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antie 发表于 2008-1-18 23:45:43

中国已经进入抢钱时代(下)GDP与抢钱

作者:王东民

    2007年中国大陆税收较上一年增加33%,GDP增长11.3%。为什么GDP不断增加,税收屡创新高,抢钱却愈演愈烈,而且是暴力抢钱呢?主要有以下的原因:
   

官僚体系人数增加
   
   江朱执政时,一直在喊精简机构,可是实际直接、间接吃财政饭的并没有减少,编外人员、附属机构反而增加。有数字显示,中国目前公务员和准公务员达到7000万人。供养他们需要大量费用。如果按照平均年收入三万元,就占到国内税收收入的一半。再加上公费旅游、公车、公款招待每年的费用达到万亿以上。即使朱镕基让再多的国企职工下岗,也不够这些人员的吃喝,无奈之下,只能采取给政策不给钱,让他们去抢钱的喂养方式。
   

上行下效
   
   江朱执政期,是中国官僚体系迅速蜕变的时期。党政系统自上而下全面腐烂,道德底线全部丧失。江的儿子与奸商周正毅合伙操纵上海东八块的圈地抢钱,传闻江泽民本身也在海外有大量存款。被视为清官的朱镕基,公子朱云来所在的中金公司,直接垄断当时大陆企业在海外的上市业务。是把持中国最大的会计事务所的重量级人物。试想,有这样的总书记与总理,下面的官员会如何。中国过去的封建王朝,皇上至少还要为国库着想,可目前的体制皇帝缺位,所有的官僚全都在抢。
   

当官的成本增加
   
   江朱后期,跑官、买官愈演愈烈,谋得一个官位的价格水涨船高,级别不同几万到几百万不等。赔本的生意贪官决不会做,他们花多少,就要变本加利的捞回来,抢钱自然是下一步的动作,整个官场生态环境如此。
   

动用国库不如抢钱
   
   国库钱财的动用要经过程序,各派势力都虎视眈眈。光天化日之下从国库挪用会成为众矢之的,如效忠江泽民的前财政部长项怀成从财政部、社保基金为江派挪用资金,险遭杀身之祸。而江的公子从网通、上海房地产抢的钱以数百亿计,传曾庆红、王乐泉的公子抢掠山东鲁能的数量也是以数百亿计算,则可以逍遥法外,可见抢钱反而更加保险。如此,抢钱成为上下权贵热中的事情。
   

圈钱平台老化
   
   房地产、银行等圈钱平台,过江朱执政期的长期运行以及众多权贵加入,税收、垄断企业,教育、医疗、媒体等行业,都成为从中小企业、老百姓手中抢钱的机器。民间的钱已经流失的差不多了,企业、商户死的死、倒的倒,当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无钱可圈时,当遇到民众对圈钱的抵制时,暴力抢钱就开始粉墨登场。
   
   
   一般理解,只有强盗才抢,因为强盗以掠夺他人财产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可现体制下,许多政府执法部门、管理部门行为也同样符合强盗掠夺的特点。首先他们对财产所有人的索取具有强制性,是以暴力为后盾,其次,其掠夺的目的是满足小团伙、部门的利益。当然由于以政府的面目出现,抢钱往往披上合法的外衣。
   
   中国有系统的抢钱是以民众为一方,以官僚系统为一方,官僚系统用公开的武装介入与间接的手段强制从民众、企业手中将其收入掠夺走。
   
    在中国能够实现抢钱,是因为许多权力部门具备这样的条件:即不受约束的鱼肉民众的权力。虽然许多抢钱行为以立法的形式出现,但由于权力的来源缺乏民众基础,主权不在民,抢钱本身也就具有非法的强盗特征。而决不是什么裁量权大小的问题。
   
   如果政府的权力真正产生于民众,政府必须以服务于选民为前提,经济活动参与者的权力受到法律的保护,产品、劳务的生产、流通、分配产生于独立的所有权主体之间,即使政府参与其中,也是以平等交换的一方。任何规则的制定要反映民意。这样的政体不可能出现运用法律工具、暴力工具抢钱的现象。可是在一个具有很强贪欲、权力来自上级的官僚体系,出现就不足为怪。
   
   实际上,中国的抢钱过程,是一个税收之后的另一次以武力为后盾的财富分配;是在垄断企业与弱势群体,包括中小企业之间的一次再分配;是官僚系统与民间的一次再分配,是一次国家统计局无法统计的财富再分配。它的数量可以达到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
   
   面对这样的抢钱环境,可以被称之为广义的税收,百姓的纳税痛苦指数能不高吗?GDP再高有什么用?税收再多与百姓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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