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1-7-26 09:25:08

田成有诬蔑说:“

全国99%的网民头脑发热、冷漠、喜欢酷刑和滥杀,只知道杀人偿命”。
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

是对法律的玷污

截止记者发稿,腾讯网的民意投票显示,的网民要求判处李昌奎死刑,的网民支持云南省高院判处死缓,1%的网友认为不好说。

但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还是表了态:"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田成有说,自己所承受的压力确实很大,但"改判或者不改判,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能因为大家愤怒,就随意杀一个人,法院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民众、媒体、学界。但最终,审判还是要以国家的法律为基准。"

"社会需要更理智一些,绝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这是对法律的玷污。"

死刑是时候改变了

"10年之后再看这个案子,也许很多人就会有新的想法。"这是田成有对该案的认知。

"我们现在顶了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

田成有说,之所以采取死缓,也是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明确规定:对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

为什么最高法近年来一直提出"少杀"、"慎杀",就是要给予人性和人权。"我们不能再冷漠了,不能像曾经那样,草率判处死刑,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要改改了。"田成有这样说。

他认为,减少死刑已经成为了大趋势,现阶段我们不能再用酷刑,这是奴隶制、封建制的落后方法。

他同时强调,理解网民对判决提出的异议,但这都是观念的问题,是杀人偿命的传统意识与现代司法理念、国家刑事政策的差异,这些都是可以公开来探讨。

    看了以上田院长的言论我很生气,田成有以一个中国现代法律制度和死刑废除的奠基者的面貌出现,说什么十年后看这个案子,一定是中国法律制度从封建和奴隶制度转变为现代法律制度的标杆,真是厚颜无耻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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