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slx 发表于 2011-8-28 14:57:43

中共欲修改刑事法 “被失踪”将合法化

中共准备修改刑事法或将秘密关押监视居住合法化http://www.aboluowang.com/images/print.gif打印版 【 阿波罗新闻网2011-08-28讯】
  http://www.chinese.rfi.fr/sites/chinese.filesrfi/imagecache/rfi_43_large/sites/images.rfi.fr/files/aef_image/2009-02-08chinelieudetentionsecretPrisonnoire800.jpg 2009年二月八日上访维权代表郑大靖站在曾经遭酷刑“黑监狱”门前。 Reuters路透社




作者 法广





这一刑事法修改意见受到一些中国人权捍卫者的抵制,认为这将使目前在中国出现的让一些维权人士和律师被秘密拘押或“被失踪”的违法现状合法化。设在香港的人权组织“对话”的负责人 Joshua Rosenzweig认为:如果这样修改刑事法的话,“被失踪”的事件将越来越多。艾未未就是在被秘密监禁3个月后才在今年六月被释放的。
据中国律师刘晓原在推特网上表示,中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公开《刑事诉讼法》的修正草稿,以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因为这部法律的修改关系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据中国电子商务网站报道,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讨论修正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与公民权利息息相关,这次是15年来的第二次大修。刑诉法修正案草案限制了刑讯逼供,但同时也将一些非正式的做法法律化。
修正案草案规定: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审讯应在看守所内进行,可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涉嫌国家安全犯罪等严重犯罪的嫌疑人,警方可以在不通知家属地点和时间的情况下秘密拘留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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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slx 发表于 2011-8-28 15:06:00

网友们,掀起网络风暴,迫使中共在媒体公布刑事法修改草案!

wmslx 发表于 2011-8-31 19:36:34

请网友们登录人大常委会网站 抗议“被失踪”合法化

8月30日下午, 中国人大在其网站全文公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期为一个月。


网友们,请大家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网站,抗议将“被失踪”合法化!

wmslx 发表于 2011-9-1 20:28:15

中国人大在其网站全文公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截止期为一个月。

时间紧迫,只有20多天了。请您立即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常委会网站,抗议将“被失踪”合法化!

wmslx 发表于 2011-9-2 14:21:19

“被失踪”合法化,成为“警察国家”,这是独裁政权的特征。

wmslx 发表于 2011-9-3 11:16:35

最强烈抗议将“被失踪”合法化!

wmslx 发表于 2011-9-4 10:11:57

“警察国家”,还有人权吗?

wmslx 发表于 2011-9-5 14:56:20

中共不参加联合国关于反对“被失踪”的公约,原来是为了镇压意见人士,要搞“被失踪”。

娴儿 发表于 2011-9-5 14:57:56

中共迟早会成为“警察国家”

wmslx 发表于 2011-9-6 20:37:16

“警察国家”,这是独裁政权的同义词。

wmslx 发表于 2011-9-7 19:56:40

网友们,大家群起而攻之,坚决反对“被失踪”合法化!

wmslx 发表于 2011-9-9 14:21:22

“警方可以在不通知家属地点和时间的情况下秘密拘留六个月。

严重缺乏人权·!

wmslx 发表于 2011-9-10 19:18:55

坚决反对“被失踪”合法化!

wmslx 发表于 2011-9-12 14:25:31

抗议!抗议!!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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