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9933 发表于 2008-2-13 08:59:43

和学生偷情被老公当场抓到

2008-2-5 19:48 发表
口述:和学生偷情被老公当场抓到

  对情与爱的认知,当然是各有版本。而基于情爱之上或出于某种情态心态而发生的男女性事,也不必强求人人都去认可,更不可能去号召人人都同一模式。情爱与性爱,是必然中的偶然呢?还是偶然中的必然?

  婚姻中的性爱,是否就是人类中惟一的认可模式?还有在情爱表述上,坦率直言者固然少,但是否就因而认定为另类?

  对于这些,似乎这位千万富姐都已做出了自己的回答,而她的种种回答,除了表现了特定女界人士的个性外,是否也揭示了生活中的某些侧面?

  至于这位女性声称并不缺乏幸福,更非伪装幸福,笔者也不便驳斥,更不想论辩,简录而求教于读者看来不失为一种最好的形式。




庄彦明与海南房地产多有牵系,去年笔者采写《绝对陷阱——烂尾楼背后的故事》时,就有多名朋辈向笔者推介她。庄彦明属性格开朗型,尤其喜欢漫侃,一接到笔者电话,并不细问采写用意,便爽脆地答应说“可以聊聊”。那时她在广西北海,转眼间便乘坐只能容纳十二人的小型客机飞抵海口。可以说,采访庄彦明比采访其他牵涉海南房地产的人都顺利畅快,她以毫不设防的姿态和毫不设防的话语向笔者敞开一切。

  可是,如果读过《绝对陷阱——烂尾楼背后的故事》一书,或连载的读者一定知道,书中任何章节并没有出现过庄彦明。

  是的,书中是没有提到过她,但绝不是她有什么特别交代,也没有任何她觉得不方便之处,只是,庄彦明虽弄过很多房地产,而且几乎是每个环节都折腾过,所以每个环节她都稔熟得很。但是,在海南搞了那么多年的房地产的她,却没有给自己留下一幢烂尾楼,也没有留下一平米的空置楼。原先有朋友称坐落在海秀大道与疏港大道交汇附近的某幢极可能还有她的份,谁知她听后竟哈哈一笑说,我早就干净脱身了。唉,这幢烂尾楼的形成过程,其实最有写头,我当然知道一切底细,因为多少牵涉到我,甚至还牵涉到某位级别不低的领导,所以我即使说了你们也登不出来。就这样,因为始终与烂尾楼不发生关系,所以这个靠房产聚资近亿的庄彦明没被写进《绝对陷阱——烂尾楼背后的故事》中。当然,笔者仍然非常感谢她,因为笔者采写其他章节的情形,有几处不好把握或者不太熟悉的地方均得到了她的点明。为此,笔者请过她到新埠岛吃海鲜,而且绝不让她抢着买单。

  此次采访庄彦明,她仍是那般热情,听清笔者此番的采写用意后,她当然清楚这次一定不会被漏掉了,但她依然那么爽脆,那么直言不讳。你们去年的“陷阱” 我未能有幸“陷”进去,(她居然用“有幸”这两个字,这种随意的轻幽默使交谈的气氛轻松了不少。)而今天和你们谈“幸福”问题,看来我也就不用伪装了。谈吧,这年头反正也没有什么隐私可言了。(笔者说,隐私还是有的,而我们写这个题目旨在探究或检索所谓“成功女性”的情感历程与有关幸福观的问题,而绝非为了裸露某人的隐私。被采访者可以缄口不谈,也可以酌量而说,说到什么程度均悉听尊便。而对笔者写成稿子后,如何见报出书,也可提出要求,比如是否用真名实姓,比如某一件事的披露程度等可一一说明。)

  嗨,要说就说个痛快,要写就写去见报去。我才不在乎呢,人这一辈子嘛,在很多地方和很多场合根本没法说真话,而对自己情爱方面的事,最应该说真话了。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原先的经历去年你已经略知一二了。我来海南的缘由早就向你说过了,那是原先的婚姻发生了危机。而我的婚姻危机并不像你们作家记者平时所写的那样,是男人包了二奶或者有了外遇,继而女人不堪忍受或者把事闹大,于是就离婚或者就出走。我的情况完全相反,并非男方有外遇,有外遇的反而是我。那时我在南京市中华门附近的那所中学当教师,我先生是南京政治学院新闻系的副教授。

  其实认真说起来也算不上什么外遇。我先生那时是学院新闻系的一个班主任,他和学生相处得不错,其中有几个男生经常到我们家玩。一来二往,便成了常客。其中有一位男生——姓什么我就别说了,他长得一头自然卷的头发,人不算高大魁伟,但壮硕均称,很有魅力。他到我们家次数并不太多,但在接触中,通过眼神那无声的语言我们肯定是互相喜欢上了。我那时候从师院毕业不久,我读书早,大学毕业时二十一岁未满,中学教师当了三年多后才结婚,结婚不久我就怀上了孕。我正是怀孕期间和这个男孩子发生关系的。我任何时候都承认责任全在我,是我煞有介事找他,并给他暗示,说是郑老师——我先生姓郑,约你今晚到我们家来。而实际上这天晚上我先生去陪从北京来的一位新华社的大腕记者。这位记者擅长写揭露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各种衙门作风的报告文学,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时,不时在《当代》等大型杂志上刊登。不用说,他所到之处所受到的欢迎程度必然是空前的。我知道我先生这种陪客一般都是马拉松式的,名为“考察”,其实还不是吃喝玩乐?而且那天晚上这位大腕名记是应邀到南京大学去做演讲的。我先生肯定全陪。

  情况按我的设想进行,但结局却未落入预测的轨道——没想到我犯了一个致命而又非常不应该犯的错误。我先生的那个学院素与南大新闻系有门户之争。于是我先生在陪完新华社大腕记者吃完晚饭后就找了一个借口溜了回来。他开门开灯就在客厅看到了我和男生相当狼狈的一幕。恕我就不细说我们那一夜情——不,充其量只能算一刻情的尴尬情形了。反正那个男孩见到自己的老师,竟当场下跪,嚎啕大哭,以头抢地。

  我承认我先生有非常好的修养,他并未因此大发雷霆,更没有做出种种令人难堪的事端来。他原先是铁青着脸,对跪在地上的学生,他一句话都不说,便穿过客厅,走进洗手间,连关门的声音都没有带发怒的甩响。我那时也是十分冷静,我拉起那男孩子,示意他趁机离开。而我自己呢,穿好衣服后便静静等待着一切发落。没想到的是我先生从洗手间出来后,脸色却平和了许多。他轻轻地拉起我的手,只问了这么一句:“一定是这位学生对你有非分之想,对吧?”

  我知道,我先生的确是真心爱我,我毕业于普通的师院,并非重点师范院校,我之所能到南京当老师,说实话,全靠他的身份和影响。现在,事情都发展到了这地步,他还如此袒护我,你说,我要不给他悔过谢恩,我就不是人了。我更知道,只要我的口径和他说的一样,那么,把那学生开除掉即算为处理这个事件的最终结局。但我没有这么做,我这人感恩是一回事,而既然敢做我就敢承担,我不会昧着良心说话。

  我说:“一切过错都是我引起的——说得难听一点儿是我勾引他的。你千万不要把这事报到校方去,如果因你而害那男孩被开除学籍的话,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至于我,你怎么处理都可以。我知道你仍爱着我,我也并不是已经不爱你了,不知道你听清楚了没有?我爱你但是并不影响我同时喜欢他——我和那男孩子只能用‘喜欢’来形容,远没有达到‘爱’的程度。这是我最老实的心态,也是最客观、但最不容易被人接受的一种存在。”如果往更具体的方面说,我当时的确还想也还可以说许多,比如我刚怀孕不到五个月,但就已经有四个月没有过性生活了。当然,我先生并不是阳痿,也并不是性冷淡,为了这个我就多次用其他方法给他临时解决。但他绝对相信婚育普教书上所说的一切,他怕怀孕期间过性生活会给肚子里的宝宝造成影响。而他的做人姿态,则是不把未来的孩子培养成像他一模一样就不会甘休的。我先生听我说上面的话后竟呜呜地哭了,他对我的坦率大惑不解,进而发展到痛苦不堪,继而怀疑我肚子里面的骨肉是不是他的了。当然他并不一味审问我,而是哭自己的命苦。

  当我听出他的意思后,就对他说:“你命不苦,你肯定有娶第二位夫人的机会了。现在是怀孕期,按法律规定不能离婚,但你放心,我会把孩子生下来后便离婚。我知道我没有资格说‘成全’你一类的话,但我不会拖累你。而且我还可以对你说实话,我和你是有一定感情的,这种感情我认为不应该随着以后婚姻的结束而结束,甚至在日后的某个时候双方都认为需要对方时还可以发生性关系——都怪我没有在婚前向你讲清楚我在性生活方面的观念。我认为爱与性生活固然有必然联系,但是性生活未必只与婚姻发生联系。好了,我的这个思想你看来是不会接受的,那么我就不再拖累你了。”我说了当然就做,于是我第一件事就得先把孩子生下来,也曾有朋友劝我把孩子打掉。我才不打呢,既然是生理上和缘分上造成的事实,我是不会去摧残它的——现在看起来我不打掉孩子是对的,否则时至今日,我真不知道我还有没有缘分再生孩子了。

  为了提早生孩子,我在当医生的昔日同学的帮助下,多方采用催生手段,终于,我在怀孕七个月便生下了儿子。生下儿子还不能马上离婚,这又是我在实践中才知道有这条规定的,因为还有一个哺乳期,即等给婴儿的哺乳期满之后才能离婚。我一急,便又找昔日的同学在医院出证明,证明我缺奶,根本就没有奶水,于是也就不存在哺乳期了,虽然这种“理由”很勉强,但最终在几方面“夹击”之下,总算把婚离成了。婚姻关系一结束,我便辞去中学教师一职,只身来到海口,那是 1991年我二十六岁未满。至于孩子呢,那时候DN的技术尚未公开,更未普及,尽管原先他怀疑这孩子的纯种,但生下来后,他的父母当即从苏北农村来到南京,他们两个老人见是个儿子,都拼命支持要这孩子。我无所谓,就成全了他们。

  但其实,这个孩子以后还是主要由我抚养,我到海口后,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我也不忘记给孩子寄生活费。至于开始入学时我已经是千万家产的老板了,我当然不能再让他读一般的学校,我想把他送到上海去读最奢侈的贵族学校。但他爸就是不答应,说什么“贵族学校”未必能培养出真正的人才,于是就只安排在学院的附属学校就读。我当然没办法,我能做的只是买最好的钢琴,支付专职美术教师和音乐教师的费用。但说实话,我这只能说是一厢情愿,据说我儿子根本不喜欢什么音乐,听说一开口就走调。他一个劲地只爱足球。他不但能把意甲、英超的当红明星如巴蒂斯图塔、托蒂、维耶里、贝克汉姆、欧文、亨利什么的背个滚瓜烂熟。而且居然知道意甲的名帅如库珀、马拉蒂尼和光头裁判克里那。看来,这个儿子最大的愿望是以后能在绿茵场上滚打。他父亲为他设计的未来模式肯定成为水中月。这是后话了。话说我到海南后,即把档案托给省人才交流中心,接下来就开始找工作。这一段时间的海南正处在1989年以后的经济收缩末期,工作是不好找的。我试去几个大公司应聘,均未能如愿。于是我沿着海府路走,走到农垦二招那里,就到当时的海南开发报应聘,大概你们都知道,这家报纸当时很火,而且是顶着“全国第一家民办报纸”的标签,的确引人注目。我原先并没办过报纸,按说我是不够格的。但我所受聘的是广告部,这个广告部当时据说是被人承包的,反正应聘人员没有固定工资,就看你具体拉来的广告的价码、数额等,给你定出高低不一的“提成费”或称“组稿费”。这种收取劳动报酬的方式我原先是闻所未闻。使得有人动辄就是“万元户”,但是置身其中也有很多人感到惶恐与困惑,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对拉广告是没有多少信心的,说实话,我当时只不过是想暂时栖身,因为当时开发报所在地是农垦二招,聘用的广告人员能够每四人合住一个单间,而只收很低廉的房费,你们还记得后来以“民运分子”的身份出香港再转加拿大那两个女孩吧,我当时也曾和她们小住过一段。我非常清楚,其实她们哪里是什么受迫害的 “民运分子”,完全是蒙人的。哎——那两个女的当时的行动很诡秘,我们都怀疑她们是否有同性恋倾向——比如说她们俩常在一块洗澡,天气冷一些时又借口互相取暖而同睡一床。当然,也就怀疑罢了,要证据是没有的。我当然也懒得去管人家的闲事,我只一心寻找工作。我最终还想继续去找学校,听说海口开始有人办民营学校了,我毕竟是师范学院科班毕业的,我想我找碗饭吃不应该太难。

  没想到。我尝试着去某民办学校应聘时,认识了这个正在筹措阶段的学校的股东之——港商王先生。王先生这人海口很多人不认识,他为人热情,彬彬有礼,但总有点怜香惜玉,对女孩尤其热情有加,特别愿意帮忙。开发报广告部的K君不知道你们认不认识?明说了吧,我是和他同居过一段。我就曾和K君一起到王先生那里拉过广告,而且K君的确也曾经从他那里拉来过一些小广告,那时王先生同时做着房地产开发,还合股经营过一个游艇。王先生认出我后显出来的热情是很明显的。他不仅例行公事地看了我的材料,还个别悄悄地和我详谈,他问了我一些情况,继而透露了这所待办新学校合股办学的一些情况,并还说到一些内幕,最后你猜怎么着,他竟向我暗示——不!是劝我不要到这里来应聘。

  开始我感到很奇怪,作为股东之一,王先生怎么会反而给自己拆台呢?他怎么反而给投奔他的学校而去的人才泼冷水呢?你看他怎么向我泼冷水吧,他说,像你这样的人才要想当老师,在香港还差不多。而在海南,撑死了一个月都不会给你一千元钱,有什么干头?对了,那时候在海南应聘当教师,也不过五六百元左右。

  后来我当然渐渐清楚了,原来王先生和他的三个合作者筹措学校前期即发生了矛盾。虽然已经到了招生的时候,但他自己已经预测到,无法合作下去了。当然,我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少女,我当然看得出王先生对我是有点其他意思。但香港老板行事一般都有行规的,即在向你施舍之前,他不会赤裸裸向你表露什么的。这方面,闯海南的女孩子们不约而同地都应该有这个体会。

  果然,王先生一方面暂叫我不要到学校应聘,一方面却把学校需要做的广告以及类似广告的“软性文章”一共四个整版全部给了我。(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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