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西门大爷 发表于 2012-2-5 09:43:08

网络恶霸方舟子及其打手诬陷京都静源先生纪实009

第九章

刑事诽谤案件原始报警信

教育部部长及党组书记: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及党委书记:
中国人民大学保卫处:
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
各位领导
自2002年10月至今,一个自称是“人大老黄”(文中自称是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博导,后查明为社科院图书馆崔玉军)的人,先后使用人大老黄、SEIKO&MAIKAI、生活就是生活、蓝旗营、王风若水、allenusu、刘正dedie、多喝了三五口、老老杨、wudali、villy、kaminari、吴博、俺是吴博、俺不是吴博、在美人大人、奥巴拿马等数十个化名,在百度网、新浪网、中国博客网、凯迪网、谷歌网、国学网、新语丝网、抓虾网等近十家国内外大小网络上,公开散发了三十几篇文章,在不同网络共出现93篇/次,专门针对我本人进行人身攻击和造谣诽谤。仅在今年奥运期间,从2008年6月至2008年11月,他就使用十几个化名,在网络上集中散发了十几篇文章。这些文章完全是无中生有,是造谣诽谤,是人身攻击。比如,他的文章中说我公开地诽谤我是“学术骗子”、“无耻流氓”、“假博士”、“神棍”、“流氓”、“诱*女学生”、“偷图书馆珍贵古书”、“算命骗钱”……等等,该人在文章中还多次攻击纪宝成校长和党组织。这些文章,在现代网络技术很发达的今天,特别是公开发表在百度网、新浪网、中国博客网、凯迪网、谷歌网、国学网、抓虾网等近十家国内外大小网络上,给我本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心里压力和恶劣影响,我的个人名誉受到重大伤害,也同时使中国人民大学一起蒙受了负面影响。
该人长期以来,利用网络,肆意捏造事实,公然造谣诽谤,达到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目的,其言行已经构成诽谤罪。早已经脱离了学术探讨和学术批评范围。我强烈请求:为了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大学教授的名誉权不受侵害,请公安机关以诽谤罪,对其绳之以法。
从该文作者的内容来看,他自称是“人大老黄”(文中自称是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博导)、家住世纪城、曾经多次去美等等内容。但是,根据我向百度网、新浪网、中国博客网、凯迪网、谷歌网、国学网、抓虾网等近十家国内外大小网络管理人员的调查,该人的确住在北京,使用北京网通ADSL上网,他的IP地址一直是为123.114.223.218.
但是,我目前只准确地知道他的
2008年11月8日下午13:25,使用的是北京网通ADSL上网,他的IP地址一直是为123.114.223.218.
9月17日、9月28日使用的是北京网通ADSL上网,他的IP地址一直是为125.34.129.233.
11月11日、11月29日使用的是北京网通ADSL上网,他的IP地址一直是为125.34.139.71.
自称是“我比你年轻,我就住在世纪城,来人民大学要比你早好多年”。
除此之外,我还不知道他的准确姓名、住址和电话,无法送达起诉书和正常报案。为此,我多次找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海淀公安分局网监处,甚至还曾给公安部网监局发过信,要求查明此人的真实身份。无奈,电话中得到的答复是:上述各部门不对个人服务。只面对单位、律师和公安系统。
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的一员,我请求学校领导和保卫处支持我的正义行动,由校方出面请求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代我查明此人真实身份,对其不法行为早日绳之以法。
为了维护我个人和中国人民大学的声誉,我决定把此事诉诸法庭(民事诉讼)或者公安部门(刑事案件)解决,还我本人一个公道。我已经委托王郁生为我的法律代理人,他的联系电话是138########。
考虑到万一这个自称是“人大老黄”的人,真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教师的话,为了维护中国人民大学教师之间的团结和声誉,我先请求学校各级领导处理或者调解这一问题。只要他在学校内公开或者半公开地道歉,承认错误,并且删除一切流氓帖子,并保证不再犯,我可以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但是,假如该人对我的好意置若罔闻,并拒绝道歉,那么,我将直接诉诸法庭(民事诉讼)或者公安部门(刑事案件),请法律和公安部门主持正义。

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古籍整理研究所研究员、文学博士 刘正
联系电话13681392741

附录:【全部详细证据如下】:

2008年8月18日第一次报警,因为奥运期间没有立案。
11月20日再次报警,在中国人民大学保卫处领导的要求下,在北京市公安局文保处和局长办公室直接关注下,得以正式立案(刑事诽谤)并设立了相关侦破小组。

西部牛仔 发表于 2012-2-5 12: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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