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ccxz168 发表于 2011-5-26 07:52:23

看"皇城"大连

看"皇城"大连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刘政委代表大连市公安局不作为。
大连市公安规定每月的10日为公安局长接待群众信访日。在5月10(周二)日那天局长有事不能亲自接访,有治安支队刘政委代替公安局长接访。
王越 :举报网警支队三大队长刘民和开发区公安局科技处处长李大明的事实经过从头至尾讲述给刘政委听,把相关的证据材料也给刘政委看了;
王越:问刘政委这件事大连市公安局管不管?
刘政委:说“管”.
王越 :有没有不管的可能性?
刘政委:这件事一定得管。
王越 :今天是周二,我希望在周五之前能听到市公安局的处理意见。
刘政委:在时间上我不能保证你,这件事我回去得向局长请示。过几天肯定会有人和你联系。
王越 :好,我相信刘政委说的话,我等你们的通知。我怎么联系你们?
刘政委:你可以打电话0411-88058616 这是信访电话;

从2011年5月10日到今天5月25日,半个月的时间被大连市公安局给浪费掉了。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刘政委也得享受副局级的待遇吧!堂堂的局级干部刘政委就这么的带头不作为,刘政委就是这么的欺骗老百姓,告诉老百姓说管,为老百姓真正解决问题,然后就什么都不管,去单位连个人影都找不到。因为我在2011年5月16日那天去治安支队找刘政委了,门卫保安说,刘政委没在办公室,不知是真不在还是假不在,或者是之前授意保安播一个没有人的空房间号,等等这一切弄不明白。你们说大连市哪还能有好警察,大连市的警察怎么会秉公执法的公正的为百姓办事呢?领导都起不到表率的作用,那部下又会向谁学习呢?真是应了民间那句话,上梁不正下梁歪呀!

在2011年5月12日那天13:01分0411-39969066主叫13842845422 时长1135秒,李大明给我打个电话,主要内容为;
李大明:王越咱俩谈谈呗;
王越:好,谈什么,你说吧;
李大明:你说你这么指明道姓的告诉我,对我的伤害也太大了,这个假又不是我造的。
王越:我伤害你什么了,不是你造的假,那你告诉我是谁造的假,你能说出具体人的名字我就不告你李处长。
李大明:谁也没造假;
王越:没造假大连市公安局办公室怎么没有和这个一摸一样的印章呢?大连市公安局指定的市内两家制作机构怎么没有和这个印章一样的印模呀?这些你怎么解释?
李大明: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王越:你一句不清楚就能掩盖住你的所有错误吗?就可以一了百了吗?由于你们这些管理者的滥用职权行为导致我所投入的成本至今还有近一半的没有收回呢?我这可是真金白银呀,被你们给欺负的这么惨。
李大明:你投入的是钱,人家投入的也是钱呀!
王越:懂吉庆给了你十几万的好处,你这么替人家说好话,替人家打帮呛?
李大明:他一分钱好处也没给我,
王越:他一分钱好处没给你,你怎么不向着我说好话呢?
李大明:我谁也不向着谁,我一视同仁;
王越:你要真能做到一视同仁就好了,就不会有东城天下这些黑网吧了。

从李大明说的第一句话里就得出结论:盖在这几家网吧《公安安全审核证明》上的印章是伪造的,因为李大明说;这个假不是他造的。种种语句漏洞百出,更说明李大明和这几家网吧老板间的幕后关系,即行贿与受贿的利益关系。
在2011年5月16日那天早上我拨打市公安局信访电话询问5月10日那天接访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可是接电话的人员告诉我说不知道这回事啊!所以再次的来到大连市公安局信访窗口,询问在2011年5月10日那天信访事宜,负责接待的是案件受理科的朱科长,经过我俩一番交流后得出这个朱科长简直就不配当人民警察这个职责,他的言语明显的包庇刘民、李大明这两个违法违纪、有错之人。我对朱科长的话语进行录音,取得他的音频资料。详情请听后面的录音。
难道大连市公安局又把这件事情交给李大明处理了吗?根据管辖权,为什么不把这件事情交给开发区的刑警立案处理呢?开发区刑警越不好意思查李大明这件事越是应该安排他们查,这些官官相互到什么时候是个止境啊?人民警察的黑暗势力什么时候能够遏制住啊?大连市公安局离开李大明就解决不了问题了吗?,还是大连市公安局不敢处理李大明和刘民,他们的背后有强大的坚强后盾吗?连刘政委都害怕他们两个的幕后势力,强大的保护伞。大连市公安局那座办公楼应该是个堡垒而不应该是个傀儡,对吗?但是种种迹象表明大连市公安局这个国家机关是个傀儡。
在2011年5月23日那天下午我去了辽宁省文化厅找到市场审批处的领导,了解大连市文化局送到省里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情况,市场审批处的领导说大连市共送省里1400多份文化证,这1400多份当中我们不能全部给换证,因为有的网吧证没有实际经营,在线时间没有达到我们省里的规定时长,得废个二、三百份吧。我说大连市网警支队三大队长刘民在3月份的时候告诉我说全市现在有2000多家网吧在经营啊,这是怎么回事?人家说全省谁敢管大连啊,大连市是计划单列市,全省最牛。我们要管那么多那大连市文化局的人都得进去。
在2011年5月24日那天上午我又再次的来到省公安厅信访窗口,那里的工作人员说,大连市的警察弄不明白。咱也说不好人家心里是怎么想的。
通过省文化厅、省公安厅工作人员的态度就足以说明大连市在全省人民心中的地位,全省大连市最牛,那么全国大连市也是最牛的一座城市。大连市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者认为自己就是“皇帝”,这座城市就是“皇城”。他们的“皇帝”宝座坐的有多么安稳,这座“皇城”有多么安逸。
这件事情我想到现在大连市公安局的王局长也许还是不知情吧,如果王局长知道的话肯定不会放过自己的部下,从最高干部刘政委开始往下都在瞒着王局长一个人。他们的做法丢尽了王局长的脸面。

违法事实经过如下:
(一)大连市公安局的政治黑洞

我举报大连市公安局网络警镲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刘民和开发区公安局科技处处长李大明、郝光伪造“大连市公安局”印章。
因为在东城天下一共有四家网吧,我当然是这四家网吧的业主(天一网吧)之一,我家的网吧7个许可证都是按着先后顺序合法审批的,其中“东城网络和逍遥缘网吧”这两家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这个公安行政许可(详见附证据1,2)上盖的印章是伪造“大连市公安局”的印章。公安这项行政许可审批的步骤为:
1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负责网吧审批的三大队工作人员拿着由公安局指定印刷厂印好的空白证到市公安局办公室统一盖“大连市公安局”字样的印章。
2三大队再在这些盖有“大连市公安局”字样的空白证上打印每一个网吧的登记信息。
3三大队再将这些打印好的公安行政许可证下发到网吧对应的辖区公安机关科技处。
4由科技处下发到每一个网吧业主手里。
以上4个步骤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这个公安行政许可审批的流程。由此看来这个伪造行为不是网吧业主伪造的结果,而是公安机关负有网吧管理权限的管理者间相互串通伪造的结果。
证据1,2,3均来源于市**局网警支队,上面有办公室乔主任和三大队长刘民的签名。我亲自带着证据3的原件到市**局办公室找专门负责印章管理工作的领导核实过,这位领导说这枚印章不是由我这出去的。证据3这枚印章上没有组织编码,这时我把证据4(这是我家公安证上的印章)拿出来给他看,问其是否见过证据4上这枚印章?他说:嗯,这枚印章是从我这盖出去的。并且还告诉我说,证据4上的这个印章是从2001年2月份开始启用的,这时全局有编码的印章和无编码的印章并用,等到2005年的时候全部启用有编码的印章,没有编码的印章一律封存。
不仅如此,我还就证据3的原件到市公安局指定的市内两家专门制作印章的“声鹭印章和永鑫印章”核实过,这两家印章制作机构富有十几年印章管理经验的老领导都说不是在各自部门制作的。并且还说这枚印章上的边缘线粗细程度、字体排版大小、五星大小都与国务院公章制作标准不一样。那么这两家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上盖有“大连市公安局”字样的印章既不是出自市公安局办公室,也不是由有专门制作权的制作机构制作的印章盖上的,所以推断“伪造”结论成立。公安机关为这两家网吧颁发的这项行政许可也就无效。
我将此事曾多次向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三大队长刘民和开发区科技处处长李大明、郝光反映过,刘民和李大明不但不核实此事,还口口声声说这是大连市公安局的真章。所以推断是由刘民和李大明、郝光串通的结果。
我还将此事向大连市公安局局网络**支队办公室乔主任反映过,乔主任更是“为虎作伥”,他为刘民、李大明、郝光充当保护伞,不但不承认1、2、3这三个证据材料上的一印章是假的,还为其开脱错误结果,和我辩解说是网警三大队徐聪去市公安局办公室盖章的时候力量轻,没把印章上的编码印上。请会听的领导听一听:“你乔主任说没印上编码可以,即使一张两张没印上可以,我在3月中旬的时候去刘民办公室,刘民给我看在他办公室一巴掌厚的一摞空白证上,得有个百十来张全部都没有编码。这么多没有编码的假印章空白证,你乔主任能解释通吗?”会说不如会听的明白。并给我提供证据说,根据属地管辖,让我回开发区公安分局找刑警立案侦察。
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这种案件本应是由属地的公安机关刑警部门立案侦察的案件。我将此事向开发区公安局的刑警一共举报过两次,第一次是在2010年的下半年,开发区的刑警将此事转给科技处的工作人员,科技处的人给我做好询问笔录后,当天下午口头告诉我这两家网吧的手续没有问题,他去网吧实际看了,人家什么手续都全。第二次是在2011年的3月中旬,我将此事再次的向开发区的刑警举报过,在4月15日那天星期五,刑警告诉我他和局里案审的人研究过了,案审的人说这个不够立案标准。我让刑警给我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他们至今也没给我出具。这些话语我不知道是开发区的刑警说的还是案审的人说的,或者是有人示意刑警这么和我说的。开发区的刑警还和我说,这是大连市网警支队的事,我们开发区刑警有权去管网警支队的事吗?我们老百姓尽管无能,但也不能作为“皮球”任由你们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互相推诿呀!
都有人敢伪造“大连市公安局”这个国家机关的印章了还不够立案标准,那么伪造哪的印章够立案标准呢?乔主任和开发区的刑警你在等待伪造国务院的印章那一天吗?一切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个迷。更没人敢处理此案子,在公安局内部存在强烈的相互保护色彩。
在4月份的时候我将此事还向大连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反映过,连同证据材料一并提交过去,可是至今没有音讯。这也就间接说明没有领导重视这件事。
在这些不讲理、不作为的警镲眼里认为这枚公章就是真的,我问他们哪写着“真的”字样了?他们和我狡辩说那上边不是写着“大连市公安局”这几个字吗?我说写这几个字就是真的吗?因为需要大连市公安局这项行政许可,这个伪造的人如果不这么写,写着大连市文化局或者其他部门,那他本人不就脑瘫、智残了吗?还怎么当人民警镲呀?这个伪造者也具有很高的反侦察能力呀!有些假人民币的纯度也很高,甚至纯度高达99.9%,和真钞就差那么一点点,但是他不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不是权力机关发行的,所以不被人们认可,称作假币。这枚伪造的印章还没达到像假钞那么高的水平呢,与国务院的印章制作标准差距很大,对有点印章辨别能力的人来讲一眼就能看出是假的。
身为人民警镲不去一一查证这些证据,怎么知道我举报的不是真实情况,怎么知道在人民警镲内部没有违法违纪的人员,警镲就都是合格的吗?警镲就都是守法的吗?众观全国的国际形式变化,哪年没有违法违纪的高成领导被查出违法事实的真相呀!为什么我举报到公安机关没有人来查处此事?我们家合法审批的网吧,更是守法经营的网吧,3年来因为我严格管理,实名上网率高达100%,为公安机关抓获网上逃犯及侦破案情确定犯罪嫌疑人共计5名。我如此的守法经营还不受保护,这些管理者还理直气壮的保护这些黑网吧。这些管理者的眼里还有没有天理了?有没有贡浐谠了?在大连市这些管理者的眼里自己就是“皇帝”,任凭他们“为非作歹”,无论怎样做中鞅的九大领导班子的领导也看不见他们的这些丑事。直面与国家的政策,每年一度的两会精神相违背。国家在大势渲染什么anticorrupcion倡廉,阳光行政等工作精神。可是在大连,什么共产党政策一概都没有,在大连市只要你有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黑色的能变成白色的,死的变成活的。
这些伪造者、管理者在幕后与这两家黑网吧老板有着怎样的亲密程度、私密关系谁会知道呢?这些网吧的老板幕后塞给这些管理者巨大数额的钞票,否则刘民、李大明、郝光怎会“冒天下之大不违”为其伪造“大连市公安局”印章呢?在我们这一个小区就存在两家黑网吧,全开发区像这样的网吧共有多少家谁会知道呢?甚至在全大连市像这样的黑网吧又有多少谁能知道呢?在这些网吧的管理者身上存在多深的政治黑洞谁又能能探测到呢?如此严重的社会问题不被大连市的人民警镲重视,这些伪造者丢尽了公安局局长和市正攵府等高成领导的脸面。
请求有关领导看到此篇文章后能够高度重视这件事。在中鞅领导的眼里都非常重视这种社会现象,这种社会问题。中国的法律还明确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是“平等”就意味着权利平等。即人权平等,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平等。我们大连执行的是非人权的法律体系。因为这些造假的管理者的行为侵犯了我依公平竞争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和因为公安机关内部相互保护对这些造假者免于刑事追究的豁免权。
在我们这个小区还有一家网吧叫“金泰网吧”。 原来登记地址在大连开发区西山小区,这个网吧到2005年的时候就不经营了,在2010年1月份迁到东城天下后又开始经营起来,在2005年——2010年这5年都没有经营,该网吧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期间有一年不经营公安、文化、工商等这些执照就应该作废。因为这个网吧老板的舅舅是大连是公安局金石滩公安分局政委孙照胜的外甥,所以市局网警支队刘民代表大连市公安局为孙照胜的外甥违规颁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证明》。这直接与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条例》和《公务员暂行办法》相违背。
请求;1到市局网警支队进行证据保全;(5月9号—13号换证)
      2公安机关对1、2、3这三个证据材料上的印章进行刑事技术鉴定;
    3这个行政许可无效实际查封东城网络和逍遥缘网吧;
   4追究这两家网吧老板行贿的法律责任;
    5开除这些伪造者的党籍、公职,并按刑法追究其受贿、滥用职权、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及印章等法律责任。
    6赔偿因侵犯我公平竞争权而给我带来的经济损失及预期利润。

(二)大连市文化局的政治黑洞

一;大连市文化局市场审批处梁某、郑某的做法直接与《互联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相违背,即带头买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我以大连市文化局2010年5月19日的公示为证。因为逍遥缘网吧原法人;孙文革,经营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数字路17号。大连市文化局在2010年5月19日公示的时候直接将法人写成董柏言,地址;大连开发区东城天下3栋15号。详见文后所附证据,中国有句古训叫“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所以认定大连市文化局带头买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事实。我还依据公示上的内容主张我的权利,即上面写的,申请开办此场所的单位或个人,任何人如对其有异议可以在2010年5月29日前向市文化局市场审批处提出。事后我带着这个公示的证据去市文化局市场审批处找到梁某、郑某直接指出他们的这种错误行为,他们不但不承认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还说这是他们一贯的工作作风。在其办公室内相互间直接称“老大”。可见大连市正攵府各个职能部门内部是怎样一个工作风格?更说明了大连市正攵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带头走黑社会的道路或者正攵府部门的这些工作人员是从黑社会当中选拔出来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赋予他们的行政许可权。大连市正攵府各个职能部门目无党纪、国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等丑态百出。后来我听说大连市文化局没有给逍遥缘网吧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大连市文化局开发区文化稽查队张波、孔令德两队长为东城网络、逍遥缘网吧充当保护伞,并为该两家网吧伪造《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印章。
文化部对于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次数做了明确规定,如果一个网吧累计接纳3次未成年人以上的,那么这个网络文化许可证就应该被吊销,被废止。《东城网络》的前身叫《星星网苑》,在原经营地址经营的时候累计接纳未成年人的次数已超过3次,很多附近的知情人士都非常清楚《星星网苑》这个名的历史背景。所以不能抛头露面的展示给公众及知情人士。所以该网吧进行名称变更、法人变更。网吧数量的多少直接与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开发区200家网吧和因为他们按章办事处罚剩100家网吧而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利益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我曾经对东城网络和逍遥缘这两家网吧的现任法人进行录音,取得了其买卖全套许可证的音频证据,带着这些音频资料到开发区文化稽查队进行举报,开发区文化稽查队的郭恒利对我陈述的事实详细的做了笔录。几天后郭恒利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开发区文化稽查队没有权利对其买卖行为进行处理,更没有权利给这两家的文化证吊销。简直在自取欺辱、没挨过骂他是心里难受,你当时给我做笔录的时候有没有权利处理这件事自己不清楚吗?你脑瘫、智残吗?《互联网管理条例》上对于县级以上文化部门明确赋予行政处罚权。
开发区文化稽查队张波队长在给全区网吧业主的大会上公开声明说,你们哪家的证是从别人手里买来的,他给请示的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文化局、大连市工商局,花6000元钱就可以改法人,并说这是国家允许的行为。详见后附证据5—10;请问九大领导班子领导,既然是国家许可的行为,有国家具体下发的红头文件吗?为什么还得花6000元钱才给变更呢?根据我对国家政策的了解,中国正攵府对百姓实行的是减负的政策,具体体现在对于农业的扶持、对工薪阶层提高个税起征点等等关乎国际民生的大事情上。能解释通吗?这6000元钱入哪个部门的财务帐了?是单纯的公安、文化还是工商局的帐上?还是入这三个部门负责审批的管理者腰包了?国家对于这些中小型企业的实行的是帮助、带动加扶持的鼓励政策,然而大连市的这些正攵府职能部门实行的是吃、拿、卡、要加截留的政策。

(三)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处张处长为东城网络、逍遥缘网吧、金泰网吧进行违规注册。

企业在设立之前到工商部门进行名称核准,以免发生名称侵权事件。东城网络在2009年7月13日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并在当日填写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然而大连市工商局在2009年1月15日对其下发了《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文书编号为;大工商名称变更预核字【2009】第21020020091000961号。这说明网吧老板还没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核准呢,开发区工商分局注册处提前半年为其准备好一份供东城网络使用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从这张核准通知书上看出严重的问题,正确的文书编号应该是:第21020020090115961号。中间的20090115相当于公民身份证上的生日。不仅如此这上面盖在右下角核准日期上的公章也是假的。详见后附证据
开发区工商分局注册处为逍遥缘网吧、金泰网吧注册只要一个网络文化许可证复印件,公安、消防等都不要,为其开绿灯违规注册。

(四)东城网络伪造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环保验收登记卡、及房屋租赁证
   
伪造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是因为该场所不符合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即两个安全出口间的距离必须得超过5米,而该网吧的两个出口的距离最多也就3米,所以消防没批,导致伪造。
    伪造环保验收登记卡是因为大连市正攵府在2007年3月1日发布一个正攵府85号令,这个正攵府令针对的主体是环保局,第二条规定;即在居民住宅楼下禁止开办饮食、娱乐业(含游戏厅、歌舞厅、音像放映厅、网吧)。所以环保部门没批,导致伪造。
伪造房屋租赁证目的为了规避房产税。

(五)这三家网吧都没有税务登记证,有偷漏税行为。

这两年来国家从这三家网吧身上得少收好将近十万元的地税和房产税。

(六)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网警队(科技处)乱收费

自从2008年开始对每个网吧征收2800元/年的培训费,2009年同样如此。今天又下发一个绿网维护费通知,最低1200元,最高2600元不等。大连市正攵府部门的管理者处处对网吧业主进行“横征暴掠,收刮民财”我们当时安装一个绿网花了9000多。2008年奥运会与公安机关联网安装个监控花了5400元。而且保修一年,头坏了找他们从新换一个头还得花1600元。请九大领导班子的领导多看几眼大连市正攵府职能部门的黑暗势力、腐朽的政策、根深蒂固的政治背景。网警队为网吧维护绿网,那是国家赋予你的义务,赋予你行使职权是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中国贡浐谠没说给你权利、给你官位让你镇压百姓,对百姓进行“横征暴掠,收刮民财”,更没赋予这些管理者发布一根鸡毛大小的政策,我们老百姓就当令箭执行。
每个网吧每年扣除税款和这些不合理的支出还能剩几个辛苦钱,每天点灯熬夜的,挣的是血汗钱。赶上倒霉的管理者在周边再安插几家黑网吧,那么连饭都吃不上了。
我还将此事向大连市纪检反映过,纪检的人说纪检部门没权处理公安机关的事情,并明确告诉我说大连市政法委有权处理这个问题,后来我又到了大连市政法委的信访部门,姓蔡的负责接待这个问题,至今饶无音讯。在此之前还向民心网投诉过多次,公安机关至今没人接手这件事,文化局纪检部门的王女士只是象征性的大致问一问我,并告诉我说她应该相信我们市场审批处说的话。可是你为什么不相信老百姓说的话呢?哪个老百姓如果不是遇到特别冤屈的事情会找你们正攵府部门呀?老百姓是这个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是最无能的人,在他(她)们的心里没有太高的追求,只想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就已经足够了,他(她)们的这个要求太合理,太低了。可是手里掌握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这些管理者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这种贪欲,享受国家给他的高薪,坐着国家给他配备的好车等条件下,还在背后正面与党中鞅“高薪养廉”的政策下与贡浐谠唱反调,唱对台戏。
在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经济大曝蚱、知识大曝蚱的时代是网吧起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在2000年的过渡时期,家庭收入、工资待遇都没有提高时,在这样经济基础下,很多人家里都买不起电脑,国家又没组织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但是所具有的应用能力大多数都是通过网吧这种平台学习到的,因而网吧这个行业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现在网吧是全球重要的组成细胞之一,为公安机关侦破案情提供了很好的环境因素,今年的4.12辽宁省鞍山市杀十人的特大杀人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在网吧抓获的。这么重要的行业,国家应该保护这个行业合理、健康、有序的发展。让网吧业主看到的是光明,不是黑暗腐朽的末路。
中国政府是不是该考虑制定相应的控制网吧任意迁址的政策。现在大连市乃至全国的现状都是新开盘的小区只要有一家网吧迁过去,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大量的往那边迁,明明是一、两家的市场,管理者给迁过去四、五家,导致在第一家投入的成本还没有收回来的情况下,就出现恶狗挡道的局面。反正哪家网吧迁址这些管理者都会得到一大笔的好处,应了那句话“猪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请中国政府领导看到此篇文章后严厉查处此事,让大连市不再黑暗,让大连市的管理者都有人情味,让大连市现任的管理者都换届,俗话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大连市铁打的衙门铁打的官”把宝座坐穿。让大连市能有共产谠,让老百姓在大连市能有天理可讲,早日摆脱正攵府职能部门的欺压,更让大连市老百姓能有人权!美国有著名的人权宣言,我们中国有吗?国外的法律对造假者制定了倾家荡产的惩罚性赔偿,更甭提敢伪造正攵府部门的印章的事情,借他们几分胆量都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再看一看中国的人,只要有新生事物问世,随后就有假的出来混乱市场。这难道不值得中国正攵府的领导深思吗?
请求;1;到省文化厅保全证据 ;审批处电话024 -24854049
2;对东城网络、逍遥缘网吧的网络文化许可证上的印章进行鉴定;
3;撤销开发区文化稽查队张波、孔令德两队长的职务,并追究其责任。
王越    1384284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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