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发表于 2013-9-17 19:20:43

惊爆:李天一轮奸时驾轻就熟




   中国红歌花旦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从案发至今已近七个月。因一些案外力量的强势介入,企图翻案,使原本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变得复杂且扑朔迷离起来。

      李天一的主辩律师陈枢在博客中发表了《关于对李天一被控强奸案辩护的辩护——对所有深度质疑的回复》一文章,重炮为李家翻案,更令人深感遗憾的是,陈枢这些被〝避重就轻〞出来的信息,很快被人或者添油加醋,或者改头换面迅速在社会上广泛传播,遗毒深远。

   还有的人,根本没有掌握任何案件信息,却故意捕风捉影,甚至无中生有,到处捏造和散布对自己有利的谣言,抹黑对手,混淆视听。现在,一审法院的审理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不日即将公开宣判。但与此同时,李家的各路人马的造谣生事也在快马加鞭,几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

   对此,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通过新浪微博发文,题为《拒绝主观揣测,还原事实真相——就李天一等被控强奸案与陈枢律师商榷》一文,驳斥陈枢的谎言,还原李天一涉嫌轮奸案事实真相。

   田参军律师的博文中指出,应广大网友的强烈要求,本律师就李天一等被控强奸案与陈律师进行商榷,同时也破例对案件事实进行适度披露,希望通过展示相关证据,击破不实言论,澄清案件事实,真正还原事实真相。

   田参军律师说,〝陈律师开宗明义地指出,他的写作目的是‘还原本案的事实真相,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是,在后面的行文中,陈律师却身不由己地偏离了案件事实,情不自禁地进行了大量的假设和揣测……”。

   田参军律师指出,其实,李天一轮奸时驾轻就熟!

   陈枢律师发表文中声称,〝李天一没有为发生性行为而实施暴力〞。其理由为〝由于被害人一直是主动出台卖淫,因此李天一等对所谓被害人实施暴力没有任何动因,未成年人等对所谓被害人实施暴力与生活逻辑明显不符,事实恰与此相反。〞

   田参军律师在博文中举例说,比如李天一2月25日亲自供述,〝我和张某某(同案)还有王某先是摁着她并且捂住她的嘴,我们还说,你这个婊子别闹了,装什么清高,后来我和王某、张某某(同案)就抽了她几个嘴巴,不让她喊,后来她就不太喊了〞。

   再如,李天一3月8日亲自供述,〝问:在电梯里你为什么打这个女子?答:在电梯里面因为她骂了我,我才打的她〞。五名被告人在同被害人杨女士发生性关系之前,并没有征得被害人杨女士的同意,相反,在被害人杨女士意欲逃离及反抗过程中遭到李天一等人殴打及谩骂。

   比如,被害人杨女士在2月20日的陈述,〝我问坐在我左边的那个穿黑色外套和灰色阿迪达斯运动裤的人(即李天一)张某某在哪,他说:你不用管张某某在哪,今天晚上你就是我们的。后来我就不停的央求他们放了我,他们不同意。〞进入湖北大厦8915房间后,被害人更是苦苦哀求五被告人放过自己,不要碰自己,同样遭受殴打和辱骂。李天一先命令被害人杨女士自己脱衣服,见被害人杨女士没有动,就指示王某收拾收拾被害人杨女士。王某随即连踹被害人杨女士头部四脚。

   比如被告人大魏2月22日供述,〝李天一对被害人杨女士说开始吧,赶紧脱,杨女士不脱,李天一对王某说,兄弟上,王某拽着杨女士的头发将她拉到卫生间和单人大床之间的夹缝,杨女士蹲在地上,王某踹杨女士的头,杨女士就哭了。〞

   杨女士的衣服被强行脱光后,先由李天一对被害人杨女士实施了性侵害,随后依次是王某、大魏、张某某(同案)和小魏。五名被告人都成功地对被害人杨女士实施了性侵害,五人在对杨女士轮流强暴的同时,还采取极为卑劣的方式侮辱她。

   田参军律师博文指出,五人在实施这些行为时,事先没有商量,现场也无人指挥,但是配合得非常默契。由此可见,此五被告人对以这种方式对女孩子进行性侵犯非常熟悉,可以说是轻车熟路,游刃有余。更加有证人证实了李天一轮了、打了和上了!

   目前,李天一案一审已经全部完成,不日即将公开宣判。网友表示,全国人民都在看此案的终审判决,若有失公允的话,将很难平息民怨,也必将被其它案件效仿。同时也会在国际上给中国人权问题留下—件笑柄。

      本文信息来源网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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