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1-5-13 01:36:47

一个上海访民七旬老人的遭遇

  2011年5月11日(本星期三),我(吴士豪)抗议虹口区四川北站街道的非法行政行为,在人民广场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委信访办大门前,振臂高呼:“街道政府抢夺财产,警匪一家,打倒贪官,打倒法西斯”等口号。最后被警察暴力驱赶。

  2011年5月12号上海市虹口区信访办和四川北站街道对我进行威胁称:“昨天从康办接你回来是最后一次,......”。此言所传达的信息是:如果再去康办举报投诉,对你就要不客气了,其所谓的不客气即是采取暴行或黑社会手段对待!

  据此,如果5月12日夜如出现我失踪的迹象,即以印证上述的事实。责任主体就是虹口区政府和街道政府不容置疑!

  我吴士豪在50年之前,曾遭遇了第一次政治迫害,历经17的牢狱之苦,七十年代末宣告无罪平反。九十年代从教室岗位退休,按政策回到家乡,与女儿居住在一寒室之内。

  2005年街道贪官勾结开发商,收买邪恶,制伪造假,采取阴暗卑劣的手段,乘我离家和女儿住校的时机,砸锁撬门入室劫掠席卷了屋内的全部财产,砸房毁屋,最终致使实际居住人的全部财产灭失无归。辖地派出所助纣为虐,不予受理。

  2011年5月9日,街道政府利用我无家可归,,流落街头的契机以挟物逼迫就范的阴谋,第二次洗劫了我的全部财产。(身份证、银行卡等)以断绝生路的手段,企图迫使我低头就范,强迫我接受“不平等条约”!强行将我按入当事人不愿接受的垃圾安置房内。换言之那是达到:“强奸合法化”!

  今天的现实,我遭到了第二次迫害,致使在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下,失去了最基本的生存基础和做人的且宪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手机:13482871233            身份证:620402194311201335

  户口所在地:上海市虹口区宝安路81弄28号

  目前居住地:露宿街头,流浪颠沛。敬请各媒体给予帮助

  吴士豪
     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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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士豪[时间:2011-5-13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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