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uniao 发表于 2011-3-29 14:47:43

致韩正市长的公开信(第二封)

2007年9月28日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因“东西通道(浦东段)拓建工程(陆家嘴段)项目建设,本人的商铺所在区域在红线范围内,拆迁期限至2008年9月27日止也就是拆迁时没有资格证书,由于上海浦东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迁有限公司动迁工作人员与本人未能达成协议,申请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提请裁决”先拆迁腾地,后处理纠纷”。在2008年11月份被强制执行。至今事隔两年三个多月,没有安置。使本人无法正常安居生活且身无分文(没有过渡费)。本人的商铺所在动迁区域至今土地闲置。望韩正市长关注并督促他们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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