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2-4-8 08:00:44

是最虚伪的忽悠吗?

常识告诉我们,就像大和小,高和低等这些具有相对性的概念一样,贫和富也是两个相对而言的概念。例如,每月靠两千多元退休金生活的我,在我认识的的许许多多人眼中是个穷人,是个相当穷的老人。但在许许多多比我更穷的人眼中,我却很可能是一位叫他们羡慕的,相当富裕的老人。可以说,有穷才有富,有富才有穷。如果一个社会没有穷人,那这个社会也就没有了富人。
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当人们的衣食住行,上学就医等一系列生活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人们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会表现出很大的不同。有很多人会把更多的精力和才华用于个人爱好,社会公益等与个人财富增长无关的领域,也会有人靠着对社会的贡献不断地积累着巨大的财富。无疑,这是社会存在贫富差别的合理因素,是所有正常的社会成员都能接受的社会现实。
导致社会不和谐,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不是必然存在的贫富差别本身,而是那些与社会财富分配相关的社会不公。在我们经历的这几十年的社会实践中,人们遇到过的这种不公主要有两种表现:1)违反“按劳分配”原则的“平均主义”。这种表面上看似“公平”的做法,实际上是对那些付出更多了诚实劳动和贡献的人们的打击,是对消极怠工者的姑息和纵容。实践早已证明,除了在生死存亡的战争年代,这种分配制度有暂时存在的意义外,它在和平建设时代只能导致生产效率的低下和许许多多人创造热情的丧失。2)通过对市场的垄断或利用公权力的干预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从而造成巨大的贫富差别,同样也是违反“按劳分配”原则的。这是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最叫人痛恨的社会不公。
很多人都清楚,赈灾济贫,限制两级分化,扶助弱势群体等,是世界各国政府秉持的义务和责任;使人们“免于匮乏”早已成为当今世界在人权宣言中宣示的共识。但这一切,非但与“共同富裕”不搭界,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专利”。
由于贫富概念的相对性,所谓“共同富裕”在逻辑上就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但在贪腐等社会不公造成巨大贫富差别的今天,“共同富裕”的口号却有着相当的民粹主义拥趸。本来,“共同富裕”和历史上人们许许多多善良的愿望一样,反映的是人们对美好社会和事物的追求。但当这个口号被一些政治家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加以鼓吹时,就要引起我们的警惕了。如果说能反映人们美好追求的愿望都可以贴上“社会主义”的标签,那么,高唱“安得广厦千万间,天下寒士聚欢颜”的杜甫和主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岂不都可以被称作具有“共产主义精神”的先哲了吗?那种把“共同富裕”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的所谓“理论”,哪有半点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和唯物史观的味道呢?
按理说,现代的人们并不都会计较政治家的个人野心和抱负,很多人都学会了对他们的政治口号进行批判和分析。原因是:在过去几十年的岁月里,我们在领袖的带领下,高喊着各种美丽的口号,干出的违反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各种蠢事太令人难忘,教训太深刻了!
如果人们进一步查清了这些把“共同富裕”说成“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的政治家,发现他们在背后和那些“闷声发财”的贪官污吏一样,挥霍着居高不下的“三公消费”,吃着特供的食品,享受着普通百姓望尘莫及的医疗保健,用说不清楚的资金把子女送到国外的贵族学校,甚至把大量不义之财转到国外……时,就会清楚地看到,在这些所谓的共产党人鼓吹的“共同富裕”下面,多了一个颇具讽刺意味的注释:最虚伪的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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