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tyoo 发表于 2012-8-12 00:13:18

大城“小事”--状告江西省高安市大城镇党委书记袁宝珍

大城镇在中国版图上只是一个小点,位于江西省会昌西35公里处,交通便捷。在这个只养育了几万人的小地方却有一位镇党委书记袁宝珍(手机号码:13607051889)“导演”的一出让人啼笑皆非、目瞪口呆的事情,这件事对于大城镇发生的一些列事情来说只是一件小事,但对于我和生活在大城镇的人民来说却是一件大事。
2012年5月7日我突然接到消息,高安市华安果菜厂(我和他人合伙的企业、工商注册)已被镇政府征收了,听到这个消息我震惊了,简直不敢相信,身为合伙人之一的我却毫不知情;之后我即向大城镇政府相关领导求证此事,答复说:“确有其事,党委书记也知道。”我便找党委书记袁宝珍询问这事的真实性,袁书记说买卖已是事实。我说:“我怎么自己的东西被政府征收了也不知情呢?你也知道我是合伙人之一。”袁书记说:“政府是按照程序征收的”。同一天,我又得知华安果菜厂的围墙被推毁了,我就询问是谁推毁了的,人家说是政府动用几十人及机械设备来到华安果菜厂,强行把围墙推倒了。听到消息后我随即来到果菜厂,看到曾经的厂区已是一片狼藉,破碎的砖块到处都是,站在这一片废墟上我满腹心酸、愤怒万分。
第二天,我带着我对果菜厂合法拥有的证明到镇政府找到党委书记袁宝珍,袁书记安排况建新镇长谈论此事,我问况镇长:“我们的果菜厂为什么被政府推毁了?”况镇长说:“该厂已经被政府征收了。”我说:“我是合伙人之一,你们也知道,为什么事先不告诉我。”况镇长说:“有法人代表(注:我们是合伙企业,其所说的“法人代表”实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成小红”)就可以,我只与法人代表一人谈。”我又问到:“你们征收可有什么正式的文件、公告?或是签订了什么合同?”况镇长说:“你有疑问就去找法律途径,我们不需要什证据,要么你去告你的合伙人(成小红:13970558431),到时我们会提供证据。”之后,我来到江西省高安市工商局询问此事,相关负责人告诉我:合伙企业必须征得合伙人商议同意后买卖才合法,没经过合伙人同意的买卖一切无效。
以袁宝珍为首的镇政府这种明知是合伙企业,却不通过正当途径来征收,到底是他们对法律的无知,还是知法犯法,或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相信事实就是事实,时间会告诉我们一切,真像一定会大白于天下,到时全体大城镇人民一定会知道我们的父母官、我们的人民公仆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他们有没有辜负人民对他们的期望?
在以袁宝珍为首的强大的政府机构面前,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实在无能为力,只好向大家说明一个真相,这种无视法律的强买强卖,强征强拆,是彻底的霸王行为,是对我个人财产的严重侵害,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挑衅。在全国都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下,在全国开展三打两建的活动中,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才是真正的破坏社会和谐的人。
此上面只是大城这个小镇上的一件“小事”,这个小镇还有很多“大事”。希望相关人员明鉴,莫把“小事”变“大事”。
以上的事情是在2012年5月23日前发生的。
令人痛心的事情还在继续,2012年6月11日在大城镇政府门口出门左侧,我被大城政府一伙领导强行从车上拉下,跌倒地上,又强行抓住我的双手,掐住我的颈部,造成我头晕、头痛、呕吐,关节亦有多处肿痛。
医院诊断结果:
1.椎基底动脉痉挛。
2.右侧大脑前动脉痉挛。
3.左侧大脑中动脉 痉挛。
以袁宝珍为首的镇政府这种不但不解决问题,还对我人身造成伤害的态度让我心痛,我遂到高安市政府反映情况,镇政府派人跟踪,百般阻拦,抢我的证明材料,欺骗我说会解决问题。1个月后(2012年7月10日)高安市委组织三人工作组会同大城镇正、副镇长,当面对质我和我的合伙人成小红,况建新镇长说:“为征收华安果菜厂,已支付了1000万,但到此时仍拿不出一点买卖手续。”我的合伙人成小红也说:“卖不成就算了。。。。。。”我反问说:“你们打到院墙到现在两个多月,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成小红说卖就卖,说不卖就不卖,这不是儿戏吗?你成小红真是手眼通天,这分明是借政府的钱给成小红做生意,这合理合法吗?”在场领导无话可说,这次调查不了了之……
然而事情还远没完,之后我多次找到市政府领导要求解决此事,但是事情还是毫无进展。然而以袁宝珍为首的镇政府却开始使用一些下三滥的手段来恐吓我。从2012年7月下旬至今,每隔几天就有几个平时毫无接触的人来骚扰我及我的家人,平白无故说我毁谤他们,放话说要对我及我的家人报复。我即向市政府相关人员反应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市政府负责人当我面电话至大城镇相关领导及派出所所长,希望他们严查此事。市政府的这个电话并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变本加厉,骚扰更加严重。为了避免我80多岁高龄的父母亲被他们骚扰而受到刺激,我只能选择带上瘫痪在床的父亲和行动不便的母亲离开家园,来到广州避难,想起父母给我讲他们小时候逃避日本侵略者的故事,我内心愤怒万分。本应让他们在家享晚年清福,现在却跟着儿子有家不能回,我到底犯了什么法,何况我还没有犯法,我只不过是维护我正当的权力,以袁宝珍为首的镇政府的一些人怎么就这么恶毒,这还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父母官吗?他们就没有家庭、没有父母吗?
我逃离后,租我房子做生意的朋友也无故受到政府其他部门的努力关照(比如查税收、假发票等等),威胁说要不允许他们做生意。我在另外一个镇的生意也被无故牵连,是不是他们一定要做绝?我将这事告诉在广州工作的儿子,儿子气愤万分,脱口就说这和强盗流氓有分别吗?这不就是假借政府名义用黑社会的手段对付自己人民吗?
我相信我们党、政府是为人民谋福利的,我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小事,但是要是像袁宝珍这样的人还在其位,这种颠倒黑白,强权主义一定会盛行,大城镇这个赣西小镇的人民的生存权力一定会被侵犯。
状告人:江西省高安市大城镇邓龙行政村 北头自然村 陈武钳
手机号码:13970516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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