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9933 发表于 2008-12-19 13:13:15

以史为鉴谈中国四大治腐办法 

以史为鉴谈中国四大治腐办法 

以史为鉴谈中国四大治腐办法  

——读曾国藩著作随笔——  

曾国藩生于清末动乱年代。进士出生,从办团练到成为湘军统帅,终成清政府中举足轻重的军政要员,也使他的家庭成了名门望族。为使家运长盛不衰,他治家特严,常用书信教育家人。  

他在给弟弟的信中揭示《周易》中的道理说:“兄尝观易之道,察盈虚消息之理,而知人不可无缺陷也。日中则昃,月盈则亏,天有孤虚,地阙东南,未有常全而不缺者也。……是故,既吉矣,则由吝以趋于凶;既凶矣,则由悔以趋于吉。” “吉、凶、悔、吝,四者相互循环。吉,非有瑞祥之可言,但行事措之咸宜,无人非鬼责,是即谓之吉。过是则为吝矣。......吝则驯致于凶,悔则渐趋于吉。故大易之道,莫善于悔,莫不善于吝。”  

曾国藩对《周易》的这个具有独到见解的揭示,可不能忽视,因为它可以说明以下四个问题:  

(一)指出人们总是沿着“凶则悔”,“悔则吉”,“吉则吝”,“吝则凶”的规律在前进,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受这规律制约。这就揭明一个道理:在凶的环境中,“凶”对人会产生一种无形的,也是无法替代的力量,来逼使人们对自己的错误产生“悔”的心态和行为,从而使自己做事谨慎起来,由举措不当走向举措得当,从而也就改正了错误,同时也就使自己由“凶”走向了“吉”。但在吉的环境中,又会乐而忘忧,这就又会使自己的行为走向放肆,常把事做过头。这过头的行为叫作“吝”。正是这吝的行为又使自己由“吉”走上了“凶”。当“凶”的结果出现后,“凶”又迫使人们对错误产生“悔”的心态和行为。这样就造成了做事总是沿着凶而悔,悔而吉,吉而吝,吝而凶这样的规律在循环往复,在周而复始地前进。在这里没有神,也没有鬼,全由自己主观作用于这客观规律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来决定。  

(二)这规律还告诉人们,在人的一生中,只要通过主观努力常能保持住“悔”而无“吝”的心态和行为,就会不犯或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能迅速得到改正,从而就会使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立于常盛不衰的地位。由此可见,能否做到这一步,也就成了驾驭成败规律关键中的头等要事。  

(三)在“凶”的环境中产生“悔”的心态和行为,因为这符合规律中“凶则悔”的原则,所以容易做到。虽然容易做到,但也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很好。对此曾国藩还说:“吃一堑长一智,吾平生长进全在受挫受辱之时,务须咬牙励志,蓄其气而长其智,切不可齐然自馁也。”也就是说,同处在“悔”的环境,也会因各自的志气大小,咬牙程度,智慧的长进等等的努力与能力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从总体来看,这“凶”的客观存在正是逼着人们产生“悔”而走向 “吉”的动力。  

(四)在“吉”的环境中,怎样才能做到不产生“吝”而能继续保持像在“凶”的环境中所具有的“悔”的心态和行为,这可就太难了。因为“吉则吝”,说明有“ 吉”必有“吝”,所以在“吉”的环境中不产生“吝”,这就成了不可能的事;再说“悔”,因为“凶则悔”,没有“凶”就没有“悔”,现在既然没 “凶”,又怎能保持住“悔”呢?但是如果在“吉”的大环境中能造出一个“凶”,这样就可以以“凶则悔”的“悔”来抵制“吉则吝”的“吝”,把“吝”抵消了,岂不就在“吉”的大环境中保持了“悔”吗?看来只有采取这样的办法,才能做到这一条。就是说,要实现这一条,就不能只在“吉”字上作文章,而应在 “凶”字上下功夫。  

以上四点,第一、二点是主观对客观的认识,第三、四点则是为驾驭第一、二点(即驾驭成败规律)所做的不同努力。在努力中,做好第三点虽然不容易,但做好第四点就更难。纵观历史,有过多少能人贤士和英雄豪杰,他们的成就往往是在第三种情况下取得,则又往往在第四种情况下因做的不好而不能善终。曾国藩正是为使他的家人不遭此厄运,特提出: “大易之道,莫善于悔,莫不善于吝”的问题,也就是以上所说的第四个问题。但怎样就能解决好这问题,从理论上实际他也并没有再做出进一步的阐述,只是在实践的具体做法上提出了不少要求。从现在看,他这些要求也只是在“吉”字上狠下功夫的表现,但只在“吉”字上下功夫是解决不了的,所以曾国藩一生虽呕心沥血,一心想把他的家治成长盛不衰,但结果也只能再一次证明解决不了。对此举其治家之例作一个简要概括,便可看的更清。  

他说:“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唯读书可以改变其气质。” “天下凡物加倍磨治,皆能变换本质,别生精彩,何况人之于学?但能日新又新,百倍其功,何患不变化其质,超凡入圣。”又说:“银钱田产,最易长骄气逸气,我家中断不可积钱,断不可买田,尔兄弟努力读书,决不怕没饭吃。”  

由此可见,他把实现以上所说的第四点的希望全寄在读书上。  

为什么读书就能使第四点得到解决呢?他强调说:“明德、新民、止至善,皆我(读书人)分内事也。若读书不能体贴到身上去,谓此三项与我身不相涉,则读书何用?虽使能文能诗,博雅自诩,亦只算得识字之牧猪奴耳,岂得谓之明理有用之人也乎?”  

由此可知,在曾国藩看来,读书所以能使第四点得到解决,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通过读书能够明理,而明理之后就可以知道怎样做就正确,怎样做就不正确。因为他深信这一点,所以他一生读了那么多书,并通过实践把怎样做就正确和不正确的行为和看法写成书信或文章,教育他的家人,因为这其中不少内容是被他的实践证实了的珍品,所以当人们看了之后很少有不佩服的,连毛泽东早期读了他的书,都发出“独服曾文正”的惊叹,并把不少原文抄录下来当作激励自己治学修身的座右铭。这也正是曾国藩的最成功和最诱人之处。然而他的这种成功真的就能使他的全家做到永吉不凶吗?下面再举他对他家人的严要求的事例和结果便可得知。  

他说:“治家贵严,严父常多教子,不严则子弟之习气日就佚惰,而流弊不可胜言矣。” “ 昔吾祖星冈公,最讲治家之法:第一起早;第二打扫洁净;第三诚修祭祀;第四善待亲族邻里。凡亲族邻里来家,无不恭敬款待,有急必周济之,有讼必排解之,有喜必庆贺之,有疾必问,有丧必吊。”并总结他亲自治家的做法说:“我教子弟,不离八本三致祥。八者,曰:读古书以训古为本;作诗文以声调为本;养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少恼怒为本;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治家以不晏起为本;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三者,曰:孝致祥;勤致祥;恕致祥。”而且还指出:“家败之道有四,曰:礼仪全废者败;兄弟欺诈者败;妇女淫乱者败;子弟傲慢者败。身败之道有四,曰:骄盈凌物者败;昏惰任下者败;贪刻兼至者败;反复无信者败。”然而怎样就能做到常胜不败呢?他说:“大抵人常怀愧对之意,便是我福之器,入德之门。如觉天之待我甚厚,我愧对天;君之对我过优,我愧对君;父母之待我过慈,我愧对父母;兄弟之待我过爱,我愧对兄弟;朋友待我过重,我愧对朋友,便觉处处皆有善气相逢。如自觉我已无愧无怍,但觉他人待我太薄,天待我太啬,则处处皆有戾气相逢。德以满而损,福以骄而减矣。”为此他果断指出:“吾家现虽鼎盛,不可忘寒士家风味,子弟力戒傲隋。”为达此目的,他又指出:“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鲜矣。”为避免这种情况在他家重演,他提出:“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恃,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并规劝家人说:“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于是他特强调说:“莫买田产,莫管公事,我所嘱者,二语而已:‘盛世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富贵人家,不可不牢记此二语也。” “吾家子弟,将欲自修而免于愆,尤有二语焉,曰:‘无好快意之事,常存省过之心’,”等等。  

曾国藩不仅一直这样坚持不懈地要求着他的家人,教育着他的家人,而且一旦发现有某种劣迹,都会及时指出,绝不姑息,如在书信往来中对他弟弟们说: “弟于世事阅历渐深,而信中不免有一种骄气。天地间唯谦谨是我福之道,骄则满,满则倾矣。.……吾家子弟,满腔骄傲之气,开口便道人长短,笑人鄙陋,均非好气象,贤弟欲戒子侄之骄,先须将自己好议人短,好发人覆之习气痛改一番,然后令后辈事事警改。” “来书有‘区区千金’四字,其毋乃不知天之已厚于我兄弟乎?……” “温弟则谈笑讥讽,要强充老手,犹不免有旧习,不可不猛省,不可不痛改!” “良田美宅,来人指摘,弟当三思,不可自是。吾位固高,弟位亦实不卑;吾名固大,弟名亦实不小,而又沾沾培坟墓以永富贵,谋田庐以贻子孙,岂非过计哉?” 当他得知他弟要在家买田起屋时,他就写信告诉他们说,这是“重余之罪戾,则寸心大为不安,不特生前大为不安,即死后做鬼也是不安。”“去年沅弟起屋太大,余至今以为隐虑。”   

他不仅一直这样发现家人有什么不良端倪就及时指改,而且还根据一些事态来预测可能要发生的事而及时向他们发出警告,如在同治元年五月,湘军既得安庆,正包围金陵,他预测在前线直接指挥作战的弟弟可能会做错事,于是提前发出警告说:“近来见得天地之道,刚柔互用,不可偏废,太柔则靡,太刚则折。刚非暴虐之谓也,强矫而已;柔非卑弱之谓也,谦退而已。超事赴公,则当强矫;争名逐利,则当谦退。开创家业,则当强矫;守成安乐,则当谦退;出与人物应接,则当强矫;入与妻孥享受,则当谦退。若一面建功立业,外享大名,一面求田问舍,内图厚实,二者皆有盈满之象,全无谦退之意,则断不能久。此余所深信,而弟宜默默体验者也。”等金陵即将攻破之时,他又告诫他的弟弟说:“古来成大名者,除千载一汾阳外,恒有多少风波,多少灾难,谈何容易!愿与吾弟兢兢业业,各怀临深履薄之惧,以冀免于大戾。”经他这样努力,结果怎样呢?结果金陵攻破之后,湘军在金陵城内,“见人即杀,见屋即烧,子女玉帛,扫数悉于湘军,而金陵遂永穷矣 ”,“获资数千万”,“悉辇于家”,而且席卷了太平天国的金库。在平素,他的弟弟“每克一名城,奏一凯战,必请假还家一次,颇以求田问舍自晦。”造成“朋辈之讥议菲薄”,清政府也下令追查天京贮金下落,甚至有人多次力劝曾国藩应大义灭亲,杀掉他的弟弟曾国荃。使的曾国藩还得为其弟辩解说:“吾弟所获无几,而老饕之名遍天下,亦太冤矣!”通过以上所举事例足以说明,曾国藩虽然竭尽全力想使他的全家每个人能在“吉”的环境中做到力保“悔”的心态和行为,但最终还是没有达到目的。  

那为什么曾国藩本人在这点上做的就比较好呢?其实曾国藩本人做的好,也正是在他仕途一路顺风的大吉环境中,有个“凶”字始终在陪着他,使他不得不始终保持着“悔”的心态和行为。其表现,就是因为他是在给满族所建的清政府中做官,清政府一边用他,但又绝不会像用本民族人一样放心,尤其当他常年拥有重兵在外及在人们心目中得到很高威望时,就更不放心,从而会对他进行各种猜忌,在这点上,曾国藩深有体会地说:“祸机之发,莫烈于猜忌”!正因为有这个“凶” 紧紧地伴着他,所以在他权威日盛的大吉的日子里,反使他生起强烈的“忧谗畏讥之心”,以至于不得不“请削封爵”。而他的弟弟们,因为前面有了他这棵大树给他们顶着风浪,相比之下他们就不会有这些感受了,即使有,也就很淡漠了,所以曾国藩在他大“吉”的环境中能继续做到保持“悔”的心态和行为,并竭尽全力教育他的弟弟们也做到,但他的弟弟们却怎么也做不到了,原因就出在这里。  

写到这里,也解决了这样一个问题:在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朝代,主要有两汉、唐、元、明、清等。他们所统治的时间分别是:西汉229年;东汉 195年;唐289年;元162年;明276年;清295年。这其中有少数民族所建的元最短,清最长。为什么都是少数民族,一个就最短,一个就最长呢?过去有一种解释,说元最短,是因为元不用文化根底深厚的汉族知识分子,而清正是吸取了这一历史教训,所以清统治的时间就最长。用这一道理来说明清比元长是有力的,但要用来说明清比汉、唐、明都长的理由可就不充分了,因为汉、唐、明本身就都是汉族所建,当然朝中大官也多由汉民族的知识分子所担,但结果为什么反会比清统治的时间短了呢?现在才清楚了,原因就是清政府内部有一批像曾国藩这样的异民族人在作官,他们和清政府内的本民族作官的人相比,根子不硬,随时都会因猜忌而遭凶险,所以他们做出再大的成绩也不敢像它本民族的功臣那样高傲起来,而汉、唐、明反没有这样一大批怀此心态的大官,所以他们的统治反比清短了。  

以上事实说明,要做到在“吉”的环境中还能再继续保持“悔”的心态和行为,不使“吝”的行为产生与发展,或产生了也能很快得到克服,往往光凭读书明理和说服教育等各种“吉”的做法是不行的,而是只有在“吉”的环境中对产生“吝”的行为造成一种 “凶”的态势才能做到。对此人们从主观上往往又不愿接受这个现实,但现实又常常逼着人们不得不这样做,这就在中国历史上为解决这个问题出现了怎样用“凶” 或用“吉”的各种不同的争论与主张。以史为鉴,虽然各种主张很多,但概括起来,也不外以下四种:  

(一)在“吉”字上作文章的解决法。这在中国历史上不论在政界还是学术界都大有人在,而且还出现了不同学派的主张和争论,其中如道家,认为“独任清虚”就可以治住人们“吝”的心态和行为的产生与发展,叫作“无为而治”;如墨家,主张“以自苦为极”的行为来解决,这就是他们所讲的节用、兼爱、上贤等内容,;再如阴阳家,主张以顺存鬼神来解决,这就是他们的“舍人事而任鬼神”的各种行为;再如孔子所创的儒家,则是“留意於仁义之际”,规定出不少道德标准和要求,这就是礼的内容,以此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提出“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一心通过“克己复礼”的施“仁政”“德政”的办法来解决。总之,无论学派有多少,但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在教人照他们说的内容通过修身养性这种“吉“的办法来达到解决目的。但它们主张的内容则是各不相同或各有侧重,由此又引起他们间的不休争论,最后独有儒家在中国历史上取得了统治地位。从这角度讲,儒家倒成了在“吉”字上作文章解决这问题的代表学派。其实儒家的做法与内容并不新鲜,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在向奴隶制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就已经产生,并随着奴隶制社会的形成和巩固而得以发展,到春秋时,就因这种做法再治不住统治者“吝”的行为的泛滥,于是天下大乱,造成“礼崩乐坏”大局。面对天下大乱,怎样达到天下大治,即怎样由“凶”走向“吉”呢?在孔子眼里,他并没看出造成“礼崩乐乱”大局的原因是什么,而只认为天下大乱是因“礼崩乐坏”所造成,于是他站出来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参加当时的百家争鸣,力劝各 国 君王接受他的主张,认为只要使那些旧有道德得到新生,天下就可得到大治,结果怎样呢?  

1,因为他的主张,本是传统做法,周天子正是坚持这种做法因不能治住各诸侯国贵族们“吝”的行为的产生与发展,才走向天下大乱,所以当时就没人再相信他这种主张能由乱而走向治,为此他周游列国,进行说服和宣传,结果到处碰壁,楚人警示他说:“往者不可谏兮,来者犹可追也”,后来他也知道“吾道不行矣”,但最终也没有找准不行的原因,直到临死的前七天,老泪纵横,也只是怨“天下无道久矣”(即“礼崩乐坏”久矣),结果使他的一生只能在穷困潦倒中度过。  

2,到了汉代,天下由战乱而走向太平。这太平是经过长期战乱得来的,实在是来之不易。然而怎样才能永保这太平呢?他们开始用黄老(即道家)思想治天下,后来换用儒家思想治天下,从此也就使中国走上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道路。走的结果怎样呢?结果包括汉代本身和以后各个朝代,都因治不住“吉则吝”的行为而最后都不得不以“吝则凶”告终。也就是说,都因统治者在“吉”的环境中用儒术不能治住“吝”的行为的产生与发展,即不能再继续保持像在“凶” 的环境下所具有的“悔”的心态和行为,从而产生了自身的腐败,并因这腐败的发展又激起了民众的不断反抗而导致王朝灭亡。  

3,关于“大同”思想,其实这正是孔子当时对世事有感而发,说明孔子当时治乱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达到这个目标。怎样达到呢?他说:“安上治民,莫善於礼”,而且又把这目标写在《礼记·礼运》篇之首,显然这就是教人通过对礼的运用来实现。在《礼记·大学》中又指出:“修身而后齐家,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又是说,只有“修身”才是根本,才能使行为符合礼的要求,而后才可实现 “齐家,治国,平天下”即达到世界“大同”这一宏伟的奋斗目标。但结果又怎样呢?结果不但孔子在世时他的主张没被任何一国所采纳,而且到汉代及以后的各朝各代虽然都用儒家思想来治国,并经无数贤士能人前仆后继的忘我努力,不但都没有实现了“大同”,而且使的每一个朝代都因治不住腐败而灭亡。  

曾国藩在解决这问题上,其实就是继承了儒家的这种传统思想和做法,虽然他竭尽了全力,也很有特色,但实践却再一次证实,也同样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  

由此可知,“吉”的办法看来虽好,也很有诱惑力,但归根则都成了空话。统治者用此有诱惑力的空话来骗人,归根也是在骗自己,它把自己骗到了灭亡的道路上而自己还不知觉,致使各朝各代都不得不以悲剧告终。  

(二)在“凶”字上作文章的解决法。这一办法也始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天下大乱,各诸侯国彼此间争霸战争日趋激烈,而各诸侯国内部的贵族们(掌权者)并不因此而产生忧患之感,照旧只顾自己享乐(即腐败下去),这不仅会失去争霸能力,而且会亡国,然而怎样解决这问题呢?实践告诉他们,儒家所主张的传统做法已经不能达到目的,怎么办?于是有为的各 国 君王产生了变革的各种想法,学术界产生了怎样变革和变革内容的百家争鸣大局,从而形成了变革大潮。在变革大潮中,最成功者就是秦国的商鞅变法。他通过立法,限制贵族们的养尊处优和各种特权,使之等同于普通百姓,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旦他们(掌权者)的养尊处优和各种特权行为出现,就会遭到法的无情制裁,正是法给贵族们带来这个“凶”,才逼使他们在他们还认为“吉”的时候也不得不保持 “悔”的心态和行为。正因为这办法有效,才使秦国在春秋时期由弱变强,到战国时期便独得天下,完成统一。在以后的各朝代,虽然都以儒家思想为主,同时也都无不在法治上狠下功夫。但结果又怎样呢?也以秦为例,在打天下时,法确实使它由弱变强,而当它取得天下之后,确实又因“父老苦秦苛法”而很快走向灭亡。这说明在打天下的时代,法确实能起到治强作用,而到治天下时,事实又告诉人们,法又在起着促使胜利者走向衰亡的作用。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打天下时,要想保官和升官,虽然得靠上司的赏识和大家的支持,但这时为夺得天下,首要问题是争得民心,因此这时从上到下为争得民心就都不得不在正义和成绩上下功夫,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打得天下,也才能保官和升官,舍此没有第二条路可走。而到治天下时,保官和升官虽然仍是靠上司的赏识和大家的支持,但要达到这目的,却不再是只靠正义和成绩了,而是逐渐走向主要靠和上司的关系而定了。从此当官的也就逐渐走向不再像打天下时那样根据是非的标准办事了,而是根据上司的脸色办事了,也从此使的官场上不再是维护是非的场所,而是成了怎样能当官和升官就怎样做的地方,这就使的官在打天下时能像清道工一样给人在心灵上以清洁的享受,而到坐天下时就摇身一变,或快或慢变成了像厕所中的石头,成为最肮脏,最臭,却又是最硬的东西,使的百姓一见就恶心,却又使的百姓诚恐诚慌,不敢碰它,叫作“民不与官斗”。尽管官场更加强调是非,其实他们早把是非变成了由他们信口雌黄或口是心非的东西,往往把假话当作真理在喊,用来掩饰他们的肮脏行为,从此“是非无正,人用其私”,这时的官场,若谁再像打天下时那样坚持正义,不但不能得到应有提拔,而且会使他的处境很快变成像在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一样有风险,结局甚至更惨。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法官也是官,为了保官和升官,为了求得私利,法就很容易被他们顺手变成讨好上司,并和有关人搞好关系的最好礼品。同时为了满足填不满的欲壑,开始吃了被告吃原告,使法实际蜕变成了钱多的人整钱少的人,权大的人整权小的人的工具,成了官官相卫、相为、相护和保护富人的工具。虽然这时也常有不少赃官和富豪被绳之以法,但和现实一比,发现最根本的原因是他们没有找下硬后台,只要有了硬后台,犯了法也照样飞黄腾达。这就使的这种镇压不但起不了好的教育作用,反逼使想升官和想发财的人都不得不在寻找后台上大肆活动。然而寻找后台就得有资本,可是资本从何而来?这就又促使官场上的权钱交易、官匪勾结、卖官买官等等的贪赃枉法之风会越刮越大起来,同时也就造成对贪官越镇压越多,案子越办越大,层次越来越高、涉人也越来越广的后果。在这现实中,对平民百姓来说,要想打赢一场官司,就得拿上钱财到处去找人说情,最后官司虽然打赢了,所欠的债务也就泰山压顶了,更甚者,钱也花了,家也穷了,却因对方比自己更有钱,官司也输了。百姓有理打不起官司,也看不惯这世道,甚至自杀,或奋起一拼,反被法所制,反过来还责百姓不善用法,结果使最有理的人成了最没理的人。由此看来,法在治罪,实际法并治不了生罪之根由。正因为是这样,所以法也照样不能使后来任何一个因胜利而建的新朝代在前进中跳出灭亡的命运。  

在法的问题上,曾国藩是怎样讲的呢?他说:“世风既薄,人人各挟不靖之志,平居造作谣言,幸四方有事而欲为乱,稍待之以宽仁,愈嚣然自肆,白昼劫掠都市,视官长蔑如也。不治以严刑峻法,则鼠子纷起,将来无复措手之处。是以一意残忍,冀回颓风于万一。”在这里曾国藩很坦率,他认定严刑峻法就是用来专治 “官逼民反”的民,为此他后来还设了什么“清讼局”,“礼贤馆”,以加强这样的法治建设。  

他这样的法治建设和当年商鞅的法治建设有什么不同呢?最根本的不同,商鞅则主要用法来治官的特权,而曾国藩则是用法专来治因官的特权所造成的民对官的反抗,(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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