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 发表于 2012-2-10 23:05:17

牛纪刚厅长啥时会被休假式疗养?!

2012.2.9休假式疗养

十一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系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专办,为掩盖爆炸黑幕,吴昌龙成了替罪羊,代理律师林洪楠被勒令闭口,鉴定专家被刑拘,主审法官被恐吓,冤属被构陷。图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和母亲2012年2月9日在福州街头呼吁:牛纪刚厅长,你啥时会被休假式疗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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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发表于 2012-2-13 22:30:21

秀才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 福建紧张   前来福清围观网友秀才江湖被“失踪”过程
   网友围观 当局紧张——“福清纪委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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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活跃于网络的华声论坛辣眼时评版主、亲历各省围观的浙江湖州网友秀才江湖(简称:秀才),于2月11日前往福建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的目的地福清,被福州国宝截走。被围观者吴华英接不到秀才后,在网上与网友发起互动:“紧急关注被失踪的秀才”!走上街头寻找为他人伸张正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秀才。12日早上十点多,在舆论的压力下,当地政府安排吴华英与秀才通话,此时失踪20个小时的秀才已在开往浙江D3120动车上,身边还有当地警察陪同。当天晚上10点多,秀才已返回家中被“保护”起来,手机和身份证被要求让其母亲监管,期间还被迫写下保证书,违心保证不出门围观。
   
   2012年2月10日,秀才在广州围观独立参选人被劳教的案件,经邀请,顺路到福建围观福建三网民吴华英的弟弟吴昌龙冤案。来福清前,秀才在网上为围观预热,向其粉丝公告下一个围观目标——“福清纪委爆炸案”。
   
   提示一下:这是一起为掩纪委爆炸黑幕,而把无辜当作替罪羊;这是一起严重刑讯、严重超羁、严重超审,早已没有法律程序的司法马拉松案。“福清纪委爆炸案”是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当年督办的案件,为掩盖爆炸黑幕,放纵包庇真凶,吴昌龙等人成了替罪羊。而今,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关长达十一年没人理睬……
   
   2月11日,秀才从广州坐火车,经10多个小时抵达厦门,又买下从厦门开往福清D6334动车票。上车前,秀才发短信告知吴华英,中午12点12分从厦门出发,13点48分抵达福清。
   午时1点许,吴华英在好友陪同下,去迎接秀才。今天的福清动车站与往日不同,四周戒备森严。十来个身着警服者围着一团,看到吴华英来了,他们分别散开,四处便衣隐现。有人马上向上汇报:来了,后面跟着一个男的。
   
   福清动车站正中间进站口,停着一部闽O A0506轿车。这时,左侧的乘客陆续出站,秀才的电话却打不通。这时,停在中间的轿车走了。等出站口的门被关闭后,吴华英恍然大悟,秀才已被人从站内截走,按进正中的那部轿车。
   
   如此神速带走前来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的秀才,福建造假者在害怕什么?接不到秀才的吴华英,沮丧举着临时写下的“@秀才江湖2012 你在哪里?”的牌子,站在出站口留影,发一条秀才失踪的微博。不远处的便衣盯着不放,向上现场直播吴华英的动向。
   吴华英回家打开电脑,看到各地网友都在关注秀才在号称“文明”侨乡福清失踪的事。于是发了条微博,关注的网友纷纷打来电话,查问秀才怎么失踪等话题。
   
   按以往各地网民围观失踪案看,估计跟当地国宝有关。于是吴华英联系当地政府,责问对方把秀才怎么了?开始对方推说不知,继而改口说全国都这样,默认秀才在他们手里。
   
   晚饭之后,网上关注秀才失踪的网友越来越多,空前的声援网潮,短短一个小时内转发率2000多次,评论上千次。此热贴,很快引起重视并删帖。并株连到吴华英天涯社区60多条有关“福清纪委爆炸案”微博被删得一干二净。
   
   直至深夜,还有网友不断打来电话,不断重复问起围观者秀才失踪的事,为解众惑,被围观者吴华英又发出一条公告,大意是:明天早上9点前,若还无法打通秀才电话,我将走上街头寻找“秀才江湖”。此条微博引起许多围观和呼应,许多网友希望一同前往寻找。
   
   12日早上9点,吴华英致电当地政府:秀才现在何处,他来福清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而失踪,你让我如何向其粉丝交待?如果不让与秀才通话,我只好走上街头寻找。
   
   当地官员让吴华英多等一会儿,他驱车直奔其家福清。10点许,在众网友关注的舆论压力下,当地政府安排吴华英与秀才通话,此时秀才已在开往浙江D3210的动车上,有浙江国宝陪同。
   
   顺附围观者秀才和被围观者吴华英的微博如下
   
   秀才:1、晚上10点许,秀才发了以下微博:我终于自由了!满怀愤怒写下以下微博!被警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30多个小时,我被从警方从福州强行遣返回家。我去围观福清市纪委爆炸案,13:48走下动车,在福清火车站站台被10几个警察带走,开车带到福州一宾馆,限制人身自由,长兴县公安局来3人把我带回家,并强行让我做笔录、写保证书保证不出门围。
   
   秀才:2、下了动车,来到福清火车站,站台上有个穿制服的警察,让我出示车票要查票,我问别人都不查、为什么只查我?不肯掏出车票(车票上有身份证信息)。之后过来10几个便衣把我控制,这时手机响了,我想接听,被多只手围过来抢走我手机、不让我接听。我被按着胳膊带出站台,其中四人开车把我带到福州一宾
   
   秀才:3、妈,把我的身份证还给我吧!长兴县公安局警察把我从福建遣送回家后,把之前扣押的我的手机和身份证交给我妈妈,并要求她不要还给我,免得我出门“惹事”。在此声明,我在长兴县公安局被迫写的“保证不出门围观”的保证无效,我保证不会遵守!被迫写的,不写今天我就走不了,我何须遵守一个强迫的承
   
   秀才:4、在福建失去自由的时候,我问一名控制我的福州警察:“你对福清市纪委爆炸案(我想去围观的案子)有何看法?为什么11年不判?”他说:“11年不判,是因为缺乏证据。”我说:“缺乏证据就应该放人!11年不判也不放是违反法律程序的!”在宾馆睡觉,两个警察轮流坐着看守我!我一个小愤青,何必为我熬夜?
   
   • 秀才:5、动车开到温州时,我在动车上打过一个电话给朋友,报告情况。我是借旅客的手机打的,我趁着上厕所的机会,跑到有上下层的车厢,上面一层可以放东西(开始写成卧铺车厢,删除重新发,以免五毛做文章),借旅客的手机打的,我给他10块钱,他不要!谢谢这个旅客
   
   秀才:6、恢复自由后,我已经不听“警告”,发了几个有关微博,并且还会继续揭露围观“不和谐事件”。如果我因此再次失去自由、再次失踪,我的朋友如果想找我,请到我当地公安机关——长兴县公安局寻找!我的身份证被扣留后,警察移交给了我妈妈,她受警方洗脑、认为警察就代表法律!我暂时出不了远门、无法围观
   
   吴华英:1、13点48分从厦门到福清的动车的乘客都走完,仍不见@秀才江湖2012 的人影。今天福清动车站门口站着七八个身穿警服的人,我一步就有警服者打电话报告说人来了。
   吴华英:2、【关注@秀才江湖2012 ,祝福生日快乐!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 】今天生日的秀才江湖 到福清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途中,被案发地福建国宝带走。请大家给秀才江湖 发条生日祝福短信吧!我祝福:秀才江湖生日快乐!很抱歉!没想到这份地主之谊竟被福建牛纪刚抢走。
   吴华英:3、【紧急关注前往围观被福清国宝带走的@秀才江湖2012 】今天,我到福清动车迎接来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的@秀才江湖2012 。看来福清很欢迎秀才的到来,动车站门口布满警察便衣,进站口停着一辆闽O A0506警车。1:48分到站的乘客走光不见秀才,拔好几通电话未接。敬请关注秀才,电话:15167233712
   吴华英:4、紧急公告:感谢大家持续关注秀才被福建国宝带走的事件,今晚我的电话被关注秀才江湖 的网友打爆了,秀才来福清不见了,而接秀才的我却回来了。对福建高度恐慌秀才的围观倍感无奈。我向网友声明,如果明早9点前,还不见秀才与大家电话,我会走上街头寻找秀才江湖 !届时请围观!
   
   吴华英:5、【关注前来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而失踪的秀才江湖 】2:刚刚与秀才江湖 通话了,他在当地政府的陪同下,在开往浙江D3120?动车上。请大家持续关注被押返浙江的秀才江湖 自由状态。
   吴华英:6、【关注前来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而失踪的@秀才江湖2012 有结果了 】@秀才江湖2012 已平安回到家,被“保护”起来,我刚与他通了电话。请大家继续关注 @秀才江湖2012 接下来的人身自由问题。夜深了,余下的事情,留待明天 @秀才江湖2012 与大家通报
   江西刘萍:无眠的夜色1:今天是秀才江湖的生日。他奔波在一个又一个事故的现场!追问着一个又一个真相!拷问了一个又一个丧失底线的良知!触犯了一个又一个谎言!所以,今天下午,他被失踪了。兄弟姐妹,救秀才江湖!让明灯长明!让他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要不然民主的明灯,会被一一击灭,而我们只能在黑暗恐惧中瑟瑟发抖
   
           2012年2月13日

心尘 发表于 2012-2-15 18:08:06

吴昌龙妈妈呼呼: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领导访美 民众喊冤——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也是习近平访美之日,据说,今天福州市委领导到福清接访。吴昌龙的母亲到案发所在地福清市找不到领导,在福清街心公园向民众展示官造假,民遭殃的儿子吴昌龙当了十一年替罪羊仍不见天日。呼吁: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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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放吴昌龙 让他回家
   
   “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父母致孙春兰书记第34封控告信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福建省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今天是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问美国总统奥巴马,其中就有人权话题。而其主政过的福建就有一起人命关天大冤案,拖压十一年不决。
   
   我们是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囚吴昌龙的父母。无良造假者,为掩爆炸黑幕庇真凶,我儿吴昌龙成了替罪。为弟伸冤,我女儿吴华英被判刑一年,甥女出国也阻扰。如今,我儿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长达十一没人理睬,人权何在?法律何在?
   
   十一年前,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人。此案省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福清公安局涉黑的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无辜百姓吴昌龙当作替罪羊。
   
   警为刀俎,儿为鱼肉的108天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我儿曾三次自杀未遂,一只耳朵被打聋,双腕筋被吊残,酷刑遗留下内伤疼痛至今仍在折磨着吴昌龙。其中悲情有吴昌龙长达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荒唐的是,侦办的警方口口声声说没有刑讯逼供,为何吴昌龙等人申请的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不受理?
   
   这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早在福州中院一审已暴露无遗。福州公检指控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无罪释放,无疑给被判爆炸罪名成立死刑(缓期)的吴昌龙等人的福州公、检、法一记响亮的耳光。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哪来的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的实施爆炸犯罪?
   
   纸包不住火。去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炸死的死者家属惊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而今,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一年?漫长等待中的煎熬,我们已是风烛残年。我们等了十一年,仍不见儿归来。如今,我们绝望了,我们等不起了,我们豁出去了,即使赔上两条老命,誓为我儿讨说法。
   
   
    冤囚吴昌龙的父母: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2月14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2-2-16 21:38:08

位知名维权人士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被“防火墙”隔离

位知名维权人士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被“防火墙”隔离    2012-02-15多位知名维权人士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被“防火墙”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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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浙江的“秀才江湖”在车站被隔离,今天四川德阳的李宇又被“劝”回)
   
   (2012-2-15)权利运动发布:
   显赫一时的黑扫英雄、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被“休假式疗养”后,因其师承十一年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通过酷刑“告破”手段,遂启发吴华英陪同母亲周洪玉为仍在替罪中的弟弟吴昌龙到福州市的公共场所连续举行“牛纪刚厅长:你何时被休假式疗养”的行为艺术。
   
   当大家从去年福建省高院庭审中了解到纪委爆炸案是通过惨无人道的酷刑“告破”的真相,更因为纪委爆炸案中受害司机吴章雄的妻子在11年后站出来揭露真相,各地关注司法公正的维权人士开始对周洪玉、吴华英母女俩的行为艺术有了兴趣,北京的陈永苗、浙江湖州的秀才江湖、四川德阳的李宇等纷纷赴闽围观。
   
   为了确保上半年“两会”和下半年“十八大”的稳定和谐,福建当局可谓是煞费苦心,动用各种各样“顺风耳”、“千里眼”等高科技手段,在前往围观的、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维权人士与吴华英之间筑起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防火墙,并威胁他们:不要见福清的吴华英,不要干涉其弟弟吴昌龙的案子。否则,将软禁、处置等等。
   
   无权无势的老百姓只想知道真相,拿第四代领导人的话说就是知情权;为了避免无缘无故地在刑事案件中成为第二个吴昌龙,围观的目的还有一点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意思。至于干涉案件的“帽子”,似乎更应该戴在通过酷刑“告破”纪委爆炸案、及十一年审而不决的幕后操盘手的头上。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心尘 发表于 2012-2-16 21:38:57

释放吴昌龙 莫做黑社会

评:十一年前的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

文/天理

      十一年前,福清市纪委发生了一起爆炸案,此爆炸炸死了一人。在当时,此案由省厅督办,而且是由牛纪刚专办,福清公安局涉黑的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经过福建干警的几日的侦察,英明神武的牛纪刚同志将此案的嫌犯锁定为是福清的吴昌龙。

      就这样,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惊世冤案就铸造出来了一个无辜的平民百姓吴昌龙,竟作了此案的替罪羊。于是,警为刀俎,儿为鱼肉的108天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吴昌龙三次自杀未遂,一只耳朵被打聋,双腕筋被吊残,酷刑遗留下内伤疼痛至今仍在折磨着。(吴昌龙《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

      本来,福建省警方要掩盖福清纪委爆炸案的黑幕,包庇放纵真凶,好应该将吴昌龙等一干冤鬼赶下地狱,以免夜长梦多。可惜可能是吴昌龙命不该绝,替罪已十一年冤狱的吴昌龙,竟然等得到死者的家属举报,原来真凶另有其人。据说,在去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炸死的死者家属惊爆真相,真凶是纪委官员。这一次也是真凶的第二次惊现。

      至此,吴昌龙所含冤的“纪委爆炸案”应该可以认为是真相大白了。可是,事与愿违,福建省警方成了黑社会老大,他们说的就是真理。让人失望的是,吴昌龙仍然关在大牢,真凶依然逍遥法外。福清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其它福建大地又如何?本人不敢想,吴昌龙一案的确让人不寒而栗。

      要知道,聪明人也都不会装糊涂,老百姓发出的疑问是,明明真凶惊现,作为包庇放纵真凶的团伙为什么会如此猖狂?这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为什么吴昌龙的冤案又存在了如此之久?老百姓违法,有所谓的政府来制裁。而包庇放纵真凶的高官牛纪刚同志违法却没有受到制裁,反而层层受到保护?

      本人可以认为,原来国家所以制定的法律,实质上是针对老百姓来的。从吴昌龙的冤案来看,叫老百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些制造这一起冤案的大人物们,还要穷凶极恶地报复和陷害为弟申冤的守法公民吴华英,明明谁都知道吴昌龙一案是个冤案,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决策者们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自责,而且拒不认错,绝不对吴昌龙一案实行平反。

      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发生以及要吴昌龙背锅,是福建省福清权力斗争的和腐败利益分配不均的产物,为什么不给吴昌龙平反,那是吴昌龙一案背后那错综复杂的官员腐败劣迹一旦败露,不知有多少福建省的官员受牵连?所以,给吴昌龙平反,等于将他们送上断头台。正是这样,福建省是不敢平反这一案的。

      现在,中央人民政府正在加大所谓的反腐败行为,正好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就是一个亮点。吴昌龙的的家属要求,强烈要求中央人民政府采取严肃的有效的措施立即给吴昌龙平反,停止对吴昌龙家人的迫害。

      同时追究谋划指挥这次迫害吴昌龙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并且开放舆论监督吴昌龙一案平反。要不是这样做,将会有更加多的网友到福清来声援吴昌龙的家人,到头来会使福建大地更加混乱。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吴昌龙一案如何公正、公平地平反审理,一切有良知的和关心此案的网友将拭目以待。



2012-2-16于佛山

心尘 发表于 2012-2-18 18:34:28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全国两会前福建省城控告记   昨天到福建省委相关部门诉求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当了十一年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被福州三国保跟踪。今天早上外出的吴昌龙妈妈上街买菜也有人盯梢、在家的吴华英也适时接到当地派出所上门“拜访”的电话。冤案不纠,冤属却成了维稳的对象。是谁给了造假者这样的权力,让它肆意践踏法律!侵犯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
   
   2012年2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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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7日,“福清纪委爆炸案”当了十一年替罪羊吴昌龙的妈妈在吴华英陪同下向福建省委有关信访部门投状并行为呼吁:“福清纪委爆炸案”吴昌龙当了十一年替罪羊,孙春兰主任,人大监督何在?福建法律何在?11年沉冤拷问福建当局:人命重要?!还是面子重要?!今天访程的路上有福州三国保如影随形的跟踪,似粘在脚底的泡泡糖,怎么甩也甩不掉。
   今早9点许,福建省人大信访办接待室给吴昌龙的家人开具了一张“闽人大(2012)转字第226号回执单。
   一路上,吴昌龙的妈妈撑着一米见方的横幅,向围观的路人发送今年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与去年南都报《“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的纸媒报道。
   路过福建省人民政府,路边停着一辆三菱吉普车,此轿车接下来一路跟踪、盯梢吴昌龙妈妈等人的行踪,保持50米左右距离。
   当吴昌龙家人、同行的魏英、卓友桂、林南英等人步入福建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有公安人员躲在柱子后面偷拍。
   接待人员对来访者作了身份证登记,再等里间工作人员喊号接待。今天,五个窗口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吴华英对着即将离开的另一工作人员要求电脑登记,该人不耐烦道:登记?有意思吗?有用吗?谁不知道你家的案子?
   接待人员不给力,我们不等了,决定前往另一接待处。
   去公交亭的路上,后面有一个熟悉穿方格子昵大衣中年男又跟着晃动。此时,忆起此人在省人大门口把他当路人,还递给他一张报纸。
   到了省府路屏山站,我们上了开往火车站20路公交车,方格男又跟上公交车,开了一站地下车,方格男也跟着下车。我们向福建省政府方向走一小段路,突然折回,方格男慌避小卖部装顾客。随后,我们过天桥到对面马路,方格男躲在对街大树后打电话汇报,后来,方格男身边又多出两个年轻的国保。今天的访程路上杀出三个国保,打消上我们继续投状之心。就近邮局给福建省委领导班子孙春兰、张昌平、苏增添书记和倪英达检察长、马新岚院长各邮寄了《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的控件,并附上亚洲亚洲周刊和南都报的纸媒报道。
   我们四人与三国保来回“操练”了好几个小时,最后,我们打道回府。在福州汽车站的候车室里,那个老国保又紧跟而来,同行的卓友桂跟他打个招呼:你可以“下班”了,不用再跟了。
   老国保一边向上汇报我们的动向,一边一直盯着我们返回福清的客车离去。
    2012年2月17日
   顺附邮寄孙春兰、张昌平、苏增添书记和倪英达检察长、马新岚院长的控告件:
   释放吴昌龙 让他回家
   “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父母致福建省委领导班子的控告件
   
   福建省人大孙春兰主任、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福建省政法委苏增添书记、福建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福建省高院马新岚院长:
   有人道出吴昌龙悲苦命运的根源:如果吴昌龙家中有一个亲戚在政府部门,哪怕是一个小小民警,有关部门绝不会把吴昌龙当作“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替罪羊……。
   我们是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囚吴昌龙的父母。无良的造假者为掩爆炸黑幕庇护放纵真凶,我儿吴昌龙成了替罪。为弟伸冤,我女儿吴华英被判刑一年、多次拘留……。如今,这起全国人大监督了六年的福建涉侨案件,我儿吴昌龙仍被关在看守所里长达十一年没人理睬,人权何在?法律何在?监督何在?
   十一年前,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人。此案省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福清公安局涉黑的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无辜百姓吴昌龙当作替罪羊。
   警为刀俎,儿为鱼肉的108天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我儿曾三次自杀未遂,一只耳朵被打聋,双腕筋被吊残,酷刑遗留下内伤疼痛至今仍在折磨着吴昌龙,让我儿每天都活在生不如死中。其中悲情有吴昌龙长达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很荒唐的是,侦办的警方口口声声说没有刑讯逼供,为何吴昌龙等人700多次申请司法伤情鉴定至今不受理?
   这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早在福州中院一审已暴露无遗。福州公检指控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无罪释放,无疑给被判爆炸罪名成立死刑(缓期)的吴昌龙等人的福州公、检、法一记响亮的耳光。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哪来的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的实施爆炸犯罪?
   纸包不住火。去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炸死的死者家属惊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而今,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一年?漫长等待中的煎熬,我们已是风烛残年。我们等了十一年,却盼不来公正与正义!如今,我们绝望了,我们等不起了,我们豁出去了,即使赔上两条老命,誓为我儿吴昌龙讨说法。
   去年,周永康说“今年信访要千方百计还清旧账,防止重大问题”。蒙冤深深的我们希望福建省委领导班子,请同为人父母的你们摸着良心说说,如果是你的家人当了十一年替罪羊,你们还会如此冷漠,无动于衷吗?
   强烈呼吁: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冤囚吴昌龙的父母: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2月17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2-2-18 18:59:28

人大代表敢为吴昌龙一案说话吗?

文/天理

      昨天,“纪委爆炸案”中已被替罪十一年的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到福建省城福州上访,结果被福州的一群国保跟踪和盯梢。今天早上,吴昌龙的妈妈周洪玉上街买菜也被人跟踪和盯梢。最可恨的是,在家休息的吴华英今天又接到辖区音西派出所要上门“拜访”的电话。

      面对质问,昨天福州市的国保和今天派出所的警察都露出一副比无辜蒙冤者还要委屈,声称:“我们知道你家是冤,但非常时期,上面交代的任务,我们也没有办法,请多多理解、多多关照”。本人不禁要问,“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吴昌龙,已经当了十一年的替罪羊,那么福建的法律何在?

      其吴昌龙的人命重要?还是福建省政府的面子重要?本人不知道的是,既然政府和公众都知道吴昌龙一案是冤案,那凭什么有冤案不纠,而且还要监控冤属?当局的智慧那去了?福建省的所谓挂称是“人民”的政府,凭什么叫人民来信赖?那些所谓的“监督”那去了?

      本人记得温家宝总理说“要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福建省的委书记,福建省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也曾公开说过,要让人大来“监督”政府。那么一来,吴昌龙一案人大敢提上来让孙春兰主任解决吗?

      答案是,所谓的人大 “监督”政府,那只是蒙骗人民的,那些不敢讲真话,不敢讲实质上问题的代表,其实就是“一坨屎”! 这种代表能代表些什么人?人民现在最需要的是最真实的声音,能为民众反映声音的人,这才是人大“代表”的真正职责。

      看看福建省这些人大“代表”,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事,居然能瞎眼了。当然,对吴昌龙一案这个“敏感”的问题,如实话实说的话,可能会触及某些职能部门的痛处,特别是孙春兰主任的痛处,更加会让孙春兰主任不高兴。

      记得前日在广东省的“两会”上,那全什么的狗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抢麦发言,“要求人大代表不要监督政府”。既然那个什么的人大能“监督”政府,那么问一声孙春兰主任,你福建的人大什么时候也来监督一下吴昌龙的冤案?

      著名学者德沃金在《认真对待权利》中谈道:“当一个人不能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义愤,或者他必须随风使舵地保护某些价值,这些价值在他看来与他想努力保护的价值没有什么关系时,这个人,就不能自由地表达自己了。”

      现在却是,人大代表不敢说吴昌龙的冤案?而且还要千方百计来掩盖。要知道,连受害者的家属也出来指证凶手,那么孙春兰书记主任若再不给吴昌龙一案予以澄清,那么只能说孙春兰主任您就是此案的幕后无凶!

      本人还是那句话,谁将吴昌龙冤案这“坨屎”搞出来的,谁就自己吞还下去!公安吃完到检察院吃,检察院吃完给法院吃,若是不给一个清楚答复的,最后该“坨屎”将由孙春兰主任自己吃下去!反正,是谁给了造假者的权力让它肆意践踏法律和侵犯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谁就背起这个责任!

      是否平反吴昌龙一案,是福建省所谓是否是“人民政府”的试金石!政府是不是人民政府,不是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人民说了算。这个问题就是本质的问题,除此而已,岂有它哉?

       2012-2-18于佛山

心尘 发表于 2012-2-19 16:40:50

200余文章被删   冤属呼吁!网友关注!部门删帖!2012年2月10日,一五一十部落接到有关部门紧急通知,有关“福清纪委爆炸案”与“福建三网民诬陷案”等两百余篇文章被删除。冤情年复一年拖压不决,打压一波连着一波……真凶逍遥,替罪坐牢。这是啥世道,武装到牙齿的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何惧于躺在网上五六年不具暴力的200余篇的悲情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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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9日,吴华英和母亲到省城福州街头呼吁:11年不决福建爆炸冤案冤囚吴昌龙的家人;牛纪刚厅长:你啥时候会被休假式疗养?!
   
   2月10日,有关部门一个紧急通知,吴华英在一五一十部落记录多年的200余篇文章被删除。
   
   删文的同一天,网友秀才江湖微直播,明天会到福建围观“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引起此案造假者福建省牛纪刚厅长紧张,要不然,很解释,早不删,晚不删,却在此时删除多年无恙的记录“福清纪委爆炸案”等与本案有关的文章?第二天,秀才江湖在福清动车站内被福建国保截走,转交给浙江国保遣返当地交与其家人严控起来。
   
   冤案制造者与参与者,你删得了文章,却删不掉“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情真相!也删不去恶者对无辜者犯下的恶行!更删不掉正义的声音!
   
   人在做,天在看!多行不义必自毙!如果,你们继续造恶,给纠错此案再设置重重障碍,或把法外干扰的魔爪一再伸到法院的审判台,昨天“打黑”王立军的下场,就是作恶多端造假者的明天。
   
   2012年2月10日
(2012/02/19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2-19 16:42:46

福州吴华英访客屡屡被阻 纪委爆炸案月内报出真相?(图)   福州吴华英访客屡屡被阻 纪委爆炸案月内报出真相?(图)
   2012-02-16

   
   在中国大陆,近日多名计划探望福清爆炸案涉案人吴华英的维权人士遭当局阻拦。被拦截的四川维权人士李宇表示,历经11年还无结果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近日可能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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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 (博讯网)
   四川维权团体角马俱乐部创办人李宇周三到福州福清市看望福清纪委爆炸案被囚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但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接到福州国保来电,要求和他见面。晚间六点李宇在微博中公开了谈话结果,福州当局要求他暂时不得见吴华英本人,并且不得炒作此事。
   
   本台记者周四致电李宇,他表示:福州国保要求我不能去看吴华英,如果我强行去看的话他们就会采取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我就觉得算了。
   
   记者:他们怎么知道你要去看吴华英?
   
   李宇:我也不知道,可能他们监控了我们的通讯记录。福州国保大概跟我进行了一个小时的谈话,之后我们双方都做一些让步,就是我暂时不看吴华英,也不在网上炒作,他们说上边正在积极协调这个事情让我给他们留一个月时间,如果一个月内这个状况没有任何改善的话,我怎么呼吁、探望都可以,就是这个意思。
   
   记者:他们意思是说,她弟弟的案子最近会有最新发展吗?
   
   李宇:对,我提的要求就是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在法律上采取说的过去的方式,比如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等方式先把人放出来,然后案子怎么审再慢慢审。但你不能把人关在里面,都关了11年。
   
   上周网民秀才江湖前往福清也计划前去探望吴华英,但在福清市区遭到当地警方控制,随后被扭送上往杭州的动车,期间被失踪超过24小时。秀才江湖告诉本台记者:“在福清火车站,因为动车票有身份证信息,检查身份证信息之后他们查到就把我控制起来了,到了夜里3点左右,警察买的票把我送上动车,他们之前还叫我写保证书,我不写。”
   
   另一名网民陈永苗也被当局警告不得去福清探望吴华英。
   
   福清纪委爆炸案历经11个年头,案子疑点重重漏洞百出,被指控策划这起爆炸案的吴昌龙到现在官方都未定罪,而上个月爆炸案中死者的妻子王慧珠,向外界公开了当时任福清市监察局局长的林惠泉曾以利益希望将她收买,让她在案件中不要提供对被告有利证据。
   
   案件历经10年之后,去年在福州中院再次开庭,但法院却禁止了代理律师林洪楠进入,直到今年案件都始终未宣判。
   
   苦苦等待11年无果的吴华英一家,近日在福清街上举起横幅,吴华英在推特上表示:“让吴昌龙坐了十一年冤狱,还不放回家。绝望的我们一家豁出去了!”
   
   吴华英星期四向本台表示:他们对自己做的事情,欠下的法治债他们自己很清楚,有方方面面的因素在阻扰网民来围观这件事,也说明他们心里很虚,但他们表面上也要装这个案子就是这样审没错,其实他内心里最清楚,包括现在连死者家属也站出来把黑幕给抖出来了,他现在还是想极力维护他自己的权利来掩盖一切。我也希望你们继续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接下来的走向,作为家属来说我们肯定也是坚持的,因为11年都走过来了,我们也会不断向福建当局陈状,要求解决。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心尘 发表于 2012-2-23 12:36:39

“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父母致孙春兰书记第34封控告信
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23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吴玉堂 周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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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图2:吴昌龙的姐姐吴华玉在日本为弟弟鸣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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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图4:吴昌龙的母亲周洪玉为儿子鸣冤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福建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我们是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囚吴昌龙的父母。无良造假者,为掩爆炸黑幕庇真凶,我儿吴昌龙成了替罪。为弟伸冤,我女儿吴华英被判刑一年,甥女出国也阻扰。如今,我儿吴昌龙被关在看守所里长达十一没人理睬,人权何在?法律何在?
   
    十一年前,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炸死一人。此案省厅督办,牛纪刚专办,福清公安局涉黑的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包庇放纵真凶,竟把无辜百姓吴昌龙当作替罪羊。
   
    警为刀俎,儿为鱼肉的108天泯灭人性的刑讯逼供,我儿曾三次自杀未遂,一只耳朵被打聋,双腕筋被吊残,酷刑遗留下内伤疼痛至今仍在折磨着吴昌龙。其中悲情有吴昌龙长达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为证。荒唐的是,侦办的警方口口声声说没有刑讯逼供,为何吴昌龙等人申请的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不受理?
   
    这起彻头彻尾的大冤案早在福州中院一审已暴露无遗。福州公检指控电雷管持有者王小刚无罪释放,无疑给被判爆炸罪名成立死刑(缓期)的吴昌龙等人的福州公、检、法一记响亮的耳光。众所周知,没有了电雷管,哪来的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何来的实施爆炸犯罪?
   
    纸包不住火。去年,“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炸死的死者家属惊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而今,真凶第二次惊现,替罪已十一年冤狱。人的一生有几个十一年?漫长等待中的煎熬,我们已是风烛残年。我们等了十一年,仍不见儿归来。如今,我们绝望了,我们等不起了,我们豁出去了,即使赔上两条老命,誓为我儿讨说法。
   
   
    冤囚吴昌龙的父母:吴玉堂 周洪玉
    2012年2月14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联系电话:0591-85273696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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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hyn 发表于 2012-2-24 19:29:12

在2011年11月新一届中共福建省委党代会上,牛纪纲为福建省委委员,王鑫为中国福建省纪委委员,两位恶官还在台上!

心尘 发表于 2012-2-27 00:00:47

司法缺公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家人喊冤不到北京到东京    司法缺公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家人喊冤不到北京到东京
   (2012-2-26)权利运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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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看标题,很多人会发懵,福清在中国的福建省,东京属于日本国,福清的公民蒙冤理应到北京喊冤,怎么渡洋到了东京?莫非中国特色冤案也学中国男子足球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了?
   
   昨天(2月25日),“福清纪委爆炸案”中十一年替罪冤民吴昌龙的二姐吴华玉,在日本东京琦玉县名胜古迹的川越向观光游客及路人散发香港亚洲周刊第8次跟踪报道《福建爆炸冤案惊爆真相》的报纸。吴华玉表示:只要弟弟吴昌龙未获自由的一天,她就会定期到其旅居的日本各个繁花地段,抗议和呼吁:释放吴昌龙,让他回家。
   
   如今冤案输出何至于日本的东京,美国的纽约、澳大利亚的悉尼、加拿大的温哥华这些大都市处处出现中国冤民的身影。当年国父孙中山流亡救国,只因国内晚清政权专制的残暴;而今大量冤民或其家人出走他乡鸣冤,则完全是腐败、司法缺乏公信、以及暴力维稳所致。
   
   第二大经济大国没有输出价值观,却持续不断地向世界输出血汗工厂的廉价商品和告诉无门的冤民。其实,标题还是错了,司法缺公信不仅仅在福建,所以福清冤民喊冤不到北京而到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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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6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2-28 14:05:33

在日华侨冤民联盟成员日本东京呼吁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2月2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2012年2月27日,在日华侨冤民联盟成员——“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陈美钦和吴华玉和“上海陈小明虐杀案”冤属陈伟华在日本东京都秋叶原电器街拉横幅,在华人聚焦区展示国内亲人遭当地司法暴力的事实,并向当地现任主政长官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和上海市委俞正声书记邮寄了控告件,希望主政领导督促有关部门本着事实和法律,还我们公道!
   
   在日华侨冤民联盟:陈美钦、吴华玉、陈伟华
   2012年2月27日星期一
   日本东京都秋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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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附控告件,如下:
    福建省委孙春兰、上海俞正声书记: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日本的旅日华侨,是在中国大陆亲身经历了房产被强抢十七年未解决、亲人又遭虐杀惨死;为掩盖纪委爆炸黑幕,亲人被滥抓无辜当替罪而被投进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仍含冤莫白的华人,也是一群为讨回公道在中国大陆奔波多年无果的华人,今特向中国宪法赋予了最高权力的机构再公开申诉,并期待上至中央、下至省一级或直辖市的人大代表机构履行职责,监督具体承办单位的一府两院,拿出勇气依法纠错,督促法院排除冤案制造者权力的干预,平反冤狱,还以下人命关天大冤案一个虽迟到却必须要到来的正义,重塑中国司法公信力!
    在这法治不张,人治盛行的中国当下,我们强烈要求人大责无旁贷负起监督职责,在人大监督显妖镜下,还原真相,平反昭雪、告慰亡灵,让真凶不再逍遥,替罪不再坐牢。
   
    案例一 ——2007年上海陈小明被暴力强拆十七年未解决、又添虐殺冤案:
    陈小明,男,1953年生。因1994年居住在上海徐汇区长乐路445基地〔毗邻淮海中路〕的父母兄弟及自家住房被开发商【上海徐汇房产经营公司〔现名上海徐房集团〕】暴力强拆,开发商在动拆迁该基地过程中官商勾结、欺骗居民、强抢民财并雇凶杀死了该基地了解动迁政策内幕的居民。
    为维权和代理维权,陈小明一直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讼诉,然而被屡遭打压。2006年2月被秘密绑架, 并以“涉及国家机密”为借口不准律师会见,也不给家属任何法律文书,直至2006年7月被诬以“寻衅滋事”罪名批捕,卢湾分局采取秘密绑架、关押和抄家,实行先抓捕刑讯逼供,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最后又以蓄意捏造的“扰乱法庭秩序罪”定案。该案罪名在审理中一夕数变,所指称的〔代理辩护行政诉讼案中〕“2004年10月28日的法庭”根本就不存在〔见附索引一〕。更恶劣的是,陈小明在被绑架、关押、系狱期间受尽酷刑虐待,直到濒死状态才令家属保外就医,保外就医仅两天,于2007年7月1日大喷血惨死!死者出狱时身上带有大块瘀血伤,就是他被虐杀的铁证!
   
    之后,陈小明亲属走访、信访上海市及中央各有关部门达一百余次,但至今杳无音讯。被害人亲属聘请律师状告狱方,上海地方法院既不立案又不出具书面裁定。
    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人大监督查办涉侨惊天命案当职无旁贷!期待中国人大的答复!
    我们要求:㈠ 该案异地重审、平反昭雪 ㈡归还房屋财产。
   
    陈小明案卷索引:
    ㈠ 20011、10、9寄上海市高级法院〔EMS号:EL304418334CS〕刑事再审申诉状。
    2011、10、9寄北京最高法院〔EMS号:EM850923177CS〕刑事再审申诉状。
    附件链接: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1/10/201110142253.shtml
    ㈡ 上海杨浦法院(2004)杨行初字第64号。
    ㈢ 上海卢湾法院(2006)卢刑初字第580号。
    ㈣ 上海第一中级法院(2007)沪一中刑终字第126号。
   
    陈小明亲属陈伟华的联系方式:
    电话:0081-9080806866
   
   
    案例二—— 2001年“福清纪委爆炸案”:
    该案蒙冤者吴昌龙和陈科云仍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经长达十一年。也就是说,当事人在冤屈、恐惧和绝望的精神重负之下,在看守所结束了自己的青年时代而步入中年!
    略述此案的荒唐:被告人700多次司法伤情鉴定至今不受理;公检指控所谓同案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无罪释放,无疑给判处陈科云与吴昌龙爆炸罪名成立的福州一审公检法及督办者牛纪刚一记响亮的耳光。去年,纪委爆炸案中死者吴章雄家属王惠珠惊爆真相:案没破、真凶是纪委官员……
   
    时至今日,该案刑讯逼供,罗织罪名、真凶逍遥,替罪坐牢的重重黑幕早已引起国人侧目。前中国驻日大使王毅先生非常关注此案;全国人大于2006年将此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有(2006)169号文;福建省高院更是两次督查,一次发回重审,甚至两长(省院长、省检长)也曾审议作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十一年来的一切,是非分明,已经不需要再重复“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细节。只想提请曾将此案列为涉侨督办的中国人大侨务委员会,其督办了六年的人命关天大冤案中的吴昌龙与陈科云至今仍在“看守所羁押十一年”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人大监督何在?中国法律何在?何日才给海外旅日华侨一个说法?期待中国人大的答复。
    我们要求:福建省高院立即依法无罪释放替罪羊吴昌龙和陈科云。
   
    “福清纪委爆炸案”案卷索引:
    (2002)榕刑初字第231号;
    (2005)闽刑终字第46号;
    (2006)榕刑初字第67号。
    2012年香港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死者家属王惠珠《控告件》
   
    吴昌龙姐姐吴华玉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日本埼玉県阪户市芦山町107室
    电话:0081-492840865 Email:wuchanglong1975@163.com
    陈科云亲属陈美欽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千葉県千葉市中央区宮崎町467-4
    电话:0081-43-262-0043
   
   
    案例三——苗维荣财产被侵占、受诬陷入狱案:
    苗维荣,女,今年51岁,北京人,现旅居日本。
    2001年,北京崇文新世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开达拆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崇文区镜子胡同及周边危旧房进行开发、改造为由,在没有与苗维荣达成任何拆迁协议之前,就强行拆除了她在榄杆市的房子。上述单位还使用了各种卑鄙手段恐吓和威胁苗维荣。扬言要让苗维荣尝尝“监狱的滋味”。在财产被霸占和人身安全受威胁的双重打击之下,终于导致苗维荣流产!万般无奈之下,她开始向政府反映自己的不幸遭遇。
    没想到,这些正当的举动却受到了更加卑劣的报复!2005年7月,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警察闯入苗维荣在北京的家,诬称她 “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将她带走并关进北京市看守所。后以取保候审出狱。而他们所说的所谓“国家机密文件”,只是2元钱一份、在北京市高级法院门前地摊上公开摆卖的东西。这明显是陷苗维荣入罪的借口。
    从那时至今,苗维荣为了自己的财产,也为了自己的清白,一直在日本和北京之间来回奔波,多次到相关部门信访、投诉。
    我们要求:有关责任者公开道歉、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苗维荣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
    http://boxun.com/news/gb/yuanqing/2010/05/201005150859.shtml
   
    苗维荣的联系方式是:
    手机:(日本)080-3911-6868
   (中国)13621277318
   
   
    众所周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监督、任免和决定重大事项权。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出来、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的。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代表有更多更高的要求:要看自己选的代表,是不是认真监督了,是不是在起代表的作用。因此,人大代表理所当然应该代表老百姓说话办事。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更是国家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中国中央两会即临,在日华侨冤民联盟成员及在国内长年诉求法律正义的亲属,话已说尽,冤情依旧,被虐杀的亲人及狱中亲人至今含冤莫白,而冤属人身自由权利更遭到严重侵犯:家门口被安装了监控探头、电话被24小时监听、外出有人跟踪盯梢、被威胁恐吓秘密抄家……。对照中国《宪法》和《法律》,以上行为均为严重侵犯人权!在此在日华侨冤民联盟郑重声明:如果我们国内的亲人再发生任何问题,地方当局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日访美、曾在以上两人命冤案发生地闽、沪主政过、并即将成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说:“中国的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此我们仅希望习近平副主席了解案情后督促下级彻查闵、沪这二起严重侵犯人权的人命大冤案,并希望代表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上至修宪、督宪的全国人大、下至监督一府两院的省一级或直辖市的人大机构,依照习近平此次访美所畅言的“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愿望和要求放在心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办事。蒙冤深深的我们,不奢求法外开恩,只愿中国人大机构负起监督职责,督促有关方对照事实和法律,不要让法外干扰的魔爪再爬到法院审判台上,还房产被抢十七年未解决、人又遭虐杀惨死的上海陈小明家人一个公道;还仍被关押在看守所十一年的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一个迟到的正义,释放被滥抓枉判的替罪羊吴昌龙和陈科云,让他们自由。
    我们希望代表着最高权力机构的中国人大,不再是中国民间所流传的“人大是个橡皮图章、人大代表的作用只是到会打打瞌睡、举举手、鼓鼓掌而已”。作为海外华侨,我们衷心希望,这几起涉侨人命关天大冤案在您与人大代表们的监督下于2012年春季里不再处以冬眠状态,释放替罪羊,彻查真相,缉拿真凶、平反昭雪、归还房产、告慰亡灵。否则,不仅中国共产党不容,中国人民不容,天理更不容!
   
    此致
   
    在日华侨冤民联盟
    2012年2月27日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心尘 发表于 2012-3-17 19:19:50

2012.2.21致孙春兰书记控告件“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逍遥 替罪坐牢
   彻查真相 福建省委、省人大监督不可再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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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春兰书记、省人大主任:
   我们是“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十一年漫长而艰辛的洗冤历程,话已说尽,痛在延续、冤情依旧!
   十一年过去了,一起发生在党的纪检机关爆炸杀人的极端案件,不但没有“从重从快审结”,反而演变成了拖字诀,这究竟是为什么?
   福建日报早在2002年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团重重”,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的十年里,国内外媒体不断对这起大造假案件进行了披露。可是,媒体的每次心动,奈何法律不动。
   这起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的案件,迷信权力可以把假案办成“铁案”。以至于,被害者明明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不但不查打传呼者,还把被害者妻子两次向警方提供打传呼者的重要信息的笔录也被隐匿并且对律师们要求提取被害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谎称“无法提取”而搪塞;反之,采用非常手段,随意抓人、抄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秘密逮捕,私设办案点大搞刑讯逼供,长时间秘密关押,又拒不通知家属,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硬生生把无辜者当成替罪羊;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硬判,牛纪刚又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对坚持无罪辩护的其中三个“大胆”的老律师软硬兼施并刑事传唤十二个小时;对省、市两级法院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进行数据鉴定的两名专家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更为荒诞的是,判决书还公然造假,福州中院明明判决王小刚无罪并释放,仍把他作为电雷管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从事后法官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 可以看出,究竟谁才是这起假案强行判决的真正决策者?
   纸包不住火。去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的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被害者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对此,早在2002年初,有知情者向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当年4月15日我们向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提供的真凶与王惠珠揭露的打传呼者为同一个人。可是如此重要的信息,至今仍无人理睬。
   几经审理此案的福建省高院,明知这是一起大假案,遗憾的是,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依然摆脱不了冤案制造者那如同鬼魅般的权力之手,任由个别人在那里翻云覆雨,让无辜者身陷冤狱背黑锅、当替罪羊。
   今再次联名向您告状,希望福建省委政法委督促相关部门彻底查清“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至于为什么有人蓄意制造这起假案,以及对已浮出水面的真凶是否缉拿归案?我们拭目以待。
   党领导人民制订了法律,就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福建省委一把手及我国《宪法》赋予最高权力的人大机构的您,理当秉公持正,只唯法,不唯权,无论造假者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不能姑息养奸。孙春兰书记,您身在其位,有权力、有能力、有义务主导并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冤案制造者权力的干预,平反冤狱,还此案一个虽迟到却必须要到来的正义,也让人们有机会重拾对福建司法公正的起码信心!
   
   附件:被害者妻子的《控告状》、《亚洲周刊》专题报道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2年2月21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抄送福建省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顺附三张福州省城呼吁照片
(2012/02/26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3-17 19:21:21

北京全国两会 福建访民春游茶话会全国两会在北京如火如荼进行着召开前后的各种严防设控:火车票实名制、旅馆身份登记、进北京城查身份证等等严防死守,意在阻止全国各地访民再次涌入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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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万物苏醒的春季里,感触多多的福建访民纷纷走出家门,冒着绵绵春雨,相约登山春游。换一个思路,亲近松涛林海,释放心中苦闷,于悲观的当下,相互问候,一同坚守心中公平正义的信念,继续跋涉在没得选择余地、被扭了弯的人生轨道上。
   
    3月4日是星期天,福州鼓山登山者众,有福州市民、有登山爱山者,有慕名而来的游客,还有状告无门的福建访民。
   
    今天,“福清纪委爆炸案”被超羁在福建看守所当了十一年替罪羊的吴昌龙姐姐吴华英,被判四次死刑的平潭投毒案念斌姐姐念建兰、沙县因儿遭冤判产权被侵的林碧仙、因上访被判刑的福清魏英、卓友桂、福州林兰英、林旭光等也在登鼓山中不期而遇。
   
    一路上,吴华英举着牌子(内容:“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超期羁押。福建——释放吴昌龙,让他自由! 欲知真相,网上搜索“福清纪委爆炸案”)拾阶而上,引来路人围观。吴华英投以感激的目光递给围观者一张张报纸,上面印有去年南都报《“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亚洲周刊《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的报纸。
   
    念建兰也向较为关注、深谙刑案的路人,讲述无辜弟弟念斌遭四次死刑枉判的荒唐遭遇。
    访友们暂时抛掉烦恼,一路有说有笑,相互拍照留影。行至半山腰,林旭光看到长满青笞的岩壁上刻着“欲罢不能”,不由触景伤怀,调侃道:我们就是一群欲罢不能、状告无门的福建公民。
   
    到了浓雾锁住的鼓山顶,能见度虽然很低,但是,细心的念建兰很快发现有人偷拍视频。吴华英向冒雨跟踪追拍而至用雨伞作掩护的年轻便衣递上一张报纸告诉对方,“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乃是他的顶头上司福建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一手打造出来的,年轻便衣接过报纸一声不吭地溜了。
   
    下山途中,遇到福建三网民之一游精佑、网友福建登云山庄主、陈永苗等人。就在相遇的半山腰,福建三网民游精佑、吴华英与曾是自己关注对象、马尾3.19、4.16现场围观者合影。
   
    游精佑:福建工程师,福建三网民案当事人之一。其一直关注弱者维权,当他在关注“闽清严晓玲案”被福建当局构陷三网民诬陷案。实际上,引发福建三网民“诬陷门”案中案是十一年超羁“福清纪委爆炸案”,进而又引发北京“王荔蕻寻衅滋事案”。追根究底,谎言犹如俄罗斯套娃,一个谎言套住另一个谎言,在这真理雪崩的当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谎言即使重复千遍,也改变不了最弱小的事实。
   
   2012年3月4日福州鼓山春游记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北京全国两会,福建访民福州鼓山春游茶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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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发表于 2012-3-17 19:22:37

致两会报告:敬请关注监督福建司法环境及重大案情反映请看博讯热点:警察、官员恶行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06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林洪楠
   
   (博讯 boxun.com)

    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正值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召开之际,特向大会反映福建省三类重大案件情况。
   
    一、刑事案件。
   
    1、2001年“6.24”福清市纪委大楼爆炸案发生至今,已跨入第十一个年头。一起必须“从重从快”的案件,一直处于又枉又纵、优柔寡断、久拖不决之中!创了国内超法定审限、超期羁押的罕见记录! “6.24”爆炸案发生后,林孜(后因涉黑案被判十六年徒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实施的地毯式大行动,将案件人为升格为“恐怖事件”,采取罕见惨烈的刑讯逼供办案。原福建省政协委员、新华社福建分社社长许一鸣专门为此书写了《如此刑讯逼供怎能保证办案准确》的内参报告。福建日报社《内参》、《亚洲周刊》、《中国青年报》和《瞭望东方周刊》都先后对“6.24”专案组实施的法西斯的审讯方式一一作了揭露。
   
    审理该案中,对持不同意见的同志规定:“有意见,先到纪委来”。辩方受到严重干扰、监控、拘传,有的被剥夺辩护权,冤属被刑事传唤、治安处罚等,上海市公安局803科研所文鉴专家被骚扰,福建爆炸协会俩名专家被刑事拘留,两审主审法官受到被“双规”的威胁。连当场被炸死的吴章雄家属都出来揭露背后的黑幕。如今害怕问责,又想来一个“个案政治化”,继续认死理、捂盖子,严重影响我国的司法形象。
   
    2、高级警官林坚钊同志(原福建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先后荣立了一、二、三等功),由于“打黑反被黑打倒”,被冤判有期徒刑十年,现已刑满出狱,至今无法落户。经查此案纯属任燕榕(原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副大队长,现已判处有期徒刑18年)串通其特情宋建华设局陷害,且得到时任福州市政法委领导吴文达、宋立诚(作为闽侯“哑巴帮”保护伞,俩人已被绳之以法)等人的支持,制作了所谓福建省“打黑第一案”。如今,闽侯“哑巴帮”、“林周帮”以及任燕榕、吴文达、宋立诚等均已绳之于法。两审法院虽不支持指控林坚钊犯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但仍枉法裁判认定林坚钊伙同宋建华等人持枪伤害林希、陈方密的两起故意伤害案件:
   
    一起林坚钊无作案时间,当天林坚钊去莆田涵江,不可能分身两地;关键证人林光云,公、检、法居然都没有对其进行询问。
   
    一起与林坚钊毫无关系,连所谓参与故意伤害的一部“红色小车”至今查无实据。福建省高院二审判决时也指出:“现有证据尚不能认定上诉人林坚钊参与预谋策划,应予纠正。”但以不影响原审定罪量刑为由,屈从压力,维持原判。
   
    林坚钊大冤案早应最迅速、最彻底地给予平反,作出无罪判决。
   
    3、李祥谋组织他人偷越边[国] 境案,五易涉嫌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边[国]境罪,组织他人偷越边[国]境罪)、八变强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再逮捕)。该案涉及2008.3.20“福远渔628”海难事故十五条人命,作为死难者家属的代表,四年来李祥谋辗转奔波,为他们讨回公道。福建省人民政府海洋渔业厅、福建远洋渔业集团公司也确认李祥谋作为死难者家属的代表,遇难者家属的三项要求的可行性报告已经出台,筹集了5718765元赔偿金的情况下,居然又将李祥谋扣为人质,进行强制性理赔,世上有这样的理赔方法吗?!
   
    人命关天,这无论如何都与党纪、国法、天理、人情有悖,希望两会敦促福建省司法机关依法对超期羁押的李祥谋宣判无罪,切实做好死难者家属的理赔工作,以告慰2008.3.20“福远渔628”海难事故死难者亡灵及其家属。
   
    4、古时有“因言获罪”,如今这里近年创造性地“三易罪名”(诽谤变诬告陷害,又变诽谤),惩处了三网民“代书入刑、录像入刑”第一案,最近还创造性地惩处了武汉市第二聋哑学校在校女生,被骗拐胁迫下的“扒窃入刑第一案”等“左的可爱、右的荒唐”的案件,发人深省。
   
    二、刑民交融的涉外案件。
   
    1、1982年申诉人王杰克(现名王劼恪)应中共福建省委项南书记邀请,回国投资。1988年,申诉人王杰克受命于福建省政府对台办,请示过时任省委书记陈光毅、省长王兆国、主管省委对台工作常务组长胡宏,以“福州市大成城市信用社”引进台资,开创两岸通汇渠道的先河(详见1995.4.5.原福建省委对台办主任林勤的证明信)。福州市政府轻信所谓“卷逃”的诬陷举报,成立王杰克专案小组,从1989年8月开始,先后以涉嫌投机倒把、套汇、诈骗等经济犯罪将王杰克拘禁,实行收容审查,长达四年半;并将同案申诉人高孔铨拘禁,实行收容审查,长达一年半;同时将九项由王杰克和高孔铨投资经营的企业经济活动加以摧毁。其后,专案小组就申诉人王杰克向福州市检察院提请批捕,市检察院经报请省检察院,并请示最高检察院,认定不存在刑事犯罪,并作出了不批捕决定。1994年2月7日王杰克无罪开释,结束了四年半的刑事审查。次日,福州市政府决定撤刑转民,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分行对王杰克提出七起诉讼,开始了民事追讨。七起案件被两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认定王杰克不承担民事责任。王杰克却继续以“民事诉讼未了”为由,被限制自由一年半,迟至1995年8月才领回护照,得以出境。
   
    1996年12月,王杰克正式向两级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的“民告官”,两审法院不经开庭,屈从地方压力,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将行政诉讼鲁莽封杀。反之,1997年8月,银行等诉王杰克,王杰克作为被告的诉讼,即“官告民”的,都立案审理,都因缺乏证据,而不得不作出“官败诉”的裁定。
   
    王杰克通过香港特区政府及其驻京办向最高检察院提出,未获答复;王杰克和代理律师亲自携卷上京,向最高法院提出,法院派员(李宝平)接待并收下申诉资料文件,一直拖延到2009年年初王杰克向全国两会反映,该案又回到了福建,直至2009年8月18日福建省高院屈从压力,作出(2009)闽行监字第33号《驳回申诉通知书》。王杰克先生不服驳回申诉通知,至今仍在申诉中。
   
    2、申诉人大湖自成身在澳门、日本,早年响应祖国号召,向福建省投资。1996年12月26日,申诉人大湖自成委托其代理人林金钦与福建福日集装箱货运有限公司一起,与福建省政府交通厅下属国企闽运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连发公司之间分别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大湖自成以每平方米人民币5880元购买顺达大厦地下商场270平方米,购房款总计1587600元。连发公司应于1997年8月30日前将上述地下商场交付大湖自成使用。由于连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地下商场的义务,2001年7月1日经协商,大湖自成与连发公司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将大湖自成购买的地下商场调整到顺达大厦十层,每平方米按2940元计,已付楼款充抵,不足部分多还少补,连发公司补贴大湖自成人民币45000元,并确保在同年8月20日前办理产权证,若未按约定时间拿到产权证,连发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协议签订后,连发公司仍无法履行该协议,引起讼争,历经十二年、四审。闽运公司在企图“先刑后民”失败之后,福日公司告闽运公司、连发公司购房合同纠纷案胜诉并执行。但是,大湖自成诉两公司的购房纠纷案,由于福建省高院民事审判庭一次借口“大湖自成是否就是刘自成?”,裁定发回重审;第二次干脆宣告连发公司与闽运公司不存在委托代销关系,将应承担连带责任的闽运公司解脱,用一个将投资资金转移的皮包公司来承担赔偿义务,导致大湖自成申请强制执行至今未果。
   
    此间,闽运公司乘胜诉告福日公司,力图翻掉已被强制执行的案件,经审理已被驳回。同样情况的诉讼案件,一个是委托代理关系成立,一个委托代理关系不成立,这是为什么?!两种待遇,发人深省。
   
    从维护国家法制权威和海峡西岸招商引资的软环境的大局,为维护境外侨胞的合法权益出发。恳请全国两会高度关注、监督、敦促福建司法机关对这两起涉外民事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排除干扰,调卷复查,早日作出再审决定。
   
    三、国家赔偿、涉民行案件。
   
    1、2001年“2.20” 徐承平、郑军、刘雄犯故意杀人、抢劫、偷税、诬告陷害罪及其福州安祥机动车置换有限公司犯偷税罪一案审理的全过程,至2009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徐承平、郑军死刑核准、执行。该案刑事部分兑现了社会的正义和司法的公正。但在附带民事侵权赔偿上仍无法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2001年“2.20”枪案历经两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刑四复89079530号《刑事裁定书》2009.4.21),遗憾的是两审法院又以(2005)榕刑初字第23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2005.8.5)和(2005)闽刑终字第711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2005.11.2),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陈信滔的起诉。与此同时,于2004年3月4日无罪开释的受害人陈信滔、陈信华提起了国家赔偿,历经三年半的折腾,终于2007年8月1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做出了各赔8.9万多元的刑事赔偿决定。由于赔偿数额与受害人陈信滔、陈信华提起的赔偿数额相距太大,俩人不服决定,不断申诉;受害人至今无法最大限度地挽回其经济损失。
   
    本案被抢的财产主要是三十一部车辆(以公安机关委托评估的数量为准),“2.20” 枪案发后,多警种统一行动,调动交警拖车协同抢走车辆。两审法院作出“八辆车返还”、“继续追赃”两项判决,连徐承平和其辩护人在法庭上也讲:“是一堆垃圾”,判决对陈信滔“等于开了一张白条”。徐承平抢走的车辆,除小部分车辆或被以套牌的形式做人情,提供给某些干警、政府官员使用,或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有关机关人员使用之外,通过徐承平掌控单位安祥公司(后改名为鑫安祥公司)在《福州日报》上刊登安祥机动车市广告进行销赃、予以变现。“继续追赃”却不作为,实际成为一句空话。
   
    经计算,受害人陈信滔应挽回的损失共计壹仟叁佰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笔损失会越来越大!现陈信滔诉告徐承平(杀人抢劫犯,已处决)、王振忠(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系徐承平保护伞,外逃后病死美国)和福州市公安局民事赔偿案业已开庭,但至今仍未结案。
   
    为了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敦促福建省相关司法机关依法旗帜鲜明支持陈信滔提起的诉求。
   
    2、长乐市江田镇友爱村、江田村村民承包的旱地,园地(可种村民历来为主食的红薯、花生、西瓜及各种蔬菜),也包括防护林(已被大量砍伐)被江田镇友爱村、江田村村委会大肆非法圈地,高价买卖。无独有偶,广东乌坎事件的同一天(2011.9.21),在江田村也发生了因港商征占耕地二百一十六点四亩(其中防护林五十四点八亩)抛荒十三年,村民义愤填膺推倒围墙所发生的流血事件,将六名村民拘押,四名村民直至2012年春节前夕才取保候审,并强迫其写下保证不上访的《保证书》。两村村委会将三千五百多亩旱地、园地,以赠送、贱卖的方式变相买卖,非法买卖,还非法建设并且还将建筑垃圾四处堆放,原来未被卖出去的土地也未能幸免,遭到破坏,把它围起来,既不复耕也不修建,就想靠倒卖土地获得巨额回报。
   
    长乐市人民政府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早已核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长乐市江田镇友爱村、江田村村委会居然胆大包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承包土地、土块登记等栏目擅自涂改,并在第一页加盖“整片时间:2002年1月31日”。一压十三年,至今不发,以所谓“统一保管”为由,置中央三令五申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土地资源的指令于不顾,欺上压下,继续“忽悠”领导和村民。
   
    据此,本律师希望两会关注监督福建司法环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敦促福建省相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让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洪楠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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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发表于 2012-3-17 19:24:25

难忘的庆生晏我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当了十一年替罪羊、至今含冤莫白仍超羁在福建看守所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


和谐年代,状告无门!悲苦岁月,感谢良知!


每年3月4日是我的生日。难忘两年前的今天,即2010年3月4日,为弟伸冤遭造假者构陷“福建三网民诬陷案”的我被关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女子301室,狱中号友准备了许多糕点庆祝我生日快乐,狱外网友在北京为我开了一个今生难忘、别具一格没有主人翁在场的庆生宴。当我一年刑满出狱后,当年庆生晏相关视频和文字记载定格在我的脑海。从此,生日变得不再可无可有,格外珍惜、格外期待每年生日的到来,它让我想起许多人和事:林洪楠、刘晓原、范燕琼、游精佑、老虎庙、屠夫、王荔蕻、艾晓明、阿尔、刘强本、王译、飘香、雨桐……没有真相的“福建三网民诬陷案”、“王荔蕻寻衅滋事案”以及十一年拖压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值得一提的是,为此两会前的京城庆生晏,老虎庙还被带回山西老家旅游十天,此后,被迫搬离北京城。去年香河生日后第二天,我被困香河遭十天拘留,期间因生日的事,老虎庙再遭驱赶,离开香河,四处漂泊。


今年生日有福州网友、访友陪我在福清度过;去年生日有老虎庙等陪我在河北香河度过;前年生日有全国各地网友在北京为狱中的我过生日。


摘录今年陪我过生日的网友百合的新浪微博条:生日快乐!@2011吴华英。“福清纪委爆炸案”吴昌龙被超期羁押11年!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11年喊冤上访,目前仍一筹莫展。为福建三网民案件吴华英关在狱中时,朋友在外面为她过生日。今年几个朋友为她庆贺生日,她的笑容仍显沧桑。




2012年3月4日于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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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简介链接:
老虎庙、许志永、王荔蕻、屠夫等在 北京给福建系狱的吴华英过生日1
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0/03/201003051106.shtml

网友为吴华英庆祝生日:许志永、老虎庙、王荔蕻、屠夫参加(视频)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oo6zSux0dQ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VOwwNiJf-4&feature=relat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mjoV_HYYB4&feature=related

3月4日是因曝光严晓玲案而身陷囹圄的福州网友吴华英39岁生日,一直关注此案的北京及一些外地网友在北京鸟巢附近一家酒店为吴华英举行生日晚宴,祝愿她在狱中平安和生日 快乐以及早日获得自由。参加生日晚宴的有北京网友王荔蕻、老虎庙、许志永、唐吉田律师、张辉,福建网友屠夫等。生日宴会进行期间,北京国保派人一直在酒店大厅监视网友们的 活动并多次催促晚宴快一点结束。


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二次庭审在即,有网友发起了签名运动声援,到星期天晚上已经有超过1000人签名支持,呼吁官方立即释放三网民,还其自由和尊严。 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

崔卫平用舞蹈为屠夫赴闽伸张正义送行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wu-04122010095040.html/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y2chgNdGIo&feature=related


福建网民诬告案调查续集_2010.4.8_成都电视台真相30分_4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Yngr28bzLI&feature=related


超级低俗屠夫:吴华英生日快乐!http://fsrwg.blog.sohu.com/145362334.html

张建平:祝维权人士吴华英在看守所中生日快乐

http://boxun.com/news/gb/pubvp/2010/03/201003040942.shtml

吴华英庆生会暨屠夫壮行会在北京召开(图)
http://boxun.com/news/gb/china/2010/03/201003051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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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华英生日快乐!2010-03-05 07:52 ((关注团给全国人大和政协的信))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全体委员:
全体记者:
全体公民:

获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要召开了,我们在这里预祝大会圆满成功!我们希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真正的“人民”代表大会,我们希望全国政协能真正的协商一下人民的权利问题,我们希望两会的委员们是真正代表人民的,我们希望报道两会的记者们关注一下大会堂之外的事情,我们希望全体公民享有尊严。

我们是一群关注公民权利的中国公民,适逢两会期间,我们要以这样的方式向两会反映一件引起世界舆论大哗的公案:福建网民被诬告陷害案。

事情是这样的:2008年,福建闽清有一位女青年严晓玲离奇死亡。她的母亲林秀英认为她是被黑社会轮奸致死;但警方认为是宫外孕死亡。由于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有些做法加重了林秀英的疑惑,林秀英开始上访。经过闽清县、福州市、福建省、北京逐级上访一年多毫无结果,林秀英于去年2009年5月请福建的一位经常帮助人的网友范燕琼帮她写了一篇文章《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发到网上;又有一位福建网友游精佑(福建向浦铁路副总指挥、高级工程师)和吴华英(因为弟弟被超期羁押8年多而上访的福建访民)为林秀英制作了视频,发到网上。由此,在福建福州市警方开始了大肆的抓捕。甚至连技术上提供帮助上传视频的网友、复印店的老板和借摄像机的网友都抓起来了。此案一共抓了8人,后来有5人被取保候审,这5个人到现在还每个月要到福州去汇报自己的情况一次。就是说他们仍然在“诬告陷害”的罪名下随时准备引颈受戮。

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等三位网友于去年被抓后,一开始以涉及国家秘密为名不让律师会见,后来以诽谤罪正式刑事拘留,到7月31日又以更加严重的罪名“诬告陷害罪”起诉。三位网友不过是对失去女儿的林秀英十分同情,帮助她写了篇文章、做了个视频,何以就构成诬告陷害罪了呢?真正发出声音的林秀英没有任何事情,传达她声音的网友却被诬告陷害罪。这个不是太蹊跷了嘛?2009年11月11日此案开庭的时候,林秀英一直在法院外面要求到庭上去作证,却一直不被允许。林秀英愤怒地说:“明明是我说的,为什么要把这几个好心人给抓起来?如果要判他们有罪,我应该最先有罪。如果判他们坐监狱,他们关几年我女儿的遗体就放几年。”

我们是一个法制国家,我们国家的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去年贺国强先生更是提出要加强网络对贪腐等罪恶的监督。而福建是怎么做的呢?到今天还在“因言治罪”!难道福建省的地方政府就可以拒绝人民的监督吗?众所周知,三网民中的游精佑是一位桥梁工程师,他不仅在修造钢筋水泥的桥梁,而且在不断搭建人们通往良知和美德的桥梁。游精佑每个月都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帮助那些困难的公民,受他恩惠的人每一个都因此变得更善良,可是福建司法部门却要无辜将这样一个优秀的桥梁工程师送入冰冷的监狱。我们想问问,福建司法部门究竟想干什么?难道你们要固执地拆毁人民通往良知和美德的桥梁吗?难道你们要拆毁中国通往法治社会的桥梁吗?

到今天为止,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三位网友已经被超期羁押56天了。福建司法部门对全国网友的质问却一直置之不理,迟迟不能给出一个可以自圆其说的说法。希望两会和两会代表能够严重关注此案,还三位网民一个公道,也以此为契机修筑起人民和两会之间的桥梁。

                                                    游精佑案网络关注团

bjhyn 发表于 2012-3-18 20:37:06

由于被害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的控告,使“福清纪委爆炸案”出现转机,平反昭雪的日子不远了!

心尘 发表于 2012-3-18 21:03:09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假案再曝真相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17日 来稿)   
    福建省委领导不可继续保持沉默
   
    孙春兰、陈文清、张昌平、苏增添等福建省委书记:
    http://boxun.com/news/images/2012/03/201203172348china1.jpg
    http://boxun.com/news/images/2012/03/201203172348china2.jpg
    http://boxun.com/news/images/2012/03/201203172348china3.jpg
    http://boxun.com/news/images/2012/03/201203172348china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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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oxun.com/news/images/2012/03/201203172348china6.jpg
   
    今年全国两会结束,早已没有了法律程序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仍被拖压不决。
    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已经十一个年头了,案件至今仍无定论。时间可以作证,“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成功告破”是一个弥天大谎!
    早在2002年12月,第一次开庭后,福建日报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团重重”,可能成为“二十一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的十年里,国内外媒体不断对这起造假案件进行了披露。
    这起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迷信权力可以把假案办成“铁案”。以至于,明知被害者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被炸死,不但不把打传呼者作为重点嫌疑对象,还把被害者妻子两次提供打传呼者的重要信息的笔录隐匿,并且对律师们要求提取被害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谎称“无法提取”而搪塞;反之,采用非常手段,随意抓人、抄家,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书,秘密逮捕,拘禁在私设办案点大搞刑讯逼供,长时间秘密关押,又拒不通知家属,实行先逮捕后罗织证据和罪名的“有罪推定”,硬生生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为把破绽百出的假案硬判,牛纪刚又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对坚持无罪辩护的其中三个老律师软硬兼施并刑事传唤十二个小时;对省、市两级法院委托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进行数据鉴定的两名专家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更为荒诞的是,判决书公然造假,福州中院明明判决王小刚无罪释放,仍把他作为电雷管提供者写在判决书上加以指控。事后法官坦承“其实我们对案件也有不同看法••••••” 显然,一审强行判决爆炸罪成立的决策者,不是法院、法官。
    纸包不住火。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知情者不乏其人。早在2002年初,有知情者向我们提供真凶的有关信息,当年4月15日,我们在律师陪同下向省公安厅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被“案件已告破”为由拒绝。
    2011年7月,被害者妻子王惠珠历经十年“被封口”后,终于向福建省高院等相关部门递送了《控告状》揭露真相: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致其死亡的打传呼者,又是怎样要她隐瞒真相以及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被害者的传呼机企图毁灭罪证••••••
    相隔十年分别举报,不谋而合指向同一个人。事实是福清纪委爆炸案真正凶手是谁?在福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却由于造假者身居高位,以至于真凶浮现,也只能眼睁睁看着长期逍遥法外。
    几经审理此案的福建省高院,对这起大造假案件是心知肚明,遗憾的是,一个堂堂高级人民法院,摆脱不了冤案制造者那如同鬼魅般的权力之手,任由某些人在那里翻云覆雨,让无辜者身陷冤狱背黑锅、当替罪羊。
    党的纪检机关发生爆炸杀人的极端案件,十一年不见真相,这是福建司法的悲哀!作为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严重挑衅的纪检机关,明知这是一起大造假案件并且真凶浮出水面,千万不可继续保持沉默!
    利用公权力公然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耗费了国家巨额办案经费和宝贵司法资源,给无辜者及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长达十一年深重的痛苦和灾难,造成的社会恶果,冤案制造者所犯下的罪恶,已经实实在在、大大地超过了那个爆炸凶手的罪恶!
    此案十一年仍得不到公正的判决,原因何在?谁是凶手?谁蓄意制造了这起大假案?谁利用手中的权力给案件纠错设置重重障碍?福建省委领导班子该是到了彻底查清案件真相的时候了!蒙冤深深的我们希望福建省委只唯法,不唯权,无论真凶是谁,无论造假者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一查到底,请不要姑息养奸!
    附件:被害者妻子《控告状》、《亚洲周刊》最新报道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2012年3月17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抄送: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福建省委分管省政法陈文清书记、福建省纪委张昌平书记、福建省委政法委苏增添书记。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心尘 发表于 2012-3-19 18:08:54

应温总理号召,福建维权人士再上鼓山以案说法推政改【组图】
(2012-3-18)权利运动发布:
今年“两会”结束后,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说,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够改变目前的贫富差距、诚信缺失、贪污腐败;只有政治体制改革才能够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权;否则,文革的灾难很有可能发生。

半个月前的3月4日,也就是“两会”举行之际,“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亲属吴华英、失地农民维权代表卓友桂、及访民代表林兰英、魏英、林玉钗、念建兰、林旭光、林碧仙、林凤英等,以“不跟你玩”为题展示行为艺术,上福州著名风景区鼓山向民众表达对当今社会司法不公和社会不义的不满。

半个月后的今天(3月8日),为响应温总理记者招待会上:政治体制改革需要人民的支持、人民的觉醒和人民的参与,吴华英、卓友桂、林兰英、魏英、陈陈焕辉等再上鼓山,她们向游人以案说法,让民众觉醒和参与,以一起推进温家宝总理倡导的政治体制改革。

这一次“两会”修改了《刑事诉讼法》中的一些条款,亮点是将保障人权和诉权写入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中。但,如果没有民主的政治体制,保障人权的落实必然是纸上谈兵,就如“十一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一样,每个人的基本权利都不可能得到法律有效的保障。

全国(仅指中国大陆)的特大冤案远非一个十一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非法的征地拆迁更是遍地开花,如果我们每一个受害者都如今天福建维权人士一样,响应温总理号召以案说法使老百姓觉醒,从而支持和参与到温总理推动政改中,相信法治的那一天会越来越近。

吴华英电话:13960717290
卓友桂电话:13599379753。
林兰英电话:18959187897。
魏 英电话:1345911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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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中无辜替罪吴昌龙的母亲周洪玉向肇冤当局提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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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心尘 发表于 2012-3-20 10:59:37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第二次鼓山游(图片新闻)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20日 来稿)
    两会前的3月4日,一群共遭遇共命运、状告无门的福建民众相遇于春雨绵绵的福州鼓山。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3/201203051729.shtml
   
      两会后的3月18日,这群欲罢不能的第57个民族——访族,再一次相遇鼓山,他(她)们一边锻炼身体,一边展示自己的忧伤和悲痛。今天来了有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和4.26“福清绑架案”的冤属吴华英、吴妈妈、陈焕辉及林兰英、魏英、卓友桂等6人。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2/03/2012032010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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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十一年“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妈妈也来登山,锻炼身体。吴妈妈举着:“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超期羁押,释放替罪羊吴昌龙,让他自由!欲知真相,网上搜索“福清纪委爆炸案”;牛纪刚(福建“王立军”)还我儿子吴昌龙!”的牌子,引来无数游客、登山者围观,并议论纷纷:
   “又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都没解决”?
   “这个案件,网上炒得很火”。
   “把人关在看守所十一年,看来又是一起大冤案”。
   “现在为官只管捞好处,往上爬,不管百姓死活”。
   “妈妈,婆婆这么大年纪,也在鼓山当导游呀”?
   ……
   一路攀登,吴妈妈挎包上一大摞有关《南都报》和《亚洲周刊》报道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的报纸被好奇的游客索取得一张不剩。
   今天,1996年“4.26福清绑架案”蒙冤16年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也来登鼓山。四年前,他和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登鼓山的感慨:冤海无涯苦作舟。不料,在第二年就一同被构陷“福建三网民诬陷案”中。随后,陈焕辉与其他七人被取保,吴华英被判刑一年。
   今天,他们再次相遇鼓山之游,长长叹息声中他们依然走不出弱者控诉司法腐败的绝境。陈焕辉的儿子陈夏影在福建龙岩监狱里煎熬着第16年的冤狱生涯(从未成年关到中年),吴华英的弟弟吴昌龙在福建永泰看守所煎熬着第11年拖压不决中(从27岁到38岁)。而今,当了十一年替罪羊的吴昌龙非但冤情无以昭雪,其在看守所里的通讯权也被剥夺了。
   刚刚在北京结束的全国两会,最高法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重申“司法公正”!纵观“福清4.26绑架案”和“福清6.24纪委爆炸案”两起酷刑下大冤案,哪一点符合法律?冤属希望,最高法兑现“司法公正”!拿出实际行动,让蒙冤受屈、相信政府而又充满期待的老百姓看得见的正义,感受法律的尊严,不要再让他们失望,乃至对法律产生绝望!
   
            2012年3月18日福州鼓山的访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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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9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4-3 17:03:48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第三次鼓山呼吁“释放吴昌龙!”   
   2012年3月25日,被拖压十一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替罪羊吴昌龙的妈妈和姐姐,第三次到福州名胜古迹的鼓山呼吁: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并向对“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拖压十一年,释放我儿吴昌龙,还他自由和清白!“的呼吁牌行注目礼的登山游客散发名片、南方都市报、亚洲周刊报道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的报纸。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第三次鼓山游的视频链接:http://www.youtube.com/watch?v=rTWAqMELv4c&feature=player_embedded
   
   鼓山眺望台边,吴昌龙家人铺开喷绘签名横幅,引来许多游客围观“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喷绘签名图,有一部分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的游客当场签名支持。吴华英向游客述说“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弟弟吴昌龙的悲惨遭遇,青春被埋葬在冤狱之中,吴昌龙从27岁至今年38年依然含冤莫白,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一年也不依法放人……

   
   几个到鼓山锻炼身体的福州访民,也加入支持吴昌龙的家人,他们当场签名并合影。有几个访民乐观的心态,感染了蒙冤陷狱十一载的吴昌龙家人,他们说要在运动中守候着公平正义的到来!蒙在狱里、狱外的吴昌龙和家人的头上阴霾何日云散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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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片内容附下:
   正面内容:
    预知真相,网上搜索“福清纪委爆炸案”
    请支持我们家人呼吁立即放人,无辜青年被羁押,拖延十一年不判决
    征集签名:呼吁立即释放替罪羊吴昌龙,请看案情——27岁的青年吴昌龙,已经被活活关了十一年……
    http://www.blogger.com/blogger.g?blogID=4530481702805542609#allposts/postNum=1
    签名邮箱:签名邮箱:freewuchanglong@gmail.com 、 yuangan11@gmail.com
   反面内容:
    发生在福清市政府纪委机关爆炸致人死亡案,“主犯”一审死刑没有立即执行,这是为什么?
    福州中院分别判处五被告死缓和有期徒刑,而关键的电雷管“提供者”却“另案处理”,最终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但其提供电雷管情节依然是爆炸案判决依据,这是为什么?
    专案组“十条侦查措施”中,对给被炸身亡的打传呼的纪委领导却讳莫如深,这是为什么?
    被“封口”十年的死者吴章雄妻子去年惊曝真相:真凶是纪委官员,替罪羊吴昌龙已十一年冤狱,真凶逍遥,替罪坐牢,这是为什么?
    当地媒体高调宣布“成功破案”,却拖压十一年审而难断,这是为什么?
    此案审理过程,爆破鉴定专家被刑拘、辩护律师被传唤、被闭口、冤属被拘留、被判刑……,这是为什么?
    请看6个平民,五个家庭被牵涉进“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十一年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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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讯文章:http://www.boxun.com/news/gb/china/2012/03/201203260147.shtml
(2012/03/25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4-3 17:05:02

奇案共欣赏 异议相与析 / 老虎庙   2012-03-30 05:31 | 阅读(406) | 标签: 林洪楠, 律师 |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文章
   
          小小行政诉讼案 两年不判 难判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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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1年7月22日本律师向贵院递交了《罕见离谱的行政处罚诉讼情况反映——林洪楠律师诉福州市司法局行政处罚案“7.22”开庭周年记》;同年12月1日又向贵院递交了《视法如命刚正不阿独立断案法治天下——敦请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限的函》。江苏臣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赞宁于同年11月24日出具了《关于敦请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律师意见书》。北京旗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晓原于同年11月27日在博客上发文《林洪楠律师起诉福州市司法局案,何时了?》。如今这起小小行政诉讼案从立案至今已经整整两年了,但仍然不判、不调、也不睬。由于此案特殊,本律师考虑基层法院审理有难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号,第二条、第九条规定,于2010年2月24日向福建省高院起诉。福建省高院将该案移送福州市中院审理(2010.3.9),福州市中院又将该案转送贵院(2010.3.29)立案审理。2010年7月22日贵院不采纳福州市司法局不公开开庭的申请,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州市司法局作出的榕司罚决字(2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正值本律师为福建闽清严晓玲之死引发的福州网民诽谤变诬告再变诽谤案辩护之时,个别地方领导醒悟要用八年前2001年“6.24”福清纪委大楼爆炸案,福清市公安局装订入侦查卷(p00000139-140)的一份县级市政法委的《会议纪要》,这条“高压线”(富有高度神秘化色彩的国家秘密)来阻止本律师担任吴华英的辩护人。福州市司法局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实际上是一场被法外定调、滥权干预的处罚,严重违背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为什么不敢公示福州市公安局五年前调查的《关于涉及福清“6.24”“爆炸案的两份秘密文件被泄密问题的审查处理意见》?!为什么不敢对两份完全不同版本的《会议纪要》(复印件)进行司法鉴定?!为什么不敢对卷宗材料《会议纪要》进行密级鉴定(对涉密案件审查必备的条件——于萍案和郑恩宠案可以借鉴)?!本律师一提起行政诉讼,福州市司法局就屈从压力,于2010年4月21日下令通知解散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难怪法学专家们评说:处罚来得太慢,解散来得太快,明显是一起针对律师的报复性执法和对律师的歧视性执法!并将此一事件评为:2010年十大宪法事例之一。
   
   本案涉及的福清市政法委的《会议纪要》,不属《保守国家秘密法》意义中的“国家秘密”,其性质属于诉讼文书,保密期限仅限于侦查阶段。
   
   2001年“6.24”福清纪委大楼爆炸案已由福州市中级法院以(2002)榕刑初字第231号判决和(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判决的形式作出认定,且经福建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后发回重审,至今重审二审久拖未决的《会议纪要》不属“国家秘密”,是经省、市两级法院确认的。
   
   本律师和代理律师张赞宁、刘晓原,在贵院庭审用充分的证据证明了,福州市公安局和福州市司法局所认定的那份“泄露”到境外媒体的《会议纪要》的版本,并非是本律师在福州市中院所复印的那个版本。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福州市司法局以此为由对本律师作出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
   
   本案所谓的“泄密”发现于2004年11月24日(见福州市公安局传唤证)之前。福建省司法厅将发现时间推迟到《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和刊登《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2005.5.31)无论选择哪一个发现点,均已远远超过了法定的处罚时效。福州市司法局是2009年10月12日立案,岂有在发现后4、5年都不作处理之理?!
   
   本案这种无限期的拖延,本律师认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不能以反正本律师处罚一年已经过期,也已发给了律师执业证,并经年检,确认其年检称职为由,对本案不判、不调、不睬。我国一再强调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在这种情况下,岂不荡然无存?!
   
   本案对全国律师界和司法界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是有目共睹的。希望贵院不屈从任何压力,坚持独立办案,尽早将这一被法外定调的处罚,依法作出撤销的判决,以维护本律师的合法权益,以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此致
   
     敬意!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洪楠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视频】采访林洪楠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01673771.html

   
   【延伸阅读】
   
   □ 刘晓原:《林洪楠律师起诉福州市司法局案,何时了?》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2dvgo.html

   
   □ 张瓒宁 刘晓原: 《林洪楠泄密案代理词》http://lawyer.fabao365.com/10334/article_101946

(2012/03/30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4-3 17:05:59

诚征签名:呼吁立即释放我的弟弟吴昌龙/老虎庙   2012-03-30 21:38 | 阅读(645) | 标签: 福州, 签名, 吴昌龙, 超期羁押, 死刑 |
   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3/wumei/wumei2012033105141.jpg

   
   十一年前(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建省福清市纪委机关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人,此人为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该案由当时的省公安厅厅长牛纪刚专办,福清市公安局林孜局长任专案组长(此人后来因涉黑遭重判)。专案组突击办案,不去调查爆炸黑幕,放弃有关真凶线索,却把我弟吴昌龙等人当作替罪羊。吴昌龙被“失踪”一百多天,在这段时间,遭受了各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我弟时年27岁,在家里父慈母爱;突遭人祸,百口莫辩,三次自杀未遂。此中悲愤,有书为证(详见吴昌龙24页手书《一个“死囚”的泣控》)。
   

    自我弟身陷冤狱,我们全家的生活从此改变。十一年了,我父母从黑发壮年等到满头白发;父亲强忍悲痛打散工帮我养育幼女,母亲独力照顾两代人的家庭。我不得不放弃家庭和职业,踏上为弟伸冤的漫漫长路。至2001年起,我不知多少次地奔波于福清到福州,福州到北京的旅途;我跑遍了地市省级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信访办。我冒着被车撞死的风险,四十多次拦下福建省委领导轿车,面呈状件。这期间,卢展工书记接诉状多达25次。他本人已经有过三次批示”……
   
   
    十一年里,我向各信访部门及相关领导邮呈状件足以等身,换来的结果却是被四次拘留、一次判刑一年。而我清白无辜的弟弟,已经在看守所里从27岁的青年等到了37岁的中年。
   
   
    我们也了解到,在公检法部门,并非所有人都泯灭了良知。对于福州中院一审做出的吴昌龙死缓判决,福建省高院有过几次无罪督查意见,中国驻日王毅大使为回应我妹为弟弟的呼吁,也有过几次批示。全国人大在2006年,曾将“福清纪委爆炸案”列为涉侨督办案件,最高法还有(2006)169号行文。问题在于,那股践踏法律的黑恶势力太大,以至于有法不依,违法不纠,导致该案在去年福建省高院二审之后,至今久拖不决。
   
   
    十一年了,我亲爱的弟弟依然被活埋在福建永泰县看守所,青春成灰,心如死灰!每念及此,我们全家老少三代,悲痛欲绝,只能泣血祈祷,愿天上的父赐予他光明,让他能熬到沉冤昭雪骨肉团圆的一天。
   
   
    各位网友,我的兄弟姐妹们,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也是一个没有能力的姐姐。十一年来我做了我能做的一切,也放弃了我能放弃的一切,我跑遍了所有我能够进入的部门,也跪求了所有我能见到的官员。但是,我太渺小了,我无论如何救不出我那无助的、无辜的弟弟。万难之下,我只能恳求你们,请在这封信里签下你们的名字,用无数公民的真名实姓凝聚成护法维权的最强音:立即释放无辜公民吴昌龙!
   
   
   
               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 拜谢
   
               2012年3月21日
   
                本案专用邮箱:freewuchanglong@gmail.com
   
   老虎庙博客:http://url.cn/1hqJDi 【征集签名】呼吁立即释放我的弟弟吴昌龙老虎庙:各位朋友,麻烦帮忙填写一下我在问卷星上发布的问卷http://url.cn/4Pc6mt
   
     签名页面 http://www.sojump.com/jq/1400816.aspx

(2012/03/31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4-3 17:22:35

纪斯尊在福州中院呼吁:释放吴昌龙!/视频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31日 来稿)
   
    我是纪斯尊,是专门替老百姓打官司的。吴昌龙这个案件是全国非常典型的、非常严重、非常恶劣、官僚司法腐败超羁案件。吴昌龙整整被关押了十一年时间,吴昌龙从27岁到现在38岁,到现在还没办法判下来,这个是严重侵犯人权!按照中国法律,按照任何一个国家法律,疑罪从无,你没有事实、没有证据,必须立即放人!判又不判,放又不放,把一个年青有为的青年,整整关押了十一年时间,断送了他的美好青年,这个是非常恶劣、侵犯人权的典型案件!所以说,这个案件既然没有事实、没有证据、没有办法定罪,那就必须立即释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hFaLv6Iq98&amp;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wumei/wumei2012040107511.jpg


   
    这届党和人大的议题,就是保护人权,就是说公安机关没有事实、没有证据,不得违法羁押,而且不得刑讯逼供。吴昌龙这个案件,刑讯逼供相当惨烈、惨无人道、惨绝人寰!这个刑讯逼供证据非常非常充分。那么这里面公安就存在着两个大的违法行为,一个是违法羁押一个公民十一年时间,第二个是公安机关严重刑讯逼供,要强行给他定罪!
    在这里面,我们要求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这,通过这届人大,已经上升为国家法律、国家意志。那么,你福建省公安厅有权力对抗全国人大的法律吗?有权力对抗国家法律吗?否则,这是非常严重侵犯人权的案子。所以,我们希望全国公民通过上网、微博,广泛评论这个案件,通过发出群众的呼声,人民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呼吁福建省公、检、法有关机关正视自已的严重错误,立即释放吴昌龙!还公民一个人身自由权利!不允许再继续拖延下去,不允许继续对抗国家法律!对抗人民意志,必须立即释放吴昌龙!这就是我的意见。
   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wumei/wumei2012040107512.jpg

   
   
    我们希望全国人民都来关注这个事情,发挥公民的民主权利,舆论权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还有我们也呼吁全国网站、微博、报刊记者主动介入,因为这个案件已经整整十一年时间了,人生能有几个十一年时间?整个人生的青年年华都被关押在黑牢里面,这个是相当惨重!相当无情,而且这是严重违反联合国《人权宣言》的精神和原则宗旨。
    我们再一次呼吁福建省公安机关、福建省政法委,立即正式践行、立即还吴昌龙一个清白、一个人身自由!我的意见就是这样的。
   
    于2012年3月30日福州中院马路对面
   
   
   
   
    纪斯尊简介:纪斯尊先生是个专门为别人维权的正义人士。手里掌握大量的维权案例。自政府宣布:日坛公园、紫竹院公园和世界公园将在奥运会期间作为游行示威区后,他就信誓旦旦的扛上这些案卷前往北京,准备向有关部门申请游行示威,以表达这些年来的维权心声。2008年9月18日因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福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9月26日以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被逮捕。现羁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2009年1月9日下午,福州台江区法院王波法官到福州第二看守所121室,向纪斯尊宣布法院判决结果,纪斯尊以伪造公章、公文罪被一审判决3年徒刑。这是该罪名成立的最高量刑。
    有关纪斯尊的博客文章(点击这里)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2012/04/01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4-3 17:24:01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围观“福州警匪勾结案”宣判遭警察驱赶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3月31日 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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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晚上,“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替罪羊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看到陈信滔发的微博:“福州警匪无间道”(我向警方索赔1300万)民事索赔案,历经12年不懈地控告,将于2012年3月30日在福州中院宣判。由于地方司法黑化已形成利害共同体,不能公正独立审判,官官相护成为必然,我已做好持久抗争的准备!
    30日早上8点40分许,吴华英到了福州中院门口,看到已有几个熟悉面孔的访民比她还先到。此时,进入旁听通道的法院侧门已布满保安人员,吴华英离通道还有五米远之处,放下包裹,取出:“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超期羁押,福建——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的牌子,吴华英举起刚安好抓柄的牌子,法院时面涌出一大群警察和保安人员,一位比较面善着警服的中年男,不断推搡吴华英、要她离开法院门口。后面的人问怎么回事?有警察说:“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警察与保安围成人墙步步紧逼围观者,此时,有一位警察趁着吴华英还在控诉弟弟吴昌龙非法遭遇时,冲上前来夺走吴华英手中的牌子,并边走边撕毁请愿牌子。愤怒的吴华英高喊:人在做,天在看,你们不怕报应吗?现场还有警察不断对围观的访民进行拍照。即使是后来被逼退到马路对面,依然在法院门卫室借着窗帘掩盖拍摄马路对边访民的动态。后被其中一访民调皮的飞吻,才尴尬地知道自己不光彩的行为早已被发现了,才把窗帘拉上。
    围观的访民很快被警察驱赶到法院对面的通道上。福州中院对面马路上,纪斯尊等人谈了呼吁:“释放吴昌龙”的意见!并呼吁全国关注司法公正的网友、媒体人士,主动介入,行使公民舆论监督权,呼吁福建当局立即释放被严重超羁十一年无罪公民吴昌龙。
    法庭内宣判早已结束,围观者还未散去,保安仍守在法院门口,庭审实情有陈信滔微博为证:[今天上午9点许福州市中级法院就“福州警匪无间道案”(我向警方索赔1300万),当庭宣判驳回我的起诉不予赔偿,我悲愤莫明当庭表达最强烈抗议这史上最无法、最官官相护的无耻判决并上诉。福州市公安局有恃无恐、轻视傲慢依然缺席判决,福州司法环境全面黑化。]
    将至中午时分,被驱赶的围观者又到马路对面的法院门口准备打道回府,被夺去请愿牌子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吴华英,向坚守阵地的福州中院保安散发呼吁“释放吴昌龙!还他清白和自由!”的名片,被保安头头阻止,不让接、不让看。
    吴华英向惊诧的路人递去几张名片,途中还遇到一位连江女访民,她告诉吴华英,自己在北京闯了13次的美领馆……
    最后,吴华英到刚才警察偷拍之处的福州中院门卫窗口,准备给那位戴墨镜哥递张名片。结果这位屡次出现在2010年马尾法院3.19、4.16现场、林洪楠律师诉福州司法局7.23开庭现场、还有今年2月17日吴昌龙的妈妈持横幅一路请愿到福建省政府现场,屡屡跟踪拍照的“墨镜哥”却不见了,吴华英往窗口里布满灰尘的办公桌面甩了两张“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和清白”的名片。
    这群准备围观别人命运来展示自己不幸的福建访民,在福州中院门口的警察与保安的阻扰下,再一次见证了福州中院是如何“公开”审理?如何为“人民”服务?在这里,吴华英见证了福州中院是如何枉法裁判“福清纪委爆炸案”、“福建三网民诬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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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发表于 2012-4-3 17:25:21

、“福清纪委爆炸案”吴昌龙家中“冤”字险遭偷拆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4月01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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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1日,愚人节。早上8点许,欲诉无门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仍被关在福建永泰县看守所的十一年替罪羊吴昌龙的家人,在自家的屋顶上布置着3米宽、4米长的“冤”字,底下辍着:释放吴昌龙!还他自由!的大横幅。随后,吴华英拍下照片,题字以“满房悲情关不住,一个‘冤’字上屋头”上传到微博。
   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wumei/wumei2012040108072.jpg


   
    当吴昌龙的妈妈和姐姐吴华英还在厨房里布置另一张长7米、宽1.4米长横幅,上面写着“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吴昌龙关在看守所十一年不放,法律何在!天理何在!当横幅刚安装到一半时,屋顶有异常响声,吴家人立马上楼才知,刚才来过三个男的,一个老年人先走了,两个年轻人还在吴昌龙家屋檐边上正准备拆冤幅,被吴家人斥责之后,灰灰地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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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楼后,吴华英有感而发在微博上写道:【吴家“冤”字,“小偷”欲拆】把吴昌龙当替罪羊关在看守所11年,你们不急!吴家一个“冤”字爬上屋头才三个小时,你们却急了。
   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wumei/wumei2012040108074.jpg

   
    下午一点半,吴家的屋顶又来了三个人(两个年轻、一个中年)鬼鬼祟祟到吴家“冤”字屋顶最顶层踱来踱去,被守候在旁的吴昌龙妈妈发现后,赶紧谎称“看房子”。年轻人被吴妈妈揭穿后尴尬地又一声不吭地溜了。短短几个小时,就来了两拔欲“偷”冤幅的人,不知吴家冤幅,还能向上苍倾诉多久?
   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wumei/wumei2012040108075.jpg

   
    看到此则微博,同遭遇共命运“平潭念斌投毒案”念斌的姐姐在新浪微博里回复道:十一年的吴昌龙他还活着,而他的亲人却把他的相片挂在墙上,每天对着相片都在期盼着他的归来,他的亲人作了他们所能作的事,求尽所有人,但依然找不到可以诉求的路,“冤”飘上天空,向上苍乞求吴昌龙回家的路,与吴昌龙共同遭遇的弟弟念斌回家的路还要(走多)远多久?
    最后,考虑到偷拆过程,可能引发坠楼事件,冤及无辜,吴华英就在微博上声明【拆吴家“冤”、风险自负】我家地盘!我作主!奉劝对吴家大“冤”字坐不住的人,别拿他人孩子不当人,清明将至,冤魂多多。此冤在顶层,偷拆有难度,如果偷拆过程,造成坠楼死亡事件,与本人无关,本人还要就侵犯我诉冤权利的事件提请行政诉讼,特此声明,请各位网友共同见证此刻!
    在这特别的日子里,一些特别的事件总是令人难忘。去年愚人节,吴华英女儿赴日留学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受阻在厦门高崎机场;今年愚人节,住在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幢601室顶层吴华英家的屋头巨大“冤”字让一些人坐不住,虎视眈眈想偷拆。
    吴家张贴大冤,只为至今仍含冤莫白被关在福建省永泰县看守所十一年不决、不放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中替罪羊吴昌龙而鸣的。十一年来,吴家人穷尽一切办法去努力,依然无法为吴昌龙洗冤,这片笼罩着吴昌龙家人头上十一年的乌云,何日云散天开?
           2012年4月1日愚人节
   
    《吴华英因“诽谤罪”系狱一年 其女又因“危害国家安全”被禁出国留学》
    http://www.canyu.org/n23493c6.aspx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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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1 发表)

心尘 发表于 2012-4-3 17:25:58

南京擎盾《福清纪委爆炸案舆情研究2012年2月28日》    福清纪委爆炸案舆情研究2012年2月28日
   http://blog.boxun.com/hero/201204/wumei/wumei2012040223401.jpg

   
   【舆情综述】
   

   2001年6月24日是星期天,上午8时43分,在家休息的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接到一个至今讳莫如深的传呼后,赶到信访接待室门口,触动了一个被很多人看过但没有触动的一个邮包时,当场被炸死。
   
   2004年11月29日,福州市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福清纪委爆炸案”。同年12月1日,一审判处陈科云、吴昌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杜捷生、谈敏华也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各判有期徒刑10年,陈科云的妻子谢清被认为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虚构了陈科云的时间信息,被以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年一审宣判后,陈科云、吴昌龙等5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05年12月3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裁定书中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案在爆炸物的来源、种类及爆炸装置的制作、运送等方面,被告人的供述前后不一,各被告人供述之间,以及供述与查获的物证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
   
   不过在2006年10月,福州市中院再次作出判决,称福清市公安局的情况报告称,没有刑讯逼供违法行为,仍基本以前一份判决的事实经过,判处陈科云和吴昌龙死缓两年,但对杜捷生和谈敏华的刑期由10年分别减为7年和6年,陈科云之妻谢清的伪证罪仍然成立,刑期由3年减为两年。判决下达后,5人仍然不服,同年10月再次上诉至福建省高院。
   
   2011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宣布将择日再次开庭。 从新闻媒体关注度走势中我们看到,自“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开始至2006年福州市中院再次作出判决,在这段时间传统新闻媒体对此案件给予的高密度关注,引起媒体的广泛的关注。但判决下达后,5人仍然不服,他们的家属纷纷走上了控诉的道路,在这期间传统媒体对此类上访事件保持一惯的沉默和低调,很少有媒体进行关注报道。反而境外媒体对该案件报道的热度居高不下,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国内媒体还是持续的沉默但境外媒体把握了舆情的主动权,纷纷质疑对有着重大嫌疑的打传呼者不查,反而必欲置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在庇护、放纵真凶,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此案件舆情的演变具有历时持久、波及面范围广的特点,在境外也引起了高度关注。从最新的舆情来看,网民希望尽快审结案件的呼声持续不断,但对案件的疑云尚存。
   此案件的舆情近期处于上升的态势,希望我们给予关注。
   
   【舆情汇总】
   
   从新闻媒体关注度走势中我们看到,自案件的判决后不满的家属寻求上访的阶段,传统新闻媒体对此案件的关注明显减少保持一惯的沉默和低调,只有零星的媒体进行报道,报道的范围也只限于案情的本身,没有进行过多的评论分析,对不满的家属寻求上访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以“福清纪委爆炸案”作为为关键词在百度新闻检索显示只有70篇。对此案件的报道上,只有南系媒体跟踪关注,2011年4月27日《南方都市报》刊载的《"福清纪委爆炸案"10年未决5被告一直喊冤》新闻引起网民和媒体高度关注。
   
   但对于此案的质疑,早在2002年12月一审第一次开庭后,福建日报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
   
   2、论坛平台分析
   论坛平台的对此案件的关注度明显高于新闻媒体,国内重点论坛凯迪社区、中华论坛、天涯论坛、网易论坛以及铁血论坛等多次转载发表相关舆情,论坛的关注度也都比较高,引起了网民高度热议,点击都达到成千上万次。中华论坛上的《吴华英走出看守所,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时了》帖最为热议,点击10890次,回复16条。
   
   3、微博平台分析
   微博平台对该案件舆情的关注近期比较热议,每条微博几乎都有转发和评论,以“福清纪委爆炸案”作为关键词在微博平台检索显示有1813条。ID为“2011吴华英”、ID为“christian的5”和ID为“铁幕真相0001”微博非常活跃,起到了意见领袖的作用,成为网民知悉案件的“麦克风”。
   图1微博截图
   
   4、境外媒体分析
   2004年,为亲人蒙冤之实,身陷冤狱的陈科云和吴昌龙在国内的亲属与海外的旅日华侨不断地向中央信访部门、领导乃至中国驻日王毅大使呈状。为了纠错鸣冤,他们在日亲属曾向在日华文报纸投诉,结果被告知他们的报纸登不了这样敏感的事情,但好心的记者推荐了香港《亚洲周刊》。由此,他们在日亲属找到了《亚洲周刊》东京支局,引起香港亚洲周刊驻日本记者毛峰的关注。
   
   2004年11月5日,香港《亚洲周刊》毛峰记者专程从东京赴福建采访“福清纪委爆炸案”。率先在外媒体报道相关案情。毛峰记者连续追踪又报道六篇新闻:《平反福建酷刑冤案领导要重新调查》、《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福建网民冤案台湾惊悚》、《福建爆炸冤案苦主惊爆真相》。
   
   2011年至2012年,博讯新闻网、大纪元、中国茉莉花革命以及参与网多次刊文发表相关案情,2011年尤其以《记“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十周年》类似的标题新闻居多。
   
   【舆情走势】
   
   根据擎盾舆情系统信息的归纳,对于此事件近半年来的舆情走势可以作如下综述:
   
   十年前的爆炸案,在当事人家属的从不间断走访申诉之下,可以说对此案件的报道也从未间断,总的来说近半年来见诸国内媒体的报道相对较为零星,而国外的报道则相对集中,根据舆情监测系统的信息收集与归纳分析,我们发现舆论报道表现为两个波段:
   
   第一阶段:2011年4月26号---2011年末,新闻媒体5篇,论坛132篇,微博450条,博客3篇,境外媒体135篇
   
   2011年4月26号,福建高院二审此案,并择日开庭,此后引发了媒体的持续关注,次日(27号)南方都市报刊发《"福清纪委爆炸案"10年未决5被告一直喊冤》一文对本案件的源起做了简单的回顾,并就本案中普遍关注的“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和“究竟是谁实施了爆炸”等问题进行了聚焦,金羊网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两人死缓三人释》对此进行了转载。4月28日新浪网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五个家庭》、猎房网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也都对此案件进行了回顾和发问,并简要说明了最新审理进展情况。该阶段境外的媒体也有集中的报道,希望之声发表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疑点重重》、中国数字化时代《爆炸案历经十年时间,第二次上诉四年多后开庭》以及大纪元转载的《闽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被告大骂刑警》,都是对此案件二审的跟踪报道,引起了第一波舆论高潮。此后的几个月,舆情相对平稳,主流大媒体难见报道,但通过搜索还是能见对此事件的回顾性叙述的文章,如2011年8月19日共识网刊载的《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这种平缓的舆情状态一直持续到2011年末。
   
   原文链接(擎盾网) http://www.yu-qing.com/yuqing/baogao/116.html
(2012/04/02 发表)

wmslx 发表于 2012-4-4 21:32:41

吴华英的执着、坚强,感天动地!!!

心尘 发表于 2012-4-5 22:16:16

福建访民详谦陵园祭奠 当地警察奉命骚扰
(博讯北京时间2012年4月05日 来稿)   今天,福建一群访民到福州市闽候县、尚干镇林祥谦烈士陵园扫墓,当访民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烈士的缅怀,倾诉自己不幸的遭遇,却被跟踪而至的详谦派出所干警带走,半个小时三人走出派出所,他们的请愿牌子却被没收了,还被警告:不准踏入详谦地盘。
    2012年4月5日早上10点许,天空下着小雨,冒雨前来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一年替罪羊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福州两起交通事故案受害者林兰英、福清西山武校征地案被判刑一年的卓友桂、因上访被判刑两年的魏英,带着黄白相间的两束菊花,来到福州尚干林详谦烈士陵园扫墓。今天游客不多,福建访民在陵园纪念台献上鲜花,拉着跃然纸上的心境“清明时节泪纷飞,福建访民欲断魂,借问说法何处有?烈士墓前觅答案”的纸张合影留念。
    此景被路过烈士纪念台的三五位老年游客看到了,他们相视无奈一笑道:访民也来祭奠。看到有人关注她们的行为,吴华英顺势递上几张呼吁释放无罪吴昌龙的名片,这时,从纪念台下面冒出两个穿警服的干警(一个警号为XL05696)从老人手中要过的名片,努力在字里行间在仔细地搜索着,生怕被漏了什么重要信息似的……
    警察来了,访民离开。不料,到了陵园门口,警车早在那里守候,吴华英、林兰英、魏英被按到警车开到详谦派出所。
    催问为何抓人?接待警员编造说接到举报,你们在陵园里发名片。此拙劣的谎言被吴华英当场揭穿:未发名片前,警察就已在纪念台,你们今天是否又奉了上司牛纪刚厅长之命,来监控牛一手打造出“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
    详谦派出所半个小时,吴华英不断地控诉仍被关押在看守所十一的替罪羊弟弟吴昌龙悲惨遭遇,控诉牛纪刚厅长为了放纵包庇真凶,把无辜的吴昌龙当作替罪羊,从而制造这起十一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吴华英给看管的干警发了几张呼吁立即无辜公民吴昌龙的名片,可笑的是,他们有的连了解真相的勇气都没有,硬是不敢接过吴华英递去的名片。
    半个小时后,原本要面讯三位访民的所长大人,最终没有露面,一位警员直接传达了所长大人的意志:你们几位,有什么事情,直接到有关部门去反映,不要到我们这里来,你们要走正常渠道,不准你们跨入详谦陵园……最后,该警号为1965358的警员,以《宪法》的名义,把魏英手上提包里的两个请愿牌子也抢走。
    林详谦(1892-1923),为抗议军阀腐败的“二.七”大罢工领导人之一,中国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和中国工人运动的先驱者。当年先烈打下的江山,为穷苦老百姓带来新生。没想到,刚过了将近一个世纪,当家作主的老百姓,刚刚尝到甜头,又遭公权力的侵犯和掠夺,地没了、房没了、最后连清白人身也被任意格式为爆炸案犯了,不幸的遭遇让他们被划入编外的第57个民族——访族。
    今天,无权、无势、无名的她们又被沦为访民,为抗议司法腐败而常年按正常渠道上访无果的福建三访民来到先烈陵园祭奠,倾诉当下“法治社会”里的苦闷和困惑,希望在先烈事迹里寻找力量。不料却遭奉命前来的当地派出所警察阻扰……
    2012.4.5于福州详谦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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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boxun.com/news/images/2012/04/201204052007china3.jpg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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