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义赎女
北宋元佑年间,曾鲁公(曾巩)到京城游历,住在市场的旁边。晚上,听到隔壁的房舍里,传出哭泣的声音,十分悲伤。第二天一早,曾鲁公就过去询问根由。隔壁房舍里的一位书生模样的人,表情非常悲恸,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而且面有愧色。
曾鲁公说:"你只管说,或许碰到仁人君子,动了侧隐之心,为你排忧解难,也未可知。否则,你就是眼睛哭出了血,也没有用。"
这位书生环顾了一下左右,又抽噎了半天,才说:"我前些时候,在某处做官,因为一件事而借用了一些官钱,上司催款甚急,我实在无力偿还,只好与妻子商量,将女儿卖给一位商人,得钱四十万,现在就要与女儿诀别,所以悲从中来。"
曾鲁公说:"商人到处奔走,而且没有情义。你的女儿一旦人老色衰,就可能被商人抛弃。我是士人,不如把你女儿给我。"
书生立即跪下说:"没想到您如此体恤小人。我把女儿给您,就是不给一文钱,也比卖给商人强几倍。只是我已写了文书,受了他的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曾鲁公说:"你只管把钱还给他,索回卖女的文书。他如果不同意,就去告官。"那位书生点头称是。曾鲁公于是拿出四十万钱交给他,并约定:"三天以后,你带着女儿,到水门外来。那时,我将登上小船,在水门外等候你。"
书生按照曾鲁公的话,去找到那个商人,请求还钱、退文书,商人果然不敢不从。
到了约定的日子,书生带着女儿,如约来到水门外。可是,根本就没有曾鲁公的小船。向其他船上的船夫打听,才知道:曾鲁公的船,已经离去三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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