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2-8-16 18:31:49

官要民死,民不得不死!

      广东省顺德区勒流镇西华村民选村长陈焯雄给政府诬陷故意伤害罪一案,今天上午九时正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第三庭开庭审理,勒流镇西华村能进去旁听的村民只有15个名额,前来关注和绝大部分村民被拒之法院的门外。

      法院门外,警方如临大敌,法院对面的高楼也由警察控制,地面警车一辆接一辆地在法院周围巡逻,一个普通的案件,当局如此高度戒备,实在是令人莫名其妙。

      广东维权人士“天理”作为陈焯雄的委托辩护人首先进入法庭,天理是在今天的庭上为西华村民选村长陈焯雄作无罪辩护。由于广大的村民听不懂普通话,早前天理先生已经向法院申请的要求用广东话来审理此案并获准法庭批准。故此,今天的开庭审理陈焯雄故意伤害罪一案,除公诉人之外,全由广东话来审理。

      进入开庭后,天理先生要求审判长根据国家的规定,将嫌疑人陈焯雄的手铐解除,得到了审判长的允许。然后由公诉人宣读对陈焯雄起诉书,并出示所谓的证言证词,但天理先生一一将这些违反程序办案引导或者说是误导证人的口供驳得体无完肤!

      天理先生在庭上明言,这一个案件是一个不节不扣的诬陷案件,是由政府和顺德区勒流镇派出所一手策划的。其目的只是为了掩盖原官员的贪污腐败和打击民选的村委会。因为。原下台的村官不甘失去了的权力,要让新选上来的民选村委会工作陷入瘫痪。所以,策划了这一次的流氓事件。

      作为陈焯雄委托辩护人的天理,在法庭上严正指出,这个案件的发生是由政府设计的一场闹剧。一切办案的程序都是违法的,只是旨在每一份的口供只能按警方的认定:嫌疑人陈焯雄将所谓的受害人“推倒在地,造成受害人轻伤”的说词。

      在庭上,天理先生指出,这一案中让人们看到,公权力的滥用发挥得淋漓尽致。用国家暴力对付民选的村委会成员,到底是受谁的指使?一个自称是法治的社会,却发生这一幕让村民震惊的事。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到底勒流地方政府是以谁来为本?

      天理先生指出,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陈焯雄有推倒受害人的事实,这也是一件民事的纠纷,政府和当地派出所无限放大,这样的话,勒流镇西华村以至整个顺德能和谐吗?法,是一个社会人人都必须遵守的准线和底线。如果有人可以凌驾于“法”之上,任意阉割它,那么这个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

      天理先生最后指出,在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的体系中,法律对社会主体实施保护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各种纠纷主要应当通过民事法律手段来加以解决。司法机关通常应当尽可能依照民事法律规范追究民事主体的责任,而不能任意动用公权力追求刑事的处罚。

      最后,庭审的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chunlva在顺德的现场报道

      201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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