多正义网民,将这次判决形容为“裸奔的判决”。以致全国人民对福建司法环境的评价是“大白天需要打电筒走路”……但我绝对不相信——我们福建就没有坚守正义良知、坚守司法公正、坚守职业荣誉感的好法官,全都是长官意志下木偶和傀儡。希望这些好法官振作起来,一洗福建法官的耻辱,给全国人民一个良好的形像。
第四,言论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所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互联网信息自由也是言论自由应有之义。因此我等“三网民”借助互联网帮助林秀英伸冤,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当然也是引起政府的重视。这不但不是犯罪行为,而是出于一个公民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和帮助政府纠错,谋求建立“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的社会。我们不但无罪,而是有功于社会。更何况,执政党的十七大以来,以及去年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反复强调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
第五,马尾法院的枉法法官,既然判处我等“三网民”有罪,就应该让事件的亲口讲述者林秀英出庭作证。然后根据事实判我们有罪,才让我们心服口服。而在三次庭审中,马尾法院的枉法法官,却一再拒绝一直等候在庭外的林秀英出庭作证。岂非咄咄怪事?如果不是枉法法官心里有鬼,实在没有更合理的解释。
第六,“6•24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重重,福建公安厅牛纪纲厅长等人,企图一手遮天,故意构陷冤案,以掩盖事实真相。为此,我作为蒙冤八年的吴昌龙的姐姐,八年来,我为弟弟不懈诉冤,使牛纪纲气急败坏,恼羞成怒。八年来,他们多次对我非法迫害。我曾三次入监,饱受屈辱折磨。我和众多冤属的血泪,真是如渊似海,罄竹难书。这次轰动全国的“三网民案件”,其实是对我非法迫害之继续。正本清源,希望上级法院对“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展开调查,还原真相,及时纠正这起严重违法超期羁押的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还我弟弟和众多蒙冤者之清白和自由,还众多冤属一个明朗的青天。
吴华英饱含辛酸和血泪,特在此含泪跪拜我们福建的青天!

上诉人:吴华英
2010年9月30日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吴华英,女,1971年3月4日出生于福建省福清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家住福清市融城镇清展花园1#601室,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清市东张镇先进村芹寿山46号。
上诉请求:请求撤销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马刑初字第154号刑事判决,依法据实改判上诉人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审判决确认“现有证据不能认定三被告人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直接故意,三被告人也没有向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作虚假告发的行为”,诬告陷害罪名不能成立。但遗憾的是在依法据实作出无罪判决与迁就领导批示,将错就错的两难选择中,屈从压力,违心地选择了不采信三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提出无罪的辩护理由,突变罪名,强行认定上诉人构成诽谤罪。
一审判决所谓构成诽谤罪是以上诉人明知新闻发布会公布严晓玲死因情况下,仍然坚持为严晓玲家属拍摄录像,并加入范燕琼杜撰的网络文章制作视频,在互联网上广为散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存在如下错误:
一、一审判决行文不敢如实反映上诉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一起不成其为刑事案件的案件”;“案件背后的案件”;该案涉嫌报复陷害;不能苛求老百姓分清网台的性质——敌、我、友;上诉人等无非是为引起中央重视,彻查严晓玲之死,别无他意;对于网络监督、网络举报,不应借题发挥,无限上纲,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应给予善待和宽容;宣告三被告人无罪,当庭开释。


二、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存在严重不清,硬将无罪的事实和证据无限上纲为诽谤罪。
控方的指控纠正了侦查部门将三被告人混为一谈,指出:范燕琼的发帖与游精佑、吴华英没有关联,不存在共同犯罪。遗憾的是一审判决在“本院评判如下”处,又在没有新证据情况下,以“加入范燕琼杜撰的网络文章制作视频”,将三被告人混为一谈。居然避而不谈范燕琼的代书是根据林秀英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并经林秀英确认,《网文一》还经境外网站编辑过;避而不谈视频上也加入了新华网刊登的福州有关部门的新闻发布会内容;片尾申明:“只忠实记录死者家属讲述立场,不代表记录者立场”。
1.所有证人,特别是同案人林秀英均无到庭质证,严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三次开庭林秀英都在法院外,均阻止不让其到庭质证。所有证人证言均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使用。
2.上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开庭追问办案人员:“我诬告谁?陷害谁?”,均回避,没有作出答复。
3.第三次开庭(2010.4.16)审理,突然变更罪名当庭宣判,勾销了上诉人、辩护律师对本案涉嫌“诬告陷害”的所有辩解,根本不成其为刑事案件的无罪辩解,实际剥夺了上诉人对诽谤罪认定的辩护权。
4.上诉人在拍摄现场,告知林秀英、林爱德不要夸大事实(见李子山《讯问笔录》),何罪之有?全部拍摄均是林秀英、林爱德“自话自说”,上诉人何罪之有?!
三、涉嫌报复陷害
上诉人在全案审理过程中是“零口供”。上诉人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大假案的冤属,为弟弟吴昌龙申诉八年,2009年4月中央巡视组在榕期间,上诉人向其反映了“6.24”福清纪委爆炸大假案的内幕和制造者,没想到,中央巡视组刚走没多久,就遭到了残酷的打击报复。
希望终审法院重视上诉人在庭审中的辩解:“我遭到指控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因为帮助林秀英制作了视频,而是因为多年来为福清市纪委爆炸案喊冤。我的弟弟因为福清市纪委爆炸案被抓九年了,案件至今还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悬挂着,一直拖着不作终审判决。为了替弟弟伸冤,我上访了八年多,为此,还曾遭到过拘留。现在又因为同情、帮助痛失女儿的林秀英被抓,现我女儿也辍学外出打工了,家中的不幸和痛苦,官员们和办案机关视而不见。而吸毒人员聂志雄、闽清县林宗颖副公安局长、涂义铿副检察长(这次判决还添加了三个受害人邱吉谓、陈继魁、魏梦轩),因为曝光文章和视频受到“伤害”、“贬损”了,就动用公安来抓捕网民、访民,以治罪上诉人,为聂志雄等人鸣不平,这样的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吗?!”
为此,请求贵院依法撤销马尾区法院作出错误的定罪量刑判决,改判上诉人无罪。

此致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吴华英

2010年4月26日

心尘 发表于 2010-11-1 08:44:47

34、游精佑工程师

自从投入二看后,在水泥地上睡了近3个月。因为每天要对水泥地面冲洗,湿气很重。即使是夏天,我也要用棉被垫半边盖半边。否则就要着凉生病。直到9月27日,我才从水泥地上睡到床板上。
睡在床板上,晚上可以看到电视,以消遣空虚无聊的时光。
以前在家里,我很少看粉饰太平的虚假电视节目。但在苦闷的狱中,唯有通过严密控制的电视节目,倒过来分析,才能捕捉到一点外界的信息。
301监室里的报纸,被副牢头占有已有。我睡在水泥地面上时,我曾向林管教反映,副协调只抽出二三张广告版给我。感慨之余,再也不看这份嗟来之物。宁愿躲在角落里品味那份孤独。
二看播放的电视节目,大多是央视综合频道。由于近视,电视画面都是“人朦胧,鸟朦胧”。后来,302调过来一位戴眼镜的小美女,她借给了我一幅瘸了腿的近视镜。这幅眼镜伴我走出二看的那一天。我将它带了出来,留作纪念。
大约在3月份,电视上播放《雪域天路》的电视剧,是讲述三家人,为了修筑青藏铁路不懈奋斗的过程。看了这个电视剧后,我对向浦(江西向塘到福建莆田)铁路副总指的游精佑工程师,多了一些理解。
低调谦卑的游精佑,有一副悲天悯人的胸怀,对身边的弱势群体,常施以援手,或作力所能及的帮助。
游精佑因为良知和正义感,而遭牢狱之灾。丢掉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也使他的家庭陷入困顿之中,令人扼腕叹惜。
记得2006年时,在凯迪二可器博客里,有人在我帖子下面留言,对我的诉冤思路作了一些建议,并列举了维权成功的案例。后经热心网友介绍,我才认识了古道热肠的游精佑先生。
游精佑是虔诚的基督徒。他说:每个人的一言一行,别以为没人知道,上帝时刻都在你的身边,看着你所行的每一件事。
初识游精佑时,他正在关注广东廖梦君案子。为此,他曾亲赴广东顺德,实地了解廖案细节。
“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后,虽然被企图一手遮天的人弄得黑幕重重,但随着冤属的不断揭露上访,引起了福建有关当局的惊慌。他们恼羞成怒,不择手段对冤属进行疯狂镇压。福州市公安局奉命对关注此案的律师和专家进行传讯、恐吓、拘留……
2006年,受“福清纪委爆炸案”无辜牵连的江西民工谈敏华,六年刑满出狱时,游精佑等人,赶到律师事务所,听他讲述屈打成招的悲惨经历。听完后,游精佑塞给谈敏华几百元人民币,以作他回家的路费。
设在福州仓霞社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公民代理的纪斯尊律师,因为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冤情。他于2008年北京奥运前夕,带上13件案件到北京申请游行示威。被扣押回福建,获刑三年。至今还关押在武夷山监狱。
在此期间,游精佑为此撰文写下《公民老纪》等文章,声援纪斯尊。
2009年6月24日,范燕琼根据林秀英的讲述,写成了《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的文章,引起了国内外正义人士的很大反响。
为了帮助人们对“闽案”作出更客观的判断,我和游精佑等人,又约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在游精佑家中,拍摄了林秀英亲口讲述严晓玲惨死前后的大致过程。
因为这件事,范燕琼、我和游精佑等八名网民,相继被福州马尾公安抓捕。马尾法院对我们三人,分别作出两年至一年的判决。
一年刑满后,我和游精佑相继走出二看。随后,范燕琼也保外就医。
一天记者采访游精佑,他在那次采访中说:
一个真实的案件,政府不应该害怕不同的意见。不让不同的声音发出,那是件很可怕的事情。
我虽然经历磨难,但我很幸运,得到那么多人的关注。这么荒谬的案件,马尾法院都能作出有罪的判决。可见福州司法堕落到何等荒唐的地步。这对福州的司法公信力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大家对法院失去信心,只剩下私法了……

心尘 发表于 2010-11-1 08:48:10

35、6•13——二审第一次开庭

福建三网民诬陷案,虽经马尾区法院经3次审理,最后以“裸奔的判决”,分别判处我和游精佑一年,范燕琼两年。我们三人都提起上诉。
鉴于全国网民及社会良知的高度关注,在案件上诉两个多月后,离我和游精佑出狱只剩下十几天时,福州中院终于受理。在开庭前一天,才匆匆赶到二看,宣布了法庭秩序后,还威胁说: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受到警告、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我再三追问他们:“我诬告了谁?陷害了谁?诽谤了谁?”福州中院也回避这一要害的话题,只是用沉默来掩饰他们的尴尬。
6月11日,前两次因车祸受伤无法到庭的北京律师金光鸿,赶到二看会见。他告诉我:6月13日二审开庭。而我委托的林洪楠遭停业一年。另外三个律师,也因官方施压,而不敢再为我们三人出庭辩护。
6月12日,福州中院的法官傅立新,携两名随从,到二看向我宣读了法庭秩序。他们三人面对我的质疑“我到底诽谤了谁?”同样保持沉默。
6月13日清晨6点许,和前3次一样,我被提出301监室。早就候在二看大厅的法警,依序将我们3人逐一押上各自的囚车。今天不同的是,今天多了一辆坐满公安人员“护驾”警车。囚车队的前面,是警车开道,警灯闪耀,鸣笛嘶鸣。三部囚车夹在中间。随后是一部医护专车。医护专车大约是专为身体虚弱的范燕琼准备的。
开庭前几天,阴雨连绵,到处充斥着温气。虽满眼绿意,但乡村水泥路面上,到处是泥泞。道口的岗哨,比以往明显少了,不再那么扎眼了。原来2至3人并排站岗的巷道,现在减至一人。每当车队经过,总会引起村民好奇眼光。
车队开上高速,在交警特别的服务下,一路畅通无阻。当囚车队开到离福州中院还有一站路程时,突然传来女儿疾呼:妈妈,妈妈……
我扭头一看,有好几个人持相机,朝飞驰的车队按下快门。他们的旁边,还站着十来个人。由于车速太快,我看不清哪一个是我的亲人?
这次福州中院的二审,已看不到马尾法院前人潮汹涌的场面。想必全国的网民,已对福州法院的司法公正,已完全失去了信心。
囚车队快进入福州中院时,我看到新建不久的中院大院出奇的平静。法院的周边,除了身着警服者东张西望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人影了。
囚车队迅即拐入法院左侧门,空无一人的门口,立着地块蓝色牌子,上面写着:从早6:30分至13:30分,法院门口实行交通管制。
7点20分,我们3人被押进在第二法庭接待室。院方领导来来回回忙碌走动。从他们严肃表情可以看出,今天为了演好这场戏,四周警力密布。真是戒备森严,如临大敌。
大约8:30分,传来法官宣读法庭秩序的声音。看来今天福州中院已做好准备,哪怕庭外万人空巷,他们已胸有成竹,把荒唐审判的戏文演下去。
我们3人被推进法庭。旁听席上已被“内部人”填满,左右两侧旁听席上,只有五六名亲人向我们挥手示意。她们眼里充满了无奈。
当我的目光停留在女儿和母亲身上时,我一阵揪心疼痛。我真不敢想象,女儿瘦了许多,母亲异常憔悴。
坐在轮椅上的范燕琼,被安排在被告席的第一位。她的鼻孔中,还插着氧气管。游精佑和我依次坐于被告椅上。

一女法官操着浓重的“福建普通话”,又重申了法庭纪律。
二审开庭审理时,女法官对我们三人和辩护律师,作了种种限制。只要我们一说到本案的要害问题,马上遭到制止,或进行警告。这时,站在我们身边的法警,也配合法官,轻拍我们的肩膀,示意我们要控制情绪……
质证阶段,公诉人念完有长篇起诉书后,范燕琼大声请求法官:让林秀英出庭作证。
法官不但不准,并急令法警:把她推出法庭。
这时,范燕琼女儿林静怡,在旁听席上大声告诉范燕琼:“妈妈,林秀英阿姨已被40多名公安看住,软禁起来了”。
整个庭审过程,法官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当辩方律师和三被告一再要求相关证人到庭质证时,均遭到断然拒绝。而检方要求的两名证人,皆获准上庭质证。一个是省公安厅鉴定人员,另一个闽清丽歌KTV老板。
律师问鉴定人:“那个鉴定物件的子宫样品怎么丢了?”
鉴定人回答:“不是丢了,我是依照程序处理了。”
辩方问:“宫外孕导致妊娠破裂,有几种可能性。在外力冲撞下,可以导致破裂。”
这时,庭上的公诉人和法官,看到鉴定人语无伦次,招架不住,难以自圆其说时,法官立即制止辩方律师的提问。
范燕琼气愤难抑,拔掉氧气管质问鉴定人:“你是否认识省公安厅某某某,他因搞了虚假鉴定,赔付访民陈秀平40多万元。”
鉴定人默然不言。
范一再追问鉴定人叫什么名字?
法官急令法警,将范燕琼推出法庭。但范燕琼双手抓住轮子,不让他们推动,继续质问鉴定人的姓名。
在众目睽睽之下,鉴定人脸上实在挂不住了,几经犹豫下乃高高举起右手,对法官大声说道:“没关系,我可以告诉她,我的名字叫夏振海(音)。”
刚被推出几步的范燕琼,又扭头质问道:“夏振海,当你说谎时,你的心跳频率会不会加快?”
夏振海不加思索大声回答:“不会”。
旁听的人们,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忍不住大笑。
这时,旁边的法警悄声提醒夏振海:“你怎么回答‘不会’啊?”
回过神来的夏振海,只好尴尬地辩解道:“我没听清楚。”
最后辩论阶段,公诉人竟然搬出《宪法》诡辩说,公职人员的公民权利和人身自由,神圣不可侵犯……
最后轮到三被告陈述,范燕琼刚念完几句,法官猛敲法槌,不让她继续陈述下去。
范表示,自己有权利念完最后陈述。还没念完,就在法官的催促下,由律师递交法官。
游精佑面对一再限制发言的法庭,要求法庭公正审理本案,并递交了数页辩护陈辞。
轮到我最后陈述,当我刚刚讲到:“我为弟弟诉冤,屡屡遭到打击报复,做成了案中案,成为冤中冤……”时,马上遭法官制止。
我只好转而质问道:“我到底诽谤了谁?”
法官和公诉人,均无法回答,只好闭嘴,默然以对。默然一会儿,法官就禁止我发言。
当匆匆宣布退庭时。时间刚好控制在交通管制的13:30分内。
就这样,我们三人被押上囚车队,开回了二看。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1 18:19:16

“31、牢头的猜疑

在二看期间,经常听到看守所头头对管教们说:找点事儿给他们做,免得他们胡思乱想,便于管理,有利改造……
这话其实只说出了一半。真实的原因,应该是利用这些无须开支工钱的奴隶,为他们大捞外快。
所以每到上级来检查,他们都要把这些劳动用品全部藏起来。且不说这番话反映出看守所仍奉行“有罪推定”原则,仍旧把嫌疑人当成改造的对象。
在二看一年,除了上级来检查,每天都要完成没完没了的手工劳动任务”


可能是联合国某些组织某些条款禁止强迫囚犯劳役。美国禁止从中国进口监狱(劳改场、厂)生产的产品。

强迫囚犯“劳动改造”,这是毛泽东制定的政策。


据我所知,中国政府并没有强迫看守所的“嫌疑人”“劳动改造”。

看了“旧冤未雪 又添新冤——福建三网民案 吴华英狱中纪实”,才知道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强迫被拘押的“嫌疑人”“劳动改造”。

我想,这是看守所的“创新”。强迫“劳动改造”,除了“是利用这些无须开支工钱的奴隶,为他们大捞外快。”,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通过强迫完成繁重的定额,达到折磨人的目的,这样,家属才会花钱“购买”“照顾号”。


“旧冤未雪 又添新冤——福建三网民案 吴华英狱中纪实”揭露的重重黑幕,应该引起纪检监察机关重视啊。

心尘 发表于 2010-11-2 17:35:48

36、6•28——二审第二次开庭

6月21日,福州中院法官手持6月13日庭审笔录,到二看来要我签名,遭到我拒绝。我继续追问:我诽谤了谁?法官依然沉默。
我要法官转告福州中院李有才院长:他太有才了,四年多前,对无一实证的“福清纪委爆炸”冤案,竟然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四年后,我为弟弟诉冤,遭到诬陷。又在李有才院长的“英明领导”下,不许我发言。如此“有才”院长,实有愧法院前面“人民”二字。
法官一听到这些,默不作声,溜出会见室。只是站在门口,对我的质问充耳不闻。
6月28日,距离一年刑期只剩下2天了,我被早早提出二看,押上囚车,开往福州中院,进行第二次开庭。
今天的戒备比上次还要森严。个个警服亮相,站在村口要道,不再遮遮掩掩。后悉,院附近几条街道戒严,公交路线改道,公交车绕道而行。
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几乎全是警察。不远处,只有我们三被告听的几位亲人。
随后,福州中院例行公事,对我们三人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即范燕琼两年,游精佑一年,吴华英一年。
听到这个枉法的判决,范燕琼情绪激愤,大声抗议。
宣判完毕,我们迅即被带离法庭,押到二看。
代理审判员紧随囚车队之后,来到二看,给了我们一纸“维持原判”的判决书。

心尘 发表于 2010-11-2 17:37:07

37、走出小铁笼,又入“大牢房”

回到301监室,号友们对我很快获得自由表示庆贺。
马上就要离开朝夕相处的号友,难免依依惜别。
即将获得自由,我却四顾茫然。我还能为弟弟的冤情做些什么呢?当跑的路我都跑了,当见的人我都见了,当呈的状纸我都呈了。但8年沉冤,依然如故,弟弟依然关在冤牢之中。
冤难深重的我们一家人,面对福州当局无法无天之行径,面对不作为的相关福建官僚,我向哪里去伸张正义?我该何去何从?
6月30日早上九点,一年刑满的我走出301监室,来到二看大厅,办理出狱的手续。管教对我随行包裹逐一检查,还打了电话,向二看领导汇报。
检查过关,我拎着包裹正要迈出二看大厅。突然,身边拥来五六个陌生人,将我团团围住。
一个60多岁老阿姨,还喊出了我名字,要帮我拎包裹。
我先是一楞,继而恍然大悟过来。没想到我还没跨出二看大门,他们比我家人跑得还要快,径自到看守所中心来“接我”。原来他们是奉命前来,截我回到当地派出所。他们是音西派出所和融音居委会的人。
我转身返回二看大厅,要求管教重新将我关押进301监室。表示抗议。
看守所的管教解释说:“是他们自己溜进来的,不是看守所有意安排的”。
在我强烈的抗议下,看守所管教表示:只能保证我在二看大门内,不被他们带走。出了二看大门,就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了。

步出二看大门时,五六个人紧跟着我。远远看到憔悴的母亲,看到高兴的女儿,看到焦急等待的访民,还有远道而来的网民。广东的天理,云南的朱承志……就在二看大门口,我和迎接的亲友和网民,在二看大门前合影留念。
紧随身后的围堵者,也想极力说服我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遭到我的断然拒绝。在家人、访民、网友的陪同下,相关人员的围截行动,才没有得逞。
中午,与云南的朱承志,广东的天理(陈启棠)、阿兰,访民魏英、卓友桂等人畅谈,谈一年的诸多感慨。
6月30日,是我重获自由之日,也是女儿的生日。晚上,关注团在福清市瑞鑫酒店,为女儿杜梅开了一个生日晚宴。
9点许,我和家人回到清展小区,好心的人们告诉我们,福清市公安人员刚离开清展小区门口,打听我的行踪……
7月2日早上,我陪着前来看望我的婶婶到楼下散步,看到我家必经的巷道口,有几名工人正在安装电缆线。我心里纳闷,清展小区的宽带、电话线、闭路线等,早在几年前都安装完备了,今天又来安装什么新的玩意儿?
于是,就凑向前去,问问安装工人。穿迷彩服的工人说:正在安装监控探头。
一个穿白色衬衫的领头,赶紧过来解释说:按市领导要求,为清展小区安装安全系统。
晚上9点,来了几位酒气熏人的便衣,到我家门口敲门,声称是东张镇派出所的干警,来例行公事。还说按公安部的文件规定,要对“两劳释放人员”进行登记。
我愤慨之余,怒斥来人:你们若在九年前如此“认真”办事,何至于今天这般“辛苦”?我弟弟蒙冤九年,你们都到哪儿去了?
便衣讪讪答道:我们是应工作的需要,今天按公安部条例来找你。
我怒斥对方:你口口声声公安部。难道当年公安部让你们不顾事实,搞冤假错案?难道公安部要你们知错不纠?把坚持控告的冤属抓进牢房?还时不时上门骚扰……
对方一再要求开门,遭到我断然拒绝。
这时,家人匆忙将此消息告诉“关注团”的网民。站在铁门外的酒气熏人的便衣们闻讯,才悄然地溜走了。
再过两天,就是7月4日,是游精佑一年刑满释放之日,会有大规模网友聚会活动。我的人身自由一再受到限制。我很耽心,7月4日能否走出家门?以后,我为弟弟冤情继续奔走,是否也会受到围追堵截?

心尘 发表于 2010-11-2 17:37:58

38、屡遭封口的林洪楠律师
自我被投进二看后,天天都盼望家人为我聘请律师。
7月27日,律师终于来了,竟然是林洪楠律师。他是我弟弟冤案——“福清纪委爆炸案”同冤陈科云的委托律师。
林律师受理这桩案件后,感到众多当事人都是刑讯逼供,屈打成招。遂多次向福建省政法委书记呈状,披露冤情黑幕,呼吁及时纠错。
结果在“福清纪委爆炸案”开庭前,他和马义良、杨智敏等三位敢于直言的律师,被福州刑侦队传唤,传唤时间长达12小时。
紧接着,林洪楠律师又被剥夺了辩护权。马义良和杨智敏,则被福州司法局领导严厉告诫:不要说不该说的话,领导已经定下来的案子,辩得再好也没用……
八年来,我为弟弟蒙冤不懈诉冤和控告,跑遍了省市乃至中央相关部门,可冤案依旧。在此期间,我不断在网上发文揭露“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令亲自督办此案的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恼羞成怒。于是不择手段对我打击报复。
林洪楠律师受托介入“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后。在侦查阶段,多次向马尾公安申请会见。马尾警方均以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予以拒绝。为此,林律师和北京律师联名写了四份《法律意见书》。
鉴于律师的据理力争,也鉴于全国网民和司法界的高度关注和声援,2009年7月27日,马尾警方终于改口,同意律师会见当事人。
获准会见后,林洪楠立即赶到二看,告知我“诬告陷害罪”构成要件,并调查了解我在审讯过程中,所遭到的变相刑讯逼供的情形。
11月6日,林洪楠律师又来二看会见。会见期间,他多次接到福州司法局领导频频打来的电话,问他人在哪里?说要送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给他。
那天正是林律师七十大寿,因为“福建三网民案”开庭在即,林律师没有休假为自己过生日,遂同姜、吴二律师,一同赶来到二看,会见范燕琼、游精佑和我。
当林洪楠律师接到那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后,遂笑着說:这是一份最好的生日礼物。
告知书声称:林律师将属国家秘密的文件复印件,提供给了当呈人家属,造成该案被发布到境外网站。根据《律师法》等相关规定,拟给予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早在五年前,福州公安机关,就以这份文件“泄密”为由,对林洪楠、杨智敏、马义良等三名老律进行传唤和威胁恐吓。
五年过去了,林律师受托为我辩护,福州当局又拿出当年的“泄密”来说事,试图对他作出停止律师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这份所谓“泄密文件”,就是那份见不得阳光的福清市政法委《会议纪要》。当年福清市检察院对批捕众多无辜者持有异议,政法委书记一锤定音:“案件重大,建议检察院先批捕再说。”
“福清纪委爆炸案”九年不决,每有不同意见出现时,政法委书记站出来协调,恃权压法。为了阻止揭出真相,顽固坚持错误,令冤情难见天日。
11月11日,马尾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诬陷案”时,林洪楠依据翔实证据,驳斥了公诉人的荒唐指控,令公诉人和法官难堪之极。
11月20日,福州市司法局就洪楠律师不服停业处罚,召开听证会。北京的刘晓原律师指出,福州司法局急于对林洪楠律师作出“闭口”一年的举措,究竟为了什么?……
对于“福建三网民诬陷案”,马尾区法院三次开庭,福州中院两次开庭,林洪楠律师只在首次开庭出庭辩护。其后,就遭有关方面的非法“封嘴”。
林洪楠不畏强权,据理直言。屡屡反映“福清纪委爆炸案”是一起又枉又纵的大假案,并指出该案存在严重违法的刑讯逼供、超审限和超期羁押,仅凭汇报,就判人死刑,草菅人命……
令我感动的是,林洪楠律师陪着"福清纪委爆炸案"走过了风风雨雨的八年,为此遭到冤案制造者的打压和恐吓.这次,为弟弟蒙冤之实坚持控告的我被无良官员打击报复身陷囹圄,林洪楠又义无反顾地接受我的委托,为我作无罪的辩护,不曾想到的是,五次庭审,他仅上庭一次,又被剥夺了辩护权利。
热心帮助受冤者,富于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坚守职业良知的林洪楠律师,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代理过福建多起重大和敏感案件。我在他的办公室里,还看到过一张他和周恩来及中央领导会见西藏自治区,西藏军区汇报团的合影照片。
早在文革时期,林洪楠支边到西藏,担任某地区副专员。因敢于直言,遂被打成反革命。差点被枪毙。
历经冤狱折磨后,他终于获得平反,回到了内地。担任了福州市公安局司法局任职。
他从处长位置上退休后,就以律师职业来维护司法正义,来帮助受冤的人们,用法律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这么一个富于正义坚守、良知的好律师,却屡屡受到“剥夺执业资格”的迫害,这不仅仅是林律师个人的不幸,更是中国司法的悲哀。
林律师热心助人,嫉恶如仇,不避权势,虽让当权者恼怒,却赢得了很多人的敬仰和爱戴。
   7月22日,是 “老西藏精神” 20周年的纪念日,也是被"封口"一年执业的林洪楠律师诉福州市司法局开庭之日.开庭之后,又过了三个多月,台江法院至今没有下文.

心尘 发表于 2010-11-2 17:39:40

39、荆楚先生的呼吁信

出狱后,我才看到荆楚先生写作的《拘捕吴华英实属伤天害理之至》一文。他用很简短的篇幅,就把我弟弟蒙冤的梗概交待得清晰明白。现将该文摘引如下:

《拘捕吴华英实属伤天害理之至》

荆楚

2001年6月24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的小车司机吴建雄,接到其上司的传呼,令其到纪委信访室取出邮件,结果,吴建雄被当场炸死。(那天是星期日)
案发后,福建省公安厅紧急成立了“‘6•24爆炸案’侦破领导小组”,由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任组长,再由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牛纪刚亲自督办,抽调了众多“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宾馆,在福清市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鼓励市民检举密报……纷纷把众多“嫌疑人”拘捕起来。一时间,把福清市闹得鸡飞狗跳,草木皆兵,人人自危……众多被拘捕的“嫌疑人”亲属,先后通过上下疏通、多方打点,不惜为之跳楼放血,才将无辜的亲人保释出来。
而福清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因与公司会计陈奋真有隙,陈奋真遂以“陈科云曾被纪委‘党内警告’处分,心怀不满”而举报。
“侦破领导小组”接到这捕风捉影的“举报”后,如获至宝。其“精兵”在其“强将”的指令下,故意“忽略”福清市纪委上司传令吴建章取邮件被炸死的重要情节。而是先拘捕陈科云身边的“外围人员”。其中包括:陈科云的小车司机吴昌龙(吴华英之弟),陈科云两个妻弟谢建忠和谢建灿。
然后以吴昌龙作为“突破口”,历经103天的酷刑拷掠。吴昌龙遍体鳞伤,生不如死,几次自杀未遂。
吴昌龙先是矢口否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但经不住连续100多天的酷刑拷掠,只好按照警方的要求,“供认”出其前姐夫杜捷生提供了炸药给陈科云云云。
在酷刑拷掠过程中,刑警吴星明和吴承奋轮番对吴昌龙“启发”说:
“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去。”
“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再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
“谁掌握了人的生存,谁就控制了人的意志。”
“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这些话直接取自吴昌龙从狱中传出的万言《血泪控诉》)
继之,“侦破领导小组”又如法炮制,杜捷生在酷刑下也卷进了许多人,有宁德的卫国、海军的小八路、连江的严锦祥、其外甥郭宗盛、四川王小刚、江西谈敏华,这也是被逼打无奈下的结果,以上也有和杜捷生矛盾极深的王小刚,还有连人和名字都不知道的谈敏华,无法无天的司法环境里,还有什么奇怪荒唐的事不会出现?!…(因采石场民工谈敏华和王小刚根本没有制作炸弹的电雷管,后来已无罪释放)
然后,“侦破领导小组”便宣告了“6•24重大爆炸案”告破,并将“捷报”刊登在《福清日报》上,并大肆嘉奖“有功”人员,整理上报了一份《吴承奋同志呈报个人二等功》的申请……
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迅速作出死刑判决。终因“供述”错谬百出,证据疑云重重,且当事人当庭翻供和集体喊冤等(如采石场根本没有制作炸弹的电雷管等等),被省检察院两次驳回重审……
在这个过程中,福建省法院和检察院确有一批富有敬业精神和职业荣誉感的法官和检察官,顶着巨大的压力,坚持证据不足、当事人无罪的观点……否则,当事人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在申诉过程中,确有法官坦诚地跟吴华英说:“这个案子的水太深啊。目前能把受冤的人的小命保住,我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了……”(不能要这一段)
就这样,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等一干人一直被关押着。既无法判决又不放人,一直关押到今天。
八年多来,这么多家庭背负着似海的沉冤,这么多受冤者在监狱中度日如年,这么多受冤者的亲人肝肠寸断,大家已不难想象。
为此,吴华英和部分受冤者家属,相信政府相信党,坚持不懈地上访和伸冤,期待引起上级的重视,把亲人从冤海沉沉中拯救出来。
但福建警方却以吴华英等人破坏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由,不惜纳税人的血汗,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反复对她们进行截访。但吴华英仍不懈诉冤和上访,终于使当地官员恼羞成怒,遂将吴华英等人三次治安拘留……
2008年5月,吴华英在日本的妹子吴华玉,借温家宝访日之机,在中国驻日大使馆前打出“福建福清爆炸案七年不决,异国告状奈何有冤无处伸”的横额,期待她一家的冤情能进入温家宝一行的法眼。
但时隔不久,吴华玉就因步行在东京的偏僻街巷之时,被早已埋伏在附近的小汽车从背后直撞过去,然后肇事者逃之夭夭,日本警方至今无法破案……
吴华玉重伤住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竟然从病床上奇迹般的恢复了健康。就连为她进行手术和治疗的经验丰富的大夫们都为之万分惊讶,连称“奇迹,不可思议,只有用神迹才能解释……”
自从吴华英与我在网上邂逅之后,不久便成为坦诚相见的朋友,我才断断续续了解到她一家的不幸遭遇。每次交谈,我都能感受到她的心头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多年的友谊,乃试图劝慰她——放宽心点,注意保重身体……
这样的劝慰话语,连我自己都感到多么苍白。因为我的心头也为她一家的不幸遭遇压着一块沉重的石头,而难以排解……
今年七月上旬,我见吴华英很久没有上线了,便多次打电话,但一直关机。无奈之下,遂问及她在日本的妹子吴华玉。
吴华玉告诉我,吴华英于七月一日深夜一点多钟,又被福州警方秘密拘捕了,没有任何手续……当她向警方问及拘捕的理由时,警方含糊其辞不予回答……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更为吴华英阵阵紧缩,并与吴华玉一道感叹道:
第一,福清“6•24爆炸案”的背后黑幕沉沉,深不可测。估计是因为纪委小车司机吴建雄掌握了某种见不得人的内幕,才对他杀人灭口。然后是“侦破领导小组”的“精兵”和“强将”们,放着明白装糊涂,对众多无辜受冤者进行罗织构陷,来掩盖深深的黑幕。但这种拙劣的手法,连三岁小孩都骗不了。
第二,人说天下乌鸦一般黑,但福清警方则是黑得发紫、黑得发亮。尽管这样,我仍然相信福建的公检法系统中有富有正义和职业荣誉感的检察官、法官、警官的存在。只是他们目前被压抑着,处于边缘化的状态。
第三,秘密拘捕吴华英,显然是福州警方公开的违法乱纪,实属伤天害理之至。难道要将冤深似海的一家赶尽杀绝?因为吴华英坚持上访,是她一直相信政府相信党的表现。把相信政府相信党的人密秘拘捕,那就是明确告诉人们——相信政府相信党大错特错,只有拿着炸药包,才能跟政府正常“对话”。

记于2009年7月11日深夜

[ 本帖最后由 心尘 于 2010-11-6 12:21 编辑 ]

心尘 发表于 2010-11-2 17:40:27

福建三网民“诽谤”了谁
《瞭望东方周刊》

http://liuzhimingvip.blog.sohu.com/160464500.html
2010-10-01 10:43   记者 刘志明
记者向南 | 福州报道
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的审判一波三折,终于在4月16日有了结果,福州市马尾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范燕琼、游精佑与吴华英“严重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给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年与1年。
“因案情复杂,”上述审判在马尾区法院报请福建省高院批准延长审限一个月的基础上,经历了两次延期审理,而至第三次开庭获判,三网民“罪名”也数度被变更:以涉嫌诽谤罪刑拘,以诬告陷害罪逮捕,检方提起公诉,指控三被告犯的是诬告陷害罪,最后法院则认定该指控“罪名不当,应予变更,”三被告“犯诽谤罪”。
闽清女青年严晓玲于2008年2月11日晚间的离奇死亡,节外生枝,引发三网民“诬告陷害案”,并最终使公众对后者的关注超越前者,学界论述与网民评议一时间甚嚣尘上,纷纷扬扬。那么,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三人是如何卷入“严晓玲案”的?他们是谁?他们做了什么?
拍摄视频酿出轩然大波
游豫璟能够很清楚地记得突如其来的变故是如何在生活里发生。游豫璟只有17岁,是一名高三学生,2009年7月5日,其父游精佑被警方抓获。43岁的游精佑是桥梁高级工程师,当时在福建向莆铁路公司工作,是向莆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副总指挥。游豫璟回忆,2009年7月3日,她曾跟父母一起在父亲工作的尤溪县一个工地上吃饭,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游精佑对她们说:如果我被抓了,你们要给我请律师。
在“三网民”中,游精佑最后一个遭抓捕,之前的6月26日与7月1日,范燕琼与吴华英已先后被抓。游精佑也做好了准备,在说出那番话的当晚,就把已写好的律师委托书交给了家人。游豫璟回忆,那几天,父亲本要在福州参加一个重要会议,但家人从安全考虑,没有让他回福州。7月5日上午,家人还能打通他的电话,到了下午2点左右,却再不能联系上了,后来得知,游精佑就是在那天下午2时许在尤溪县他的办公室里被抓的,当时他正在网上浏览有关上海某强拆事件的信息,几名警察进来搜查,带走了他,并带走了两台电脑。
直到现在,游精佑仍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里,而随着一审判决生效,他的公职已被开除。“这个事情非常意外,是在我人生非常关键的时刻发生的,打破了原有的一些计划。”4月28日,游豫璟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不发生这个事,我们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我也许会出国留学。还没来得及讨论,爸爸就被抓走了。我的人生轨迹也许会因此改变。”
在被带走之后,游精佑应该很快就明晰了个中原因,根据被抓当晚他在马尾区公安局快安派出所接受询问时的一份笔录,在回答“你因何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讯问”的问题时,游精佑说,“因为在2009年6月底的一天(可能是6月24日)中午,我联系了严晓玲的母亲和舅舅,在福州见面后,向他们了解了有关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情况,并把他们带到了我在马尾名郡的家中,和陈仰东、吴华英、陈焕辉等人一起给严晓玲的母亲和舅舅拍摄了录像,后来我将拍摄的录像发布到了土豆网上。”
在同日稍晚时候做出的另一份询问笔录中,游精佑是这样叙述拍摄上述录像的过程的:可能是在2009年6月24日中午,他在某网络社区里看到一篇关于严晓玲死亡事件的文章,就打电话给朋友陈仰东,商量一起找林秀英详细了解下情况。联系到林秀英时,她刚好在福州。游精佑又想,在了解情况时,“给她拍个录像,让她在录像里自己述说一下她女儿死亡事件的情况,然后我再把录像发布到网络上,这样让别人可以了解到林秀英述说的情况。”
当晚,游精佑与几个朋友一起把林秀英以及林的哥哥林爱德带到游家,拍下了林秀英的口述。吴华英也在场,是游精佑特地叫来的。只是当时没有人能想到,他们的这一举动会在日后酿成轩然大波。
帮助林秀英的行为逻辑
当游精佑被抓时,他的哥哥游卫端正在俄罗斯,比游精佑大3岁的游卫端自称是建筑工人,“有个建筑项目在俄罗斯那边,”家人打电话给他说游精佑帮人发帖被抓了,电话里并没有说清楚,后来他让朋友上网查了查,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开始我还抱怨他,自己的生活都没弄好,怎么去管别人的事情。”游卫端说,“现在我还是挺支持他的,他觉得林秀英很苦,是出于同情,才决定要做这件事。”
游家兄弟的老家在长乐古槐镇乡下,兄妹6人中,只有他们两个男性,在游卫端的印象里,弟弟“最老实,最听话”,而且读书也最好,工作也是勤勤恳恳,有一年还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本刊记者了解到的一件发生在游家的事,也许可以从中寻见游精佑热心为林秀英拍录像的行为逻辑:
2005年9月11日,在古槐镇感恩村开办砖机厂的游的妹夫林桂云兄弟三人正在厂里干活,古槐镇派出所一些警察在所长李勤航带领下来到厂里,说接到报警,林桂云厂里有“警情”,厂门敞开后,隔壁厂房十几人冲进来围殴林家兄弟。蹊跷的是,几天后,林桂云却被网上追捕。
林家不断上访,在此过程中,自然会找到“高级知识分子”游精佑,游精佑当时负责温福铁路的现场技术协调工作,很忙,应接不暇,结果林茂棋在2006年元旦前后喝农药自杀。后来,还是游精佑给当时的福州市公安局长写信,市公安局派调查组重新调查,林桂云的网上通缉才被撤案,而李勤航不久也因贪腐被逮捕,后被开除公职。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游卫端也讲起过这件事,不过,游卫端说弟弟当时出面相助的方式,“是在网络上呼吁。”
而在游豫璟的记忆里,游精佑开始关注类似于林秀英群体,是从2006年广东作家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佛山黄歧中学蹊跷死亡事件开始的,她记得,当时父亲就曾到廖梦君死亡的学校了解情况,还写了文章发在网上。游豫璟说,在父亲被抓前,他也一直在帮助吴华英,“吴阿姨每周都会来我们家,有时还带一些人来,我爸有时还会给他们一些经济援助。”
在被抓当晚的一份讯问笔录里,游精佑也曾谈到他跟吴华英的认识过程:
“我跟吴华英是在两三年前认识的,当时是我的一个朋友介绍吴华英打电话给我认识的。因为当时我家里有一个上访的案件处理得很好,吴华英想向我了解一下处理的方法。”
10多人先后被抓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先后被抓后,至2009年7月中旬,另有借摄像机给游精佑的郝刚、帮助摄像的李子山、为范燕琼提供计算机写文章的陈焕辉夫妇以及林秀英、林爱德等10多人被抓,后定为同案的有8人,并办有取保候审手续。
郝刚38岁,是福州市气象台地面气象观测组的观测员,当4月29日本刊记者联系到他时,他客气地拒绝了采访。“现在不太方便讲这个事情,”郝刚说,“已经正常上班了。”尽管如此,从马尾区公安局办案人员先后在2009年7月16日、2009年8月24日对郝刚进行讯问的两份笔录中,可以知道他卷入此案的大致过程。
案发前,郝刚与游精佑认识已有两三年了,是在网络上认识的,后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经游精佑介绍,又认识了吴华英,但他们之间“只是普通朋友”,“平常也见过几次面,有时候还有电话联系,也会在网络上通过QQ聊天。”郝刚的网名叫“寂寞笙歌”,游精佑叫“完美牛氓,”吴华英叫“心尘”。
2009年6月24日,郝刚正在值班,接到了游精佑的电话,问他知不知道严晓玲的事情,让他过去帮忙拍林秀英的录像,郝刚恰巧没有空。当日下午,吴华英来郝刚的办公室,借走了他的摄像机。后来,是郝刚用办公室里的计算机编辑了这段录像,在严晓玲的母亲、舅舅讲述的画面上加入了“花季少女突然死亡”、“死者家属与官方各执一词”等字幕,还在录像的最后加上“此视频仅忠实记录死者家属的讲述,不代表记录者的观点”一段话。郝刚把编辑后的视频传给了游精佑。
麻烦由此而生。本刊记者曾得到一份福州市政法委于2009年10月21日向福州市气象局发出的“榕委政函35号”文件,题为《关于“6•27”诬告陷害案涉案人员郝刚的情况通报》,通报说,“2008年以来,你局工作人员郝刚通过互联网的QQ群认识了游精佑、吴华英等人,随后便经常与他们在互联网上讨论一些社会敏感事件,并发布相关的文章, 扰乱社会的正常舆论秩序,”“鉴于郝刚在福州市委宣传部和福州市公安局召开闽清严晓玲事件的新闻发布会后,为游精佑等人提供摄像机,并负责剪辑录像,用所在单位计算机传给游精佑、吴华英,造成涉案视频传播到境外互联网,其行为已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特将该情况通报贵局,请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函告我委。”
同涉“6•27”诬告陷害案的有在福建省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做编导的李子山,33岁,网名“鼠标土豆”,跟游精佑也是网上认识的,“在网上还挺聊得来,”在为林秀英拍录像的那天,他被游精佑叫到家中负责拍摄。4月29日,李子山同样拒绝了本刊记者的采访要求,表示“现在已经正常工作了,不太方便说这个事。”
吴华英身后:“福清爆炸案”九年未决
尽管多人受牵连,在此“诬告陷害案”的制作、传播视频部分,最后也仅有游精佑与吴华英二人被定罪。前述福州市政法委致福州市气象局的函件,描述范燕琼、游精佑与吴华英三人的用词是“我省‘维权’上访重点人员”,而就吴华英的经历来说,也正合了这样一种身份。
37岁的吴华英是福清市人。她是2009年7月1日凌晨被马尾区公安局的办案人员从福清家中带走的,当时在家的还有吴的父亲吴玉堂、女儿杜梅以及吴的一个堂妹。杜梅告诉本刊记者,吴华英被带走的时间是在凌晨两点多,之后被警察抄走的物品中,有吴华英的日记本、电脑主机、光盘以及录音笔。
杜梅只有18岁,本来要在今年参加高考,母亲出事后,她很快辍学,开始在一家药店打工。这是个不幸的孩子,在她还读小学三年级时,父母就离了婚,而“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随后发生,更是把她的生活抛入到持续多年的巨大动荡中。
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清市纪委大楼信访办门口发生一起爆炸案,纪委司机吴章雄被炸死,7月27日,在福清中福公司做司机的吴华英的弟弟吴昌龙被抓,在被吴的家属认为遭到刑讯逼供的形势下,吴昌龙交代了其“犯罪”经过:其公司经理陈科云因受纪律处分,对纪委不满,要他设法买些炸药报复一下。吴昌龙“交代”说,炸药、电雷管等爆炸物是他的姐夫杜捷生提供的。
陈科云、杜捷生等很快归案。杜捷生交代,炸药、雷管和导火索是从谈敏华处购买,电雷管则是从四川民工王小刚处购买。谈敏华也做了相似供述。但杜、谈在审查起诉阶段均以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而翻供。2005年12月1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宣判:第一被告陈科云与第二被告吴昌龙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杜捷生等几名被告也分别获刑3-10年不等。
但是,在一审判决后不久,被认为是卖电雷管给杜捷生的王小刚却被福州市中院无罪释放。陈科云、吴昌龙等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福建省高院于2005年12月做出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06年11月,福州市中院重审宣判,除部分细节做了更改外,陈科云与吴昌龙的死缓判决被维持。此案再次上诉到省高院,但是直到目前,虽然又是数年过去,仍是没有结果。
5月7日,本刊记者曾致电福建省高院主管此案的法官赵家玲,赵法官表示“现在不好给你讲这个案子”,拒绝接受采访。
吴昌龙姐弟共三人,他是吴家唯一的男孩,也是最小的一个,吴华英是大姐。爆炸案发生的那一年,吴昌龙27岁,现在已是36岁的中年人了,世事沧桑,本来要在当年国庆节完婚的女朋友,也早已东渡日本嫁为他人妇。而从吴昌龙被抓之日起,吴华英便开始了漫长的“讨说法”的日子。她本来在福清开了间服装店,因为弟弟出事,也关门不干了。经常跟吴华英一起奔走的,有陈科云的大哥陈科斌。陈科斌告诉本刊记者,2005年9月,因为在福州拦截省领导的车,他与吴华英还曾被拘留过15天,而在那之前,他们共拦截了25次省领导的车,每次都拦截成功,并递交了案情材料。
这次涉嫌“诬告陷害”被抓,根据吴华英的律师林洪楠介绍,吴华英“零口供”,她认为是被“报复陷害。”吴华英曾说,“警方始终不告诉我诬告了谁,陷害了谁,讯问中,警方强调‘一码事,归一码事’,抓我是因‘闽清严晓玲案’,与‘福清纪委爆炸案’无关,为何在5天后又拿着我弟冤情有关材料中一份福清政法委《会议纪要》来提审我?”
每次开审,吴华英的女儿杜梅都会去旁听,她告诉本刊记者,在法庭上,每当吴华英提到“你们这是打击报复,”“我弟弟的爆炸案都9年了,”都被审判长以“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东西”制止。
范燕琼:从自家房屋拆迁开始
75岁的马义良曾担任吴昌龙的辩护律师,与吴华英打过多年交道。在马义良的印象里,吴华英“对弟弟的感情很深,全心全意跑这个事情,”2009年6月29日上午,吴华英还曾来马义良家,并和马义良、林洪楠等人一起吃午饭。马义良回忆,就在吃饭时,吴华英还曾提起范燕琼,说范已经被抓了,她们之间比较熟悉,“我也被传进去怎么办?”
直到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想到警方抓人乃是因为严晓玲的案子。马义良也认识范燕琼、游精佑,跟范燕琼认识的时间更早些,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因为范燕琼在南平市的房子被拆迁,她曾找过马义良。范燕琼是南平人,有时来福州,也会到马义良的家里。马义良跟游精佑认识则是在2007年,一天深夜由吴华英带到他家,“并没有特别深刻的印象。”
马义良说,范燕琼曾告诉过他,其父是国民党起义人员,定居在南平马站,1985年房子被拆迁,范燕琼由此开始上访,直到2000年才解决,得到赔偿15万元,据范的女儿林静怡说,他们在南平居住的房子,也是补偿所得。
范燕琼50岁,身体很不好,几次出庭,都是坐着轮椅输着氧气出来。林静怡在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读大三,她回忆,在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好像是有工作的,作文秘之类,后来,因为打拆迁的官司,就不再工作了,“精力完全放在了这个事情上。”也正因为这场官司,只是高中文化程度的范燕琼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平时爱看法律书籍,”“家里一整排,都是法律书,”还“代理过好几个案子。”
而对母亲身份的称谓,林静怡使用的一个词汇是“自由撰稿人,”从资料上看,范燕琼也的确写过一些有关社会问题的纪实作品,但都未能出版过。马义良也说,在跟范交往中,她有时也自称作家,还曾把打印装订的书稿一本本带给马义良看,不过,马义良据此觉得“小范过于张扬”。在被抓前,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范燕琼也已写成半部书稿。
在此方面,在回答警方讯问时,范燕琼曾说:“我帮别人写申冤的文章从来没有收受财物,但帮企业做企划和解决纠纷时,邀请方会给我一笔合理的费用。”
林静怡记得,在她读小学时,母亲就被抓过,没多久就放了出来,2002年,她读初三,范燕琼再一次被抓,而且父亲也同一天被带走,都被关了几十天才出来。林静怡说,在她还在南平读书时,她并没有看到母亲像后来这样到处跑,2007年,她到福州读大学,也许是有自己的时间了,范燕琼开始到处帮人打官司。
对于2002年被逮捕的经历,林静怡的父亲林辉的记忆是这样的:他被关了53天,范燕琼被关了48天,起因是他们要求他所在的南平配件厂“厂务公开”,“工厂被市政府卖给了房产商,我们工人居然都不知情,结果就受到了打击报复,”罪名也是“诬告陷害”,“跟这次一摸一样。”
2009年6月26日,范燕琼是在连江县被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带走的。在一份讯问笔录中,范燕琼说,2009年6月24日,她到连江县的青芝寺求愿,主持不在,就在寺中住了一晚,25日下午,被连江一个曾在官司方面得到过她帮助的名叫做黄财漂的人带到连襟黄圣齐家,26日,黄财漂与黄圣齐带范燕琼去参观海上水产养殖,刚一上岸,即被铐了起来。
林秀英:他们只是想帮助我
4月30日下午,林秀英来了一次福州,她的刚出生七天的小孙子生病了,她带来省妇幼医院看病,诊治的结果是黄疸偏高,她便一晚都没走,与小儿子严芳在医院里守护着,直到次日中午。林秀英有一女二男共三个孩子,严晓玲是大姐,如果还活着,已是28岁了。
这也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可怜女人,丈夫身体不好,2002年就病死了,她不识字,只是在闽清梅城镇上开一间小卖部维生,因为经济原因,三个孩子都是连初中没读完就退了学。严晓玲读到初一,就被母亲带到身边卖水果,2004年春节后还曾跑去台湾,次年就被遣回,继续在母亲的水果店里帮忙。到了2008年1月,林秀英知道女儿已经跑去闽清县的“丽歌”KTV去做为客人介绍“小姐”的“妈咪”了,她虽然多次制止,但女儿以做这个赚钱多为由,并不听从母亲劝阻。
林秀英说,是女儿的“男朋友”聂志雄介绍她去做这个的,她还曾听女儿说过,“聂志雄说过他要娶我,”但林秀英心里明白,这个在社会上混的聂志雄有老婆孩子,根本不会娶自家女儿,但女儿还是跟聂志雄住在了一起。在聂志雄之前,严晓玲有过两个男朋友,一个是闽侯人卢某,是2001年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在当年底就已订婚,但是卢某竟带着林秀英的大儿子严闽盗窃,导致严闽被少教,便断绝了关系;后来,严晓玲又认识一个男孩,男孩母亲听说严曾经订婚过,阻止二人继续交往。2007年10月左右,严晓玲认识了聂志雄,两人同居,直到2008年2月严晓玲突然死亡。
对于女儿死亡前后那几天里的事,林秀英的记忆很清晰。2008年2月10日下午,因为严晓玲的表弟要订婚,她打电话把女儿叫回家,让她去吃次日的订婚酒,严晓玲显得很高兴,但是“凳子都没有坐热”,就接到了聂志雄的电话,聂志雄让她帮忙叫“小姐”,林秀英不同意,一直把她“控制”在店里。第二天早上,她上楼叫女儿吃饭,却发现不见了,打女儿手机,也一直关着。原来,严晓玲已在昨晚偷偷溜出去了。
林秀英回忆,2008年2月11日晚10时左右,聂志雄一伙人开一辆黑色轿车来到林家,让她去医院,说严晓玲正在医院里急救,到了医院,她看到女儿身上盖着白床单,已经死了。
噩梦开始了。对于警方作出的“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鉴定结论,林秀英一家并不认同,他们认为严晓玲乃是遭轮奸致死,开始到处上访举报,直至遇到范严琼、游精佑等人。根据林秀英的忆述,那是2009年6月里的一天,她正在省政府门口信访,范燕琼也在场,两人聊起,范燕琼很同情林秀英,并抄走了林的电话。到了6月底,她接到范燕琼打来的电话,说要向她了解一下情况,林秀英正求告无门,自然很乐意。
根据林秀英的忆述,跟范燕琼见面没几天,又有人找到她,并带她与其兄林爱德到福州拍了录像。对于这些热心人的出面帮忙,林秀英心里只有感激,不会想到日后竟在他们身上发生牢狱之灾,即便发生了,这个单薄矮小的50岁的女子表现出的坚韧也令人生叹:每次开庭,她都会出现在庭外,并一再要求上庭作证。
林秀英告诉本刊记者,每当三网民的案子开庭,她都要受到地方相关部门的“监控”,宣判前一天,4月15日,就有两个人坐在她家路口的凳子上守了整整一晚,但是,她还是寻机溜了出来。“如果开庭,我还会再来。”林秀英说,“他们只是想帮助我,这对他们不公道。”
三网民“诽谤”了谁
从判决书上看,马尾区法院于4月16日作出的一审判决共认定6名“被害人”,分别是:聂志雄,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锵,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邱吉谓,闽清县政法委副书记陈继魁,闽清县公安局干警魏梦轩。而被认定的三网民的“犯罪”事实大致可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范燕琼听了林秀英及其兄林爱德的讲述并看了相关材料后写了《福建闽清警匪轮奸26岁女青年致死后还继续奸尸,惨绝人寰,诉告无门》一文并发布到境外网站上,后来又听林秀英的讲述写成另一篇题为《闽清县公安局邱副局长等十几个领导干部恐吓严晓玲母亲林秀英》的文章并发到境外网站上;另一部分,则是关于游精佑与吴华英制作视频并发布到网上。
5月4日下午,本刊记者致电马尾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傅义荣,他表示,“不能单独接受采访,4月20日发布的新闻通稿代表了本院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本刊记者注意到,审判期间,没有“被害人”出庭,只是出示了“被害人”的证言,“证言”即警方向各“被害人”做的讯问笔录。
根据林秀英的讲述,范燕琼曾在她的第一篇文章中写有这样一段话:“闽清县医院对面的县文化馆里的‘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宗颖与治安科科长卢贤丁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这被法庭认定为捏造。
作为证言,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涂义锵在一份笔录中说,“我看到报导后十分愤怒,这些完全是捏造,毫无事实根据。”4月29日上午,本刊记者致电涂义锵,他说:“肇事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随便捏造事实,是诽谤。”在上述情节中同时出现的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宗颖则拒绝接受采访,而在范的另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闽清县政法委副书记陈继魁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在一份讯问笔录中,严晓玲生前的“男友”聂志雄回忆了严的死亡过程:
2008年正月初五凌晨,他跟严晓玲等几个人在“丽歌”KTV玩后回到租住的房子,两三点钟,严晓玲开始叫肚子疼,并呕吐,腹泻,后来吃了胃药,感觉好了一些,第二天早上,严晓玲吃了弟弟严闽送来的止痛药,仍说不舒服,浑身发冷。下午两点多,他看严晓玲不见好转,就打严家的电话,是严的继父接的,“态度很不好,大骂严晓玲,好像不想严晓玲回家的样子,”严晓玲也生气不想回家了。
晚上,聂志雄跟朋友一起到外面吃饭,回家的路上,他还和一个绰号叫“羊头”的朋友一起到药店给严晓玲买了感冒药与胃药,严晓玲吃过后,他让“羊头”留下来照顾严,他则到一个朋友处喝酒。10点左右,聂志雄接到其父与“羊头”先后打来的电话,说严晓玲正在医院里抢救。聂志雄借了一点钱,赶往医院,到了门口,见有警车停在那里,没敢进去。不一会,他就得到严晓玲已经死亡的消息。“羊头”告诉他,当晚,一开始严晓玲还好好的,突然肚子大痛,又大吐,“羊头”就把她送到了医院。聂志雄说,“我怕严晓玲的死跟我扯上关系,所以我就跑了。”
在此案中,34岁的聂志雄也被认定为“受害人”。目前,他仍在在福建省戒毒劳教所接受强制戒毒。2010年3月23日,在一份笔录中,聂志雄说:
“这件事情闹得这么大,我出去以后还怎么在社会上立足,我以后生活还怎么过。现在我的精神压力很大,每天天一黑,我就会想起这件事,然后开始胡思乱想的,心情很烦躁,想打人想砸东西来发泄。我还想如果我死了,这件事情可以平息,那我就死了算了。”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2 18:14:51

“3、投入二看

    接着,她(牢头林雅华)指着“学习园地”上贴着的几张A4纸说:“你刚进来,叫‘新号’。按监规,七天之内,你要背熟‘六做到、六不准’。七天前,在生产中学习。七天之后,一切都恢复正常,和老号一样待遇,一天生产1500个,轮流值班搞卫生,生产任务完不成,人家休息,你就加班。如果有人举报,揭发你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罚班。七天之后,监规、作息时间、权益和义务等,再不会背,每天晚上加班。直到会背了,才算通过。行为规范共七章42条,要在下个星期背,处罚跟背监规一样……”

   这些,都是折磨被拘押人的手段。家属不忍心亲人受折磨,只得花4800元买“照顾号”,要想当“牢头”,要多少“打点费”?

    狱卒(管教干部)是通过“牢头狱覇”达到折磨被拘押“嫌疑人”的目的。


一个“照顾号”4800元,管理监室的狱卒(管教干部)从中得多少?狱卒向看守所所长交多少?

恳请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彻查!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3 17:55:29

福建三网民案黑幕重重,三网民无罪!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4 17:26:22

“林瑞仙性格乐观开朗。”为什么自杀?

“面对背监规、行为规范,七天卫生,站班,定量生产任务等。”-------

就是这些,看守所折磨人的种种手段逼使她自杀!

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立即废除上述种种折磨人的“制度”。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5 17:30:59

福建三网民案,黑幕重重!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6 17:41:26

福建三网民无罪!吴华英无罪!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7 17:52:03

福建三网民“诽谤”了谁?

福建三网民“诽谤”了谁?

福州公检法至今不敢直接回答三网民的质问,他们心虚啊。

ljbpysh 发表于 2010-11-8 17:45:53

福建三网民案与福清纪委爆炸案,有直接的关系。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旧冤未雪 又添新冤——福建三网民案 吴华英狱中纪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