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老樵 发表于 2013-7-10 09:09:34

“大上项目”为那般?



      
       “大上项目”为那般?




    中国有过“大跃进”、“洋跃进”,后来还有了“项目跃进”。在上个世纪最后10年到本世纪初的十几年时间里,从部、省、直辖市到市、县、乡镇蜂拥而起,不知上了多少“经济项目”、“开发项目”、“形象工程”。形象工程里面,往往都是一些 “办公”用的楼、堂、馆、所包括党委、政府的办公楼。一般来说,为了能够多花钱,这些项目一概极尽可能地做大、做大、再做大,豪华、豪华、更豪华。
    为什么 一定要“多花钱”?
    答曰:只有多花钱才能多拿回扣!
    谁拿回扣?
    答曰:有决策权的“主要领导”、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奇怪的现象往往是:某地申报了一个20亿的项目,结算时却膨胀到30亿、40亿,甚至50亿,而实际项目的价值仍然不会超过原先预算的20亿。为什么呢?有决策权的“主要领导”、项目的“具体负责人”都拿了一份以后,开发商、承包商所获得的利益毫无疑问要超过他们。不然的话,短短的十余年间,开发商、承包商们何以腰缠百亿、千亿?于是乎,P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怪现象:越是“经济滞后”地区越是上“形象工程”,造豪华的办公楼;哪里项目上的多、上的大,那里逮住的贪官就越多越大!



    海南的那个戚火贵,安徽的这个王怀忠,一个是“国家级贫困县”的书记,一个是“经济落后大市”的书记,他们就是喜欢“上项目”,使得他们丢了脑袋的钱全部是从“项目” 中挣来的。
       去年在合肥审理的薄熙来夫人杀人案,透露出这样的消息:
    那个名叫尼尔的英国鬼子通过薄公子拉上夫人谷开来,来“发展中国的业务”。弄了一个“项目”,预拟一旦完成,仅尼尔自己就有一亿四千万英镑的收入,这个数字相当于15亿人民币!遗憾的是这个项目半路泡汤了,鬼子尼尔不肯干休,讹诈、勒索谷开来,谷开来因为顾虑儿子的安全,才不得不采取行动,于是乎发生了凶杀案。
    一个“项目”,仅鬼子尼尔就可以尽赚15亿人民币!这个“项目”有多大?如果做成,谷开来又可以从中拿到多少回扣或说是“好处费”? 由此国家又要遭受多大的经济损失?人民又要增加多少负担?内幕的一切一切我们P民不得而知,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件命案里看明白这样一个问题:谷开来的丈夫无论在何处为官,为什么总是喜欢做“形象工程”、上“大项目”、无限制地挥霍国家的钱财?
    这种人搞这样的名堂,有时候还会打着“民生工程”的幌子,待到他们实际操作出来,老百姓连边也沾不上,获得好处、享受好处的只是一帮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以及他们的老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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