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自由 发表于 2007-5-25 11:23:02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介入高莺莺案件

</UBB>前言

新华网发展论坛版主,以下是我在强国论坛的一篇文章,见
http://bbs.people.com.cn/postDetail.do?view=1&id=1965076&bid=2
我想,强国论坛登出来,说明文章没有问题,请发展论坛也登出来。如今在众多网友的众多疑问面前,不但没有搞清楚高莺莺之死的本来面目,高莺莺父亲高天虎还被一审二审定罪,实在违背天理。关心弱势群体是我们共同的任务,希望新华网的版主在这点上向人民网学习,谢谢!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介入高莺莺案件

据新华网报道,襄樊(湖北)4月4日电记者胡新桥引人注目的高莺莺父亲高天虎涉嫌诬告陷害一案,于4月4日下午在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在众多疑问面前,如今,不但没有搞清楚高莺莺之死的本来面目,高莺莺父亲高天虎还被一审二审定罪。

高莺莺早已死亡不能再为自己辩护,但我们还是要对高莺莺案件提出质疑,例如:

一年轻女服务员给某房间送物后就会突发自杀行为?自杀后尸体为什么衣衫不整,扣子扣错?尸检报告有没有体表拍照?为什么没有在新闻发布会上公示尸检体表无任何暴力侵害的照片?既然有自杀与他杀的疑问,为什么要(强行夺尸)把尸体烧掉?为什么要快速违规验尸?高莺莺自杀,政府部门出大笔款项给自杀者家属摆平此事,没有任何法律政策依据,此举目的何在?由于案件事发已过去四年之久,这当中的很多疑点是怎么排除的?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的证据何来,是其本人制造的还是他人制造的?当年勘验现场,参与侦察,甚至去抢夺尸体都有大量的两级政府公安人员参与,当年直接接触此案的诸如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公安局长等等人员,现在是否还在参与甚至指导高案的复查工作,他们是否应该积极回避?
.................

正如一位网友的跟贴所说的那样:“内裤上有精斑硬说是她父亲的,真是胡说八道,难道是高莺莺又活了,回到家让她父亲给强奸了,然后再去跳的楼,真是岂有此理!”

面对广大群众太多的疑问和质疑,我认为襄樊市的司法部门已经不能胜任审理高莺莺这个案子了,因为虽然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这些腐败分子完蛋了,但孙楚寅它们提拔的很多党政司法要员人还在,心未死,它们仍在维护着它们腐败利益集团的利益,继续办着不可见人的勾当。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在落实胡锦涛同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等系列指示的今天,再由这些人继续审理此案是极不合适的。因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公民,我再次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干预,易地(外省)重新审理,并由最高人民法院派人进行监督,彻底查清高案真相!在胡主席党中央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不彻底查清此案件的来龙去脉,最高人民法院就愧对老百姓,是无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待的!

地址: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4324940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介入高莺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