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虎不糊涂 发表于 2007-5-21 10:53:26

岳伍:问警察,你叫公民拿什么保护自己?

海口一位女生在求职过程中险被强暴,为挣脱色狼保住贞洁,她从13楼窗口跳了下去。发生了这么严重的事件,报道中未见警方丝毫歉意,却见警方发布警示,说什么随着毕业求职高峰到来,女生应学会保护自己。这真是匪夷所思的论调,公民若真能自我保护,那倒好了,警察也就可少操心了,可问题是,公民你拿什么作自我保护呢?(相关新闻:法制日报,2007-05-18,六版http://www.legaldaily.com.cn/bm/2007-05/18/content_619371.htm)

    在还没有国家的时代,和虽然有国家但是国家尚不限制公民佩带刀枪的时代,如果有什么人说,女孩子外出可要小心,要学会保护自己,那是不难理解的,你自己就有刀枪,完全可以和歹徒有的一拼;但是今夕何夕,国家已经拥有强大的警察队伍,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等项安全的,况且,国家早已经将公民的刀枪收之入库,普通公民本来就是手无寸铁、赤手空拳的,你如何能脸都不红地要求普通公民进行自我保护,普通公民如何能够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

    普通人和歹徒之间的武装差距,事实上是由国家拉开的,因为普通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再佩带刀枪,而歹徒哪管法律不法律,他们刀枪不说常带吧,其在作案时是常带着的。这个武装差距,导致歹徒和普通公民放对的时候,歹徒处于绝对强势地位,普通公民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则放对的时候,普通公民若不败北倒奇而怪之了。国家拉开了这个差距,所以国家就要对普通公民负责,怎么负责呢?就是国家武装专职的警察队伍,用以切实地保护普通公民的人身、财产等项安全。

    奇的是,现在,那被武装用来切实保护普通公民人身、财产等项安全的警察,竟然说女孩啊,你出门可要小心啊,你可要学会保护自己啊。如此好心的提醒,其实质是否涉嫌通过一个嘴上的呵护手法,轻轻松松就推卸了责任?而国家的表现就更绝了,如果女孩是在番邦外国跳楼了,国家或许会通过外交部关注一下,严厉谴责歹徒,呼吁有关邦国严惩歹徒,这在国内嘛,反倒可以一声不吭,就放弃了义务,就像本来没有那个义务一样!大家想想看,要是没有国家,没有警察,还能怎样,女孩也大不了就是个跳楼嘛,而往好里想象,那时女孩可以做一丈青,可以做孙二娘呢,歹徒妄想讨姑奶奶的便宜,便姑奶奶容得,看姑奶奶佩带的刀枪容得容不得,姑奶奶的刀枪可不是吃素的。

    不晓得警察怎么就说出这话,换了警察没有武装、不使用供职时习练的招数,遭遇歹徒时,怎么能做到保护自己。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不跳楼,必然受辱。而受辱固然可能保住了生命,但那受辱毕竟也是损害,则警察也分明还是没有保护住自己嘛。就算警察报案别的警察马上就到了,歹徒马上抓获了,那不也还是警察没有保护住自己不受侵害吗?可见,所谓的公民自己保护自己是不能成立的,公民至多多长几个心眼,别被歹徒给骗了,而一旦被歹徒控制,就很难摆脱厄运。像那位海口女生,她要么被强暴,要么跳楼,此外还有什么别的选项吗?

    提醒女生出门小心,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这就像是提醒羊外出吃草的时候要小心,要学会保护自己一样荒唐可笑。羊再怎么小心,能防得住狼?羊要是能保护自己,那还要牧羊犬和牧羊人做甚?要解决狼吃羊的问题,首先牧羊人和牧羊犬要负起责任,打得狼不敢光天化日之下胡作非为,甚至将狼赶尽杀绝;其次,才是教育一下羊,危险的地方不要去,要少去,岂能恶狼当道,牧羊人和牧羊犬却啥事没有似的,反怪起羊们不会自己保护自己来?

    公民要想从根本上保护住自己,还得依赖国家、依赖警察。说是依赖,其实是要求国家和警察履行义务,因为是公民纳税滋润的国库,是公民纳税供养着警察。公民事实上早就聘请了超级保镖──国家和警察,则当然有权要求国家和警察保护权益不受侵害!所以出门小心的话,别人可说,国家不必说,警察不必说,说了未免有推卸责任之嫌。像发生了女生被迫跳楼事件之后,国家应该表现出歉意,拿出国库的银子疗伤受害者,警察应该有歉疚之心,说:唉呀罪过罪过,是我们没有保护好你,让你这位妹妹受委屈了,受罪了!这样才像点话。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国力不断增强的时代,是警察非常强大的时代,是公民刀枪入库的年代,也是公民权利意识空前觉醒的年代,所以公民拿什么作自我保护呢,惟有国家和警察!国家是公民的避难所,警察是歹徒的职业克星,公民不靠国家和警察靠谁?公民花钱聘请了超级保镖,却还要被强调自我保护,那还花那个钱干什么,干脆自己都男当张飞、李逵,女做木兰、穆桂英算了!

原标题为:问公民,你拿什么作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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