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29:55

拦轿呈送省委书记第30封信


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仍被二审法院拖压事向上——
剖肺腑之言             陈赤子心声

省委尊敬的卢展工书记:
       震惊国内外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仍压在二审法院、被宣称“案情复杂”,实令人吃惊,让我们哭笑不得!
      《中国青年报》在今年5月31日登载的《核心调查》中指出:“这是一起罕见的案件。”中央媒体派记者赴福州实地采访时,相关部门的人或“不接受采访”,或答称“必须经过市委宣传部门的统一安排”,或说本案“所有环节都要经过市里的协调”,并称“媒体的采访,也必须由市里统一口径”,在福州市政法委,该记者还被告知:“有关此案的采访,需要经过福州市委的同意。”对此,我们曾晋京向中央权威部门人士请求解答,均表示不符合“民主法制”的宗旨;有专家、学者明确说,舆论媒体的监督,是现代法治理念的重要一环,福州对爆炸案采取如此的立场,我们弄不懂,也不知怎样做出一审的判决?!莫非其判处有猫腻?!对此,我们也向省城业内的资深的人士请教,除普遍啼笑皆非外,有人指出:这是福州司法深度腐败的必然表现:福清爆炸案搞的沸沸扬扬犹真假难辨,仍有人散布案情复杂,见怪也不怪!
      负责同志:8月12日,我们中的吴华英女士以《酷暑煎熬下的再呈诉》和《对一份迟交状件的补充诉求》(有三个附件),在挂号邮寄后,还于翌日不畏可能被公安抓拘的危险,向    您面交了二诉件。吴是最早向    您诉本案奇冤的状告人,这四年来,我们与她风雨同舟,坚持状告不辍。该二份状告呈诉的内容和对   您的期盼,反映和体现了我们共同的心声和意愿。然又近一个月过去了,案件问题依旧,陈旭院长也难见到。据办案的法官说,至今年三月中旬接审这起爆炸案,不敢懈怠,循实作了许多调查核实工作,在材料翔实、问题明朗的基础上,经合议庭反复讨论,负责任地提出了合议内容和相关意见。同时,据本案有中央相关部门批转内容和省领导的批示要求,于5月间已连同案卷一并送交院审判委员会,听候讨论通知。另据了解,陈旭院长也亲自审阅本案材料,自那时起又过了三个多月,至今尚未付之讨论。
      根据《刑诉法》第192条,案件二审的审限与一审是相同的;案情特殊要延长,最多也只有三个半月。本案压在福州市中院整整二年零五个月,造成严重超期羁押。其中诸多违法违规情形,本案辩护律师和我们,已一再提起、申告过。问题很明显,如果不是市政法委牛纪刚书记漠视法律,指挥公检法三家“一条龙”办案,搞以权压法;不是范任善院长等媚上奉迎,就不可能发生一审判决那样荒唐的闹剧。范院长又升到省高院当了副院长,依法在本案二审中理应回避。
问题明摆着,此案从警方宣称侦破并经重要媒体向国内外大肆渲染,造成了极大影响。但终因疑点多多、矛盾多多,越补充问题越多,一审法院庭审后难下判,是福州市委原主要领导和牛书记等定调重查,造成更加负面的影响。按市中院判认:本案系用电雷管引爆的触发式爆炸装置,被指控的嫌疑人在公安违反程序抓捕后个个遭酷刑(其中有的曾割腕自杀未遂,有的遭施暴后屁股被锈铁钉钉伤,至今难治,成深度腐烂,被关的看守所正不断发出危险救治的通知),生死两难,屈打成招,在自证其罪后又威胁不让翻供。然因凭口供未抓到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过一年多到案后,福清公安局换了领导班子,王未被刑讯逼供,虽一直关押并经市中院庭审,电雷管来源子虚乌有。倘市中院范任善稍有良知,本当准许合并审理本案。可范拒不依法,导致产生了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强判决五被告人的爆炸罪名成立,这堪称天方夜谭。
       自《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先后披露此案部分实情后,国内外媒体纷纷转载,使司法公正露出一缕曙光。其后,台湾的媒体也深表关切,表示愿为法律正义尽点义务。鉴于我国领导正与之友好,“中华骨肉情,法理也一家”,只是不知道福州市相关部门是否还会继续阻拦。我们谨以赤子之心向您请示。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院的判决是司法机关最后的一道防线。法治社会的和谐,需要司法正义。司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的程序性。不然,即使和谐也只是短暂的。凡此,已为人们所公认。
       尊敬的领导:您位居本省共产党和人大主要领导,职责所在,人们盼望恪守法治正义、公平之道。本案影响到底如何,我们已不再说什么了,则望您在百忙中提请省高院领导切实负起依法独立审判的责任,根据程序和实体的正义,不再找借口压案不判。唯此才能体现出我国司法公正,才能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直告以上,敬请决断!
此谨呈!
                                 控告人: 陈科斌    陈炜   陈美珠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谈军华   谢建枝   同具
2005年9月8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石兰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电    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30:55

拦轿呈送省委书记第31封信


紧   急   求   告

         我名叫杜雪贞,家住福州东门外溪口。系2001年6月24日“福清纪委机关爆炸案”五名无辜蒙冤者之一杜捷生胞姐。
  自2001年案发后,福清公安侦办6.24案相关人员为了达到早日“破案”的目的,丧尽天良、竟不择手段,将我弟等无辜者进行惨无人道的种种严刑拷打!在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境遇中使我弟等人身心倍受摧残!
  尤其残忍的是,福清办案人员竟将生锈的铁钉打在杜捷生的屁股上,致使他的屁股一直腐烂,而有关部门未给予治疗,使其从四年前黄豆般小,发展至现在小酒杯大!且愈来愈严重,终日疼痛难忍,随时有生命危险。相关人员也在不断地向我家人口头发出救治我弟的通知,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至今不予救治?
      尤当再说的是:本案其他蒙冤者同样受到了福清侦办人员施以酷刑,每人身上均留下伤痕,陈科云双手腕、双小腿的伤痕照片;吴昌龙的耳朵还在流脓;谈敏华的手变形。凡此种种,怎能以侦办人员“没有刑讯逼供”自侦自辩就抹掉其泯灭人性的暴行?!
       为拯救我可怜无辜坐牢胞弟的生命。 我恳请首长,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尽快救治我这正在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的弟弟吧!
  最后我要在此大声的呼吁,请给我弟一个生存下去的机会吧,把在病魔与冤屈的双重折磨下杜捷生等人尽快送去就医!!不要让他遭受有病不得治和冤屈无处伸的情况下去作绝望的自杀性反抗!
       此谨呈!
                                                                                                                                                               再控告人:杜雪贞
                                                                                     2005年8月23日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门外溪口鹤林小学边125号
联系电话:0591——87320207
邮政编码:350011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31:44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1封信


如此执法         到底为何

省委并省人大——卢展工书记暨主任
      民妇周洪玉,系为民妇之子吴昌龙(被指控搞福清“纪委爆炸案”主凶)和为其胞弟申冤,向   您面呈状件近三十次的吴华英之生母。
      向   您邮此书告,实万不得已,也感慨万千!
      四年来,民女吴华英为其弟之事,坚持不懈呈诉,其心可鉴,苍天可证。事因华英儿等人亲历状告艰难困顿之路,面对福州地区难以诉说的司法环境,在凄苦不堪的风雨中才只好向您求助,因为长期较为相信   您。
      9月10日,华英儿随其他三名本案状告人来到   您的府前等候,抱着往常一样的虔诚之心。您下车表示有些生气,他(她)们还以为是   您性格率真的表现,以为在中秋节周前把肺腑之诉呈达,还是老天有眼!但民妇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至9月15日零时许,趁我全家已熟睡之际,突然有人敲门,踢门,待惊醒起床开门时,就有多位便衣(6人)闯入,说是“查户口”,待问“为什么只查我家”?闯宅者说是“一家一家查过来”!那些人进门后如狼似虎,指名要找吴华英,诬称吴扰乱社会治安!吴辩说“我深更半夜睡在床上,哪有这种事”!便衣们根本不让讲理,说是从福州来的刑警,传唤她去派出所走一趟。
      双方发生争执,惊醒了酣睡中的左邻右舍。但便衣们根本不出示警号等证件,训斥围观人群识相点赶快离开现场、至整个花园小区难安宁!
       待领头者拿出传唤证,吴要求其签个姓名,他们蛮横不听,连我们打电话向人传告也不让,家里念初中的外甥女等哭求也被恐吓。
      吴华英不服,被强行手铐,当即手腕拷伤,此事态经过,前后折腾了近一个小时。
       到15日白天获悉,福州警方于凌晨零时至四时左右,出动了至少四批干警,分赴福清、福州等地,在当地派出所干警协同下,用同样欺骗、施压的手段以“传唤”为名,对10日向您呈状的四个(二男二女)人行拘抓之实。
      向   您陈述非常事实,是在民妇赶赴福州到拘留所为女儿华英送衣服送伙食费后,民妇难忘的是,继宋立诚市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书记,是有些大领导的爱将。民妇怎敢再说他!现吴华英等为向   您面呈状件而遭福州警方决定。拘留15天,那真是依法办事吗?
      残酷的教训,使民妇等终于悟到了现实社会的离奇!民妇不会向   您提出请求,只想问一下,现社会共产党,说的形象到底是什么?许多老百姓怎么办!诚然,在牛书记等人眼里,有权就有一切,就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但欺上压下说假话,算得了什么?是否?!

                                                         吴华英之母    周洪玉    谨具
                                                                      2005 年9月16日
通讯地址:福清市城关清展花园1——601室
邮政编码:350300
联系电话:0591——8527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32:50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2封信

邮呈虽无回声         民妇还要再诉


省委、省人大——卢展工书记暨主任:
      民妇女儿吴华英等在9月10日拦车向您呈状,您在当场未说要公安抓拘。但至15日凌晨0时许,民妇家突遭福州公安重案大队便衣刑警闯宅、强行铐走华英押至福州并被拘留15日,至今仍未释放。这哪里是规范执法!向您反映也不理,为什么?!
         此事件迅速传开,在民妇家及周围地区,人们谈警色变。民妇举家如何,可想而知。9月16日,民妇心愤难抑,到福州后写了《如此执法    到底为何》的呈件,专邮于您要个说法;因仓促,该件有错漏,所呈内容还是清楚的。拦车呈状就可以重拘,说明了什么?!
          凡事皆有因。民妇儿吴昌龙于4年多前被警方以涉嫌爆炸“密捕”违反程序,受尽折磨。公安获取口供后,就抓其他人,如法炮制,骇人听闻!今年《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相继披露的只是该案的梗概。该案搞得沸沸扬扬,至今仍压在省高院未判决,同样违反了程序。被告人方一再要求二审法院不受干扰,秉公独立行使审判权,于法于理,都属正当。这次福州警方以吴华英等拦   您座车为由、宣称“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专派刑警于黑夜四出抓拘,即有三个人各拘留15天,其策划者实系向二审法院施压。如此飞扬跋扈堪称全国罕见。
      老百姓也懂得些法律。那样怕见阳光的“执法”,能封得住芸芸众生之口吗!只不知   您以为如何?!
      2001年福清爆炸案发生时,您正分管省政法工作。据说   您也亲临爆炸现场察看过。谅    您不仅听过案情汇报,也许还看过福清警方吴星明副局长(现已是福清市政法委副书记)与吴昌龙(时戴着脚镣)面谈专摄的录音录像,又不知   您对警方精心导演的那个“杰作”现在怎么看?!
      正因为查此案中省、市几位长官先入为主、搞未审先定,司法机关查时面对重重疑团,仍有人奉迎搞反复补充侦查,至案情复杂而更漏洞百出。那样花了多少办案成本可以计算。但由此而造成的社会影响,让党和政府的公信度受损,恐用金钱难衡量。凡此,用权力是压不住的,纸是包不住火的。
      若福州地区司法环境讲点人道,牛纪刚等有些良知,我的女儿等决不会一再告到您那里。四载状告路,述之人心酸。期间,您亲口说过的“批示”就有三次。牛纪刚书记是   您赏识的一位官员,可他对   您的批示,态度又是怎样!按现代法治理念去观察,即使是二审法院,又哪一点体现了公平正义!
      民妇早信奉基督教,本已是心如止水,若无奇冤,对牛书记等那样的长官避之犹恐不及!
         民妇对现社会知之甚少,但认为做官先要做人,做人当讲诚信。像牛书记那样专横,即使再升当省公安厅厅长,那又怎样!
      今年公安搞“大接访”,出自何背景,要求有哪些!但在福州地区实际搞得怎样, 您明察吗?近日,民妇偶见周永康部长有个讲话,读后感慨甚多。现附上复印件,敬请   您忙中一阅。
      据说中央对福建、特别是福州的司法状况是了解并关注的。现已定开十六届五中全会,福清就有人去北京告状。尽管有当局指令层层布控,也许不会都有用。
      您雄踞一方,民妇等确信   您很辛苦,现仍企盼   您有共产党人的凛然正气,不徇私情,多理解老百姓的苦难。
   

                                                         控告人:周洪玉    再具
2005年9月30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601室   周洪玉电      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34:31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3封信

苦难十七昼夜          我们呈诉备查
         —主告福州市政法委牛纪刚野蛮执法欺凌百姓

省委尊敬的卢展工书记:
      我们是福清2001“纪委爆炸案”蒙冤者的直系亲属。为申告该案案情真相,四年多来,我们坚持呈告不辍。期间,向   您面呈状件累计就达三十次之多(都有存底),引起了国内外媒体和八闽广大干群的普遍震惊和关注。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我们的行为纯属正当,   您从来也没有说要拘押我们,倒是说过   您已对此案先后作过三次批示。对此,我们感佩铭记于心。
       但万万想不到的是,在今年9月10日上午8时许,我们在    您府门外按往常一样拦您座车面呈状件过5天后的15日零时,福州市公安局动用刑侦支队重案大队技侦支队和有关派出所的干警二十余人(四批人马),到福清、福州市对陈科斌、吴华英(福清)和杜雪贞、陈炜(福州)实施联合行动。名为“传唤”,实则抓捕。时我们中除陈炜外,均已酣睡。刑侦公安在深夜兴师动众,象抓重案罪犯那样不动声色翻墙入院,对陈科斌院宅用铁棍撬门,对吴华英家踢门后称“查户口”,待开门后6个穿便衣的干警一拥而入,不仅把吴全家叫起,而且不让申辩,使该花园小区许多群众惊起围观,强行传唤时,吴华英家人哭声一片,要求执行任务的干警签个名字都拒绝,进而用手铐把吴华英强拖出门,当场铐伤吴的手腕。
          公安刑警在福州对杜雪贞(女)等实行所谓传唤时,同样式采取了野蛮诱抓的手段。
          这起因向    您面呈状件诱发的由福州市公安局部署的“9•15”专项行动,令我们饱受苦难,知情群众议论纷纷,指出事件发生在公安部实施“大接访”暂告一段落,中央和省进一步强调“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之时。而身为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的牛纪刚,竟然与中央政法委和周永康公安部长的“执法为民,‘法制债’用公平正义还”的指示要求公开对着干。在省城福州,如此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又是为什么?!
      事实最能说明问题的真相。为供备考,现附上“传唤证”、行政处罚决定书”、“解除治安拘留通知书”。其中的谬误,毋须我们揭示,只点明:
         (一)“9•15”行动明明是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出示的却是鼓楼分局的传唤证,载明“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二)市公安治安拘留所发的“解拘通知书”,又称“防碍公务”(原文如此)。可见他们为所欲为。
         (三)退一万步说,即使可执行公安最重的处罚决定,抓押时为9月15日零时许,29日就当释放,但决策者不甘心,不让我们在国庆节前获得人身自由,那样就侵犯人身权利整整是十七天。牛纪刚对老百姓的我们没有感情,怎能依法办事!
         把我们向您面呈诉状定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固属子虚乌有,后又改称“防碍公务”,则表示被妨碍公务者就是    您卢书记,那天的实况,您最清楚。
          十七昼夜被拘的苦难虽然过去了,但这种创伤我们很难忘记。本来,我们也想象其他许多有冤情的人那样保持沉默。但正如吴华英母亲在悲愤中向   您专邮的二份状件那样,对   您尚存企盼之心,所以至今还呈诉供备忘。
          省委、省政府不乏法律监督机构。倘您秉持正义,可将这起老百姓拦省委书记10余秒钟时间的告状,公安要把我们关押十七天的事实,批转专业人士议一议。若能有个公正的说法,谅属明法之举矣!
         牛纪刚恃权曾于去年11月24、25日相继对我们几个蒙冤者的亲属及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以同样的手段进行无理的传唤,今年又采取这一行动,完全是冲着阻挠“福清爆炸案”的正当审理来的。对此,我们在过去已反复呈告。迷信权力的威慑力,这必然反映出牛纪刚的政治品质值得商讨。
      他不另,仅请您兼听则明,是盼!

                                                                           陈科斌
                                     遭苦难十七昼夜者:    吴华英         同具
                                                                           杜雪贞         
                                                                                          2005年11月3日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37:02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5封信

我们的期待:迟到的公正


尊敬的卢展工书记:
      我叫吴华英,可能是个让   您熟识的“拦车伸冤女子”、也可能是个让您生厌的“拦车伸冤女子”、抑或是个早已消失在您记忆库的“拦车伸冤女子”。但无论怎样,苍天在上,我是一个有冤要伸并坚信有冤必定能伸的女子,尽管她是弱女子!      
      自从2001年同胞手足之弟吴昌龙被卷入福清纪委爆炸案沉冤至今,我这弱女子在百般无奈的绝望中仍以至诚至信的希望和期待,一次次向您呈上申诉,细细数来竟多达30余次!我也听闻   您作出过批示。然,为何政令受到阳奉阴违的阻梗,为何没有提供炸药雷管者、也即没有雷管何以实施爆炸的荒唐“爆炸案”却仍在国际社会上为福建司法、福建形象“抹黑”?作为含冤吴昌龙及其家属,我真得为此心痛神伤。另外,您可能并不知情,在我向您呈送冤诉并得到您长辈般承诺后,我则一次次被抓被拘,九月十五日我们三个蒙冤告状的家属再次被拘留了十五天,这是在向谁人脸上“抹黑”?这是想摧毁谁的形象?难道这就是“以民为本”“权为民所用”?
      尊敬的卢书记,说心里话,我并不愿意用我尚且年轻的生命作筹码到滚滚的车轮面前讨说法;我更不想打扰您一个日理万机的省委书记。可是,卢书记啊,我实在是被逼得万般无奈、走投无路下才把全部的绝望化作对您的希望和唯一的信赖,坚信您主政的福建最终还是邪不压正,决不会冤屈一个好人,尽管他是一个普通百姓!您可知道,现在,每时每刻我面对着我那精神即将崩溃的父母而心如刀绞;每时每刻我都听到了我那无辜坐牢的胞弟绝望般呼救;每时每刻我都幻想着天下好人有好报,会有人拯救我们脱离苦难;每时每刻我都必须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告状成本发愁!
      卢书记啊,我是多么的痛苦和无奈啊!最近,读到一篇纪念胡耀邦的文章,其中说道胡耀邦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忧含冤者之忧,急冤苦者之急。他曾批示告诫各级承办人员:「早一天解决,就等于被落实政策的同志和他们的亲属少过「一年」的苦日子。因为含冤受苦的人都是「度日如年」啊!俗话说人人都应该将心比心。我们当年在干校是啥滋味?」他自己更是夜以继日,提出了凡是写给他本人的申诉信一律不准扣押,凡是找他申诉的干部、群众一律不准
阻挡。此间,他亲自处理的信访就达数以万计,亲自接待申诉的人不下千计。而当时中组部一天平均处理冤假错案就达七百多件。读着读着,我泪如泉涌,失声大哭起来……
      四年多来,含冤喊冤的我们这一家人过着怎样的暗无天日生活啊!我的父母为他们唯一的儿子、家族的命根子几乎是一夜之间愁白了头!每一分钟,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煎熬!每一分钱,我们都必须节省下来用于这场莫名其妙的“飞来横祸”!我们满怀痛苦地艰难诉求,我们不图别的,只希望能够给予无辜亲人获得本该属于他的自由,仅此而已!
       法律朗朗已经证明:把吴昌龙等定为“纪委爆炸案”的主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不仅司法部门有正义和良知的有识之士早已认知了这个事实,而且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媒体也相继披露了事实真相。一些人试图有错不纠或将错就错,甚至是故意一错再错,这只会给福建带来更大的负面“成本” ;一些人可以捏造事实,但根本上改变不了冤情真相!中国的法制在进步,公平正义,程序正义不可逆转,冤案就是冤案,也已是不可逆转。早一天解决,对各方当事者均有利,背着包袱前行只能越背越重。所以,我在此再次请求能够在    您的主持正义下,督促省法院不再压案不判,践行“有罪则判,无罪坚决放人”的法则。我深深地坚信:压案不可能压到永远,压案也不可能压掉冤情真相,压案更不可能压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步中的法律!压案从根本上也是您所不愿看到的执法不公!
         尊敬的卢书记又打扰您了!但这实在是万般无奈下我一个弱女子唯一可以倾诉和唯一的希望!
此谨呈!
   
                                                                           一再控告者:吴华英
                                                                              2005年11月2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邮政编码:350300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37:40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6封信
关于“福清爆炸案”呈送卢展工书记状件的一份目录

省委卢展工书记:
         正如《中国青年报》刊载《福清爆炸案》所谓侦破“是一起罕见的案件”。此案在国内外造成极坏影响却发生在福建,决非偶然,值此又一年岁末之际,仅将四年多来我们向   您呈送过的材料《目录》呈上,谨予参酌:
                                                      2002年
(1)、3月19日在省政法委大门口向您呈送《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另烦您转交梁绮平书记的《再不纠正此冤案    负面影响更恶劣》、鲍绍坤书记的《如此大冤案   省里也失察》冤状件
(2)、6月15日在福建日报门口向您呈送《再呈省领导   请察其究竟》
(3)、8月5日在省政法委大门口向您呈送《刑讯逼供造假案   权大于法权压法》题中有“烈日炎炎   百姓状告增煎熬、   司法腐败   我弟何日获尊严”之词
(4)、8月20日在省政法委大门口向您呈送《冤案犹胜“六月雪”      仰问上官怎么办》
(5)、9月16日在福建日报社门口向您呈送《再次直呈省领导   打开天窗说亮话》
(6)、12月27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侦查伊始先划框   刑讯逼供全武行   瞒上压下造假案   未审先定世人惊》
(7)、12月29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如此制造大假案   问题究竟在哪里》
                                                         2003年
(8)、4月7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并非多余悲怆话   司法腐败百姓怕》
(9)、9月22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坑蒙拐骗造假案   以权压法民心寒   此案早铸成大错   秉公当不再拖压》
(10)、9月29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侦查离谱搞   法庭现原形   案已成大错   究竟怎么办》
(11)、10月20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以权压法毁程序   司法腐败怪事多》
(12)、12月15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制造假案“污水源”   司法腐败冤无辜》
(13)、12月19日向您邮寄了《福清“6•24”爆炸案中案直面倾诉》
(14)、12月26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执着抗争无他意   只求奇冤快纠正》
                                                          2004年
(15)、7月7日在您的府门向您呈送《请毋再回避的呈告》
(16)、8月10日在您的府门向您呈送《此案如此荒诞   为世界所罕见》
(17)、8月20日向您邮寄了《再呈长官先生   唯祈司法公正》
(18)、9月13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吃了秤砣铁了心    上天入地誓抗争》
(19、20)10月13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再请求   毋回避》和《倘若苍天有眼   也当垂怜落泪》(我们的再呈告)
(21)、10月26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宁为玉碎   不为瓦全》
(22)、11月3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福清爆炸案”已没有了程序》
(23)、11月11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第二十次的呈告》
                                                         2005年
(24、25)、1 月13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多余”的呈告   尚存的期待》和吴昌龙遭酷刑血写的《血泪的控诉》
(26)、2月5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亚洲周刊》报道的《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
(27)、3月31日向您邮寄了《此案已铸成大错   领导漠视坎难过》
(28)、7月26日向您邮寄了《酷暑煎熬下的再呈诉》
(29、30)、8月13日在您的府门前向您呈送了《对一份迟交的补充诉求》和中国青年报报道的《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
(31、32)、9月11日在温泉路口向您呈送了关于福清“纪委爆炸案”仍被二审法院拖压事向上——《剖肺腑之言    陈赤子心声》和蒙冤人杜捷生遭公安酷刑后伤情病危之《泣血的呈告》
(33)、9月16日向您邮寄了《如此执法    到底为何》
(34)、9月30日向您邮寄了《邮呈虽无回声    民妇还要再诉》
(35)、11月3日向您邮寄了——主告福州市政法委牛纪刚野蛮执法欺凌百姓《苦难十七昼夜    我们呈诉备查》
(36)、11月25日向您邮寄了《我们的期待    迟到的公正》
(37)、12月26日向您邮寄了《岁末临近再呈求    迟到公正请决断》
       以上,还未包括我们中两位侨属向您呈交和邮寄给您的状件。当然在国内的我们向您邮寄的状件远远不止这一些。

                        “福清爆炸案”八个联名呈告人整理于2005年12月28日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38:50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7封信

凡爆炸案件无一不是从速审结。然,“福清爆炸案”竟离奇地审讯达四年多,罪与非罪昭然若揭,却难有定论。冤狱的制造者与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与利益,千方百计在案件审理中以权压法,给案件的纠错设置重重障碍,是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

               我们呼吁    无罪依法放人

省委卢展工书记:
       又到岁末最后一天了。曾经震惊国内外的2001年“福清爆炸案”的被蒙冤者,背着“爆炸杀人”的黑锅,受尽了折磨,在冤狱中度过了一千五百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
   四年多前发生在福清的全国罕见的纪委机关爆炸案,原本与我们百姓完全无关的事,却因福清公安轻信于诬陷者的恶意举报,竟平白无故地把陈科云、吴昌龙当作替罪羊,枉抓无辜、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并由此再殃及其他数个无辜者。一场飞来横祸就这样让五个家庭、六个无辜的平民百姓陷入了不明不白的灾难中。为替亲人洗雪冤屈,为伸张正义并讨回公道,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尽艰辛与苦难,奔波在漫漫的状告路上,冒着遭福州地区某些当权者的不断刁难、一再野蛮拘押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危险,坚持状告不辍。
       对于爆炸案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从来都是注重“准”字并从速审结。然而,这起影响波及国内外的“福清爆炸案”,竟离奇地审讯达四年多。二审法院审理该案也已一年多了,对其中的是非曲直,是真是假已昭然若揭,但却总压而难决。
      究其原因,种种迹象表明,冤案的制造者与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政绩和利益,千方百计在案件中的审理中进行法外干扰,以权压法,给案件的纠错不遗余力地设置重重障碍。
      福州中院在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亲自指挥下,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反复对证据进行修补,依然是漏洞百出,且证据链完全断裂,竟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漠视人权,对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依然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死缓(被指控为爆炸案提供电雷管者因系子虚乌有而无罪释放)。这是赤裸裸的草菅人命。更为卑鄙的是,为使庭审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开庭前(2004年11月24日)竟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律师中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长达12小时。对坚持不懈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不断进行申诉、控告的蒙冤者的亲属,不惜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警力,屡屡对我们进行无理传唤和拘押。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则更是百般刁难和阻挠。《中国青年报》和《亚洲周刊》分别派记者赴福州采访,福州市相关部门或称:“有关此案的采访,需要经过福州市委的同意”。或干脆“不接受采访”。更有甚者“先受到有关方面暗中监视,后受到警方公开劝说,直至翻脸,扬言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凡此种种,难道就是牛纪刚对《亚洲周刊》记者所说的:“案子办得比较粗糙”所能搪塞得了吗?!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某些当权者,恃权藐法,迷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随意定罪、草菅人命,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这起由侦破造假的“爆炸案”,福州市相关部门明知有错,却将就错,并且一错到底。其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以及给众多蒙名、冤者及其家庭带来深重的灾难,造成恶果已远远超过了爆炸案本身!
      该案上诉至省高院已一年多。您是福建省最高领导者,对如此罕见的审判案当责无旁贷地督促省高院排除法外因素的干扰,恪守独立和公正,尽快彻底纠正一审法院错误而荒唐的判决。让“无罪坚决放人”在这起案件中真正得到落实。但不知鲍绍坤书记面对这个荒唐的“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如何践行自己曾经作出把该案办成“铁案”的承诺成为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真正的“铁案”?!
            此谨呈!

                                                       联名控告人:陈科斌    陈   炜    谢   清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谢建枝    谈军华
                                                                                  2005年12月30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人: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1:29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8封信

         为“福清爆炸案”蒙受奇冤违法难纠事—
   致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卢展工主任:
         怀着信任和期待的心情,我们发了这封信。
      曾震惊国内外的2001“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宣告侦破至进入司法审理程序,皆已过了四年多。这类依法当从重从快的案件,本该早已审结。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该案侦破伊始就扩大化,在福清地区搞得风声鹤唳。继之框定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为作案对象,在没有起码的证据情况下,秘密逮捕,肆意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进而按供述再抓其他无辜者,同样如法炮制,向世界发布所谓侦破新闻,企图造成事实。
       这场人间奇冤让六个无辜者(涉及五个家庭)陷入苦难的深渊之中。
    假案难成真。检察机关用完“补充”程序,却越补越漏。但犹似覆水难收,福州市原主要领导恃权藐法,指令将案件移交法院。福州市中院于2002年7月收“案卷”后,法官提起质疑,又有宋立诚等向院方施压并再行“补充”,挨至同年11月已超审限,只好再开庭。因案情漏洞百出,只好草草收场拖着难判决,致被告人等更苦不堪言。其后,省高院奉命两次督查并作出明确督查意见;福建日报社也不只一次发《内参》,仍有人阻拦,会看风的市中院领导搞唯上。至案件明显超期羁押的2003年9月,继任宋立诚之位的领导接过旨意,组织市公、检、法三家搞“一条龙”重办此案,再搞“证据”的所谓修补;又请专家坐阵,依然无济于事。在证据链完全断裂的情况下,无视被告人遭严刑拷打留下的累累伤痛和在法庭上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漠视八位律师一致的无罪辩护。在“超羁”长达700多天后再开庭,旋于2004年12月1日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死缓至三年徒刑的判决。九天之后(2004年12月10日夜),又对被检方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宣布无罪释放。至此。这起拖压了三年多、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的爆炸案被福州市中院强行判决爆炸罪名成立。
       那个继位者挟兼任公安局长之权指挥市司法三家,不仅令公安将各被告哄骗转移至市辖的几家县看守所密押,以制造恐怖气氛,搞所谓的瓮中捉鳖,并散布当事人亲属收买看管人员搞鬼,出动刑警以传唤为名,对多个亲属行刑讯之实;而且于法院再开庭前,同样动用刑侦人员对本案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突击传唤,有的连续询问达12小时,搞所谓敲山震虎,以告诫律师识相点。凡此荒诞行径,堪称全国罕见。
      鉴于此案的离谱判决,当局虽未再令媒体报道,却在司法界传得沸沸扬扬,许多有良知者认为干了不光彩的事。原关注此案的广大干群,更是议论纷纷。尤当指出的是那位继任者也心虚,通过各种关系劝说《亚洲周刊》不要报道此案,但待市中院公然作出以上荒谬判决后,《亚洲周刊》认为不像话和《中国青年报》分别于去年1月5月,据实披露此案真相。这里必须指出《亚洲周刊》报道中之一位名记者还是福州官方去请来的,与我们乃至与律师素昧平生。
      根据以上实情,此案蒙冤者一致提起上诉。自2004年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省高院一年多来,我们继续反复向省领导和省信访等相关部门中送诉求。在与卢展工主任零距离接触中被告知,他已三次对此案作了“批示”。同时据悉,省高院院长和庭长都亲自阅卷,要主办法官仔细核查。我们还不止一次被知会公开公正审理此案。
      就在这动听的承诺声中,我们苦苦期盼又过了2005年。明明省高院与省高检主要领导都亲自审议了此案,在中央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中,此案问题依旧。根据《刑诉法》,此案又已超审限,其中奥妙,陈旭院长是心知肚明的。这无不与法院审判独立与公正的原则相违背。
       值此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之际,我们恳求各位代表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这责,对这起备受国内外关注,拖压了四年多的“爆炸案”敦促省高院在作工作报告时就此案的审理向代表们作出公开的交代。根据最法最近发出的《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问题提出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之规定,督促省高院必须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遵照“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之规定,对五个涉案者以应有的公正!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同具
                                             2006年1月8日
附:《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刊登二复印件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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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2:26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39封信

“福清爆炸案”离奇地审了四年多,孰真孰假昭然若揭,却难有定论。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政绩和利益,恣意践踏程序,以权压法,并给二审的纠错设置重重障碍。致案件再次处于超期羁押的怪圈中。

          审判独立和公正背后的匪夷所思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再控告

省人大卢展工主任:
       又是新年,但曾经震惊国内外的2001年“福清爆炸案”被蒙冤者,背着“爆炸杀人”的黑锅,受尽折磨,在冤狱中熬过一千五百多个屈辱的日日夜夜,仍未给个公正的说法。
      2001年发生在福清纪委蹊跷的爆炸案,本与我们百姓完全无关的事,却因公安警方一上来就严重违反程序,枉抓无辜、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并由此殃及其他数个无辜者。一场飞来横祸就这样降临到六个无辜者的五个家庭头上。为替亲人洗雪冤屈、伸张正义讨回公道,四年多来,我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历尽艰辛和苦难,冒着遭福州地区某些媚上压下当权者的不断刁难和阻挠,一再野蛮拘押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危险,奔波在漫漫的申诉路上状告不辍。
         对于爆炸案,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从来都是在注重“准”字基础上从速审结。然而,这起影响波及国内外的案件,福州中院于2002年11月29日庭审之后,却久拖不判。迫于被告人被超期羁押长达七百余天及社会舆论的压力,2004年12月1日,竟采取快刀斩乱麻,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
         庭审之后的久拖不判,就已经证明裁判权受到了法外因素的干扰。据《亚洲周刊》披露,福州中院院长在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就透露“领导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来。”显然,领导早已对案件的审理与决策划了框、定了调。在未审先定、长官意志左右下,庭宫只不过是一种走过场而已,主持庭审的法官也只不过是充当审案的工具而已。他们对法庭上所有被告那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也就无动于衷;对被告在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出示遭严刑拷打留下之累累伤痕便视而不见;对法庭上所有八位律师一致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也就置若罔闻;对漏洞百出,没有电雷管的电雷管爆炸案也只好睁着眼睛说瞎话是“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对此,座阵指挥庭审的牛纪刚书记竟也熟视无睹。
      综观这起案本不复杂的案件,却被搞得颠三倒四,久拖不决.种种迹象表明,冤狱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千方百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进行法外干扰,以权压法,对二审的纠错不遗余力地设置重重障碍。
       福州中院第一次庭审之后,明知有错,不是及时纠正,依法公正判决,而是采取拖压,在福州市政法委兼公安局长牛纪刚的亲自指挥下,无视程序法,大搞公、检、法“一条龙”办案,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对已是支离破碎的案件反复进行修补。在漏洞已根本无法填堵,证据完全断裂的情况下,依然强行宣判爆炸案罪名成立,而九天之后(2004年12月10日)又悄悄对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四川王小刚无罪释放。在这荒唐判决的背后,又不乏种种违规违法卑鄙之行径。为使庭审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开庭前五天(2004年11月24日),竟动用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对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律师中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进行刑事传唤达12小时,搞所谓语的敲山震虎,以告诫律师识相点;对多个亲属行刑讯之实并强行传唤和拘押,此类堪称全国罕见。对新闻媒体的采访则更是百般刁难和阻挠《中国青年报》和《亚洲周刊》分别派记者赴福州采访,或干脆“不接受采访 ”,或称“有关此案的采访,需要经过福州市委的同意”,更有甚者“先受到有关方面暗中监视,后受到警公开劝说,直至翻脸,扬言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凡此种种,如果是牛纪刚对《亚洲周刊》记者所说的是“案子办得比较粗糙”能够搪塞的,那么据相关部门了解到,案件上诉至省高院之后,为给二审纠错施加压力,福州市公、检、法三家在政法委书记的直接指挥下又统一口径,呈文向上要求维持原判,这又是居心何在?!
         福州地区司法腐败严重,一旦出现错案,总是极力掩盖,将错就错,一错到底。某些当权者迷信权力的威慑力可以颠倒黑白,从而不惜以无辜百姓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顶戴花翎,给蒙冤者带来无尽的苦难。
         本案上诉省高院已一年多了,根据《刑诉法》第19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时值福建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我们希望省人大代表切实负起应有的监督之责,督促省高院恪守独立和公正,排除种种法外因素的干扰,实事求是地对这起备受关注,拖压了四年多的案件 ,依照事实和法律,尽快彻底纠正一审错误而荒唐的判决。“法制债要用公平正义还”,让“无罪坚决放人”真正落到实处!
此谨呈!
                                    联名控告人:陈科斌   陈炜   吴华英      吴玉堂
                                                            杜雪贞    谈军华   谢    清      谢建枝
                                                                                              2006年1月3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3:24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0封信

又送省领导       再请予持正

省委暨省人大卢展工书记、主任:
         再次打扰您,并非我们所愿。
         省两会刚刚结束时,胡锦涛总书记即临厦门,旋于昨日转至福州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这,并不是我们老百姓需要认真关心的事,对吗?!只是我们多年来为“福清爆炸案”申冤屈,不得不关注胡总书记的莅临。
      今天上午,我们在鼓楼金门社区和金山开发区见到总书记和您等。胡总书记在车上时,还向围观者微笑招手,显得可亲可敬。只是戒备森严,我们要呈送状件而不能如愿。我们中身体疲惫,心里倒挺踏实。
      寄予对您尚存的信任,仅将给“致中央领导的一封求援信”呈上(附件一),您若不能转至,那也没关系,因为三月中央就要开两会。时至今日,我们愿白纸黑字告诉您,所谓“福清爆炸案”于2001年10月就侦破并向世界宣告事是福建司法史上的一大荒唐。已造成极大影响并正在继续向违法难纠的歧道下滑。虽然很多教训难令人忘却,但即使是二审法院的陈旭院长,党性同样是有问题的。福建官场的问题仍在,应当是出在用人上。这里,我们特呈近日陈旭院长的“直面大法官   勿再压此案”(附件二),请同样费神参阅。
      已够麻烦您的了,仅相信您对百姓的诉求是真话或假话,只您常说的“头脑要清醒”,谅总会辨别是黑是白来。
      我们还需呈告的是,陈旭院长之所以左顾右盼,无非是为名利因果。其实,他对此案为何同样要拖压,无非是“只缘身在此山中”也。当然,鲍书记为何,我们就不想再说什么了。福州地区某些为官者在这起案件上的言行不一,我们就再也不提起了,总有一天见真章。
       再呈以上,请能大度、慎思!
谨呈!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同具
                                           2006年1月15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4:25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1封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重审又离谱
                           紧急呈告

省委卢展工书记兼省人大主任:
      为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发生惊人造假事,近五年来,我们不畏艰险,历经磨难给您面呈和邮递的状件叠起来,有一尺多高,每件都在,目录俱明。
      那样一再打扰您,我们实万般无奈,内心的忧伤也难以言喻。您能体恤其中辛酸否?
       这起腥风血雨的重案竟会查办得如此离谱,您在更深夜静中有否思考过?搞得如此震动国内外,至今犹难收场,其负面影响仍在向深层次蔓延,到底是谁种下的果,是谁种因得果。是谁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那样大的不良影响?!
   您说过对此案已先后三次作过批示,我们相信,尤其是案至省高院二审后,您的批示秉公而明确。我们更相信,省高院办此案的法官是认真而负责任的,他们一再向我们转述了您关注并重视此案依法审理的主张。然,陈旭院长说的和做的是否心口一致,我们察其言,就感慨不已了。因为他明行接替宋立诚任市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在对待这个案件上,比宋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他因兼任市公安局局长,以经常以市委副书记之官衔打着市委的旗号扯起老虎的皮,实在“左”十足,不只对草根阶层随意关押,对刚阿老律师,都可随意动用刑侦力量,以发刑事传唤为名,行变相侵犯律师依法执言行为之实,可谓劣迹斑斑,许多平头百姓更谈牛色变。仅如去年九月十日,我们几个人拦您国面呈状件,前后只十几秒;当时您并未训斥我们,但牛却于五日后竟动用几批刑侦力量,深夜到福清等地野蛮地抓我们到福州,又转手让鼓楼区公安把我们关进拘留所。执行公安最高的拘留期(15天),实则关了十七天,连国庆节也要我们呆在拘留所。对此,我们心愤难奈,曾不只一次向您投邮禀报。不知为何,您也没有声音!
       共产党执政,归根结底,看重的也应该是人心,人心不稳,积以时日,又将会怎样?!
       我们有冤情要向共产党的领导者反映,哪条犯了牛书记的忌?!据悉牛书记省里又任命升到正厅级,为其仕途增添了新的砝码,其中玄机,决非我等能察也!
       此呈件仅附省高院(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一份。请予审视。
         作为老百姓,这几年我们扪心自问在状告路上是对得起党和政府的。此案发回市中院重审,又到了牛纪刚的掌控之中,仍搞暗箱操作,拖压了四个多月,近日市中院始发通知要在6月1日开庭。这一回,牛隐居幕后,通过市政法委的副书记杨XX常传达其旨意,桩桩件件,令人心寒。
      倘您不想把这件假案再颠三倒四,能否再过问一、二,如通过省人大派员去庭审现场。
      此案省高院、省检察院二长都心知肚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您不妨当面问问。牛纪刚为何要那样干,不知鲍书记会怎么说?!
      老百姓水平低,不懂得官场规则。但懂得出问题往往在共产党怎么用人上。
   谨呈!

                                       “福清爆炸案”八名蒙冤亲属   同具
                                       2006年5月27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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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6:49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2封信

24次拦车告状石沉大海六年奇冤岂能如此漠视

省委卢展工书记:
福清“纪委爆炸案”已经过去了近六个年头,这起备受国内外关注的案件至今仍压而不决,司法的公平与正义究竟何在?!
这起罕见的查办离奇大造假的案件,致我们的五个亲人蒙受着旷世奇冤,四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在这场飞来横祸的灾难中痛苦地煎熬着。
为洗雪冤屈,为讨回公道,自2002年起,您曾经还是福建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我们就怀着信任和期待的心情,总是在天刚蒙蒙亮之前从福清赶到福州,在您上班的路上拦下您的座车,一次又一次不畏严寒和酷暑,风雨无阻地据实向您呈告冤情(有时见您一面,我们需要往返十几趟)。多年来我们锲而不舍向您面呈的状件就有二十四次(邮呈更多,我们都有存底)。其中的悲苦万言难尽。有法界人士感叹:如此执着反复地向省委书记拦车告状实属罕见。遗憾的是,在一次次的期盼与一次次失望交替中过了六年,至今问题依旧。
您曾亲口对我们说过,您已对此案先后作了三次批示,对此,我们感佩铭记于心。但是,多年来有冤无处伸,有理无处诉的苦难经历,我们深深地领略了那些以权压法者对上献媚逢迎,对下欺凌百姓的双面本性。为了自身的“政绩”和“声誉”,知法犯法,对领导的批示阳奉阴违,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作掩饰,在缺失监督的情况下,将领导的批示慢慢地消化掉,最终成了一纸空文。
您曾不止一次地对我们说:“你们要相信法院,法院会依法办事”。多年来,我们苦苦诉求,不断抗争,为的就是“依法”两个字。但是,后来的事实无不与卢书记的这一美好愿望相背道而驰。且不说福州中院在牛纪刚的一手操纵下,无视事实和法律,全案没有一个实证,却仅凭被告人在酷刑下的招供就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爆炸案连最基本的电雷管来源都子虚乌有,主审法官也提出许多无法掩盖的漏洞,但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先后两次对两被告作出死缓的判决。如此草菅人命,简直是无法无天。
作为该案二审的福建省高院,早在2004年奉命进行督查时,就组织宁德、三明、南平三地市刑庭副庭长分头阅卷,最后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足和根本不成立的结论。2005年该案上诉至省高院,又经过长达一年的审理,最后在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参与下,也一致通过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2006年1月24日法官还到了看守所告慰被告人说:“很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可就是这起绵延数年,几经审议,明知无罪的案件,省高院居然屈从于权力的干预,违心地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去年10月该案再次上诉至省高院,如今又已经七个月了,远远超过了《刑诉法》规定的上诉案件在一个月内,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的审限。省高院仍迟迟不对此案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并且还违心地以“案情复杂”为托词,为继续“超羁”作粉饰。
卢书记,我们虽一介草民,上有父母,下有儿女,我们同样知道生命的宝贵。要不是积冤深重,又申告无门,我们被逼得无路可走,谁会冒着粉身碎骨的危险,用身躯拦住飞驰而来的滚滚车轮向您喊冤告状,而且还要被当作“刁民”和“不稳定因素” 屡屡受到抓拘和关押。但即使这样,如果企图将错就错,一错到底,并以潜规则应对冤假错案,继续掩盖真相,继续拖压不决,或者来个无罪轻判,让我们沉冤莫雪。我们发誓:吃了秤砣铁了心,将不惜一切代价,上天入地也要抗争到底!
卢书记,我们中两位旅居海外的亲人,曾经千里迢迢回到福州,也当面向您呈送状件,您面带微笑接过她们的诉状,那一瞬间留下的影照,足以证明您曾对此案的关注。
我们积冤深重,不屈不挠地向共产党的省委书记呈状件、诉冤情,何罪之有。您身在其位,维护公平正义为我们讨个公道乃举手之劳。可是,六年时间过去了,却任由我们在冤海中苦苦挣扎,始终不肯伸出您的手拉我们一把?!
这起破天荒的大假案,在给我们带来深重苦难的同时,更给福建司法以及党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主政福建的您若不为我们主持公道,谁来主持公道?!
共产党历来都是有错必纠,正是抱着这种信念,我们依然对您充满期待,只要引起您足够的重视,那些惯于媚上压下的官吏,是不敢以“案复杂、案难办”来糊弄您。
实因万般无奈再直呈以上,唯求伸出您的手救我们于深冤之中!



“福清爆炸案”蒙冤十亲属
2007年5月12日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    话:0591——85387179
联系人: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吴华英
电   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7:44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3封信

以权压法的罂粟花盛开   公平正义的紫丁香凋谢
一旅日华侨就“福清爆炸案”久拖不决致福建省委书记的控告信

尊敬的卢展工书记先生:
我是旅居日本的华侨。2001年发生在家乡福清的“纪委爆炸案”,我的兄、嫂陈科云和谢清突然不明不白地被福清公安带走,从此身陷囹圄(我嫂子被关了三年三个月后放出)。六年过去了,至今还没有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说法。
关于我兄、嫂的冤情,无需赘述(国内亲人不断向您面呈状件)。我想说的是,我曾经多次返乡了解情况,对福州中院无视事实和法律,草菅人命的枉法判决满怀悲愤,因此于2005年5月23日上午7时20分在福州温泉路口拦车向您呈状,您对我说:“要相信法院,法院会依法办案”,对此我实在是不敢恭维。您是否想过,法院要是能依法办案,我一个孱弱的女子,还会千里迢迢从日本来到福州,冒着被滚滚而来车轮辗压的危险喊冤告状?
兄、嫂蒙受深冤,多年来,海外亲友给了我极大的同情和帮助,经友人介绍,一向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深感兴趣的美国《纽约时报》记者,欲对我进行采访,出于对祖国的眷恋和二审法院的期待,思虑再三,我暂时婉拒。后来又从家乡亲人传来消息说,您对案件已经作过批示。对此,曾经以题为《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对案情作了部分披露的《亚洲周刊》随即又以《平反福建酷刑冤案,省领导要重新调查》(附复印件)作了跟踪报道。我因此还把向书记先生呈状的照片向海外的亲友作了介绍。首长的关注,使我对错案的纠正充满希望。
   众所周知,这起案件福建省高院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两次奉命进行了督查,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2004年12月上诉后,省高院又经一年多时间的审理,最后在省检察院领导的参与下,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一致达成了该案“所有被告人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省高院的两位法官因此还于2006年1月24日到了罗源县看守所明确告诉陈科云说:“快了,很快了,你的问题很快会解决。”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案件的是非曲直是清楚的,观点是明确的。
孰料,明明是“不构成犯罪”的案件,福建省高院却不是依照最高法规定“无罪坚决放人”,而是发回再让福州中院重新审判,福州中院面对漏洞百出、疑团滚滚的案件,提出了存在的九点大问题后,居然再次维持原来的对五个被告人死缓至二年徒刑的判决。去年10月再次上诉后。我们在法官告知的“很快”解决中又过了一年零六个月。至今仍压而不决。
这起案件为什么拖了六年而难决?两级法院为何总是处在自相矛盾和尴尬的境地?
打开天窗说亮话: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法官只徒有虚名。以权压法的罂粟花一旦盛开,公正司法的紫丁香必然凋谢!
此案被折腾了六年,至今仍有人以“案件疑难复杂”等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给错案的纠正设置重重障碍。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相是无法掩盖的,压案不可能压到永远。
尊敬的书记先生:“有错必纠”是共产党的一贯主张。“家丑”外扬固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是,如果为了维护某些官吏的“声誉”以及所谓的“地方形象”而极力掩盖“不光彩”事件,以至于让我们的亲人牺牲人身自由和权利作为代价,我们发誓:上天入地誓抗争!
书记先生,请设身处地想一想,六年的含冤受辱,六年的艰难申告会是什么滋味?我们期盼着您来主持一个公道!
此谨呈!

旅日华侨:陈美钦
                                                                        2007年7月26日

通讯地址:日本国千叶县千叶市宫崎町4-674
电话:0081-432620043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8:46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4封信

沉重话题费思量   我们怎能不发声


省委卢展工书记:
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至今已过五年。该案发生时,正在您分管省政法工作期间。案发后,警方胡乱摸排,徇私枉法,践踏刑事侦查程序 ,不分青红皂白将我们的亲人一个个地抓进去,恣意刑讯逼供,致屈打成招。其后,由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领导者,又利用媒体,指鹿为马地向国内外发布“告破”新闻,为这起破天荒的大假案推波助澜。
在亲人们蒙受巨冤,每每状告无门的悲苦下,出于对共产党的您的尊敬与信任,我们自2002年春起向您据实呈告冤情,至去年9月面呈不下30次。每当面见您时的慈祥和微笑,曾使我们遭欺压、受凌辱的心稍释怀。但到去年9月15日,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几批次出动至福清,深夜闯宅砸门,以我们在5天前拦车向您呈诉状事(事后仅10余秒钟)大做文章,把我们中的二人用暴力连夜押至福州后,转交给鼓楼区公安分局,再以该分局名义给我们中的三个呈状人(两女性)扣上“妨碍执行公务罪”之名强行拘留15天,实际到国庆日已达17天。
对此,倒不是我们怕了。面对您也欣赏牛氏式执法,不仅使我们心寒,福州地区那些老状告户更是悲惨,有的被劳动教养,而且有的推上法庭被判了刑…….这样,福州表面平安了。不久前,省政法委有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得天花乱坠,为自己脸上贴金,把牛纪刚等人的野蛮执法当“严格执法”吹,您也相信吗?!
今年初,省高院撤销市中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发回中院重审后,又到了牛纪刚权力掌控之中。牛的所作所为,比2004年操纵此案并强行审判时的违法违规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正因如此,我们才于5月27日不得不向 您投邮再呈实情,请求于6月1日派员到市中院明察。看来,仍未引起您的重视。
积五年多时间,把福清爆炸案大造假推上法庭,在法院压着已过了四年多,终于酿成了一个全国罕见的大冤案。其中,均自牛纪刚以省公安厅名义督查此案起,到后来他调任福州市公安局长、政法委书记并市委副书记,一直死抓住此假案不放,搞未审先定。桩桩件件事实,牛都脱不了干系。
牛纪刚表里不一,已为许多人熟识;他在福州这四年多来,您似乎也认为他干得不错。但实际如何,对他惯于媚上欺下的那一套,您思量、观察、分析过没有?
放弃或逃避监督,必然会产生腐败。把福清爆炸案搞得如现在这样是非混淆、黑白颠倒,难道 您和 您的一班领导者皆未觉察?若此,则何以讲法治?!
今天,从党要管党这一原则出发,福州市公安局现党委对牛纪刚在福州兼任公安局长期间,把队伍搞成什么样子,岂无事实和证据。中共福州市委对牛纪刚以往经常打着市委旗号呼风唤雨,另搞一套,难道不该请市委现领导班子作出负责任的报告?!
福清爆炸案“告破”长达五年搞以假乱真,决不是孤立的事件。我们强烈要求责成牛纪刚作出个人报告供备查。倘继续捂盖子,民心不会服,其负面影响只能更加厉害,务请您慎思。
中央将开十六届六中全会,若 您仍在福建主持工作,总会看到水落石出之时。忠言常逆耳,请大度是盼。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众亲属同具
                        2006年9月19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人: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49:53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5封信

愿“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也能感动省委书记

卢展工书记先生:
我是定居日本的华侨。因2001年“福清爆炸案”,我的兄、嫂陈科云、谢清蒙受奇冤事,曾经两次回福州“拦轿”喊冤向您呈状,后来又反复以邮递方式向您申告冤情。而今,漫长的六年多过去了,却仍然是“此冤绵绵无绝期”!
时至今日,我和国内的亲人依然坚信假的难成真,坚信法律神圣宗旨是不可改变,即判断案件的是非,只能是事实和法律。
综观此案六年多,福建省高院在2004年1月奉命进行督查,作出了该案“证据不足,根本不能成立”结论的三位法官分别是从宁德、三明、南平三个市抽调的。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院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上与众不同地有五名法官(其中三位是正副庭长)签了名。《裁定书》上载明:“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起上诉”。可见福建省高院知道该案存在严重刑讯逼供,只是不愿捅破这层纸,才以这种方式来表述。2006年1月24日(即案件退回重审的前一天),法官到看守所向陈科云宣读裁定书时,还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案情和审理结论是非常清楚和明确的。孰料,我们在“很快会解决”的等待中又过了近两个年头,福建省高院却至今没有动静。此案被一再拖压的事实证明,即使是省高院也是审者无权判,判权在长官,岂不令人深思!
共产党历来主张有错必纠。对于这起审判机关明明知道是错案且备受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案件,福建省委政法委理应秉公持正,理应促使福建省高院尽快依法纠错,以“看得见的正义”给此案一个公道,让人们知道我们的国家还有公平、制度和良心,让人们知道福建司法还有公正!
尊敬的书记先生:“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胡适曾说明朝御史吕坤的这句话让他非常感动,我希望它也能感动您,也能感动今天福建的司法界!
此谨呈!

                                 旅日华侨:陈美钦
                                 2007年11月29日

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
电话:0081——432620043

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1:50:47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6封信

我们始终铭记,三年多前是书记的批示,引起福建省高院对
此案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明确的结论。但是,这个来之不
易的审理结论却因何成了“镜花水月”?

再求卢书记   为民讨公道

卢展工书记:
我们是“福清爆炸案”蒙冤者的亲属。因亲人蒙受奇冤事,六年多来矢志不渝地向您申告冤情,在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的三年多时间里,甘冒被抓拘和车轮碾压的危险,先后二十多次拦车当面向您呈状。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此案引起您的关注。您当面告诉我们说,您已作了批示,并且还对我们说:“要相信法院,法院会依法办事”。省委书记的关注让我们对冤案昭雪充满希望。
果然,福建省高院高度重视,两次进行了督查。2004年1月上旬非常慎重地特意从宁德、三明、南平市抽调了三位办案经验丰富的刑庭副庭长分别阅卷,十天后在当时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一致作出该案“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的审理结论。2004年12月中旬,案件上诉后,省法院还告诉说:此案省里多位领导都作了批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副院长还亲自阅卷,这是绝无仅有。福建省高院还约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一起参加了审议,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最后一致达成了“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尽管省高院为回避矛盾,于2005年12月31日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但在(2005)闽刑终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上,与众不同地包括三位正、副庭长在内共有五位法官署了名。《裁定书》上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为由提出上诉”。这样表述对于措词严谨的法律文书,说明省高院是知道该案严重刑讯逼供之事实,而不愿直接触及这一最敏感的话题。2006年1月24日,省高院法官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还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在领导的关注下,经多次审理,对案件的事实真相是非常清楚,结论是非常明确的。孰料,又近两个年头过去了,福建省高院居然莫明其妙地悄无声息。
此案拖了六年多,五年多时间被压在法院。审判机关久拖不决导致该案严重超期羁押,显然,法院的裁判权受到法外因素的严重干扰。
卢书记:此案历经了漫长的六年多,其是非曲直已昭然若揭。但审判机关明知错案,却迟迟不肯依法纠正。您曾经反复告诫我们说:“要相信法院,法院会依法办事”。时间是试金石,如何让我们相信法院?法院是否依法办事?在这起案件中已经并将继续得到验证!
人世间最冤的莫过于冤案,辩冤白谤乃天经地义。您曾经为此案作过批示,一度引起福建省高院的高度重视并实事求是地作出了明确的结论,却至今仍似“镜花水月”。鉴于此案之实情,恳求您善始善终,百忙中再关注此案,倘能再作批示,坚信法院一定会依法办事,一定会给一个公道。唯此,才能让人们真正相信法院,才能让人们真正相信法院会依法办事!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 同具
                                 2007年12月17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wmslx 发表于 2011-6-16 14:11:34

强烈抗议中共无视法律、践踏人权!

冤沉似海,世纪冤案!

强烈抗议中共无视法律、践踏人权!

wmslx 发表于 2011-6-17 13:27:20

中共政权与黑社会有何两样?

心尘 发表于 2011-6-17 15:57:22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7封信

此案审了六年多,依然没有一个实证。福建省高院几
经审理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却在“疑难复杂”、
“分歧意见较大”的掩饰下,被年复一年地拖压着。

矢志不渝告冤情   绵绵此冤何时了

省人大卢展工主任:
省人代会又将召开,在这会议临近之际,我们怀着殷殷的期待向您再急呈此状。
离奇而罕见的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已经六年多了,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就长达五年多。时至今日,审判机关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大冤案并且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却仍压而不决。实在匪夷所思。
六年多来,为替亲人们洗冤雪耻,我们不屈不挠地奔波在漫漫的告状路上,反复向省人大领导和人大信访等相关部门呈送诉求,期盼着人大对此案依法监督。在得到您及省相关部门领导的批示,福建省高院两次奉命督查,并作出了明确的督查意见。案件上诉后,据悉省高院非常重视,院长和庭长还亲自阅卷,福建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对此案的审议,经不公开审理最后一致达成了该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但是,由于省高院为了回避矛盾,作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福州中院判决,发回重审”的裁定。2006年1月24日,省高院法官到看守所向被告人宣读了这份包括三位正副庭长在内共有五位法官签名的裁定书时,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
事实清楚地表明,福建省高院对此案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审议结论。孰料,两年时间过去了,问题依旧。去年四月,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林兆枢副主任率涉侨案件执法检查组莅闽,省法院何鸣副院长向检查组汇报此案时,却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为托辞,给继续拖压进行粉饰。
众所周知,法院专司审判,判案的唯一依据只能是事实和法律。该案审了六年多,相关部门耗费了巨大的司法资源,对“证据”反反复复进行了修补,却至今依然没有一个实证,所谓的“疑难复杂”,与其说是案件本身,不如说是案件背后的长官意志。至于“双方分歧意见较大”,确是不假,试想,如此奇冤,蒙冤者及其亲人能没有意见?而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声誉和利益能不千方百计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意见”给纠错施加压力?对此,我们却要再问:法院究竟是干什么的?
不容置疑,现实社会也不乏正义和良知。福建日报曾多次为此案发了《内参》,《亚洲周刊》和《中国青年报》都相继对此案造假之真相进行了披露。
人代会期间,福建省高院又要向大会作工作汇报。此案广受关注,陈旭院长是否对这起严重超期羁押的案件继续以“疑难复杂”来搪塞,我们已经不在乎,我们在乎的是,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
卢主任:人大负有对法律工作的监督之责,这起备受国内外关注的案件,发生在人大监督的眼皮底下,拖压时间是够长的了,已经引起人们对人大监督的诟病。您曾对我们说作过“批示”,也引起福建省高院的重视并作出了明确的结论。恳请您主持公道,相信陈旭院长是不会隐瞒本案之事实真相的,也不会在左顾右盼地继续拖压。
人世间最冤的莫过于冤案。“无罪的坐牢房,有罪的则逍遥法外”。这种天理不容、扭曲变态的司法,您是决不会容忍的。对这一惊天冤案加以昭雪乃天经地义。六年来,我们矢志不渝地向您申告冤情,却至今依然是“此冤绵绵无绝期”!
卢主任:为民辩冤白谤,您责无旁贷啊!!!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亲属 同具
                                       2008年1月6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6-17 15:57:54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8封信

“福清爆炸案”拖压六年多   症结何在
再呈卢书记    冤案莫纵容

卢展工书记:
我们是“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的亲人。
2001年福清那起蹊跷的“纪委爆炸案”,由于案件查办公然造假,我们的五个亲人无辜被抓惨遭酷刑致屈打成招。为亲人伸冤,为讨回清白,多年来,我们舍命抗争,不屈不挠地向您申告冤情。可以六年多过去了,这起错案却在您的眼皮底下被年复一年地拖压着。实在匪夷所思。
我们不会忘记,2002年3月19日上午七点多,在省政府大门口前,我们第一次拦下您的轿车,当面向您呈上《上告省领导 揭示大冤案》之状件,一直到2005年9月11日在温泉路口向您面呈的《剖肺腑管之心   陈赤子心声》的状件。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我们冒死锲而不舍地以最古老的拦“轿”喊冤告状方式,当面把状件交到您的手里达二十五次(我们都一一留存,邮呈更多)。这在告状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
您曾经对我们说。,您已经三次作了批示。但不知是那些欺上瞒下者对这种一批了之根本就没有任何跟踪督办的批示的阳奉阴违,批示成了一纸空文。在此期间,福州中院明知道该漏洞百出,全案无一实证,却不依法及时纠正,而是在拖压了两年多后,在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操纵下,强行宣判爆炸罪名成立,并且还动用福州市公安局的警方屡屡对不断控告的我们进行刑事传讯和拘留。此后,我们只好以邮寄的方式依然矢志不渝地向您申告冤情。
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对此案进行督查,一次裁定,虽然是不公开审理,但是,作出了该案“根本不能成立”和“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明确一致的审议结论。这,是谁都无法掩盖和改变的事实。
2006年1月24日,省高院法官到看守所宣读裁定书明确告诉被告人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孰料,为回避矛盾,却揣着明白将糊涂,有人却以“案件疑难复杂”,“双方分歧意见较大”为继续拖压作粉饰。
在省高院的裁定书上还载明:“被告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均不服,以没有实施犯罪,原有罪供述是被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上诉”。法律文书的措词的既严谨又慎重的,在这份有着五位法官(其中三位是正副庭长)署名的裁定书上作这样表述,表明省高院是默认该案严重刑讯逼供,只是不好直白而已。
事实表明,即使是省高院对此案也是审理无权判、判权在长官。
我们困惑的是,如此离奇而露骨的一起假案,六年多来,我们吃了秤砣铁了心誓死抗争,如此执着地向省委书记告状,依法纠正错案,您一句话,一个批示(跟踪督办)就可以解决问题,让真相大白,可就是这举手之劳,您就是不愿出手,为我们主持一个公道,却任凭我们在漫漫的伸冤路上年复一年痛苦地煎熬。
卢书记,“辩冤白谤为第一天理”。胡适曾说明朝御史吕坤的这句话让他非常感动。可今天,这句话为什么就不能感动您?!
“仕途千里终须一别”。当您回归百姓,忆往事时,眼前浮现冤民对着您滚滚而来的车轮,冒死向您告状的情景,那时您一定会心生感触,可那已经只剩下遗憾!
一人含冤,殃及全家;纵容错案,殃及社会!秉公纠正“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卢书记,您责无旁贷呀!
此谨呈!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十亲属同具
                      2008年3月15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联系电话:0591—85387179    邮编350301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   吴华英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邮编:350300

心尘 发表于 2011-6-17 15:58:32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49封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不决
             人间奇冤海外游子盼青天

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先生:
福清“纪委爆炸案”查办大造假,致我们的三个亲人身陷冤狱。审判机关明知这是一起大冤案,却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有错不纠,致案件长达近七年仍被拖压着,恶劣影响震惊国内外。
作为旅居日本的华侨,几年来,我们几次返国了解案情真相。福建省高院在2003年8月和2004年1月对该案进行过督查,并作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根本不能成立”督查结论。2004年12月案件上诉后,福建省高院和省检察院通过不公开审理又作出了“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事实表明,福建省高院对该案已作出了明确的结论,但,却久拖不决。对于这种审者无权判的尴尬,福建省高院诉苦说:上面“婆婆”多,他们也没办法。并承认,此案已没有了程序。
诚然,福建省高院倘不是受长官意志所左右,而顾及到长官的情面以及官场的潜规则,按照中央精神和“两院一部”联合发文之“切实纠正超期羁押,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之规定,此案又怎么会拖压近七年仍不决?
令我们愤慨的是:在无任何证据证明我们的亲人犯罪的情况下,肆意抓人,酷刑逼供致屈打成招。又明知已铸成大错,却为了所谓“顾全大局”和“维护地方形象”,居然将错就错,不惜以牺牲法律、牺牲无辜百姓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作为代价。
今年春天,我们又返国。走在福州的大街上,真是百感交集:曾经和亲人们在这里冒着危险,锲而不舍地先后二十六次拦下飞驰而来的轿车,向您面呈状件。可是,我们执着的抗争以及满怀的期待,却未能惊动书记先生,至今问题依旧。这实在令我们深感困惑。
曾经刻骨铭心的拦“轿”告状经历,我们终身难忘。这本《“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面呈(拦车)卢展工书记的状件材料》(附件),敬请您再审视,它凝聚着我们和国内亲人对您怎样的期盼!
纵有千言万语难倾尽我们饱受冤案侵害的悲和苦。让我们稍感宽慰的是,此案久拖不决,非议不断,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最近也主动赴闽采访,在4月17日该刊第16期刊登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的专题报道(附件);中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于2006年和2007年4月两次莅闽进行涉侨案件大检查,此案亦列其中。我们坚信,冤案就是冤案,压案不可能永远压下去,也不可能压掉冤情真相!
2008年是北京举办奥运之年,必将引来世界的目光。福建是我们曾经生长、栖居的家园,我们怀有故乡情节,希望那里有民主、法治和人权。福清“纪委爆炸案”拖压七年仍不决,多年来我们不屈不挠向您呈告冤情,在福建,您若不为我们主持公道,我们还能指望谁?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这起冤案,您当责无旁贷!
尊敬的书记先生:该是给此案一个说法,还其真面目的时候了!
此谨呈!

旅日华侨:陈美钦    吴华玉
                     2008年5月15日

联系地址:日本千叶县千叶市中央区宫崎町467—4陈美钦
电    话:0081-432620043
联系地址:日本奇玉县阪户市芦山町7番地9芦山町107室吴华玉
电    话:0081-492840865

心尘 发表于 2011-6-17 16:20:18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50封信

寄一份给卢展工书记
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 .毛峰
亚洲周刊最新一期
中国总理温家宝访日期间,有在日华人意图拦车请愿,一宗在福建上访七年无果的冤案,令两位闽侨为备受严刑逼供的亲人拉出请愿标语,令日本媒体震惊。中国要大国崛起、公正司法的路,还要走多远?

旨在促进亚洲三强领导人定期磋商的中日韩首脑峰会十二月十三日在日本福冈县文化历史名城太宰府市举行。中国总理温家宝、韩国总统李明博和东道主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出席了三国领导人的会谈并联合签署了建立「三国伙伴关系联合声明」和应对「国际金融和经济问题的联合声明」。这也是中日韩三国首次跳出东协(东盟、亚细安)十加三合作框架而单独举行的三国首脑会谈。为此,日本警方调集了约万名警力,布防警备以确保首脑会谈的顺利安全。

但没想到防不胜防,当天下午近二时许,当中国总理温家宝的车队行驶至会谈所在地的九州岛国立博物馆前的太宰府市十字街口时,守候于此的在日华人陈美钦突然冲动地欲冲上前去拦车请愿,所幸的是她被身边同行的吴华玉紧紧拉住才未导致事态扩大。这一幕惊动了高度警戒的日本警察,但他们在听取了陈美钦和吴华玉简述的亲属冤情后,还是依法应允其在太宰府市站前广场进行向中国总理温家宝的伸冤请愿活动。于此同时,旅日华人宁化敏也在现场打出了「温总理请关注上海人命案」的请愿标语,期盼并希望温能主持正义,为其亲哥哥沈正富在上海被殴打致死讨回公道。

陈美钦和吴华玉在请愿中,迫切希望「温总理为民做主」,能督促福建地方当局改正不顾中国形象和中国法律尊严的「诸侯独霸一方」、以权压法的行径,尽快纠正福建爆炸案滥权枉法的人命冤案。

她们在致温家宝的请愿信中说:「我们两人福岛美钦(中国名:陈美钦)、铃木华玉(中国名:吴华玉)作为日本人配偶常年在日生活,因为二零零一年在中国福建省福清市发生的一起爆炸案,当地警方滥权枉法,用惨无人道的倒挂、吊打等刑讯逼供的违法手段,致使我们两个直系亲人蒙受人命关天的冤案,陈美钦的哥哥陈科云、吴华玉的弟弟吴昌龙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被福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我们受冤的被告因此上诉至福建省高级法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福建省高级法院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福州中级法院依然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于二零零六年十月再次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作为含冤被告人再次向福建省高级法院上诉,但至今冤案未予改正。」

请愿信还说:此案最为荒唐的是,涉及人命关天的爆炸案居然连基本的犯罪事实和证据都没有,就能把我们的亲人判为死刑。因为在被警方指控提供「电雷管」的被告王小刚已被宣布无罪释放,那没有电雷管,陈、吴用什么实施了被认定为「用电雷管实施的爆炸犯罪」?连最基本的犯罪事实都没有查清楚,最根本的证据链都完全断裂,居然坚持判决陈、吴两人为爆炸案犯死刑。如此司法不公、判决无据无法,天下奇闻,荒唐至极。

请愿信说:「七年来,我们国内的亲属为此不断向有关部门上访、控告冤情,非但不予受理,却多次遭到当地警方的拘留关押,甚至依法为被告辩护的律师也遭到当地警方的传唤和拘押。警方滥权刑讯逼供,检察、法院罔顾犯罪事实起诉宣判,如此践踏法律和人权,实在是中国司法的耻辱。福建地方领导以权压法,以权枉法,极力掩盖这一冤、假、错案,这样的地方政府又有何公信?这样的社会又怎们会和谐?」

陈美钦和吴华玉表示:我们无辜的亲人含冤入狱已有七年之久,我们的身心也受到严重打击,造成我们在日本相夫教子的家庭生活混乱不堪。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能趁您前来日本出席中日韩三国首脑会议之际,向您提出请愿:作为中国政府的领导人,希望您能督促福建地方当局尽快依法纠正这一冤案错案。

严行逼供屈打成招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办公楼发生了爆炸案,导致纪委司机吴章雄被炸身亡。案发后,福清市公安局项目组在严重缺乏证据下,仅凭举报和推断就将涉案主犯确定为曾表示不满纪委处分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为此先违法密捕了陈科云的司机吴昌龙「打出」缺口,随后拘捕了涉嫌主犯陈科云及其它涉案者杜捷生、谈敏华等人,并向海内外宣布该案告破。但由于此案是在福清警方严刑逼供下侦破的,因此在移送福州中院起诉阶段就因证据严重不足被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成为一个经不起对质和没有实证的「豆腐渣案」。陈科云在狱中以「血泪的控诉」揭露惨遭十天十夜刑求摧残的经过,吴昌龙则在一个「死囚」的泣控中,详述被警方严刑吊打、痛不欲生的折磨。(详见本刊零五年一月第四期: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

十二月一日,此案中被枉判七年刑期而刚刚获释的杜捷生向亚洲周刊直诉了遭受办案刑警惨无人道刑讯逼供的苦痛经历。他说,在被公安密捕审讯的十二天里,刑警不分昼夜地折磨他,几度被吊打得昏死过去而只能违心「认罪」,随后刑警又用老虎凳等酷刑逼问他从哪里买来了炸药和电雷管,他只能胡乱编造,结果又遭到毒打,其中一个刑警拿起露出生锈铁钉的木棒猛揍他的屁股,导致伤口感染化脓溃烂,至今七年尚未痊愈。说到这时,杜捷生眼含泪水语音哽咽,他一面脱下裤子给记者看那还在发炎化脓、一碰就痛的伤口,一面说:如果没有刑求,那这个伤口从何而来?

福建资深律师林洪楠在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说,这是一起典型的刑讯逼供、实体虚假、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的大冤案。且不说此案中矛盾百出的「证据」,就依照起诉判决指控的五名被告人构成的最基本犯罪事实链来看,也完全断裂。因为被指控和认定的陈科云(策划实施主犯)、吴昌龙(实施爆炸主犯)、杜捷生(向吴提供炸药和电雷管的疑犯)、王小刚(卖给杜电雷管的疑犯)和谈敏华(卖给杜炸药的疑犯)这环环相扣的五人中,王小刚因案发后一年多才被捕,刑警难以刑求,事实查明所谓的作案期间根本就不在福建而只能无罪释放。那没有王小刚卖给杜的电雷管,吴昌龙又怎能用电雷管制成炸弹实施爆炸?林洪楠律师指出,更为荒唐不堪的是,福州中院在零六年十月的重审判决中,居然仍把中院自己判决无罪并已释放近两年的王小刚列为电雷管提供者加以指控,如此视法律为儿戏,自欺欺人的荒谬,实为福州司法审判的耻辱,也让福建法制蒙羞。

在陈美钦、吴华玉请愿现场采访的日本主流媒体记者对亚洲周刊说:「我虽不了解全部案情,但仅仅从请愿者提供的中国官方的判决书中就不难判断这起人命关天的爆炸案,确实连最基本的犯罪事实都没有搞清楚,这真是不可思议的死刑判决」。「在日本非常重视人权和生命,如此近似荒唐的冤案冤情如果在日本广为传播开来,就可能像中国毒饺子、毒奶粉等事件一样『毒害』中国形象,更加失去日本国民对中国的尊重和好感。如果中国连这种纯粹的刑事冤案都得不到依法纠正的话,中国的大国崛起对日本来说只有增添恐惧不安和日趋强烈的排斥感」。

心尘 发表于 2011-6-17 16:26:13

向省委书记拦轿、邮寄第53封信


吴昌龙求救信

尊敬的福建省委书记:
福建省司法厅长:
福建省政法委书记:
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
福建省高院院长:
蒙冤人:吴昌龙,男,35岁,家住福清市音西镇清展花园1号楼601室,原是福清市中福公司的司机,因福清市纪委爆炸案一案,蒙冤至今时已八之久,现羁押于永泰县看守所。
事由:在2001年6月份,福清市纪委办公室发生爆炸一案,这件事根本与我无关,市公安局为了敷衍上级限时破案,一时抓不到真凶,竟抓我当替罪羊,其行为乃悖逆律法之草菅人命,并在2001年7月27日至11月7日期间,福清公安对我实行长达百日之久的非人般严刑逼供。残无人道地逼迫我要按照办案人员的特别指导要求下,去编造那些所谓的案情经过,在严刑下我承受不了那痛不欲生的折磨。曾多次在自杀以白无辜过程中,都被看守人员发现制止。这真是天大的冤枉,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办案人员丧尽天良,他们残暴地对我严刑逼供,恶意造假,使我无辜身陷冤狱长达八年之久,在狱中的我,每天都是怀着满腔的冤屈和怨恨来渡过这最黑暗的日子。我曾经拥有那个美满幸福的家,也被这天大的冤情给毁了,也让我失去黄金之宝贵青春。
八年来,家人为了我的冤情四处奔走伸冤、求救。但都竭力无果。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敢得罪实权者,只能畏于权势,渎职凌法,在特定的时间、条件下搞枉法裁判。这真是让我感到无比的心寒啊。于是今日 颤手提笔泣求再世青天大人能明查秋毫,行正义之威,为我平不白之冤,还我自由人生,世代感恩不忘,跪呈求救!望复甚切!
此致

求救人:吴昌龙
2009年6月8日
 

  

dahai222 发表于 2011-6-17 19:16:44

结果如何呢?

现在有结果了吗?省委书记都接了你那么多了的信了,应该有结果了吧。

wmslx 发表于 2011-6-18 18:13:44

建议周永康向吉尼斯总部申报:
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为吉尼斯世界记录,理由是,案件十年未决!

wmslx 发表于 2011-6-19 14:03:19

你知道吗,亚洲有一块960万平方公里的地块,是个大监狱!

wmslx 发表于 2011-6-20 13:28:31

浙江佬卢展工是恶官!!!

wmslx 发表于 2011-6-22 20:00:04

要在地球人面前曝光中共恶行,要让中共在全世界出丑!

冤属们说:“为了早日解决问题,我们将为上述案件长期联合其他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向所有中国政府的驻外使领馆以及到访的中国政府领导人和官员呈递诉状,并且,我们将把所有参与制造冤案、所有负责处理这些案件的官员名单公告于全世界,并且在适当时候将有关当事人提诉至国际法庭。”

这是个好办法。要在地球人面前曝光中共恶行,要让中共在全世界出丑。这样,北京当局才会下令查处。

wmslx 发表于 2011-6-23 12:51:00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总有一天会平反昭雪!!!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总有一天会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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