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1-9-10 01:06:24

依法与撕法

文/天理


      一般来说,这个和谐社会到了现在,大家应该看得很清楚了。在这个专制的国度,如果受了某种冤屈,其只能有两种选择,一是认命,承受这冤屈。就此罢休。另一个就是象王荔蕻一样,抗争到底!宁可坐牢,不肯低头!


      今天北京五环外温榆河法庭外,满眼警察,便衣和警戒线。判决书认定,王荔蕻组织网友在马尾法院外围观三网民案,是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交通不能正常运行,而且严重影响了机关、居民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确实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更加离谱的是,法院竟然还判没收王荔蕻有电脑,原来电脑也成了寻衅滋事的工具了!


      要那么荒唐就这么荒唐!法院指控王荔蕻寻衅滋事犯罪行为是指她组织人员在马尾法院外喊口号、打横幅、唱国际歌,这关王荔蕻的电脑什么事?人治社会法律就是如此!政府信丧失到何种程度?难怪王荔蕻说只要被判有罪,不论刑期长短都要上诉。


      有这个权力横行、法制荒废的时代,不要说王荔蕻被莫须的罪名被有判罪,就是一般的平民百姓,为主持正义亦会遭牢狱之灾。君不见多少维权律师,象江天勇和腾彪,不也失去了自由?高智晟更加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极权种种的暴行匪夷所思,令人发指,已经让人们寒透心。


      王荔蕻所参与的福州三网民事件,本人是每次的参与者,数次声援围观本人也在现场,对王荔蕻的行为了如指掌。王荔蕻在此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恰恰证实了王荔蕻是一个全格守法的公民。北京温榆河法院旺法判决王荔蕻有罪属于政治上的打击报复,以此来报复王荔蕻用行动来证实了当局询私枉法和官官相护的司法腐败。


      可以认为的是,对维权人士迫害形式,当局的手段已娴熟至极,已经成为习惯。“寻衅滋事”也好,“颠覆国家政权”也罢,统统都是统治者用来对付人民的工具。他们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什么伤天害理的勾当都干得出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未必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它至少让那些一直认为可以与极权进行“改良”的无敌论者看清了极权的本质。


      在这个残酷的现实中,王荔蕻起到了公民模范的榜样!从北京温榆河法院门前的网友围观让人们看到人心力量的所向。判决王荔蕻也就是在判决中国人的良知。既然自称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却滥用公权力来枉判王荔蕻,其后果必将在中国的社会带来更大的混乱。如今,当权者已经让老百姓完全失望,很多哄骗老百姓多年的信仰瞬间土崩瓦解,人民那种日积月累的不满情绪将会倾城爆发,只需要一根导火索。


      枉判王荔蕻,更加证明了一个铁的事实!打维权人士,“法律”是最好的工具,一个所谓“以法治国”的国家。让黑社会们拥有凌驾法律之上的权力,真的是天理难容。这次撕法枉判王荔蕻,人民觉醒了,事件让人们不再恐惧了。极权一次又一次冲击我们容忍的基本底线,铁蹄下的草泥马该有所为了!


       2011-9-19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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