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c4747 发表于 2007-12-17 09:25:54

阿波罗首发:我不是钉子户(我的家没了)__事件经过

我家住在江苏南京下关区姜家园57号13巷—1号!由于商业开发(天正企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家
被划为拆迁范围内。
2007年12月11日上午9:00,下关区ZF带着成百上千号POLICE、城管等人,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
行把家中92岁的老奶奶、我老公、婆婆、二叔、婶婶架离自己居住几十年的二层小别墅,俨然公安抓歹
徒的场面!随后土匪式地强行把家中物品搬离,开始拆房子,全然不顾家中刚生产10天,正在做月子的
姐姐和9个月身孕的妹妹的人身安全。92岁的老奶奶和二叔因此被送至医院,上呼吸机抢救。
被强行从家里带走的人被关在不同的地方!我们接到邻居的电话惊讶不已,向单位请假赶回家中。看着
早晨临走时还好好的房子就这么没了,家里的亲人还不知去向,心痛!
我们现在心情非常着急,能想的办法都想了,110不知道打了多少遍请求帮助、向相关法院请求紧急停止
强制执行,然而这一切都是徒劳!

后经了解得知,我老公和婆婆被关在幕府山街道办事处!有几十个人看着,限制了人生自由,不准出去
!幕府山街道办事处领导、原下关区民政局副局长还有好多不知道是下关什么领导强迫我们签字才肯放
人!

2007年12月12日下午5点20,在被软禁了长达2天1夜,30多个小时后,我们才被放了出来。
回到原来的家,发现祖祖代代生活着的家产已成一片废墟,屋子里的物品散落一地。我们没有了去处!连
换洗的衣服都没有!家没了!我的家没了!
邻居们告诉我很多财产被搬家、拆迁等人员顺手牵羊!因为我们11日上午已向法院电话申请紧急停止执行
,并持续拨打110请求公安制止他们这种违法行为,家中还有很多物品还没有搬完就开始动工了。
因我家的房子面积比较大、比较坚固,几十个拆迁人员拆到12月15日还没有拆完!找到拆迁指挥部王在
宝局长,让其停止拆除行为,却得到其“做不了主”的答复。
而奇怪的是,此前拆迁办并没有跟我们沟通过就要强制拆迁!而我们对拆迁许可和行政强拆通知正在行
政诉讼中!我们一直在向法院申请维护我们的权益,并持续拨打110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无家可归 发表于 2007-12-18 10:02:22

我和你一样的遭遇

我家的房子位于江西省兴国县城的黄金地段,是繁华地段的店面,占地面积206.75m2(其中建筑面积316.64 m2),但总的补偿金额只有24488.46元(其中土地补偿6202.5元,房屋补偿为18285.96元)。比在天安门自杀的安徽农民朱正亮的拆迁补偿还要低,用这些钱连一套旧的商品房也买不到,里面住了三户人,现在无家可归,只有到亲戚朋友家借住。县政府以每平方米30元的地价强行用推土机把房子拆除了!这个地价在农村也是买不到的啊,我们一时成了无家可归的人!我们向法院起诉,一审败诉,因为法院也是归县政府管啊!我们向中级法院上诉,但发回重审。重审判决为:由房产局重新裁决,但重新裁决的结果换汤不换药。因为房产局也归县政府管啊,因为政府有人说了,“不换思想就换人。” 我们又得重新上诉。不知道何时能了结。私有财产不容侵犯难道不是写进宪法的吗?!中央首长吴邦国来兴国视察时,县城关镇的人把我们骗到办公室“喝茶”,实际上是软禁我们。最可气的是胡锦涛主席8月30日视察兴国时,政府又派人把我们软禁在住处,连基本的人身自由都没有了!可恨!他们是做贼心虚,怕我们拦道喊冤!对于他们的行为无人查处,这实际上就是贪官与奸商相勾结,欺上瞒下,欺上压下,欺压老百姓!

得功绩的是贪官
得利益得是商人
受害者是老百姓
失去了的是民心
我们告状没有用,只有流泪

流星雨 发表于 2007-12-18 13:32:17

这种明火执杖的强拆现象,现在越来越多,中共政府已完全露出了其共产的本质。“共产党”不仅是他们这伙人所在组织的称号,而且是实实在在的行为。很多人以为今天的共产党已经变了,虽然有不少贪官,但还是为社会做了不少好事,其实不然,昨天,他们是用武力共产,今天则是用政策,法规来共产,而且,其手段同样是残酷的,且无情的。

谢谢光临本论坛,并提供信息给大家,如果愿意,请用你认为安全的方式和我们保持联系。

百花香 发表于 2007-12-22 08: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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