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也是对儿童的暴力
于 2007-3-7 13:45 上贴漠视和监管不力也是暴力
与会专家指出,除躯体和精神折磨、性暴力之外,对儿童的漠视也是针对儿童的暴力。关于漠视的具体含义是指监护人在具备完全能力的情况下,在儿童的健康、教育、心理发育、营养、庇护和安全的生活条件等方面未能提供应有的帮助。
在加拿大的一项全国性调查发现,在大量的漠视事件中,19%为对躯体的漠视,12%为遗弃,11%是对儿童教育的漠视,还有48%是由于父母监管不力导致儿童身体受伤。
来自北京大学医学部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的研究员陈晶琦博士举例说明一般意义上的漠视包括随意拒绝孩子的正当要求、小孩由12岁以下小孩监管、延误治疗等行为,严重忽视的行为就是抛弃。
男女孩受性侵犯比例相当
陈晶琦博士还介绍曾于2005年牵头了一项在广东、浙江、湖北、陕西、黑龙江、北京等6个省市的4327名学生中间展开的不记名回顾性调查,该研究的目的是初步了解我国大中专学生中儿童期虐待问题的发生情况。
“通常人们会认为女孩比男孩更容易受到性侵犯。”陈晶琦博士的调查推翻了这个结论,该调查表明,男孩涉及到的性侵犯行为的实际发生率和女孩的发生率没有明显的区别,差距只在1%-2%左右。
她说,导致儿童受到性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儿童的所有暴力行为都是可以预防的。”她指出,对于儿童进行性侵犯的预防教育是非常有益的。比如告知儿童,他们的隐私部位或者泳装遮盖的部位是不能随便被人摸和碰的,还有一旦事情发生要告诉值得信任的人。实际情况是,案件发生了,孩子常因受到恐吓而保持沉默,由此导致儿童长期受到性侵犯。
建服务机构及时处理个案
联合国儿基会儿童保护与社区服务处处长小野正博先生指出,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发现孩子遭遇暴力时,能将孩子带到哪里去?这需要建立一个多职能部门介入的综合服务机构。
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周丽琼指出,广东省妇联计划在省内某社区进行试点,计划到2008年,试点社区80%报告出的暴力侵害儿童的个案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到2010年,100%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到2010年,受虐儿童救助机制建立可推广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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