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眼睛1989 发表于 2012-12-4 07:59:02

且看官员败类的“野地强奸论”

据一则来自大河网的消息:12月3日,一网友微博爆料称,原阳县太平镇一中学教导主任致使一留守女生堕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属在要求县教育局追究学校责任时遭雷人回应,该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受害人家属,“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

微博博主刘先生讲述了这件事情的大致情况。生于1994年的女孩小花是一位留守女生,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她跟着近90岁的祖母和小她两岁的妹妹一起生活。

2008年,小花在原阳县太平镇某中学读初一。有天晚上,班主任兼学校教导主任把小花叫到办公室,不顾小花的反抗强暴了她。

2009年末、2011年初,这名班主任再次强奸小花,并导致小花怀孕。为此,小花独自一人到某黑诊所堕胎。

2011年中考前,这名已婚的班主任威逼小花写下婚约,否则不让她参加中招考试。婚约内容大致:这辈子非他不嫁,并要还为其生一个儿子……

2011年,小花上高中后,初中班主任冒充小花家长给小花高中班主任打电话,对小花进行威胁,如果不同意,将把婚约复印成多份印发到原阳县各个学校,让小花永远无法做人。

2012年4月左右,小花的初中班主任再次到小花所读高中,拿刀威胁小花,并称“今天如果不是有其他人在,我早就把你捅死了”。

小花的父母向太平镇某中学校长反应了情况,校长说:“只能先让他经济上受点儿损失,我暂时还会让他教学的,等到放假后,我会给乡中心校打个报告,把他调到其他学校。”对学校的这种说法,小花的父母并不认同。

2012年4月,小花的父母报警。随后,这名披着人民教师光环的班主任被原阳县公安局刑警队依法刑事拘留。

小花的父亲要求教育局追究学校的责任,而教育局的一位负责人说,“这件事发生在学样,你们就追究学校责任,要如果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否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

11月3日该教育局回应称,绝没有说过,“追究漫天野地责任”之类的话。而受害人家属则证实,“说这话的人是在县教育局办公室说的,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都叫他‘局长’”。

来源http://news.dahe.cn/2012/12-03/101802463.html

无论古今,还是中外,教育或者说教师,在一个道德倾向正常的社会里,都应该是一个高尚或者说是受人尊敬的职业。比如说,“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等等。

但在今天,以上这些对教师高尚尊敬的称呼,却被教育界当中的个别败类给大大地玷污了。

文中那位教育局官员的话,应该是有文化的流氓才能说得出的:“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

依我看,按照这位官员的逻辑,可以回应他一句:“如果野猪生下了你这个败类,莫非还要追究野猪的责任?”——你是你爹妈生的你才算个人,你明白吗?

各行各业的败类有的是,可能唯独教育界或者教师当中出现的败类,才更加令世人震惊和不耻。

这叫做,社会爱你爱得深、你对社会责任大,位高摔得重,嘴响名声臭!

说句教育界不爱听的话,还可以说是“个别”,但是教育界的败类和丑事,有越来越多的趋势——奸淫学生、侮辱学生,叫学生陪老师喝酒,叫学生陪老师KTV,叫学生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娱乐场所去实习,等等。

声高名重的教育界,为什么也会这样呢?

一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社会大环境道德滑坡,男女教师们也都是人呀,焉能独善其身,出污泥而不染?

其二就是,教师,这个职业还好。一旦教师蜕变或者说是“进步”成了官员,那就不好说了——权力让人腐败,政治使人堕落。以教育为己任的教育界官员们成天“教书育人”,不会没有听说过这句话吧?

改革三十多年来,道德滑坡,是我们这个民族或者社会,最大的悲哀。

而教师以及教育界官员的道德滑坡,虽属个别,但仍可以说是,悲哀中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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