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2-7-19 07:00:38

苏联解体是国家分裂吗?

弯曲,丑化,妖魔化苏东剧变的人可谓多矣。最常见的一种说法是:“苏联经过民主折腾之后,国家分裂了。中国可不能受这样的折腾。”



苏联解体是国家分裂吗?



苏联的全称是什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其实是一个由若干个加盟国组成的国家联盟。1922年12月30日,由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南高加索联邦共同组成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正式成立。之后陆陆续续还有一些加盟国加入。当年他们以加盟国的身份加入苏联,最后又以加盟国的身份退出苏联。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呢?我们可以问一下缔造者列宁:



《列宁全集》第36卷·《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续)》



“在外交机关方面需要保留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顺便指出,这个机关在我们的国家机构中是一个特别的机关。我们不容许任何一个曾在旧的沙皇机关里稍有影响的人物进入这个机关。”



“只是在军事和外交方面保留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而在其他方面则恢复各个人民委员部的完全独立性。”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不是“国家”?在国际关系中,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以一个“国家”的身份活动,而从其主权构成来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拥有多个主权的国家联盟。



1924年《苏联宪法》中规定:



“第三条 加盟共和国的主权,仅受本宪法所定范围和联盟所属职权的限制。除此以外,每一加盟共和国均得独立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保护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

第四条 每一加盟共和国均保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



1936年的《苏联宪法》中规定:



“第十五条 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只受苏联宪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范围的限制。在这个范围以外,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独立行使国家权力。苏联对各加盟共和国的主权都加以保护。
  
第十七条 每一加盟共和国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



1977年的《苏联宪法》(这是苏联最后一部宪法)中规定:



“第七十二条 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



第七十六条 加盟共和国为主权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它同其他苏维埃共和国联合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在苏联宪法第七十三条指出的范围以外,加盟共和国在自己的领土上独立行使国家权力。加盟共和国有符合苏联宪法并考虑到共和国特点的自己的宪法。 ”



苏联的历届宪法,都反复承认二点:



1.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拥有多个主权的国家联盟。

2.“每一个加盟共和国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



因此,苏联解体的真实情况是拥有多个主权的国家联盟解散,而不是国家分裂。



1990年3月11日,立陶宛率先宣布独立,其他加盟共和国也纷纷加以仿效,先后发表了宣布恢复或收复主权的声明,并开始制订实现独立的步骤和措施。



1991年12月8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同白俄罗斯及乌克兰的总统在白俄罗斯的首府明斯克签约,成立独立国家联合体,通过建立一个类似英联邦的架构来取代苏联。



1991年12月16日,除俄罗斯,苏联最后一个加盟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宣布退出苏联。此时,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只剩俄罗斯这个光杆司令。



1991年12月25日,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宣布辞职,将国家权力移交给俄罗斯总统。第二天,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最后一项决议,宣布苏联停止存在。从此,苏联正式解体。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历史就是如此:由多个加盟国组成一个国家联盟,最后加盟国离开这个国家联盟,使其死掉,仅此而已。与什么国家分裂根本风马牛不相及。苏联这个国家联盟解体了,但俄罗斯这个国家并没有分裂。



反观中国,中国是一个单一主权国家,而不是由加盟国组成的国家联盟。将苏联解体解读成国家分裂,之后再套到中国身上,以便恐吓追求民主的人,归根结底,还是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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