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zy1209 发表于 2008-3-13 00:24:12

中国百姓举报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陷害举报人

中国百姓举报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

说明:
1、《中国已出现百姓无法举报黑恶势力现象,黑恶势力已能使国家法律失效,黑恶势力已能使正义无法伸张:徐州近二千名百姓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省长批示查不下去,省委书记批示也没有用
——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黑恶势力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利用职权明目张胆为黑恶势力洗黑钱,导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举报人》
详情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1
2、《刘永修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证据部分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11

3、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刘永修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

2006年1月起,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举报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违法犯罪行为,如: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达十多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
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用卑鄙手段, 刘永修长期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材料,用居委会组织名义不择手段肆意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甚至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下面举例说明:
一、张洪研究所租用物业楼的租金问题
相关背景情况说明:王培荣在2003年11月通过一家一票民主选举任风华园社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通过业主委员会努力,争取到了部分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其中一些被当时风华园的物业公司嘉隆物业公司出租了,虽然嘉隆物业公司承认这些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租金(共计约四十万元)属于全体业主,但嘉隆物业公司至今不交还给业主委员会。2004年5月起,业主委员会与承租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张洪研究所联系,请张洪研究所把租用物业楼的租金交业主委员会,不再把租金交嘉隆物业公司,得到了张洪研究所的合作。
因2004年5月起,张洪研究所把租用物业楼的一部分给还给业主委员会,用做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主要用于物业公司招聘等工作,张洪研究所租金得到相应的下降,张洪研究所2004年5、6月交租金7946元。因2004年7月起,张洪研究所另外又把租用物业楼的一部分还给业主委员会,用于新招聘到的物业公司中房物业公司办公用房,这时,张洪研究所租金得到再次的下降。2004年7月—12月中房物业公司代收张洪研究所租金9000元(每月1500元),张洪研究所于2005年3月以赞助费名义交以7200元(包括2004年7月—2005年3月每月300元赞助费和2005年1月—2005年3月每月1500元的租金),张洪研究所于2005年4月起,不再租房,就没有租房了。
因当时嘉隆物业公司不同意,张洪研究所把2004年5、6月交租金7946元交业主委员会,所以拒绝退还张洪研究所的租房押金10000元。同时张洪研究所欠嘉隆物业水电费物业费7019.94元,存在差额2980.06元(嘉隆物业公司应给张洪研究所)。因张洪研究所要求,业主委员会同意张洪研究所把租房押金和张洪研究所欠嘉隆物业水电费物业费全部转到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嘉隆物业公司进一步交涉。另业主委员会曾向嘉隆物业公司借款2000元(办公费及文化活动费各一千元)。
刘永修作为知情人,十分清楚上述情况,因业主委员会自2005年5月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帐目,2005年5月30日业主委员会在给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有书面说明。由刘永修作为社区居委会接收人签名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为证。

1、刘永修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

2005年3月29日,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2005年5月业委会才开始委托代管),在居委会副主任吴敏及居委会委员张延奇不知情的情况下,甚至在主管房屋出租的居委会委员王书平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私自以居委会的名义,把徐州市经房中心2004年2月公函已明确指出属于业主公共用房的物业楼出租给张洪研究所,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刘永修定得房租低得无法使人相信:每月一千元。
2006年5月25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的所谓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称:“05年元月至05年4月底张洪研究所撤走共四个月,王培荣、孟震(业主委员会主管财务的副主任)未收任何租金”、“房租收入是全体业主的”。充分说明: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2005年5月业委会才开始委托代管)的情况下,刘永修个人私下签定的。既然刘永修明知“房租收入是全体业主的”,业主委员会没有委托,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3759.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3814.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3825.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3839.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4249.gif

2、二倍于刘永修合同规定的房租,刘永修竟以业主委员会少收或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有经济问题,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业主委员会在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期间的十一个月共收张洪研究所租金及赞助费24146元,均已入帐,平均每月2195.09元。其中2005年1-3月三个月业主委员会收7200元,如果以三个月平均的话每月2400元。同是物业楼相同的房子、租给同一个单位张洪研究所,刘永修每月只收1000元。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用途来说:刘永修用于私分和行贿,业主委员会为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用于小区设施建设和维修。
十分荒唐的是,2006年5月25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的所谓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竟以业主委员会少收或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大做文章,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由刘永修作为社区居委会接收人签名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416.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4126.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4316.gif



3、刘永修明知2005年4月不可能有张洪研究所房租,刘永修还在《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以2005年4月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

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补充说明》中已写明:张洪研究所2005年4月1日已搬出原承租的物业楼,租金结至2005年3月底。但刘永修还在《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以2005年4月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

二、刘永修06年5月起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等有严重经济问题,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

相关背景情况说明:居委会在代管的业主委员会帐目中有嘉隆物业公司2980.06元欠款(张洪研究所的租房押金10000元与张洪研究所欠嘉隆物业水电费物业费7019.94元差额),刘永修作为社区居委会接收人签名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有详细说明。2005年上半年《徐州日报》刊登徐州市房管局公告取消嘉隆物业公司。因年底因刘永修要求2980.06元欠款结帐,业主委员会与嘉隆物业公司交涉无望的情况下,2005年12月31日,致函请居委会把嘉隆物业公司2980.06元欠款作为业主委员会损失处理。但没有现金支出,只是帐目平衡而已。由居委会盖章的财务账页为证。该函有二个问题:刘永修2005年12月30日签字(比业主委员会函早一天);把代付张洪研究所押金10000元,打印错误为张洪研究所水费10000元。

1、刘永修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有严重经济问题
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自2005年5月接受业主委员会代管其收支帐以来,发现王培荣、孟震等人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还张贴2005年12月31日业主委员会的公函作为证据,但仔细看一看公函上面刘永修的签字,可以发现刘永修作假了,居委会刘永修的签字日期是2005年12月30日,比业主委员会的公函早一天。业主委员会12月31日公函要冲嘉隆物业公司欠款2980.06元,从2006年4月30日居委会张贴的2005年12月业主委员会收入支出表可以看出,12月没有支出2980.06元,只是支出累计数出现了。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4173753.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4173811.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4919.gif
该函有二个问题:刘永修2005年12月30日签字(比业主委员会函早一天);把代付张洪研究所押金10000元,打印错误为张洪研究所水费10000元。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4934.gif
居委会刘永修的签字日期是2005年12月30日,比业主委员会的公函早一天。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507.gif
业主委员会12月31日公函要冲嘉隆欠款2980.06元,从2006年4月30日居委会张贴的2005年12月业主委员会收入支出表可以看出,12月没有支出2980.06元,只是支出累计数出现了。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8-3/20083985021.gif

2、刘永修竟敢用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损害他人名誉,被起诉后居委会被迫赔礼道歉
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全部帐目和钱委托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也就是说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收支及记帐全部由刘永修负责管理。
业主委员会王培荣举报揭露了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等大量违法行为,采取措施追回被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挪用的业主公共收益,并提议召开业主会议罢免刘永修主任职务,居民积极响应,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支持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职务。刘永修为了转移业主视线,掩盖他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真相。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自2005年5月接受业主委员会代管其收支帐以来,发现王培荣、孟震等人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
孟震以刘永修名誉侵权为由,于2006年7月3日向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因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王培荣、孟震即使拿一分钱,在居委会代管帐上一定有签名的。
但数次开庭刘永修拿不出相应的财务证据:王培荣、孟震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的签字及财务凭证。刘永修也拿不出所谓的“有关部门初步审查”的证据。
有没有经济问题必须由财务证据来证明,刘永修称王培荣、孟震发生经济问题的时间在2005年12月底,是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代管期间,而且直到至今业主委员会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全部帐还在居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具有举证责任。
   刘永修敢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刘永修拿不出财务的证据,刘永修敢做不敢当,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百般抵赖,失去做人起码的道德,刘永修的行为败坏了居委会的信誉,败坏了徐州政府机关的形象,败坏了社会的风气。
泉山区法院(2006)泉民—初字1368号《民事调解书》中,居委会承认(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中)反映起诉人孟震有经济问题与事实不符,居委会向起诉人孟震赔礼道歉。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1847.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191.gif

三、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相同的事07年8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

1、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今年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

业主委员会05年5月到06年3月期间的全部帐目至今还在居委会,刘永修用了一年多时间拿放大镜找也没有找出经济问题。尽管业主委员会没有经济问题,但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刘永修没有罢手,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以居委会名义的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企图恶意制造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
2、刘永修用卑鄙手段企图恶意制造冤假错案
业主委员会退还一万元房租押金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结算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刘永修孤立地拿部分单据(一万元的收条),并在复印时采取极其卑鄙手段,故意不复印单据2张部分,并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泉山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刘永修8月4日,再次对同一事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在风华正园大量张贴材料,来愚弄业主,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刘永修人品之恶劣,手段之卑鄙,他作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是风华园居民的耻辱,个别领导阻止居民罢免刘永修,是徐州政府的耻辱。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1924.gif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1939.gif


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200.gif

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2026.gif


下图为2007年8月8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2051.gif

3、从居委会《通告》看出刘永修的卑鄙和无耻
刘永修因在风华园张贴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尽管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今年9月7日刘永修再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并张贴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刘永修因相同的事及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已在法院赔礼道歉,为什么刘永修要继续张贴已在法院赔礼道歉的相关材料,造谣惑众,攻击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等人。除刘永修本性外,还有二个原因:1、尽管刘永修用一年多时间找王培荣的经济问题,结果使他失望,只能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打击、陷害举报人。2、刘永修敢接二连三任意愚弄和欺骗百姓,因为刘永修自认为是居委会主任,有建立的关系网做保护伞,百姓拿他没有办法。去年,泉山法院依据刘永修用卑鄙手段处理过的一万元的收条财务伪证,对孟震等人进行了调查。该收条是张洪研究所当时的财务人员写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押金)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法院最后还孟震清白。在法庭确定刘永修在风华园张贴诽谤材料及向法院提供伪证后,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为澄清事实,就有关事项做些说明:1、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法律文书是《民事调解书》,也就是刘永修自愿的。不是《判决书》,即刘永修没有是错案的借口。2、免交诉讼费是法官提出的,孟震同意办免交手续,考虑被告是居委会,而不是刘永修,也就是说,刘永修个人不承担败诉费用。3、如果王培荣、孟震有所谓的一万元的经济问题,它涉及刑事问题,法院不会放过,刘永修也不会放过,更不会在法院赔礼道歉。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7年9月7日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2124.gif
下图为刘永修2007年9月10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诽谤材料



http://www.0516w.com/bbs/UpFile/UpAttachment/2007-10/200710220220.gif

4、刘永修使居委会成为恶意打击、诽谤举报人的工具
因1800多户签名的材料及举报信,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8月6日徐州市调查组负责人对举报人代表王培荣通报:市调查组要调查你们举报的刘永修每个问题,不但要入户调查1800户签名的业主,而且风华园3500多户每一户均要入户调查。
但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多,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开展工作,没有入户调查一户。为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避免被人假冒,因业主委员会要求,调查组同意并承诺调查组开展工作前,张贴公告,入户调查人员挂牌以标明身份。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张贴公告。
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内,刘永修为了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连续地明目张胆疯狂打击、陷害举报人:
因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同一件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写以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的同一件的事为内容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是恶意诽谤举报人!
忍无可忍情况下,被迫张贴材料揭露刘永修居委会名义恶意诽谤举报人真相,证明刘永修等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不法分子一直在恶意破坏风华园安定团结。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2007年9月21日五、刘永修不允许居民发表不同意见

居委会不允许居民发表不同意见,甚至得寸进尺不允许居民有话语权。不合法的组织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董作荣、刘永修。
居委会成员董作荣公开辱骂发表不同意见的居民。元月17日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声明,想让广大居民认清刘永修等人的违法行径,刘永修则赤膊上阵,公开雇人予以撕毁,不允许张贴宣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六、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诽谤、陷害举报人
风华园居委会已成为黑恶势力操纵的组织,他们竟敢到派出所值班室干扰执法,并辱骂、殴打举报人,请看:
2008年2月22日晚约十点,居委会成员董作荣不但撕业主委员会请市政府帮助彻底解决暖气问题征求意见稿,而且多次用鞋殴打张贴公告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王培荣报警,董作荣被警方带到派出所。
不合法的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等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值班室不但辱骂王培荣,而且动手打王培荣,打掉王培荣手机,疯狂到了极点,严重干扰执法。刘永修在派出所值班室还公开诽谤、陷害王培荣是法轮功人员。派出所对董作荣、刘永修等了进行批评教育。
2008年1月3日,刘永修上午抢劫举报人王培荣,刘永修当警察面扬言要打举报人王培荣,下午刘永修等约十人还到矿大闹事,刘永修公开诽谤、陷害王培荣贪污一百多万。2008年1月13日,刘永修上午殴打、并抢劫举报人王培荣,社区党支部书记潘增奎故意用车撞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而且在2008年1月1日潘增奎殴打了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均已报警。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猖狂到极点,而且早在06年9月6日刘永修一家四口手持凶器,在风华园打伤举报人王培荣,还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一千多元的手机。尽管媒体《家庭》杂志有专题报道,当时有风华园800多人签名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刘永修等四人,但徐州公安部门至今不处理,甚至公安部门没有追回被抢劫的手机。
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大量长期张贴对举报人的诽谤材料,打击陷害举报人。如
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恶意干扰调查组的视线,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
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利用职权明目张胆为黑恶势力洗黑钱,导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打击报复、诽谤诬陷举报人。
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问题十分简单,由于腐败势力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长期得不到解决,风华园问题实质是:
(一)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
(二)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三)是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需要详细材料及相关证据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国百姓举报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陷害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