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 发表于 2012-11-6 23:48:55

“福清爆炸案”微博留言(图)

微博留言(图)
   @斯伟江 : #伟大的姐姐#:昨天(2012、10、30)在漳州开庭,@吴华英2 @我是念斌的姐姐 专程到漳州,后来又到厦门机场谈了很长时间,飞机上看了大部分材料,这两个案子中,有一点估计都没有争议,就是办案机关存在刑讯逼供。他们没有赵作海幸运,死人没有复活。我朝法律,疑罪从无很难,只有靠死人复活,真凶出来都未必有用。
   
@我是念斌的姐姐 : 2012.11.2早上10点洪山泒出所片警朱武警察对我进行盘问、警告我,提到我在新浪微博上为弟申冤之事,说是受省公安厅的指派。我知道今天的盘问这仅仅只是个序幕,为的打压我揭露这起冤案的黒幕我不知道自己将会面临怎样的迫害。我在求助大家:我若有不测若被失踪等,一定是福建省公安厅对我加以迫害。
   
@江苏男律师 : @吴华英2:【关注福建两喊冤姐】被福建维稳成员追踪一天的我,上网又看到 @我是念斌的姐姐 呼吁。她的弟弟念斌被判死刑,戴着手铐、脚镣在冤狱中度日如年,为救命悬一线的弟弟,念建兰至今未嫁。请关注福建两起荒唐案:法律被关看守所十一年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连续四次死刑的“念斌投毒案”。
   
   @吴华英2 : 【法治正了 人心就稳】自10月30日在厦门机场见了@斯伟江 律师后,当地派出所对我和 @我是念斌的姐姐 骚扰、跟踪、盯梢更为频繁。福建省公安厅,我们只是为被枉判死缓、死刑的弟弟申冤,请依法纠错,释放吴昌龙和念斌!感谢斯伟江律师,您的正气让造假者恐惧!“#福清纪委爆炸案#”、“#念斌投毒案#”。
   
   以下是微博留言:
   1、//@福建第一眼: 【关注福建两起为弟喊冤姐】最近上网又看到@我是念斌的姐姐 呼吁,她的弟弟念斌被判死刑,戴着手铐、脚镣在冤狱中度日如年,为救命悬一线的弟弟,念建兰至今未嫁。请关注:十一年拖压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当事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四次被判处死刑引发的悬案“念斌投毒案”。
   
   2、//@吴华英2: 此说法最昂贵,也最难讨。拉下面子纠错比登天还难!@我是念斌的姐姐: 不幸的人是如此的相似,人为加祸的灾难让我们至爱的亲人最美好的年华在高墙里煎熬着,生死未卜。为弟申冤的我们已在这条不归路上跋涉着十一年及七年了。我们只想一个公道与说法。
   
   3、。//@爱杀猪的家伙: 两个伟大的姐姐,把人生最宝贵美好时光用在为弟弟冤案奔波上! (今天 10:11)
   
   4、@合金-黑猫2: 众目睽睽,执法枉法。法治国家,无处伸冤
   
   5、//@王荔蕻7: 支持两位好姐姐//@游精佑: //@我是念斌的姐姐:不幸的人是如此的相似,人为加祸的灾难让我们至爱的亲人最美好的年华在高墙里煎熬着,生死未卜。为弟申冤的我们已在这条不归路上跋涉着十一年及七年了。我们只想一个公道与说法。 (今天 01:40)
   
   6、西北望月001: 魔鬼像幽灵一样,无处不在。斯律师就是打鬼的钟馗!向所有主持正义的律师致敬!
   
   7、//@马民博: 这三个人长得如此正气。//
   
   8、@郑建伟律师: 继@张培鸿 律师介入@吴华英2 的弟弟吴昌龙冤案一来,@斯伟江 律师也介入了,看来当初给吴华英的推荐没有错,这两位律师都好样的。 (11月3日 17:39)
   
   9、大如欣宾: 有错必纠,疑罪从无
   
   10、余有靖: 我们改变不了什么,只能发出这微弱呐喊。
   
   11、 //@胖牛姐徽州之殇:那些杀人的禽兽和它们的家人晚上躺在床上犹如惊弓之鸟心惊胆颤彻夜难眠,这些造孽的禽兽们,你们会有被彻底清算的那一天!
   
   12、蓝色宇宙-ZERO: 960W平方公里,天太黑了 (
   
   13、闲人闲逛闲聊: 让更多的网民知道,了解和怎样子爱这个国家的执政者。//、
   
   14、//@清凉一夏那尼:这才是感动中国//
   
   15、@柳塘风: 法治在哪里?斯巴达,一些基层政府怕人去上访,先把人关了再说。//
   
   16、@秀才江湖元年: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3 (11月2日 22:52)
   
   17、马玉清风: 关注!两位姐姐执着,但愿有盼头。
   
   18、 //@北京律师童朝平:两片绿叶,一朵红花,邀请网友关注 #福清纪委爆炸案#”“#念斌投毒案#” @斯伟江 (11月2日 21:42)
   
   19、//@郭于华-四世: 他们要的只是最基本的,放人!//
   
   20、老菜头2011: 总有一天,公正会到来,清算违法官员。//
(2012/11/06 发表)

jgzy 发表于 2012-11-29 01:13:09

“是谁让我们成为上访一族?是谁让我们状告无门?是谁让我们无罪的弟弟被‘死刑’?

   是恶官恶警牛纪纲!王鑫!

znyyddf 发表于 2012-12-8 14:00:58

“疑罪从无”,无罪之人竟然被关押十一个年头,无法无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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