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1-8-9 02:27:42

中国正步入一个无法无天的世界!

文/天理

   河南女青年宋丽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的生殖器官折断而身亡。洛阳市某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宋丽有罪,缓刑3年,并要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来源:(8月4日网易社会万象)

   法院的理由是:江某在强奸宋丽时发生阴茎折断乃至出血乃至死亡,因为宋丽太漂亮,明知道自己的(相貌)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加上“没有检查一下江某那折断了的阴茎会出血会死亡,给宋丽判刑和要其赔偿是没有什么可质疑的。

   结果是,强奸者不但无罪,而且变得还有理。被强奸的不但要判刑,而且还要赔偿。以后女人们遇到强奸和劫色请不要反抗,要主动配合强奸,还要在被强奸过程中,注意强奸者的阴茎是否会折断,要是折断了强奸者的生殖器还要即时拨打120,免得因被强奸而坐牢!

   又据:喀什政府网星期一发表的消息说,当天下午,负案在逃的两名嫌疑犯在喀什市郊外被公安机关在实施抓捕过程中就地正法。“就地正法”用法律的解释故名思议就是未加审判就给立时执行的行为。逮着之后就被就地正法的行为往往是一些刽子手和杀人如麻的屠夫所为,他们将人当为猎物而随意猎杀。这无论如何是不能容忍的,这本身是对法制的破坏。



“就地正法”它不仅仅说明了施政者不遵守法律、执行者无视法律,而且是对当今所谓中共中央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最根本性的挑战。从而激发起准将被“就地正法”者顽强的抵抗的决心。‘绳之以法,依法判决’”历来是现政府的牌坊,如今也不用作为挡箭牌了?来个“就地正法”省事省心?要知道,即使是“万恶不赦”的罪犯也应该受到法律公正的判决后才能正法。

   当局“从快从严”蛊惑一些善良的人或者是不知内情的人附声随和,那些满嘴的仁义道德的施政者为了自己的江山,内心处却隐藏着如何去镇压反抗者。至于那些被“就地正法”的受害者暴尸荒郊,他们眼里只也是踩死了一只蚂蝼那么简单,中国老百姓的命为何这么贱?

   中国老百姓人人都希望天下太平,毕竟动荡会给平民百姓带来生活上的困苦。但是,大家可想而知,现在国内的老百姓的困苦是谁给的?铁蹄之下强拆、冤案是谁造成的?平民百姓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生活是谁造成的?这些都是那些狼心狗肺的施政者造成的!现在,谁敢反抗就“就地正法”,而且行凶者还要故弄玄虚、大放厥词为自己涂涂脂抹粉,真的是丧尽天良!

   现在,施政者的行政暴力、司法暴力加上黑社会的暴力让人民走投无路,陷于绝望!各地政府和警察将勇敢地抛弃法律,秉着对党无限的忠诚,将“坏分子”严密控制,一动就将他们“就地正法”!让他们明白到这是谁家的天下,法治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要做和谐社会听话的臣民。



“就地正法”其性质就是知法犯法!但却都被 “维稳”的借口加以实行。这是最让人齿寒的借口令人民深恶痛绝!其危害足以动摇它党国的社稷。这一群背离老百姓的畜牲,最终将会得到惩罚!拨开云雾见真章,“就地正法”就是残杀老百姓生命的口号,任何其它的解释也都是扯淡!



2011-8-9于佛山

coming 发表于 2011-8-9 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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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几个小时后重点发表。

coming 发表于 2011-8-9 17: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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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网易社会万象)请提供原报道,需要确认。

天理 发表于 2011-8-9 22:18:45

2011年8月1日下午,伏案在逃的买买提艾力.铁力瓦尔地、吐逊.艾山在喀什市郊,被我公安机关在实施抓捕中,就地正法。

天理 发表于 2011-8-9 2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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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网易社会万象)请提供原报道,需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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