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2-3-4 15:39:34

共同富裕是谎言,消除贫困是大道

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执政纲领,一批官方经济学家、教授齐声高呼“好得很!”并且连篇累牍地发表理论文章论证其正确性,似乎发现了真理的新大陆。

其实,“共同富裕”只不过是一个最低级、最无耻的谎言,无数人间罪恶和悲剧都是假“共同富裕”的谎言而生!只有“消除贫困”才是人间的正道和大道。

为什么共同富裕是谎言呢、消除贫困才是人间正道呢?王在安与子佑的对话,从八个方面回答了这个问题。



为什么共同富裕是谎言

——就“共同富裕”问题答子佑先生八问

(王在安2011.9.12-2011.9.15)



一、共同富裕是谎言,贫富悬殊是现实

子佑: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执政者提出的一个纲领性目标和口号,特别是薄熙来和重庆市委把“共同富裕”作为自己的首要执政纲领忽悠百姓,受到了许多官方媒体、经济学家和教授们的高度赞赏,并且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制作电视节目,论证“共同富裕”这一天大谎言的正确性,似乎发现了真理的新大陆。

但是,事实粉碎了诡辩。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执政党以通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改革开放目标,不但没有实现,反而使中国的贫富差别迅速扩大了,贫富悬殊的趋势日益增强,甚至使我国成为当今地球上贫富悬殊最大的国家;在这个地球上,中国已经成为社会财富分配最不公正的社会。

面对这种现状,您是如何评价党和政府提出的“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纲领性改革目标和口号的?

王在安:

改革开放初期,真诚而开明的改革领导人胡耀邦先生曾经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而自古以来,中国老百姓就世代相传这么一个朴素的道理——“事实胜于雄辩”。无论是遵循“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理念,还是依据“事实胜于雄辩”的古训,我们都只能得出一个结论:改革开放以来,执政者将 “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执政的纲领性目标和口号,是彻头彻尾的自欺欺人的谎言。

“共同富裕”是什么意思呢?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就是“相对共同富裕”,即在相对意义上的“共同富裕”。“相对共同富裕”,就是自己与别人相比较而言,或者是自己更富裕了,或者是别人更富裕了;尽管大家的富裕程度有差别,但是富裕程度的差别不大,甚至是大致在同一个水平上。如果差别很大,贫富悬殊,那就不是共同富裕了,而是走到“共同富裕”的反面了。

显然,今天中国大陆的状况绝对不是相对意义上的共同富裕,而是共同富裕的反面,即贫富悬殊日益扩大,越来越大。今天,我们在GDP达到世界第二的名次时,更是将中国的贫富悬殊程度上升到了世界冠军的水平,并且这种趋势还在快速发展。

第二层,就是绝对意义上的“共同富裕”。所谓绝对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就是自己与自己相比,绝对地富裕起来了,即所有的人都比自己过去更富裕了,只是富裕的程度不同而已。

但是,每一个中国老百姓都知道,在自己的亲戚、朋友中,总有一些人,一些家庭,或者是原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或者是失地农民,或者是因病致贫的家庭,他们不仅穷到买不起房子,而且贫困到看不起病,缴不起孩子的学费,甚至死不起!他们与自己的过去相比,不是更富裕了,而是更加贫困了。

事实上,在中国大陆,有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处于绝对贫困状态,而且由于对农民的土地和房屋实行强征强拆等一系列掠夺公民财富的政府行为,导致失地、失业的绝对贫困大军队伍还在日益扩张!

我们知道,中央设立了一个叫作“扶贫办”的正部级政府机构,各省也都设立了一个正厅级的“扶贫办”机构。这只不过表明,执政党和政府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搞的所谓改革开放,不仅没有实现中国老百姓的共同富裕,而且还在制造着买不起房、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下不起葬的绝对贫困悲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既没有实现相对富裕意义上的“共同富裕”,也没有实现绝对富裕意义上的“共同富裕”,而是发生了完全相反的事实:不仅贫富悬殊日益加剧,而且有许多人陷入了绝对贫困的绝望境地!

所以,我们的结论只能是:改革开放以来,执政者以“共同富裕”的口号和谎言,一方面培育出了依赖特权、垄断、贪腐形成的集权贵和贪腐为一体的暴富集团,另一方面则不断地制造出日益增加的失地农民、失业工人,使无数老百姓家庭生活陷于绝对贫困状态的悲剧!

所以,共同富裕是谎言,贫富悬殊是现实。



二、为什么说“共同富裕”是谎言?

子佑:

您所说的“共同富裕是谎言”究竟是什么意思?是不是由于执政党的政策失误而导了致贫富悬殊呢?是不是仅仅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共同富裕是谎言”呢?是不是如果执政者的政策正确,就可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政策失误,就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呢?

王在安:

我认为,如果是执政党的政策正确,就可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是政策失误,就不能实现共同富裕,那么由于政策失误而没有实现共同富裕,我们是不能认定执政党和政府提出的“共同富裕”口号就是谎言的。因为执政党和政府虽然会犯错误,但是,如果只要他们发现错误,纠正了错误,就可以实现他们提出的“共同富裕”纲领和口号了。那么,我们就不能以由于政策失误而导致贫富悬殊,未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为理由,而去认定或指责“共同富裕”是谎言。

我所说的“共同富裕是谎言”,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是:“共同富裕”的谎言与执政者的政策正确与失误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因为在人类历史上,在世界各国的实践中,从来就不存在什么“共同富裕”,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什么“共同富裕”;不仅过去没有存在和发生过“共同富裕”,今后也永远不会发生和存在“共同富裕”;不仅外国从来没有发生和存在过“共同富裕”,而且中国也永远不会发生和存在什么“共同富裕”的事情。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才说“共同富裕是谎言”,而且是彻头彻尾的弥天大谎。

为什么共同富裕不仅过去不存在,而且今后也永远不会发生呢?

首先,按照我们从小所接受的共产主义教育的说法,人类社会发展史是由低级社会到高级社会发展的,是依次经历普遍贫困的原始社会、贫富悬殊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才到达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这就是文革前,我上中学时的政治课本《社会发展史》的核心内容。我在当时以及此后的几十年里,曾经一直对此信以为真。

但是,事实使我认识到,我曾经信以为真的这个《社会发展史》中的说教,有符合事实的内容,更有编造的谎言。

其中符合事实的内容是:原始社会是共同贫困,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则是奴隶主、地主、资本家富裕,奴隶、农民、工人贫困,当然也就不存在什么共同富裕的事情了。

其中编造的谎言是: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必然要替代不公正的贫富悬殊的资本主义;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能够实现共同富裕。

为什么说这是谎言呢?

因为从1917年列宁创建的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到毛泽东创建的社会主义中国,再到至今仍拒绝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国家北朝鲜,近100年来,不仅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创造出过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的奇迹,反而是在这些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不断地发生着人民群众普遍贫困的悲剧;不仅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长期存在着国民吃不饱饭的“短缺经济”和饥饿问题,甚至还发生了在和平时期无数老百姓被活活饿死的人类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悲剧!

事实上,近百年来,社会主义运动历史和社会主义实践表明,社会主义不仅没有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反而由于造成人民群众普遍贫困,甚至连老百姓想吃口饱饭的问题都解决不了,所以包括前苏联和中国在内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不得不放弃社会主义,转而求助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近30年来,全世界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开放,其本质正是为了解决人民普遍贫困问题,而不得不放弃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制度转型。

比如,中国为什么要搞改革开放呢?因为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邓小平看到实行了近30年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老百姓不仅没有共同富裕,反而普遍贫困了!贫困到什么程度呢?贫困到老百姓不得不反抗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采用各种方式去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包括安徽省小岗村农民写血书,不惜以坐牢房为代价去秘密地实施反抗社会主义的农田私人承包经营的壮举。

总之,中国的改革开放,正是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实践没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反而造成老百姓普遍贫困的必然结果;正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谎言破产的结果;正是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所造成的普遍贫困进行反抗的必然结果;正是中国人民反击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谎言的巨大力量所推动的伟大社会变革;也是执政党被迫接受人民群众反抗社会主义共同富裕谎言,而不得不放弃社会主义,转而选择资本义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三、市场经济能实现共同富裕吗?

子佑:

虽然执政者在讲话和党的文件中仍然宣称社会主义可以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在行动上却是选择了发展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这就表明,事实上连执政者自己也不相信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说教了,他们口中所讲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只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谎言。

但是,执政者却对自己被迫放弃社会主义,所选择的发展资本主义的改革开放事业,起了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名称。他们虽然承认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没有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却在宣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定可以实现共同富裕的。

那么,你认为执政党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是能够实现共同富裕呢?



王在安:

确实,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重要文件的说法,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执政党坚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且一定能够实现“共同富裕”。

我认为,执政党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只会制造更严重的贫富差别和社会不公正。那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实现“共同富裕”的说法,只不过是在“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谎言破产后,执政者编造的又一个新的谎言。

因为中国30余年改革开放实践表明,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没有实现共同富裕,反而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培育出了一个依靠权力、垄断、贪腐发财致富的权贵集团,制造出了当今世界上最严重的贫富悬殊,制造出了中国史无前例的贫富悬殊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公正。

“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是同意语,是一回事,是一分钱硬币的正反两面。“市场经济”不过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资源配置概念;而资本主义不过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产权和经济活动主体的概念。

与“资本主义”相对应的概念只能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概念只能是“计划经济”。正如“计划经济”只能是以“社会主义”为前提条件而存在的一样,“市场经济”则是只能以“资本主义”为前提条件才能存在的。只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概念才是真实的概念,而所谓“资本主义计划经济”的概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则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也是事实上不可能存在的。所以这些概念全都是无耻的谎言。

社会主义的老祖宗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的全部理论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社会主义的本质定义,就是公有制,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在消灭和替代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主义那里,只有计划经济才有可能存在,而市场经济则是一天也不可能存在的。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压根就是空前绝后的弥天大谎!

执政党执政60余年了,为什么前30年没有市场经济呢?因为消灭了资本主义,坚持和实行了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为什么后30年中国出现了市场经济呢?因为放弃了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引进了外资等资本主义,发展了私营经济、民营经济等资本主义。所谓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实质上都是产权人格化的真正的资本主义经济主体。如果执政党还是像改革开放之前一样,消灭了这些外资、私企、民企等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主体,代之以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会在中国存在吗?肯定立刻就会消失。

正确的结论只能是:

1.坚持社会主义,就是坚持消灭市场经济。

2.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放弃社会主义,大力倡导和发展资本主义。

3.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一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第二肯定是自欺欺人的弥天大谎!

4.因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同义语,所以只要搞市场经济,社会财富就一定会向资本家集中,而不可能会向工人集中,因此就不可能发生共同富裕;社会财富就一定会向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集中,而不可能会向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中,因此就不可能产生共同富裕。

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还会破产,不仅工人要下岗陷于贫困,而且那些破产企业老板们,甚至会成为比工人还要穷的“负翁”!

所以,市场经济根本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至于原本就不存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更是不可能实现让人们共同富裕的神话和谎言了!

5.无论是任何主义的市场经济,也无论是何种招牌的市场经济,“共同富裕”都只能是花样翻新的弥天谎言!



四、导致中国贫富悬殊的根源是什么

子佑:

关于资本主义与市场经济是同义语的道理,您已经讲清楚了。所谓社会主义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就是消灭市场经济;这个道理您也讲透了。顺理成章,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压根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东西,是骗人的谎言。

但是,我认为,小平同志所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特指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搞一点资本主义,去发展市场经济,通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你对此如何评价呢?

王在安:

我认为,你对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算是透彻到家了。

小平同志在理论上特色,就是实用主义,移花接木,张冠李戴,尽管实质上是自相矛盾的,但只要在形式上能够自圆其说就行了。

与邓小平不同,作为一个杰出的思想家和理论家,马克思在理论上是很了不起的,他提出和运用的概念都是相当严谨的。比如,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资本主义,而社会主义的实质就是要消灭资本主义,否定市场经济。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常识。如果说,小平同志连这点儿马克思主义的常识都不懂,那确实有点太小看小平同志了。

那么,为什么小平同志还要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荒诞不经的概念呢?其实,这正好反映了小平同志在理论上习惯于实用主义、移花接木、张冠李戴、偷换概念的特点。邓小平同志的意思是: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以消灭资本主义为目标的社会主义,也不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才有可能存在的市场经济;而是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去搞一点资本主义,去发展市场经济。

也就是说,小平同志的强调的是:在政治上,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在经济上,可以发展资本主义,搞点儿市场经济。

小平同志上述观点中的矛盾是:在经济上发展资本主义,搞市场经济,肯定是违反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肯定是放弃和背叛了社会主义的。在这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少明显地违反了他本人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两项核心原则。邓小平批评胡耀邦、赵紫阳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而他自己却首先违反了四项基本原则。

我认为,小平同志上述观点的实质是:发展资本主义,搞市场经济,可以违反一些马克思主义原理,也可以放弃一些社会主义准则,但是我是不能放弃一党独裁专政的,我是不能放弃党的领导的。

这样一来,小平同志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经过了两次移花接木,达到了偷换概念,实现其“自圆其说”目的了:

首先,他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定义为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发展一点儿资本主义,可以搞一点儿市场经济。但是,在这里存在着逻辑上的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

其次,为了解决这个不可调和的内在矛盾,邓小平将四项基本原则浓缩为坚持一党独裁专政和党的领导,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进一步地偷换成为这样的概念了:在坚持一党独裁专制的前提条件下,允许发展资本主义,搞点儿市场经济了。

简单地说,经过邓小平这两次移花接木和偷换概念的操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自圆其说地简化成为这样一个公式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共产党独裁专制+权贵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在这个公式中,我们清楚地看到,小平同志和执政党将以“消灭资本主义为己任”的社会主义这个经济概念,神不知鬼不觉地偷换成为“共产党独裁领导”这样一个政治概念了。

社会主义原本是一个经济基础概念,市场经济也是一个经济基础概念;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两个互相矛盾和完全排斥的经济基础概念;由于它们相互矛盾和排斥,所以由它们相互结合而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肯定是一个伪概念,是一个不可能存在的东西,是一个太过于明显的谎言。

但是,如果用四项基本原则来替代社会主义,并进而将四项基本原则抽象为执政党一党独裁专制,抽象为共产党的领导,用它来替代社会主义,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就演变为一党专制下的市场经济了,或者叫作共产党领导下的市场经济了!这样,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变成了由一个上层建筑政治概念与一个经济基础概念相结合的新概念了。

无论是从形式逻辑上来说,还是从辩证逻辑上来看,或是从汉语构辞规则上来讲,一个上层建筑概念与一个经济基础概念相结而形成的一个新概念或新词汇,都是可以成立的。而且它所要表达的东西,也是可以在事实上真实地存在着的东西。

我认为,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概念,通过移花接木、偷换概念,转换成为“共产党的领导+权贵市场经济”,确实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奇特的发明创造之一。只不过这个发明所创造出来的东西——“一党专制政体下的权贵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历史上的一个怪胎、一个鬼胎。尽管它是一个怪胎或鬼胎,但它却不是谎言,因为这个怪胎和鬼胎是真实地存在着于现今的中国大地上的。实际上,这个怪胎和鬼胎,就是今天中国这个信仰失却、贪腐遍地、道德沦丧、贫富悬殊的现实社会。

这个存在于中国现实社会的怪胎有什么特征呢?

第一,它导致中国社会信仰失却,道德沦丧。

社会主义是什么呢?按照社会主义老祖宗和创始人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的所讲的,社会主义的全部理论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那么,以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宗旨和目标的社会主义怎么有可能与具有资本主义本质属性的市场经济相结合呢?

首先,事实上,这是根本不可能发生和存在的事情。

其次,事实上,中国党媒和政府文件中所宣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极权专制政体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样的一种结合,必定是一个鬼胎。

它鬼在哪里呢?鬼在自欺欺人,鬼在从最高执政者邓、江、胡开始,到每一个官员、党员,无人不是信仰失却,道德沦丧!因为他们嘴上讲的是坚持以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每天干的却是以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目标的市场经济。整个是丧失了最基本的信仰道德的底线!

当今中国社会各个行业、各个领域发生的信仰失却,道德沦丧,盖源于此。

第二,它导致中国社会贫富悬殊,社会矛盾日益激化。

由于执政党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一种“专制政体”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怪胎,那么它的重要特征就是在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官商勾结成为普遍现象,政治权力广泛参与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由此必然形成庞大的官僚垄断权贵特权阶层或集团。

比如,在金融、电信、石油、电力、煤炭等领域,几乎全部由名为国有经济的官僚特权垄断集团控制,他们依靠国家权力实行行业垄断,并获得超额垄断利润,这些行业垄断企业的领导人年薪动辄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超千万元,即使是普通员工的薪酬福利也是充分竞争性市场领域里企业职工的数倍!这正是造成中国贫富悬殊有增无减的体制性原因之一。

再比如,由于这种专制政体下的市场经济,导致权力广泛干预和参与市场活动,使得中国的一切市场经济活动都不得不以“贿赂权力”的“寻租”活动为基础,以致于“商业贿赂”普遍地存在于中国市场经济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年中国的“权力寻租”和“商业贿赂”都高达人民币数以万亿元计。这些租金和贿金最终集中到了手中掌握重要国家权力的部门、机构、及其相关官员和垄断企业高管人员手中,形成了“权贵集团和阶层”天文数字级的灰色收入。

这些事实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它说明,这正是中国形成贫富悬殊日益严重事实的直接原因。

其次它说明,这也是20多年来,执政党和政府官员拒绝定期申报个人财产的主要原因。

再次它说明,这更是造成中国贫富悬殊和社会不公正日趋严重的制度性原因。

第三,它导致中国官场贪腐状况史无前例,后无来者,举世无双,愈演愈烈。

一方面,一党独裁的极权专制政体,为权力寻租和商业贿赂提供了无穷多的机会和可能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为权力寻租所需要的“租金”,以及商业贿赂所需要的“贿金”,提供了无限多的供给能力。二者相结合的结果,就是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且贪腐的数量级年复一年的提升,以致于亿万级的贪腐官员屡屡了出现,千万元级的贪腐案件多如牛毛,甚至出现了贪腐超亿元的科级以下官员。

在中国屡创GDP纪录的同时,中国官员的贪腐纪录更是早已经让全世界所有国家望尘莫及了!

人家实行宪政民主政体的市场经济国家也存在着很大的贫富差别,但是人家的贫富差别,主要是由市场竞争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差异形成的。这对社会来说其实是一种福音。

而在我们这个极权专制政体下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发生的贫富悬殊,则主要是由官员“权力寻租”和市场“商业贿赂”不断升级的腐败犯罪所形成的。这对社会和人民来说,只能是巨大的灾难!

第四,它一方面放大了专制政体的邪恶,另一方面放大了市场经济的弊端,社会不公正被成百倍地放大了,导致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日益不可调和。

在宪政民主政体下,市场经济造成的贫富差别和经济不公正,将会受到严格的约束,并得到有效的调整和治理。

但是,在极权专制政体下,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各种弊端不可能受到约束和治理,只能成倍地放大;另一方面,专制政体的邪恶获得了市场经济金钱温床的孵化,更加百倍地疯狂和邪恶起来!

比如,在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社会,官商勾结一体化是根本不可能形成的,权贵垄断利益集团更是不可能产生的。所以,在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国家,各种社会矛盾都处在缓解与可控的状态之中。

而在中国这种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为“专制政体下的市场经济”社会,官商勾结一体化成为常态,权贵垄断利益集团的形成不可避免。在政治上,独裁专制政体对公民社会的危害不择手段;在经济上,权贵垄断集团对社会财富的掠夺贪得无厌。无论是公民在政治上的人权不公正状况,还是公民在经济上的财富分配不公正状况,都只能日益加重,而根本不可能得到治理与缓解。

所以,导致中国贫富悬殊的根源正是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为“专制政体+权贵市场经济”这个怪胎。在这种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为“一党专制政体下的权贵市场经济”社会里,不仅普通老百姓始终存在着一种煎熬感,而且执政者也有一种惶惶不可终日的危机感!

因为他们总是觉得自己好像是坐在一个巨大的火山口上,不知道这个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火山”,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



五、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不是“共同富裕”,而只能是“消除贫困”

子佑:

通过前面的访谈,我弄清楚了这样一个道理:资本主义不能消除贫富差别,也不能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只能制造普遍贫困,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有助于控制和调解贫富悬殊的程度,但是仍然不能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极权专制政体下的权贵市场经济”,所以不仅不能实现共同富裕,反而会加剧贫富悬殊和社会不公正。

那么,难道说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能够解决或避免产生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制度或办法了吗?

王在安:

我认为消灭贫富差别是幻想,实现共同富裕是谎言!我们所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理想和目标,只能是消除贫困!

首先,我要重申这样一个观点: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实现共同富裕,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美好的梦想,无法实现的乌托邦理想。而对于执政者来说,宣称自己的主义和办法可以实现“共同富裕”,宣称自己的目标是让老百姓共同富裕,则一定是厚颜无耻的谎言!一定为了实现自己的邪恶目的所进行的卑鄙的欺骗!

其次,我也要重申这样一个观点: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共同富裕的事情。原始社会是共同贫困;奴隶社会是奴隶主富裕,奴隶贫困;封建王朝是皇帝、官僚、地主富裕,农民贫困;资本主义是资本家富裕,工人贫穷;社会主义则是普遍贫穷,无人富裕;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是垄断权贵集团富裕,贪官污吏富裕,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劳动人民只能受穷,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必然加剧。

再次,我还要重申这样一个观点:不仅是过去,而且在将来,以至永远,也不可实现什么“共同富裕”的梦想和幻想。这是因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社会分工,没有社会分工人类社会就灭亡了。而只要存在着社会分工,就会产生不同阶级、阶层、利益集团;而不同的阶级、阶层、利益集团,其占有或享有社会财富的多寡是极为不相同的,他们之间的贫富差别是永远存在的,甚至是巨大的。所以,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一天,只要社会分工存在一天,就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共同富裕”,就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共同富裕”的目标或理想!

所以,“共同富裕”的说教,永远是、也只能是统治者欺骗和愚弄人民的谎言!

虽然“共同富裕”是谎言,但是“消除贫困”则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比如,对于美国人民来说,你微软CEO盖茨先生可以富可敌国,我们普通老百姓虽然与你盖茨相比贫富悬殊,但是我们并不贫困,我们不怕生病,因为有医疗保险保障;我们不存在缴不起学费的问题,因为有国家义务教育法、平等教育法提供保障;我们不怕失业,因为我们有失业救济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双重保障。所以,我们虽然没有以盖茨为代表企业家富裕,但是我们并不贫困。

事实上,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许多实行宪政民主政体的市场经济国家,早就实现了“消除贫困”的社会正义目标。

所谓实现了“消除贫困”的社会正义目标,并不是说在实行宪政民主政体的市场经济国家里,已经完全不存在贫困的“个体”了,而是说贫困家庭或个人仅仅是极个别的特殊社会现象,贫困人口不再以一个或若干个阶级、阶层、利益集团的形式存在了,已经不能因此而构成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对抗性冲突了。

我认为,作为老百姓,应当走出专制统治者制造的“共同富裕”谎言说教的梦幻,勇敢地追求“消除贫困”的社会正义理想和目标。

我认为,作为统治者,应当认识到“共同富裕”的谎言说教可以骗人于一时,却无法骗人于永远!一党垄断执政60多年了,统治者“共同富裕”的谎言现在已经破产了!当今的统治者唯有选择“消除贫困”的社会正义目标,才有可能给自己留下一条活路或出路。



六、为什么中国贫困人口的主体是农民

子佑:

确实如您所说,共产党执政60余年来,没有也不可能实现它自己提出的“共同富裕”口号和目标。因为这个口号和目标,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无法存在的谎言。可以说执政的前30年,在中国制造了高官的特权供给与民众普遍贫困共存的怪胎;在执政的后30年,由于实行改革开放,在中国制造了权贵集团暴富与贫困人口群体共存的贫富悬殊鬼胎。

但是,有一点儿是共同的,这就是无论是共产党执政的前30年,还是后30年,贫苦的农民始终中国最贫困人口的主体。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王在安:

确实,60多年来,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贫困人口都是大量地存在着的。但是,有一个不变的事实,这就是贫困人口的主体始终在农村,贫苦的农民始终是中国贫困人口的主体。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是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以毛泽东为首的执政党欺骗和背叛了农民。

执政党对毛泽东的评价我们至今耳熟能详:“毛泽东同志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同志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但是,事实上毛泽东与马克思根本就是两类完全不同的货色!如果说马克思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和理论家的话,那么与马克思相比,毛泽东顶多只配得上称为一个玩弄阴谋和权术的枭雄。

毛泽东终其一生,都是在玩弄阴谋或权术——他心中想的是个人专权独裁,他口中讲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实际干的却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行秦始皇暴政之实。

在毛泽东的一生中,最经典的阴谋和权术表演,就是欺骗农民,利用农民,背叛农民,残害农民。

在夺取政权之前,毛泽东不仅高呼反独裁、争自由、要民主的口号,而且无数次地坚称:没有农民便没有革命,若否定农民便是否定革命,若打击农民便是打击革命;一切权力归农会!

但是,在农民帮助他夺取政权之后,很快就把农民的土地剥夺得一干二净,全部收归人民公社;并且进一步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把农民本来应当得到的收益掠夺一空;到了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更是将农民做饭用的铁锅全部收走,逼着农民去吃公共食堂。可是食堂是什么状况呢?有民谣为证:“一天吃一两,饿不着司务长;一天吃一钱,饿不死炊事员!”

眼看天天都有成批的农民被饿死,于是有胆大的农民就外出要饭去了。但是毛泽东把农民要饭自由权利都剥夺得一干二净了,外出要饭的农民大都被当作流窜犯抓进了监狱!最终造成了在和平年代,数千万农民被活活饿死的人类历史上空前绝后的大悲剧!

时至今日,毛泽东政权的继承者仍然严禁农民建立自己的独立农会组织,绝大多数农民仍然被排斥在最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而且还在继续以掠夺的方式强征农民的土地,强拆农民的房屋。近十几年来,失地且失业的农民每年都以高达数百万人口的规模增长!

正是由于农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被执政后的毛泽东剥夺了个一干二净,才导致60多年来,中国农民始终是社会地位最低,经济收入最低且最不稳定,生活最无保障的贫困社会阶层!

对比一下毛泽东及其政党在执政前与执政后,对农民玩弄的这些欺诈权术,我们真是欲哭无泪啊!

我只有一种感觉:要么毛泽东一开始就是在诈骗农民,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诈骗犯;要么毛泽东就是彻底地背叛了中国革命,无耻地背叛了广大农民群众,是中国人民争取自由民主的革命事业最恶毒的叛徒!

中国农民本是世界上最勤劳、最能吃苦、最聪明的人,也是中国社会财富最主要的创造者。但是中国农民不但很难致富,而且有无数的农民几十年来始终沦为社会最贫困的阶层,并且至今看不到出头之日。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执政者欺诈或背叛了用鲜血、乳汁和生命帮助它夺取了国家政权的亿万农民!

这就是中国农民沦为中国最贫困人口主体的主要根源。



七、为什么资本和剥削是好东西

子佑:

共产党执政60多年来,通过垄断媒体和教育事业,向人民强制灌输的一个最重要的观念,就是“资本是万恶之源,剥削是万恶之源,只有消灭资本和剥削,才能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可以说,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相信这是真理。

资本和剥削真的是万恶之源吗?你同意这种说法吗?

王在安:

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在执政党关于“资本和剥削是万恶之源,社会主义才是幸福天堂”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我们在几十年的时间里虔诚地相信这种说教就是真理。但是,当我们亲身经历了几十年消灭了资本和剥削的社会主义实践和生活之后,我们终于发现执政党向我们灌输的这些观念并不是什么真理,而是弥天大谎!

今天,我们坚信:资本是个好东西,剥削是个好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比资本和剥削更美好的东西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以消灭资本和剥削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实践,使我们清清楚楚地看到,社会主义不仅根本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且更是不可能实现消除贫困这一社会正义目标的。

近百年来,全世界各个国家、各种类型的社会主义运动实践和社会主义制度实践反复表明,社会主义不但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而且也不能消除贫困,只能制造短缺经济和普遍贫困。

为什么社会主义只能制造经济短缺和普遍贫困呢?

首先,因为社会主义既剥夺了公民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选举自由等基本政治权利,也剥夺了公民创业和从事经济活动的经济自由权利,这样也就从精神上到物质上,全面地消灭了人类创造社会财富、积累社会财富的一切欲望、源泉和可能性。

其次,改革开放以来,“一党专制加上权贵资本主义”这种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模式,尽管被执政党冠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美名,但是这种畸形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能实现共同富裕,更不能消除贫困,只能无休止地制造出举世无双的官场腐败和日益贫富悬殊的社会不公正等人间悲剧。

与毛泽东这类终生追求个人权力的权术家或枭雄相比,马克思确实是高山仰止的思想家和理论家。

尽管马克思的理论逻辑所推断出来的一些所谓“规律”和“理论结论”,被100多年来的人类社会发展实践证明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或者说根本上就是完全错误的,但是作为人类历史上的伟大思想家和理论家,我认为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和经济理论史上还是有一些杰出贡献的。其中最重要的贡献,就是马克思对“资本”和“剥削”这两个概念作出了至今无人可以相比拟的精准定义。

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

也就是说,当你拥有社会财富时,如果你不是把它作为消费资料消费掉,而是将它作为生产资料用于创造新的更多的财富时,它的性质就变成了“资本”。

但是,你凭什么愿意将自己拥有的财富转化资本呢?你将自己的财富转化为具有“资本”性质的生产资料的动力是什么呢?

只有一个答案,这就是可以获得马克思称之为“剩余价值”的“剥削”收入。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激励并推动人们将自己的财富转化为可能用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的“资本”。

马克思对“剥削”的定义就是“凭借资本所有权而获得和占有剩余价值”。

马克思提出的“剩余价值”这个概念,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马克思讲得非常清楚而精准:

第一,剩余价值是社会财富的一种存在形式。

第二,剩余价值这种社会财富不是存量社会财富,而是新增的、新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

第三,剩余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很多种类,可以是利润,也可以是租金,也可以是利息,等等。

第四,剩余价值永远不能来自社会的存量财富,而只能是资本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所创造出来的新增加的社会财富。

第五,剩余价值只能归资本所有者占有,而只有这种财富分配方式才配得上称为“剥削”。所以,凭借资本所有权获得剥削收入,从而占有剩余价值,才是人类社会创造财富、积累财富、扩大再生产的唯一源泉!

显然,通过行政垄断而获得社会财富,通过抢劫偷盗而获得财富,通过贪污受贿而获得财富,通过买官卖官而获得财富……,都与剥削无缘,因为它们都是掠夺和犯罪,而不是光荣而伟大的“剥削”!

虽然掠夺与剥削都是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但是它们却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社会财富分配方式。二者区别是:

1.剥削是凭借资本所有权而获得社会财富;掠夺是凭借行政权力、垄断、暴力、寻租、贪腐、盗窃等各种犯罪手段获得社会财富。

2.通过剥削所获得的社会财富,来源于剩余价值,即新增加的社会财富;而掠夺所获得的社会财富,与财富的增长无关,只是对既有存量财富的再分配。

3.剥削这种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是人类历史上唯一能够激励资本积累的分配方式,是人类历史上唯一能够激励扩大再生产的分配方式,是人类历史上唯一能够激励人们创造出更多的新增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是人类历史上唯一能够激励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财富分配方式。

4.以各种掠夺方式去分配社会财富,只能诱发各种社会犯罪行为的泛滥,只能毁灭社会财富,只能制造社会不公正,只能产生腐朽的畸形消费,只能抑制资本的积累,只能危害社会财富的创造和社会财富的扩大再生产,而根本不可能激励人们积累财富,根本不可能激励人们扩大现生产,去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

马克思关于资本和剥削的精准定义,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这种划时代的伟大意义是什么呢?就是它揭示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

能够使一切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源泉,根本不是什么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专政,而只能是“资本”和“剥削”!而只能是建立在“生产的资本本位制度”和“分配的剥削本位机制”这种基础之上的伟大而不朽的现代宪政政体下的资本主义!

人类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有“资本”和“剥削”,才具备使一切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神奇功能!

而一旦消灭了资本和剥削,就摧毁和枯竭了社会财富涌流的源泉。因为代之以资本和剥削的社会财富生产和分配方式,只能是掠夺、抢劫、贪污、受贿、盗窃等犯罪;只能是“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干的不如不干的,不干的不如捣乱的”这些社会主义国家在消灭了资本和剥削之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司空见惯的各种现象。

比如,从共产党掌权到1979年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国家在消灭了资本和剥削的长达30年的社会主义年代里,通过在农村强制推行人民公社的办法,抢夺走了农民的土地;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强行收购农产品的办法,抢劫了原本就完全属于农民的社会财富!最终的结果是,在中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30年里,亿万中国农民不仅始终处于吃不饱饭的赤贫状态,而且还发生了在和平年代数千万农民被活活饿死的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事件!

正是由于社会主义消灭了“资本”和“剥削”,使得人们只能将自己的财富当作消费资料消费掉,而不能将自己的财富转化为资本,并通过资本所有权和剥削而获得新增的社会财富——剩余价值,最终导致人类创造社会财富的资本积累源泉和扩大再生产源泉陷于枯竭,并且由此而必然导致整个社会只能处于短缺经济状态,全体人民只能长期处于普遍贫困状态。

这就是近一百年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始终处于短缺经济状态,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都始终处于普遍贫困状态,所有社会主义国家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了,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财富的创造方面都完败于实行宪政民主政体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根本原因!

所以,我们结论只能是:消灭了资本和剥削的所谓社会主义肯定是万恶之源;而资本和剥削不仅是好东西,而且只有资本和剥削才是能够使一切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源泉。

但是,如果资本和剥削与一党专制相结合,整个社会就会充斥着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就会充斥着各种掠夺社会财富的犯罪行为,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贫富悬殊、道德沦丧、信仰失却、法治虚无、贪腐遍地等罪恶的社会不公正现象。然而,这一切与资本和剥削完全无关,这一切仅仅都是源于万恶的极权专制政体!

只有当“资本”和“剥削”与宪政民主政体相结合时,才有可能消除贫富悬殊、道德沦丧、信仰失却、法治虚无、贪腐遍地等种种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罪恶现象。

中国的美好前途、中国人民的美好前景,取决于什么呢?不是取决于能不能消灭资本和剥削,而是取决于我们能不能消除极权专制,能不消灭“极权专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即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万恶的怪胎;而是取决于我们何时才能够实现“资本和剥削与宪政民主政体的结合”,真正在我们中国建立起“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体制”。



八、唯有宪政民主才能消除贫困

子佑:

近年来,执政党高调宣传中国模式的优越性,强调中国模式的优势是可以集中力量快速办成大事。他们所说的中国模式,其实就是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为“一党专制下的权贵垄断市场经济”。事实已经证明,而且将继续证明,这样的中国模式,一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二不可能消除贫困,三是虽然有可能集中力量办成一些好事,但是却往往更有可能集中力量办成一些大坏事,四是它必然导致信仰失去、贫富悬殊、贪腐遍地、道德沦丧、法治虚无,而执政者却只有束手无策、无可奈何、听天由命地任由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化。

那么,中国如何才能走出这种困境,实现消除贫困的社会正义目标呢?



王在安:

首先,我要再次重申:社会主义只能导致经济短缺和普遍贫困,既不可能实现社会富裕,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如果以《共产党宣言》作为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诞生的标志,那么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实践已经有将近164年的历史了。这164年社会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反复证明,由于以消灭资本和剥削为核心目标的社会主义,剥夺了人们将自己的财富转化资本性生产资料并获得所谓“剩余价值”的天赋人权,从而窒息和枯竭了社会财富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源泉,窒息和枯竭了让一切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源泉。

事实和实践反复证明,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财富创造方面,社会主义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只能是:

(1)持续且无尽头的短缺经济。

(2)广大民众的普遍贫困,以及官僚特权阶层与普遍贫困的人民大众之间的对立。

(3)人们的聪明才智不再用于资本积累和扩大再生,而是用于如何开后门,以便获得财富分配上的小便宜;不是用于通过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来增加个人的财富,而是用于如何才能不干活、少干活,追求闲暇最大化;或者用于与领导搞好关系,追求职务上的提升去获得更多的财富利益。因为按照职务高低分配财富,按照职务高低决定提升工资和享受特权消费,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最重要的分配原则。

100多年来,各个社会主义国家通行的两大财富分配原则是:

第一,按照职务高低分配财富,比如职务提升,工资才能提升;担任高级职务,才能享受各种特权消费和服务。

第二,个人的工资收入和财富差异,主要取决于论资排辈熬年头。因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的不如不干的,不干的不如捣乱的。

所以,社会主义不可能实现勤劳致富,更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只能导致无止无休的经济短缺、人民群众的普遍贫困、官僚特权阶层的畸形特权消费。

其次,我要再次重申:无论任何形式的市场经济,都只能导致社会财富向具有创造社会财富竞争优势的群体集中,而丧失创造社会财富竞争优势的群体,则必然会处于贫困状态。所以,无论任何形式的市场经济,其本身只能促进社会财富的创造,却无力避免贫富差别和贫富悬殊的产生。

所谓市场经济,是一个经济基础概念,而不是上层建筑概念,它在本质上只能是资本主义。因为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才能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而发挥作用。所以市场经济不过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对资本主义所作的一种表述而已。

作为经济基础的市场经济与不同的政治体制等上层建筑相结合,就会形成不同类别的市场经济。在当今世界上,存在着各种类型的市场经济,其中最主要的市场经济有两种。

一种就是一党独裁专制下的市场经济。其主要特征,就是在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五不搞”,实行那种权贵集团垄断型的市场经济,中国的执政党称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显然这是一种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尖锐对立、剧烈冲突的市场经济,这是一种丧失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各种社会矛盾不可调和、日益激化的市场经济。

而另一种就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那种市场经济,也就是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由于只有宪政民主政体,才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上层建筑,所以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才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才是公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市场经济,才是道德优化、法治健全的市场经济,才是公平正义居于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

因此,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与一党专制下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市场经济。

比如,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不可能产生和形成权贵垄断特权集团和阶层,因此不可能产生社会财富向权贵垄断特权阶层集中,并由此形成贫富悬殊的趋势,而这种趋势是完全背离社会公平正义准则的。

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仅仅存在着社会财富向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企业家集中的必然趋势,而这种趋势所体现的正是社会公平正义准则。

再比如,一党专制下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一定是权贵垄断阶层居于主导地位的市场经济。也就是说,有许多行业、产业、经济领域,是由权贵集团垄断经营的,是在事实上严格禁止民间资本进入并参与竞争的。因此,一党专制下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发生社会财富向权贵垄断特权阶层集中趋势,从而使得贫富悬殊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而这种财富向权贵垄断集团的集中,显然是背离社会公平正义准则的,这种财富向权贵集团的集中所形成的贫富悬殊,更是严重背离社会公平正义准则的。

当然,在一些权贵垄断集团无法垄断的市场领域,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仍然会发生作用,并且仍然会导致社会财富向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集中,这样的财富集中仍然具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性质。

然而,无论是一党专制下的市场经济,还是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其最主要的特征和优点,就是不仅可以激励社会财富的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而且在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作用下,一定会促进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向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企业家集中。

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降低整个社会财富的生产成本,提高社会财富的创造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加速社会财富的积累,使更多的社会财富转化为生产资本,从而扩大社会财富再生产的规模。于是,就会有更多的被马克思称为“剩余价值”的新增加的社会财富被创造出来,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新增加的社会财富被创造出来,一切社会财富充分涌流的神奇现象终将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

显然,无论任何名称或任何名义的市场经济,也无论任何种类的市场经济,其最基本的功能,都绝对不是什么实现共同富裕,也根本不可能实现什么共同富裕,而只能是激励社会财富的创造,并保障社会财富向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财富创造者集中,——即向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集中,同时导致丧失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和人们失去财富或减少财富。

所以,无论在任何形式和种类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都既不可能共同致富,也不可能消除贫困,而只能是存在着形成贫富悬殊的趋势或可能性。因为市场机制的基本功能,就是要让那些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的人,丧失了社会财富创造能力的人,沦落为贫穷的人,而根本就不存在使他们与具有财富创造竞争优势的人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这正是无论在何种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而且贫富悬殊现象必然要发生的根本原因。

最后,我要再次强调,虽然没有任何统治者或任何社会经济制度可以创造出共同富裕的神话,可以实现共同富裕的梦想,但是宪政民主政体加上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却是完全有能力消除社会贫困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共同富裕是谎言,消除贫困是大道。

为什么宪政民主政体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就有了消除贫困的可能性呢?为什么一党专制政体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只能加剧贫富悬殊而不能消除贫困呢?

这主要是因为宪政民主政体与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分配中,具有不同的分工,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同时,宪政民主政体与一党专制政体在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分配中,具有完全不同的功能和作用。

第一,宪政民主政体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职能是打破和消除各种形式的垄断和权贵垄断集团,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保障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宪政民主政体的这一职能,使得市场经济创造社会财富的功能得到了最充分的发挥,从而可以实现社会财富创造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而一党专制政体则是市场经济平等竞争规则最凶恶的破坏者,由于它破坏了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则,所以在一党专制下必然产生权贵特权集团,并且它热衷于制造垄断,保护垄断,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则和市场秩序,最终必然导致社会财富创造的成本高、效率低,必然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显失公平和极不公正。

在中国这种一党专制下的权贵市场经济中,事实上存在着两个完全不同的经济领域。一个是低成本、高效率、充分竞争的民营经营占主导地位的普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经济领域;另一个就是高成本、低效率、权贵集团高度垄断的金融、石油、电力、电信、铁路、煤炭、教育、传媒等经济领域。由于后者会通过垄断价格将自己的高成本和低效率转嫁给充分竞争市场领域里的所有企业和消费者,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生产处于高成本、低效率、低效益的恶循环之中。

第二,虽然同样是市场经济,但是在财富的分配和集中这个问题上,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与一党专制下的市场经济具有极不相同的性质。

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社会财富一定是向着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企业家集中的,它具有激励扩大社会财富再生产的性质。

而一党专制下的权贵市场经济,社会财富是向着权贵垄断集团集中的,这种财富的分配和集中,并不具备激励扩大社会财富再生产的性质,只会诱发各种贪腐、奢侈、浪费、畸形高消费的升级,只能加剧贫富悬殊趋势的发展。

第三,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是实现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而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与一党专制政体下的市场经济,在社会财富初次分配方面是具有重大差异的。

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在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中,毫无疑问地会遵循向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倾斜的准则,即首先要向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劳动者倾斜,其次要向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企业倾斜。具体表现,就是宪政民主政体下的市场经济,在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比例中,劳动者通常会获得50%以上的份额,企业会获得30%以上的份额,政府通常获得的份额不高于20%。

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在宪政民主政体下,公民拥有决定官员命运的投票选举权,这导致政府很难提高自己在国民财富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另一方面,公民拥有组建独立工会的结社自由权利,拥有罢工、请愿、示威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政治自由权利,这导致企业主们很难通过压低劳动者的工资来增加自己的利润。此外,再加上政府税收较低,企业通常也有能力向劳动者支付较高的薪酬。

一党专制政体下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中,毫无疑问地会遵循向食税者——政府倾斜的准则。具体表现,就是在一党专制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在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比例中,劳动者通常只能获得25%以下的份额,而政府通常获得的份额却在事实上高达35%以上。如果加上政府的各种隐形收入,还要更高。

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在一党专制政体下,决定官员命运的公民投票选举权被剥夺了,这无疑导致执政党和政府敢于肆无忌惮地增加各种新的税种和提高税率,增加许多税外收费,甚至通过低价掠夺农民的土地,高价出售土地获利,从而提高自己在国民财富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另一方面,组建独立工会的公民结社自由权利,罢工、请愿、示威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公民政治自由权利,也被执政者剥夺的一干二净,这导致企业主通过压低劳动者的工资来增加自己的利润成为一种很容易办到的事情。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在国民财富的初次分配中,直接创造财富的劳动者的工资被挤压到了一个非常低的水平上。低到什么程度呢?低到了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的程度!

毫无疑问,这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富初次分配方式,正是导致劳动者“勤劳致贫”,中国存在着庞大的贫困人口群体的体制性原因。

第四,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市场经济,在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方面,政府都居于主导地位。事实上,政府的一个重要经济功能,就是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或谓“二次分配”。

但是,宪政民主政体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功能与一党专制政体对社会财富的分配功能是完全不同的。

宪政民主政体对国民财富再分配的准则,是向贫穷的低收入群体倾斜,以实现消除贫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治理目标。具体表现就是,政府各类财政性总收入的50%、甚至60%以上,用于对低收入群体的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从而达到消除贫困,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的社会治理目标。

而一党专制政体对国民财富的再分配准则,则是向执政党和政府官僚集团倾斜,以满足自己的贪欲,维护自己的垄断统治权力。具体表现就是,政府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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