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2-4-2 21:31:48

学杨佳 做一个有尊严的人!


----记拿起刀来维权的北大毕业生

      籍贯贵州省的北京09届的计算机本科学院专业毕业生王姓的大学生,因在京城无亲无故,一直找不到工作。无奈之下回到了家乡遵义,并向朋友们借钱买了一台二手电脑,利用自己所学到的技能,创办了一个少年儿童教育培训的网站,受到邻近乡亲的赞扬和支持。

      正当该网站初步产生效益时,却惨遭贵州省通讯管理局责令其所属服务器的机房关停该网站-----理由是该网站没有通过备案。小王连续三次提交备案申请都没有获得通过。而每次提交备案结果的审批申请时间都是工业和讯息化部门长达的二十天时间。

      小王在二个月审批未果的情况下,小王进行了电话质询。得到回答竟然的是:培训类网站要经过当地教育部门的批准和出具相关的证明才能办理备案手续。而当地的教育部门变相敛财,要小王得出10000元的“特别审批”费才能办理,否则关门大吉。

      为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不受侵害,为了自己做人的尊严。小王决定要讨说法:你不给我一个答复,我就给你一个答复!

      于是,小王同学独自一人,手持水果刀来到了贵州省通讯管理局,在得不到实质的答复后,小王同学用水果刀将贵州省通讯管理局负责网站审批的机关处级干部刘某当场就地正法刺死!

      投案自首后,王同学面对警察冷静地说了一句话:“我绝不后悔!是他们不让我有自我生存的机会!”可歌可泣的王同学!



2012-4-2

天理 发表于 2012-4-2 21:34:51

帖文注明来源为“中新网北京12月17日消息”,署名记者“陆敏”。在中新网没找到这条消息,从网上“留痕”可见,发过此贴的“正规网站”也撤掉了原帖。但是,正式的辟谣文章至写作本文时尚未出现。

    如果此消息是谣言,辟谣很容易。中新网、“被署名”的记者、北大计算机学院、遵义警方,尤其是“有人被杀”且名誉受损的贵州省通信管理局,都有责任或义务及时出面辟谣。无论哪个被涉及到的单位,一句话即可澄清事实,而无人出面应对谣言则属于不正常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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