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2-2-10 14:36:04

杨连宁:愚忠是怎样炼成的?

我相信40年前几亿中国人亲手写过、描过、绣过和佩戴过“忠”字,更不要说动辄握拳宣誓表忠心,雷打不动地早请示晚汇报,声情并茂地唱“忠字歌”,扬尘欢跳“忠字舞”了。一个“忠”字,当时浓缩、涵盖了中国人的全部道德,也遮蔽、放纵了全部的不道德。“忠”字盘踞于全民道德之首,歪曲、倾覆了人类的普世公德。一时间,人人争先恐后地效忠输诚,却没人敢质疑“忠”字的半点不是——敢质疑者都将慷慨赴死。人类的愚忠史,由中国人大手笔续写新篇并推上癫狂顶峰。事隔多年,我们刻意淡忘它,无人叩问它,全民装的没事人一样,像是全然没有发生过那段历史似的——我们的良知何在?怎能这样对待自己记忆犹新的过去?

忠,敬也,尽心曰忠。西方人忠于自己的信仰,忠于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国家,都是对与己利害攸关事务的尽心。西方道德以诚实为首,忠于事实、真理与良知,是不必赘言的伦理原则。中国则不同。忠在中国特指对他人尽心顺从,要求无条件地屈从对方,一般指臣民对君主或国家的单方面道德义务(臣事君以忠)。其实,“忠”字进入儒家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并高居道德之首,本身就是中国人在反道德!为什么?因为“忠”的前提摧毁了人类道德的根基——人际平等(“真正的伦理准则是把人人同等看待”(罗素语))。

什么叫反道德?反道德就是以道德之名行不道德之实。建立在人际不公之上的“忠”字,极大地异化了人为非人——圣化主人为“神”,矮化仆人为“犬马”不说,还酿成了“利维坦”(怪兽,指国家)的野蛮化。何以见得?听我道来。

一个人单向度地尽忠他人,就是把道德建立在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彻底不平等上——目必须忠于纲,而纲不必忠于目。为什么?因为纲派生目,纲支配目;目服从纲,目服务于纲。可别小看了“忠”字在双方间的不对等、不互动,单方面的尽忠从根基上颠覆、亵渎了人类道德。它是继“君子、小人”划分后,中国伦理对人类尊卑、贵贱、高下划分的又一发明。今人认为老板不能虐待打工者,可古时男人对上司的谄媚可是包括随时脱下裤子、献出屁股挨板子的;今人认为夫妻间应互为忠诚,而古时妻子对丈夫的无私雌伏可是包括帮他纳妾的;今人认为父子间应人格平等,古时可是“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不难看出,臣对于君、子对于父、妻对于夫在“忠”字伦理下,单方面屈居于被驱使、被奴役,被占有、被支配的的义务、责任本位。

80年代我下乡叩访山民,如果是妻子应门,一定是丈夫不在家,她们的回答也全是一句话:“家里没人”——仿佛自己不是人似的(天字出头夫做主?)。“专制主义的本质就是不把人当人。”(马克思语)当什么呢?当神,当犬马。一端圣化、美化主人为神,另一端矮化、愚化、弱化仆人为犬、为羊、为牛马。因而,以“纲与目”界定人际关系,必然使其蜕变为非人的关系。如果说,夫为妻纲的榜样江青坦言:“我是毛主席的一条狗”,那君为臣纲的榜样红卫兵,能否说是其主人毛、江挥之则来、驱之则去的一群狗呢?其实,语言宣示总是不如肢体行动更能表忠心、献红心。愿效犬马之劳的奴才们早就把自己的袖口设计成马蹄状,以便3磕9叩时更像犬马,更不像人——就如阉宦入宫前自宫性器,以完全让渡出自己的性交权乃至人权(物化为割让男人的核心形体)给君主,实现其对鞭长能及所有女性的独占权——也是把自己阉割成不像个人样子来效忠的。

中国式愚忠到底是怎样炼成的?在发生学上,它是通过错误地移植血亲家族的私人伦理,使之泛化为一种家长式国家的公共伦理;在遗传学上,它是通过错误地移植家族化王朝的政治道德,用来抗衡并替代现代政治道德。正是这两个偷梁换柱似的错位移植,书写了我们这个民族最为蒙昧、耻辱的一部愚忠史。

先看第一个“暗渡陈仓”式的偷换与借用——拿血缘家庭私德当政治公德,酿造了效忠家长式国家的全民道德。

“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孟子语)所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语)开启了认君为父、以忠代孝的先河。把源出道家的“忠孝”二字加入儒家伦理,不是学术而是权术、治术,是主人出于一己之私对仆人的愚化。为什么一定要拿父子关系去攀附、比照君臣、官民关系?因为只有父子间才有生育与抚养,只有家庭间才有施恩报恩、长幼尊从有序的关系。想便捷地建立起私家王朝秩序,“家庭化伦理与家长式政治”(黑格尔语)是一个唾手可得的道德摹本,很方便“急用先学,立竿见影”。拿最显见、最易模仿的血亲哺育等级制去硬充社会秩序,才能套换出君臣、官民间“没有我就没有你,你的一切是我给予”的伪伦理,也才能套换回“臣效忠君,子孝敬父,妻顺从夫”的忠、孝、顺。忠即顺,孝即顺,无条件顺从权威,才是全部政治伦理的核心价值(知礼者,视君如父,称为君父。视臣如子,称为臣子;视师如父曰师父,视学生如子曰弟子;视夫如君曰夫君,视妻则如大臣而称卿——其实生活里哪有这么文雅?不过是臣民自称奴才、小辈屈从长辈,妇人自贬为贱人罢了)。你看,政治公德成了这些家庭私德的复制品。

远的不说,私德变公德的新时代翻版就是:“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我把党来比母亲,”“没有党就没有我”,“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党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等等。这些模拟血亲间施恩报恩的伦理出于何处?只能出自父母与亲子之间。将父子、母子亲情移植进全无血缘的党群、官民关系,编写的是“家国一理”“忠孝一体”的伪伦理。

以私德充公德,就是“以我之大私为天下大公”,进而“举天下以奉一人”。(黄宗羲语)国家私属个人、私属家族或私属集团,带来普遍的人身依附与对个人、家族或集团的效忠。“忠孝一体”成就了“家国一体”,家法即国法,私刑如公刑,官府专权与官员弄权就是必然,制造驯服工具,培育鹰犬马弁,必须打断人的脊梁骨,“棍棒底下出孝子”。残酷虐待一旦开启,剖心表忠的奴才前赴后继。人性一旦被逆转,不死不忠、不死不孝、不死不贞都成了榜样。“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士为知己者死”,“文死谏,武死战”,“用鲜血与生命保卫毛主席,”“誓死保卫党中央”,“把一切献给党”,“随时准备为党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等等宣示仅是表面,实质上“统治中国的就是棍子”!(孟德斯鸠语)

人性被逆转成受虐狂,自贬“小的”、“奴才”、“贱人”,尊对方为“老爷”、“主子”;自贬“砖头”、“螺丝钉”、“向日葵”,拜对方为“红太阳”,还要加上“最红最红”的前缀,已经接近变态双方密室施虐受虐了。(王小波语)靠虐杀推崇忠贞,犹如以反人道彰显道德,以摧残人性来彪炳人格,实在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从屈原到岳飞,从海瑞到彭德怀,《忠烈传》早已与《烈女传》、《24孝图》一同载入那部堕落得失去道德底线的历史了。

我一直保留着“文革”中父亲的亲笔检讨书和请罪书,足足有一尺高。一翻出这些笔画工整、格式严谨的手稿,就能想起他戴着花镜在昏灯下的认真与投入。你要说他一笔一划地应对残酷整肃,跟阿Q拼命画圆判决书上的圈接近,我感情上万难接受。但你要说他的愚忠与阿Q接近,越受虐越坚忍,我就能认同。总之,虐杀底下出愚忠与棍棒底下出孝子是一回事,都是人性被逆转的产物。

再看第二个“瞒天过海”式的偷换与借用——沿用家族化政治道德,顽强抵抗现代国家公共政治道德。

正如韦尔斯所说,人类最初的国家都是“信仰与屈从的共同体”,因而全部经历了君主制度。由于朕即国家,忠君也就等于爱国。扩展开来,忠于家族王朝乃至整个统治集团,都未超出忠君爱国的范围。随着近代西方民主革命,出现了“意愿与契约的共同体”即现代公民(全民)国家。国家作为社会公器,由人治变为法治,由专政变为宪政,已经完全不是私家王朝或某个政党集团、某个阶级的囊中私物。国家成为公民的服务公仆,“利维坦”由怪兽变成“人造的人”——全民掌控国家这个“社会良序工具”,公民由义务本位转变为权利本位。这个主仆颠倒,不但消弥了原有的尊卑贵贱高下的等级秩序,结束了圣化主人、矮化仆人的伦理,也彻底颠倒了原有的效忠对象——由臣效忠君、民效忠官颠倒为领袖、政党效忠选民,官员效忠法律与公民,国家忠于社会,政府忠于公民——显然,现代政治道德与忠君报国的传统伦理差别不在毫厘,而在千里。

然而我们每天仍然浸染在拿血亲私德比照政治公德的氛围中:个人缔造了党和国家的颂圣神话仍在演绎,“党是妈妈我是儿”的变相“忠字歌”仍在唱,报恩、献身的舞蹈仍在跳,国家神圣与政府施恩的理念仍在灌输,“驯服工具”、“铺路石”、“螺丝钉”的训条仍在沿用。总之,夸大对方、矮化自己的“忠”字伦理通行无阻,无条件服从政治权威仍是政治道德的首要价值——“4个服从”也罢,“先民主后集中”也罢,“维护权威”也罢,“保持一致”也罢,“服从大局”也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也罢,都是类似“信仰与屈从的共同体”伦理在通行。

为什么旧政治道德还能大行其道?因为“儒学的罐子里长不出现代国家”。(王小波语)中国夭折的民主主义革命仍未达致一个现代宪政国家:“意愿与契约的共同体”。由政治变革的夹生饭,过渡着一个类似“信仰与屈从”的“灌输与服从的共同体”。单方面的效忠与服从,仍是这个政治生态的必须。我们只能期待私权利对公权力的压缩,纳税人意识的高涨,维权行动与公民社会的壮大,来期待现代政治伦理的发育与成长。

我们今天要叩问的,不是白桦当年叩问“你苦恋这个国家,可这个国家爱你吗?”(《太阳与人》)也不是刘冰雁当年叩问“谏忠是否比愚忠更忠诚?”(《第二种忠诚》)我们今天要叩问的,不止是谁该忠于谁:是公民该忠于领袖、政党和政府呢?还是领袖、政党、政府该忠于公民?我们要叩问的是:除了忠于自己的利益与良心外,需要公民尽忠的国家是否该是个“意愿与契约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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