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2-1-4 22:32:33

大开杀戒?


  据媒体报道,12月29日长沙一次执行了十五名罪犯的死刑。我实在不明白,为何要搞在一起,要集中在年关,还要以大会示众来宣布执行死刑命令?难道是为了节约司法成本,难道是为了祭祀2012年的到来?据称,以示众方式宣布最高法院死刑裁定,在其他城市也很普遍。

  2011年是日本19年来无执行死刑记录的年份,但12月29日中国湖南长沙市一天就公然在湖南大学示众宣判、执行15人的死刑。处决这15名死刑犯,居然把处决执行大会开到了湖南大学的体育馆。

  要不是可能长沙市和湖南大学的负责人都疯了。一所大学,需要的是人性的光辉而不是杀戮的戾气。将死刑犯处决前公开示众本已不妥,还居然在大学校园示众。这相当于,下旨在孔庙处决人犯,来震慑草民?湖南大学兄弟们怎么看?

  以大会形式将死刑犯拉出来宣布执行死刑命令,与以往的游街示众有何异?在此,对长沙司法机关将死刑犯示众的做法表示强烈抗议!——长沙市举行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刘赘衡等15名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宣判执行大会后伏法。

  今年长沙还一次批准劳教二十一个被拆迁上访人,看看这些穿着社会主义的衣服,坐着帝王将相的位子,干着土匪强盗的勾当的公仆,这难道是文革时代?强烈要求最高法院公开每年执行死刑的数字。

       2012-1-4天理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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