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sibuqu 发表于 2012-3-21 22:27:50

遇险110报警,上海警察拒做笔录!(图)

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包庇长宁区法院违宪违法,借“维稳”之名欲置控告人于死地!

2012年3月10日下午,我途经北京国际饭店附近,被北京警察带往东城区建国门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刘继良遵照上司指令将我交给了上海市驻京办,并把我的身份证交给了驻京办,驻京办扣留了我的身份证,并将我软禁在北京东城区永定门右外东庄90号(北京南站)救济站里。晚上9点,我偷偷溜出了救济站,回到建国门派出所要求归还我的身份证!


建国门派出所两个值班警察态度很粗暴,并再次将我交到了上海市驻京办手里。3月11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派人将我带回上海。下午1点48分,列车顺利到达上海虹桥火车站。长宁区法院派一法官,一法警和一保安到达车前接站。我不肯跟他们走,被4个高大的男子,几乎拖到了长宁区法院的警车旁,我被接到长宁区法院待了2个多小时,最后被关进了上海市定西路亭枫宾馆809客房。地址:上海定西路1031号,电话:62100003(总机)。宾馆的每一扇窗户都用铆钉铆住了,仅留下一手指宽的缝隙!名为宾馆,但每天的伙食是早10元×中15元×晚15元。

上海市华阳路派出所派出三位警察和长宁区法院一位法官分别住在我的隔壁807号和811号客房里,有两位男社保队员24小时守在门外,还有一女居委会干部守在室内24小时监视居住(每12个小时换班)。法院要我承诺20号之前不到北京上访,补助我1500元,如果我同意写承诺书便放了我,我没有答应。法官称:像你这种人只有送到拘留所里去才太平,现在是人性化操作,将你送进宾馆里去。他们将我非法羁押没有任何手续。


3月19日夜间我被放出平安回家。但3月15日夜间,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件,我差一点发生了意外!我觉得是人为造成的!夜间11点,我从亭枫宾馆809客房厕所里洗浴出来5分钟后,有一长1米多,宽一尺余,厚0.5厘米的玻璃缸吊顶突然坠落,幸好我不在浴室里,否则玻璃缸片不长眼睛,不削掉我脑袋肯定也得重伤,我再逃过一劫!


我当时打110报警了!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华阳路派出所警察不出警,连原来每天在隔壁房间里值班的警察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我110打了将近2个小时,没有人理我,110总部甚至没有等我的话说完就将通话切断了!我决定要亲自到派出所里去报案做笔录,因为有人曾经威胁过我“有人白死了!”我不想白死,所以我必须报案存档!


不料,华阳街道综治办的吴姓领导,带领两个健壮的男社保队员将我死死的缠住,甚至动粗打我,不让我离开现场半步,竭力阻止我到派出所报案。最后,来了一警察,警号:024986,向所里请示了半天,拒做现场笔录,还恶狠狠地将我往房间里拽,我的上手臂被他恶狠狠掐下了5个青紫的手指印!


左图1:高空坠落差一点砸顶的玻璃缸体;

右图1:修复吊顶时用粗铅丝支撑住了下坠的玻璃缸体;

左图2:玻璃缸体坠落后的破损场景。



(图)

[ 本帖最后由 ningsibuqu 于 2012-3-28 23:17 编辑 ]

Diannelx4t 发表于 2012-3-21 22:38:42

国企不能私有化

国企不能私有化,只能是国企军人化。国企干部下派外省从军历练,地方工程部队进入国企接任所有事物,每五年更换所有人员外派。工人参加工作,必须先参军挂号。由工程部队分派民兵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发军工上岗证。

ningsibuqu 发表于 2012-3-27 20:24:34

派出所警察接报不立案,拒做笔录,有实施杀人犯罪的阴谋企图。关键时刻,原来每天都住在控告人隔壁看管控告人的警察开溜不露面,如果控告人真的被坠物砸死了,不就像意外交通事故一样是另类的意外事故白死了!

ningsibuqu 发表于 2012-4-3 19:35:36

没有其他解释,是有意而为,不就是变相的白死吗。

ningsibuqu 发表于 2012-4-13 20:29:16

不就是变相的白死吗。

ningsibuqu 发表于 2012-4-19 21:53:16

上海警察喊我召集上海群体活动,创作聚众扰乱证据

ningsibuqu 发表于 2012-5-27 22:18:36

一种另类的白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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