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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重税难阻房价暴涨,炒家新招内幕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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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6 04: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 年底,中国楼市出现翘尾行情,并且随着某房地产老总“2013年3月前房价必定大涨”的预言,各路炒家再度活跃起来,“恐慌性抢购”再度出现,房价在很短时间内快速跳升,一些售楼人员、房地产中介甚至公开对客户扬言:“限购令早已不成问题”。据深谙其中内幕者透露,炒家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招式颇多,有些甚至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高招一、用全权委托公证规避税费和限购令:


炒家与房地产中介串通,诱导卖家同意(在收到全部或部分房款后)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把房产全权委托给炒家去办理过户、转名等手续,炒家取得此委托公证后,可立即与下一个买家交易,把房产直接从上一个卖家过户给下一个买家,其中只产生一次税费(而不是正常交易的两次税费),并且规避了不足五年再次交易所要缴纳的重税,更让限购令形同虚设,因为房产根本不过户到炒家名下,炒家只要手执全权委托公证书,理论上可同时持有、操作无限多套房产。更有甚者,炒家只要手执全权委托公证书即可一房多卖,在收取众多买家的定金后逃之夭夭,(签约收定金时并未向房管局递件,因此对该房产查册也查不出问题)把法律责任留给作出授权委托的原业主。


高招二、用裁决过户绕开限购令:


买方已有二套或以上房产,正常情况下无法再购房,于是买方与中介及卖方串谋,在买方付款后,卖方给予买方假借据,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裁决方式把房产强制过户给买方。


高招三、炮制假纳税证明让买方取得购房资格:


例如,某执行限购令的城市规定,非本市户籍者需提供一年以上的本市纳税证明,才能具备购房资格,而一些房地产中介则可以从出谋划策到“手把手”操作,帮助买方制作虚假纳税证明,骗取购房资格。

[ 本帖最后由 observer 于 2013-1-17 08: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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