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zy1209 发表于 2008-3-23 18:01:43

徐州竟有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胡总书记、温总理您可知道:徐州竟有徐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控制的现象应引起重视
[内容简介] 2006年,王培荣作为举报人的代表,尽管有一千八百多户小区业主签名支持举报拿政府财政补贴的群众自治组织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使举报处处碰壁。徐州市泉山区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手段之卑鄙,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它使大量举报信石沉大海,近二千人签名举报二年多、市委书记批示、省长信箱、省委书记信箱均查不了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伸张正义之路在何方?
由于腐败势力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刘永修违法犯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风华园刘永修问题实质是:
一、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问题;
二、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三、是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王培荣举报和揭露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的真相,希望有关部门及全国人民的引起重视,实现惩治腐败,打击犯罪,使党风、社会风气有明显好转。
黑恶势力已能使国家法律失效,黑恶势力已能使正义无法伸张,无奈情况下,王培荣只好写信给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请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责成地方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维护社会正义,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惩治腐败,打击犯罪。这也是对地方个别领导腐败的控诉。
我担心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很难亲自收到我的信,请有正义感的公民帮助转交,也网友在网上转帖此信,请媒体记者关注,谢谢!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您好!
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但我遇到的徐州党政部门基层干部早已忘记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他们根本不理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而且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得不到执行,党政部门基层领导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明目张胆弄虚作假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腐败严重到了百姓举报无门,百姓用法律讨说法在徐州也行不通的地步。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如果还不清除必将亡党亡国。
拿政府财政补贴的群众自治组织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简单,如: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远远超过十多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因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等行为,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日68.18%居民小组长又一次签名要求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被黑恶势力控制的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一个多月,至今不依法举行换届选举。
尽管党和政府要求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但徐州竟有徐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以群众自治组织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由于徐州市泉山区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强行纵容包庇刘永修的违法犯罪,徐州市泉山区有关部门(泰山街道办事处、泉山区民政局、泉山区政府、泉山区审计局)领导已由行政不作为,发展到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该黑恶势力丛侵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开始,发展成黑恶势力,不但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2006年9月6日,举报人遭到刘永修有预谋、企图把举报人置于死地的对举报人恶性报复事件,刘永修等用凶器打伤举报人,还抢走举报人一千多元手机。虽然全国发行量最大的媒体之一《家庭》杂志2006年以《业主会驱逐居委会,教授流血捍卫业主权益》为题,对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光,尽管有八百多人签名要求依法惩治打伤举报人的刘永修,但有关部门至今不查处及甚至对抢劫手机的违法犯罪也不查处。而且在2008年黑恶势力更加猖狂,如:2008年2月22日晚约十点,黑恶势力打了举报人,黑恶势力还敢到派出所干扰执法。在派出所值班室黑恶势力不允许举报人报警,还在派出所值班室不但辱骂举报人,而且动手打举报人,打掉举报人手机,疯狂到了极点。
举报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后,徐州有关部门不但不查,反而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举报人把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的部分证据,在风华园等网站公开后,徐州有关部门还是不查。
刘永修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因基层办事处党政部门领导弄虚作假办假案强行掩盖,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黑恶势力二年均被摆平,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江苏省省长信箱因基层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批示成立调查组因基层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听取举报人代表举报时,竟由被举报的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来查处,而被举报的韩修德向徐鸣书记继续说谎,明目张胆包庇、纵容、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行为,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黑恶势力能使法律失效,黑恶势力能使正义无法伸张。
我们坚持不懈的举报并公开揭露刘永修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和办事处、泉山区政府、泉山区审计局等部门弄虚作假办假案强行掩盖居委会主任的违法犯罪,2008年2月20日得知我们的举报引起江苏省委书记重视,已转送徐州市信访局处理。但2008年2月21日从徐州市信访局得到消息,徐州市信访局还是转被举报的泉山区政府下属(泉山区政府信访办)来处理,尽管举报人向徐州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提出不能由被举报泉山区政府的下属(泉山区政府信访办)来处理我们举报的问题,但遭到拒绝。
我们举报违法犯罪一次又一次进入死循环:百姓举报违法犯罪及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充当违法犯罪保护伞,市领导甚至省领导十分重视,但他们每一次指示后,层层往下转,转到了违法犯罪保护伞的势力范围内,他们再一次欺上压下弄虚作假办假案,举报人和上级批示的领导一次又一次受到愚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助长了违法犯罪和腐败,败坏社会风气,严重败坏党和政府信誉和形象。
对泉山区政府弄虚作假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的举报,徐州市信访局还是转被举报的泉山区政府下属(泉山区政府信访办)来处理,是否是徐州信访局为了掩盖问题不想查,但迫于江苏省委书记压力,为了应付江苏省委书记的需要,交泉山区政府信访办处理,还是目前信访制度上的缺陷,无法真正举报和查处违法犯罪。不管是什么原因,举报违法犯罪在徐州出现的死循环现象必须杜绝,违法犯罪和弄虚作假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的均应受到查处。

一、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 1、刘永修的问题导致风华园居委会成为不合法的组织
国家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居委会2005年3月原有正式成员5名,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委员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最低数,是不合法的组织。


2、刘永修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律居委会关于社区重大事项决定均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15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职责之一是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其中《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第7条规定居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是: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反馈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内其他组织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居民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相同,每届任期3年。
因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作用如此重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张处长及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王洪副局长也曾强调:“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但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15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风华园居委会没有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社区重大事项决定均是无效的。

3、刘永修拒绝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导致风华园居委会由不合法的组织变成了违法的组织

因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等行为,为风华园广大居民深恶痛绝。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以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1600户居民(已超过五分之二以上的户)联名要求,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发出《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的公函,称要召开居民大会,但是迟迟得不到履行。
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公函答复等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指导要召开居民大会,2007年1月10日,已有60名居民小组长签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占居民小组长总数的68.18%(已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小组)。再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发出《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的公函,称要召开居民大会,但是迟迟得不到履行。
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
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办事处领导置法律与政府的信誉于何地?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他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顾孝民等办事处领导、甚至个别区领导眼里如同废纸,对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导致风华园迟迟没有召开居民大会。风华园千余住户万余居民的民主权利被这样践踏至今。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答案十分简单,但是也关系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计。我代表风华园小区尚未对小区民主建设失去信心的全体业主在此呼吁,保证广大居民参与自己小区政治建设的权利,更保证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我们手中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仅此而已,坐视唯一的保障被剥夺,是何等的切肤之痛!

4、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

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即使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也不能达到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目的,更不可能用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因为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才能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

5、公益事业的费用不能用于私分和行贿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经单位同意筹集。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审批,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侵吞约十万元业主公共收益,用于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业主公共收益应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因为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才能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私分,并用于行贿,建立关系网,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6、徐州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居住的小区,居民民主意识强,民主选举基础好:
(1)2003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2)2005年初,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由居民推选居民小组长,再由居民小组长选出刘永修为主任的新一届居委会。
(3)2006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徐州市委市政府规定,2008年1月底,徐州市结束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但风华园居委会至今不换届选举。风华园有如此好的群众基础,由健全居民小组长,为什么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一个多月至今不换届选举?原因很简单:徐州风华园居委会被黑恶势力控制了,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得不到执行,这是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
刘永修暗箱操纵居委会换届选举行为,如:(1)弄虚作假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3)不能因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
(4)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5)暗箱操纵,强行突击选举,用非法手段强行掩盖真相,不允许张贴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6)刘永修不允许居民发表不同意见,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诽谤、陷害举报人

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答案十分简单问题,它关系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刘永修事件的发生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违法犯罪逍遥法外,国家的法律法规被刘永修任意践踏,徐州基层办事处领导不但不予查处,反而纵容包庇,导致黑恶势力横行,社会风气恶化。

二、
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

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由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
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用于私分和行贿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象风华园业主委员会那样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象风华园居委会那样用于私分和行贿建立关系网?

4、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每月从政府的给居委会的补贴中拿80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还强行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2003年11月王培荣任主任以来,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
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自称是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给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还强行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每月一次组织由片长组成的财务监督组定期审查帐目,并在公告栏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也在网站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

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时,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这是风华园居委会问题能否公正解决的关键,也是合情、合理、合法要求,但至今仍然遭到刘永修拒绝。

三、
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党十七大所作报告指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刘永修有大量的违法犯罪问题,仅以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一个事例为例,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业主公共用房之际,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没有一分钱可供出租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仅在2005年5月—2006年3月间11个月时间,竟侵吞约十万元的风华园业主的公共用房房屋房租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入,这样巨大的金额,已涉嫌刑事犯罪;需说明的是如计算2006年4月到至今的这些房屋的24个月出租产生的租金,金额更大。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做假证明,称代管业主公共用房属于风华园开发商(全民所有制企业)。刘永修不论侵占的是业主公共收益,还是国家财产(经房中心是全民单位),均已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因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

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违法犯罪行为及恶劣行径,现列举如下:
(1)刘永修个人盗用居委会名义以物业楼出租为借口恶意诈骗房屋租金;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居委会建景观大道全部费用;
(3)刘永修不允许委托方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帐目,故意制造矛盾,挑起事端;

(4)出卖业主利益;

(5)刘永修操纵居委会违法私分业主公共收益;
(6)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业主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办事处派到风华园工作人员王朝清等用发补贴的形式行贿,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补贴名目繁多,如: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等;
(7)2006年1月,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
(8)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到了公开抢夺的地步,侵吞购买风华园警务室巡逻用的摩托车赞助费及风华园警务室的治安基金;
(9)没有一分钱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竟有远远超过十万元的风华园的房屋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入,这样巨大的金额,已涉嫌刑事犯罪;
(10)不到一年,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但违法使用了约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既没有税务部门监制章,也没有地方财政部门监制章),还涉嫌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王培荣2006年4月3日进行了公开的举报和揭露,尽管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税务部门用虚开发票逃避刑法对逃税处罚,但徐州地税局对其进行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罚;
(11)刘永修疯狂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为了转移业主视线,掩盖他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真相,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王培荣有经济问题。2006年9月6日晚,刘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人为警察)打伤并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上千元的手机。当时,刘永修、刘永修老婆手拿凶器,刘永修用凶器连续用凶器猛打王培荣头部,导致王培荣流血过多倒在地上失去知觉,被送到住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头面部外伤、头皮多处挫裂伤(缝了十多针)、左膝关节外伤、闭合性胸部外伤。这是刘永修老婆第二次打举报人王培荣,并且抢走了我价值上千元的手机。
(12)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很难让人不认为这是要转移调查组的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13)居委会移交业主收益的不到应交的五分之一;
(14)居委会强占业主公共用房(东区超市)办公,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十多万多元,而且每天还损失约2百元,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被居委会出租而无法办公。
(15)为了保住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机关算尽。迫于广大居民上访的压力,刘永修企图以假居民大会蒙混过关。首先他发出所谓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邀请信,称2007年1月19日召开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后又在2007年1月18日发出紧急通知书,称1月19日召开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因故推迟举行。再后来,2007年2月9日,又发布通知称,原定于1月19日召开的“居民大会”因为时机不成熟暂不召开。

四、黑恶势力已能使国家法律失效,黑恶势力已能使正义无法伸张

1、《中国已出现百姓无法举报黑恶势力现象,黑恶势力已能使国家法律失效,黑恶势力已能使正义无法伸张:徐州近二千名百姓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省长批示查不下去,省委书记批示也没有用
——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黑恶势力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利用职权明目张胆为黑恶势力洗黑钱,导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举报人》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12、《刘永修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内容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11
3、《被黑恶势力控制的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一个多月,至今不依法举行换届选举》内容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35

党十七大提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但我遇到的徐州党政部门基层干部早已忘记了为人民大众谋利益这一党的根本宗旨,他们根本不理睬国家的法律和党的政策,而且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情节之严重,手段之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得不到执行,党政部门基层领导利用职权欺上压下明目张胆弄虚作假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腐败严重到了百姓举报无门,百姓用法律讨说法在徐州也行不通的地步。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下级骗上级,造成上级骗更上一级,层层欺骗,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如果还不清除必将亡党亡国。

证据确凿、十分明显的而且数额巨大的侵吞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竟动非法用政府部门(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对没有审计资格的居委会搞假审计,泉山区审计局不择手段弄虚作假掩盖违法犯罪。百姓层层举报不予理睬,百姓向泉山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泉山区政府为了掩盖违法犯罪和包庇泉山区审计局,竟以审计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予受理,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如果还不清除必将亡党亡国。

黑恶势力一手遮天,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江苏省省长信箱因基层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批示成立调查组因基层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而被摆平,徐州市委书记徐鸣听取举报人代表举报时,竟由被举报的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来查处,而被举报的韩修德向徐鸣书记继续说谎,明目张胆包庇、纵容、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行为,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如果还不清除必将亡党亡国。

黑恶势力一手遮天,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因为公开署名举报和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只是基层领导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所以举报人敢民告官把徐州四个部门告上法庭,没有想到徐州法院也不依法办事。先是不给立案,后是尽管交了诉讼费但法院不开庭,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如果还不清除必将亡党亡国。

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是党政部门基层干部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的典型一例:违法犯罪,不但没有人去查,反而有党政部门基层干部充当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千方百计与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勾结,打击、诬陷举报人,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所以徐州举报违法犯罪难是全国出了名的,徐州百姓到北京和南京上访也是全国出了名的,如此腐败不清除必将亡党亡国。

腐败严重到如此地步,而徐州百姓的举报被“屏蔽”,多次向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当时的中纪委吴官正书记、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当时的省委李源潮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保华省长等举报,均石沉大海,高级领导听不到真话,不能了解徐州腐败的真实情况,如此腐败不清除必将亡党亡国。

五、证据确凿,公开举报、揭露违法犯罪行为,但举报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曾连续举报四年、通过连续四次民告官才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的举报人王培荣,作为普通老百姓揭露腐败现象、违法犯罪行为,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腐败分子、犯罪分子怕王培荣,恨王培荣,因为他们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他们做了损害百姓、国家利益的事,他们怕王培荣公开,因为在阳光下,企图用不法手段“摆平”成为泡影。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让腐败分子及违法犯罪者身败名裂,直到腐败分子及违法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敢在网上和风华园小区公开部分证据,点腐败者及违法犯罪者的名,证据确凿,所以被揭露的腐败及违法犯罪者不敢起诉王培荣名誉侵权。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只是基层领导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所以王培荣敢民告官把徐州四个部门告上法庭,没有想到徐州法院也不依法办事。先是不给立案,后是尽管交了诉讼费但法院不开庭。
因为王培荣公开署名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所以王培荣敢向市、省、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及各级领导公开署名举报,没有想到每次层层转,又到了基层违法犯罪保护伞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手中。
举报难,难在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出现举报信落到被举报人手中,由被举报人来调查的现象,举报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使举报信石沉大海,甚至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深有体会,时间远的不说,也不提网上举报,仅说2007年5月18日起,我有二十多封网上可以查询用特快专递的举报信(特快专递查询网站:http://www.ems.com.cn/)(举报一个小小的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基层党政部门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徐州法院不依法办案),每封举报信重量约一斤,有大量与举报有关的违法犯罪的证据,有些信重二斤,有举报有关的违法犯罪的证据和1800户签名,但至今均石沉大海,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2007年5月18日起,寄给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就有每人三封举报信,均石沉大海,说明黑恶势力有保护伞。一些基层干部敢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举报人把举报材料寄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数情况下,还是层层转办,最后还是由基层来处理,所以一些基层干部自以为能一手遮天,加上一些地方党风不正,官官相护,导致社会风气恶化,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较为普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就是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较为普遍的地方。更为荒唐的是徐州市泉山区竟被拟定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为了使您了解问题的严重性,把举报信列举如下:
1、收信人:最高人民法院肖杨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565701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18日
2、收信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565729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18日
3、收信人:胡锦涛总书记,EMS邮件号码:ES565838640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4、收信人:吴邦国委员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684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5、收信人:温家宝总理,EMS邮件号码:ES565838653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6、收信人:副总理吴仪,EMS邮件号码:ES565838698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7、收信人:监察部屈万祥副部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707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8、收信人:省委李源潮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EMS邮件号码:ES565838675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9、收信人:梁保华省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667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0、收信人:市委徐鸣书记,EMS邮件号码:ES565838605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1、收信人:曹新平市长,EMS邮件号码:ES565838636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2、收信人:市政法委李开文书记,EMS邮件号码:ES565838622CN,寄信时间:2007年5月20日
13、收信人:胡锦涛总书记,EMS邮件号码:ET290178058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4、收信人:吴邦国委员长,EMS邮件号码:ET290178075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5、收信人:温家宝总理,EMS邮件号码:ET290178013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6、收信人:最高人民法院肖杨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178035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7、收信人:省委李源潮书记(兼省人大常委会主任),EMS邮件号码:ET290178251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8、收信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EMS邮件号码:ET290178279CN,寄信时间:2007年6月3日
19、收信人:胡锦涛总书记,EMS邮件号码:ET771682607CN,寄信时间:2007年9月160日
20、收信人:吴邦国委员长,EMS邮件号码:ET771682584CN,寄信时间:2007年9月16日
21、收信人:温家宝总理,EMS邮件号码:ET771682641CN,寄信时间:2007年9月16日


六、请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视解决举报违法犯罪难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必须尽快解决举报难问题

2007年5月18日起,寄给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就有每人三封举报信,均石沉大海,说明黑恶势力有保护伞。一些基层干部敢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是因为他们知道:即使举报人把举报材料寄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数情况下,还是层层转办,最后还是由基层来处理,所以一些基层干部自以为能一手遮天,加上一些地方党风不正,官官相护,导致社会风气恶化,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较为普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就是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较为普遍的地方。更为荒唐的是徐州市泉山区竟被拟定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

(一)在网上公开的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有关部门还是不查

尽管1800户签名举报违法犯罪的证据确凿,由于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举报人被迫在多种形式包括网上公开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风华园论坛http://www.0516w.com/bbs/Default.asp等,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正义论坛有较详细、较全面的材料,请看网页:http://groups.google.com/group/xzfhyzczy?hl=zh-CN),但有关部门还是不查。在网上公开的部分违法犯罪的证据,如:
1、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已涉嫌刑事犯罪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8
2、刘永修还明目张胆侵吞并私分风华园治安基金,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造成三十万元损失仍不罢手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2
3、从财务问题反映出来的十分明显的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违法犯罪问题及证据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68
4、刘永修违法犯罪部分证据及有关部门企图掩盖的证据图片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476

(二)对媒体报道的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有关部门还是不查

从百篇媒体报道看出徐州百姓举报违法犯罪、民告官揭露腐败难如登天,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290

(三)对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法院均不敢对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及腐败说“不”

因为公开署名举报和揭露腐败及违法犯罪者是真实的,只是基层领导强行掩盖、包庇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所以举报人敢民告官把徐州四个部门告上法庭,没有想到徐州法院也不依法办事。先是不给立案,后是尽管交了诉讼费但法院不开庭。
为什么七次“民告官”案件,法院均不敢对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及腐败说“不”,这样的法院不能维护社会的正义,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291

(四)徐州黑恶势力已严重到一手遮天、使国家法律失效的地步,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中国哪里是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的地方?

请看网页: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117

(五)黑恶势力疯狂打击报复诽谤、陷害举报人

请看网页:在08年不到半个月,王培荣遭到被举报的徐州黑恶势力殴打二次、抢劫二次、车撞一次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PageIndex=2&ThreadID=4117
省长批示查不下去,省委书记再次批示后,黑恶势力还竟敢到派出所值班室对举报人行凶、辱骂
http://www.0516w.com/bbs/ShowForum.asp?ForumID=22

(六)举报难,难在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出现举报信落到被举报人手中,由被举报人来调查的现象,举报因调查人员弄虚作假被摆平,使举报信石沉大海,甚至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黑恶势力一手遮天,徐州1800户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导致百姓对打黑反腐失去信心。
请看网页: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751

七、泉山区政府机关的一些领导人充当了违法犯罪保护伞的角色


1、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于事实与不顾,欺上瞒下,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

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多次要求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领导解决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问题,并多次向韩修德提出要求:“你可以认为我王培荣不讲理,但你不能不相信风华园全体居民和全体业主。刘永修在居委会的问题,应该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来解决,因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问题,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帐目问题,应该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来解决,因为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是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机构。风华园绝大多数居民和业主是讲道理的,有能力辨别真假是非的”;但王培荣的要求均遭到韩修德拒绝,却不给出理由。
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领导韩修德、顾孝民于事实与不顾,欺上瞒下,愚弄风华园百姓,故意把问题复杂化,炮制《关于王培荣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2007年2月5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向泉山区政府提交要求复查《关于王培荣上访反映问题的答复》的申请书,要求:
只有追究韩修德、顾孝民等个别领导责任,尽快解决该解决、能解决的侵害百姓利益的事件,才能真正使徐州的机关作风的好转,恢复党和政府的形象;
泰山街道办事处是泉山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泉山区政府行使政府机构的权力,政府必须依法办事,其答复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拿出下列法律依据:拿出居委会有权把政府的办公房全部出租及有权使用其租金的法律依据;拿出其原东区超市(业主公共用房)属于是开发商经房中心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
尽管王培荣多次要求书面答复,但至今泉山区政府没有答复。这该作何解?

2、泉山区泰山办事处用公函欺骗百姓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于2006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公函,全文如下:
“吴敏、张延奇等同志:
你们于9月8日提交的《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已收到。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后,泰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责成民政科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目前已走访700多户风华园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经申请批准,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业主不断向审计部门反映新的问题,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据此,待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的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泰山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此复。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公章)2006-12-7”姑且不论召开居民会议与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有没有联系。2006年12月8日,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审计结果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7号)已出来了,而且办事处在风华园社区进行了张贴,又十个月过去了,为什么至今不开居民大会?无论结果能否说明刘永修的问题,无论刘永修是确有问题还是被我诬蔑,审计结果之后的居民大会呢?政府的承诺呢?!

3、政府机关个别人故意办假案,强行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

2007年1月2日,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举报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强行掩盖刘永修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引起江苏省政府省长信箱重视,省长信箱信转字13号经省政府办公厅转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徐州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泉山区人民政府调查核实。但从泉山区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的结果看,业主委员会的举报再次被摆平,不了了之。在调查结果中甚至将打伤打晕举报人并抢走举报人手机的行为写为“发展到打架、相互攻击,严重影响居委会的正常工作”。依法行政的政府机关连鲜血淋漓的事实都可以不顾,订下这样的结论是何用意?
这只是相关职权部门及负责人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违法活动的一个缩影。甚至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指导下成立的调查组也是无果而终。
2007年7月30日再次向徐州市委徐鸣书记及曹新平市长举报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1800多户签名的材料及举报信分别送徐州市委徐鸣书记的秘书及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一处转交),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因调查组其成员没有一个是徐州市市级单位人员,全部由泉山区单位成员组成。举报人代表王培荣要求调查组成员不能由曾被举报行政不作为的办事处及泉山区部门的人员参加,要求相关人员回避,这是为了调查的公正性的需要,但遭到拒绝。举报人代表王培荣要求调查组监督居委会依法召开居民大会,也没有答复。
2007年8月6日徐州市调查组负责人对举报人代表王培荣通报:市调查组要调查你们举报的刘永修每个问题,不但要入户调查1800户签名的业主,而且风华园3500多户每一户均要入户调查。关于签名的真实性,调查组成员之一办事处2006年已调查过了,前文所述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中已经说明,“目前已走访700多户风华园居民,了解了相关情况。”那为何此次还要将此事列为重大议题?就算如此,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多,根本没有开展工作,更没有入户调查一户。为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避免被人假冒,因业主委员会要求,调查组同意并承诺调查组开展工作前张贴公告,入户调查人员挂牌以标明身份。调查组也从未张贴任何公告。但2007年9月13日从徐鸣书记得到消息,调查已结束,市委已收到了泉山区政府的报告,但是小区居民都未曾知晓是否调查过。敢问调查组究竟采用了怎样现代化的方式,在无声无息中就完成了调查?调查组的成员在“调查”过程中却在小区内张贴关于举报人王培荣问题的材料,调查组究竟是来调查谁的呢?我本人也十分愿意接受上级的调查和考验,那为何只张贴材料呢?

4、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

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公共收益,居委会又义务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账目,又义务向业主委员会交真实的账目,这也是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负责管理的主人是业主委员会,因而未经业主委员会审批的支出无效的。尽管业主委员会多次向居委会及办事处提出要审查其委托账目这一合乎情理的要求,但刘永修在泰山街道办事处的纵容、包庇下,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账目,企图采用单方面所谓的“审计”,以达到掩盖刘永修经济问题的目的。业主委员会声明:业主委员会作为居委会代管公共收益的委托人和知情人,严禁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以任何借口代表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帐目,业主委员会对居委会违反财务规定的支出不予认可。单从泉山区审计局整理的材料看,没有业主委员会审批人签字而由刘永修私自决定的业主委员会支出就高达55323.36元。更不要提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挪用的多达十数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等等。由于公权力的介入,作为委托人和知情人的业主委员会被排斥在外,并且业主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也根本没有得到任何注意,审计的结果更难服众。
审计结果公布后,广大居民反映强烈。2007年1月31日,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向泉山区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立即撤销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泉审行报7号),消除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用审计手段使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开具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逃税及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等违法活动真相大白,使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文书徐泉复1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泉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没有审计决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为由不受理行政复议。审计报告回避关键问题,对风华园居委会存在的诸多问题轻描淡写得带过,这如何对得起公民对国家机关的信任?刘永修涉及经济问题很多,却出现了一份没有审计决定的《审计报告》,敢问审计目的何在,意义何在?这完全与泉山区政府的调查处理的结果所说的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疏导化解矛盾”、“查清居委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发现个人经济问题” 的目的背道而驰。
不允许与《审计报告》结果有利害的关系的业主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审计报告》确实成为了玩弄人的工具,在审计结果公布后,刘永修及办事处顾孝民等个别领导在风华园大胆宣称:泉山区审计局结论刘永修没有经济问题。这样的话百姓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敢怒又能到哪里去言!
泉山区审计局个别人千方百计为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开脱,为使其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但刘永修经济问题太多,《审计报告》避重就轻,指出了五个存在问题,十个多月过去了,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解决。审计建议:“加强对风华园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有争议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进行协调,避免矛盾加深”,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你们至今不予理睬。可见,泰山街道办事处、徐州市泉山区政府申请审计的目的是: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审计”之名洗黑钱,完全是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行为。

尽管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副主任顾孝民、主任刘圣义等个别领导千方百计为刘永修侵吞的私分业主公共收益“合法化”做尽手脚,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老百姓心里有杆秤,风华园业主有分析真假是非的能力,不是造谣能骗得了的。如:
2006年12月30日,风华园社区党员会议上,党员纷纷谴责刘永修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行为。
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公函答复等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指导要召开居民大会,2007年1月10日,已有60名居民代表联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占居民代表总数的68.18%。百姓说如彼,政府说如此,究竟孰是孰非,难道真的只能凭心中的道义感来衡量吗?难道连法律这种基本的准则在风华园贯彻下去的机会都没有吗?

八、与刘永修相关的一些情况介绍
1、刘永修身份:民主党派,从原工作单位徐州市政协退下来后,2005年初任群众自治组织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
2、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强行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对已拿政府给的补贴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自称是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等行贿,建立关系网,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3、刘永修曾声称强行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是居委会响应办事处搞“创收”的号召,按办事处规定,其“创收”是四四二分成,办事处拿40%,40%居委会成员私分,20%作为办公费用。完全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

惩治腐败、打击违法犯罪是党组织和政府的职责,但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书记韩修德等不择手段利用职权,用党组织和政府机关的名义,明目张胆包庇、纵容、强行掩盖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掩盖违法犯罪的手段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可以说违法犯罪分子与腐败分子勾结,严重程度到了一手遮天的地步。徐州个别基层单位的党风不正,严重危害了社会风气。徐州有韩修德这种基层领导腐败违法犯罪还有治吗?徐州还能惩治腐败、打击黑恶势力吗?这样下去中国还有救吗?
最后,再次请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请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责成地方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维护社会正义,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惩治腐败,打击犯罪。请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政府行政机关领导人利用职权故意包庇、掩盖十分明显违法犯罪的不法行为,使徐州党政机关成为讲理的、依法办事的部门。
此致
敬礼!
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2008年3月23日

zczy1209 发表于 2008-3-25 23:40:30

胡总书记、温总理您是否知道:徐州竟有徐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控制的现象应引起重视
[内容简介] 2006年,王培荣作为举报人的代表,尽管有一千八百多户小区业主签名支持举报拿政府财政补贴的群众自治组织徐州市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但由于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使举报处处碰壁。徐州市泉山区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手段之卑鄙,行为之恶劣,令人发指,它使大量举报信石沉大海,近二千人签名举报二年多、市委书记批示、省长信箱、省委书记信箱均查不了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伸张正义之路在何方?
由于腐败势力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刘永修违法犯罪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风华园刘永修问题实质是:
一、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问题;
二、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三、是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王培荣举报和揭露一些干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违法犯罪的真相,希望有关部门及全国人民的引起重视,实现惩治腐败,打击犯罪,使党风、社会风气有明显好转。
黑恶势力已能使国家法律失效,黑恶势力已能使正义无法伸张,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一些地方官场风气到了丧失社会道德底线的地步,在这无奈情况下,王培荣只好写信给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请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责成地方落实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维护社会正义,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惩治腐败,打击犯罪。这也是对地方个别领导腐败的控诉。
我担心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很难亲自收到我的信,请有正义感的公民帮助转交,也请网友在网上转帖此信,请媒体记者关注,谢谢!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zczy1209 发表于 2008-3-28 08:03:15

中国还能伸张正义吗:百姓举报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

说明:1、《中国已出现百姓无法举报黑恶势力现象,黑恶势力已能使国家法律失效,黑恶势力已能使正义无法伸张:徐州近二千名百姓签名举报二年均被摆平,省长批示查不下去,省委书记批示也没有用
——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黑恶势力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利用职权明目张胆为黑恶势力洗黑钱,导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打击报复举报人》
详情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012、《刘永修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内容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11
3、《被黑恶势力控制的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一个多月,至今不依法举行换届选举》内容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35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联系
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刘永修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

2006年1月起,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举报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大量违法犯罪行为,如:如诈骗、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的业主公共收益达十多万元,侵吞多项属于业主共有的赞助款,并用侵吞的业主公共收益行贿。
因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等行为,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日68.18%居民小组长又一次签名要求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
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制裁,采用卑鄙手段, 刘永修长期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材料,用居委会组织名义不择手段肆意诽谤、恶意陷害举报人代表王培荣,甚至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闻所未闻,令人发指。下面举例说明:
一、张洪研究所租用物业楼的租金问题
相关背景情况说明:王培荣在2003年11月通过一家一票民主选举任风华园社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通过业主委员会努力,争取到了部分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其中一些被当时风华园的物业公司嘉隆物业公司出租了,虽然嘉隆物业公司承认这些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租金(共计约四十万元)属于全体业主,但嘉隆物业公司至今不交还给业主委员会。2004年5月起,业主委员会与承租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张洪研究所联系,请张洪研究所把租用物业楼的租金交业主委员会,不再把租金交嘉隆物业公司,得到了张洪研究所的合作。
因2004年5月起,张洪研究所把租用物业楼的一部分给还给业主委员会,用做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主要用于物业公司招聘等工作,张洪研究所租金得到相应的下降,张洪研究所2004年5、6月交租金7946元。因2004年7月起,张洪研究所另外又把租用物业楼的一部分还给业主委员会,用于新招聘到的物业公司中房物业公司办公用房,这时,张洪研究所租金得到再次的下降。2004年7月—12月中房物业公司代收张洪研究所租金9000元(每月1500元),张洪研究所于2005年3月以赞助费名义交以7200元(包括2004年7月—2005年3月每月300元赞助费和2005年1月—2005年3月每月1500元的租金),张洪研究所于2005年4月起,不再租房,就没有租房了。
因当时嘉隆物业公司不同意,张洪研究所把2004年5、6月交租金7946元交业主委员会,所以拒绝退还张洪研究所的租房押金10000元。同时张洪研究所欠嘉隆物业水电费物业费7019.94元,存在差额2980.06元(嘉隆物业公司应给张洪研究所)。因张洪研究所要求,业主委员会同意张洪研究所把租房押金和张洪研究所欠嘉隆物业水电费物业费全部转到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嘉隆物业公司进一步交涉。另业主委员会曾向嘉隆物业公司借款2000元(办公费及文化活动费各一千元)。
刘永修作为知情人,十分清楚上述情况,因业主委员会自2005年5月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委员会帐目,2005年5月30日业主委员会在给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有书面说明。由刘永修作为社区居委会接收人签名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为证。

1、刘永修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

2005年3月29日,在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2005年5月业委会才开始委托代管),在居委会副主任吴敏及居委会委员张延奇不知情的情况下,甚至在主管房屋出租的居委会委员王书平不知情的情况下,刘永修私自以居委会的名义,把徐州市经房中心2004年2月公函已明确指出属于业主公共用房的物业楼出租给张洪研究所,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刘永修定得房租低得无法使人相信:每月一千元。
2006年5月25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的所谓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称:“05年元月至05年4月底张洪研究所撤走共四个月,王培荣、孟震(业主委员会主管财务的副主任)未收任何租金”、“房租收入是全体业主的”。充分说明: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不知情的情况下(2005年5月业委会才开始委托代管)的情况下,刘永修个人私下签定的。既然刘永修明知“房租收入是全体业主的”,业主委员会没有委托,刘永修瞒着业主委员会,私自把属于业主委员会管理的业主公共用房物业楼出租,这是一个恶意诈骗行为和蓄意侵吞业主共同收益行为,也说明了刘永修品德恶劣。

2、二倍于刘永修合同规定的房租,刘永修竟以业主委员会少收或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有经济问题,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业主委员会在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期间的十一个月共收张洪研究所租金及赞助费24146元,均已入帐,平均每月2195.09元。其中2005年1-3月三个月业主委员会收7200元,如果以三个月平均的话每月2400元。同是物业楼相同的房子、租给同一个单位张洪研究所,刘永修每月只收1000元。有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房屋租赁合同》为证。用途来说:刘永修用于私分和行贿,业主委员会为了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用于小区设施建设和维修。
十分荒唐的是,2006年5月25日刘永修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有居委会公章的所谓的《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竟以业主委员会少收或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大做文章,恶意诽谤举报人王培荣。

3、刘永修明知2005年4月不可能有张洪研究所房租,刘永修还在《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以2005年4月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

2005年3月29日刘永修签名并加盖居委会公章的《补充说明》中已写明:张洪研究所2005年4月1日已搬出原承租的物业楼,租金结至2005年3月底。但刘永修还在《王培荣经济问题第三部分》以2005年4月不收张洪研究所房租为由,称王培荣出卖业主利益,称有王培荣经济问题,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鄙。

二、刘永修06年5月起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等有严重经济问题,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

相关背景情况说明:居委会在代管的业主委员会帐目中有嘉隆物业公司2980.06元欠款(张洪研究所的租房押金10000元与张洪研究所欠嘉隆物业水电费物业费7019.94元差额),刘永修作为社区居委会接收人签名的《业主委员会财务移交说明》有详细说明。2005年上半年《徐州日报》刊登徐州市房管局公告取消嘉隆物业公司。因年底因刘永修要求2980.06元欠款结帐,业主委员会与嘉隆物业公司交涉无望的情况下,2005年12月31日,致函请居委会把嘉隆物业公司2980.06元欠款作为业主委员会损失处理。但没有现金支出,只是帐目平衡而已。由居委会盖章的财务账页为证。该函有二个问题:刘永修2005年12月30日签字(比业主委员会函早一天);把代付张洪研究所押金10000元,打印错误为张洪研究所水费10000元。

1、刘永修用居委会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王培荣有严重经济问题
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自2005年5月接受业主委员会代管其收支帐以来,发现王培荣、孟震等人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还张贴2005年12月31日业主委员会的公函作为证据,但仔细看一看公函上面刘永修的签字,可以发现刘永修作假了,居委会刘永修的签字日期是2005年12月30日,比业主委员会的公函早一天。业主委员会12月31日公函要冲嘉隆物业公司欠款2980.06元,从2006年4月30日居委会张贴的2005年12月业主委员会收入支出表可以看出,12月没有支出2980.06元,只是支出累计数出现了。

2、刘永修竟敢用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损害他人名誉,被起诉后居委会被迫赔礼道歉
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全部帐目和钱委托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代管,也就是说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收支及记帐全部由刘永修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王培荣举报揭露了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操纵居委会逃税、开具25万非法票据等大量违法行为,采取措施追回被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侵吞、私分、挪用的业主公共收益,并提议召开业主会议罢免刘永修主任职务,居民积极响应,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支持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职务。刘永修为了转移业主视线,掩盖他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真相。居委会主任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大量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经有关部门初步审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自2005年5月接受业主委员会代管其收支帐以来,发现王培荣、孟震等人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在2005年12月底,以嘉隆物业公司已注销为由,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
孟震以刘永修名誉侵权为由,于2006年7月3日向徐州市泉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因在这时期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王培荣、孟震即使拿一分钱,在居委会代管帐上一定有签名的。
但数次开庭刘永修拿不出相应的财务证据:王培荣、孟震提取损失款2980.06元、王培荣、孟震分二次灭失了业主公共收益二万元整的签字及财务凭证。刘永修也拿不出所谓的“有关部门初步审查”的证据。
有没有经济问题必须由财务证据来证明,刘永修称王培荣、孟震发生经济问题的时间在2005年12月底,是业主委员会全部帐和钱均在居委会代管期间,而且直到至今业主委员会2005年5月至2006年3月全部帐还在居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具有举证责任。
   刘永修敢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刘永修拿不出财务的证据,刘永修敢做不敢当,在法庭上胡搅蛮缠、百般抵赖,失去做人起码的道德,刘永修的行为败坏了居委会的信誉,败坏了徐州政府机关的形象,败坏了社会的风气。
泉山区法院(2006)泉民—初字1368号《民事调解书》中,居委会承认(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中)反映起诉人孟震有经济问题与事实不符,居委会向起诉人孟震赔礼道歉。


三、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相同的事07年8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

1、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今年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 业主委员会05年5月到06年3月期间的全部帐目至今还在居委会,刘永修用了一年多时间拿放大镜找也没有找出经济问题。尽管业主委员会没有经济问题,但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刘永修没有罢手,2007年8月4日,在风华园大量张贴以居委会名义的诽谤材料及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企图恶意制造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
2、刘永修用卑鄙手段企图恶意制造冤假错案业主委员会退还一万元房租押金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结算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刘永修孤立地拿部分单据(一万元的收条),并在复印时采取极其卑鄙手段,故意不复印单据2张部分,并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相同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泉山法院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受到法院警告,刘永修在法院向孟震赔礼道歉。刘永修8月4日,再次对同一事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在风华正园大量张贴材料,来愚弄业主,企图恶意制造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冤假错案。可以看出刘永修人品之恶劣,手段之卑鄙,他作为风华园居委会主任,是风华园居民的耻辱,个别领导阻止居民罢免刘永修,是徐州政府的耻辱。
3、从居委会《通告》看出刘永修的卑鄙和无耻刘永修因在风华园张贴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尽管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今年9月7日刘永修再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继续张贴诽谤材料,并张贴经过卑鄙手段处理过的财务凭证,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
刘永修因相同的事及使用同样的卑鄙手段,已在法院赔礼道歉,为什么刘永修要继续张贴已在法院赔礼道歉的相关材料,造谣惑众,攻击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等人。除刘永修本性外,还有二个原因:
1、尽管刘永修用一年多时间找王培荣的经济问题,结果使他失望,只能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打击、陷害举报人。
2、刘永修敢接二连三任意愚弄和欺骗百姓,因为刘永修自认为是居委会主任,有建立的关系网做保护伞,百姓拿他没有办法。
去年,泉山法院依据刘永修用卑鄙手段处理过的一万元的收条财务伪证,对孟震等人进行了调查。该收条是张洪研究所当时的财务人员写的,财务证据上面写明单据2张,即一万元(押金)收据及说明(一万元的收条),他们是一个完整的整体,法院最后还孟震清白。
在法庭确定刘永修在风华园张贴诽谤材料及向法院提供伪证后,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为澄清事实,就有关事项做些说明:
1、刘永修去年在法院赔礼道歉,法律文书是《民事调解书》,也就是刘永修自愿的。不是《判决书》,即刘永修没有是错案的借口。
2、免交诉讼费是法官提出的,孟震同意办免交手续,考虑被告是居委会,而不是刘永修,也就是说,刘永修个人不承担败诉费用。
3、如果王培荣、孟震有所谓的一万元的经济问题,它涉及刑事问题,法院不会放过,刘永修也不会放过,更不会在法院赔礼道歉。
4、刘永修使居委会成为恶意打击、诽谤举报人的工具因1800多户签名的材料及举报信,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的大量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8月6日徐州市调查组负责人对举报人代表王培荣通报:市调查组要调查你们举报的刘永修每个问题,不但要入户调查1800户签名的业主,而且风华园3500多户每一户均要入户调查。
但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多,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开展工作,没有入户调查一户。为了业主的支持和配合,避免被人假冒,因业主委员会要求,调查组同意并承诺调查组开展工作前,张贴公告,入户调查人员挂牌以标明身份。至今徐州市调查组没有张贴公告。
徐州市调查组成立一个半月内,刘永修为了造谣惑众,企图转移视线,连续地明目张胆疯狂打击、陷害举报人:
因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孟震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改不了他人品恶劣、手段卑鄙的本性。同一件的事,去年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写以刘永修在法院赔礼道歉的同一件的事为内容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是恶意诽谤举报人!
忍无可忍情况下,被迫张贴材料揭露刘永修居委会名义恶意诽谤举报人真相,证明刘永修等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不法分子一直在恶意破坏风华园安定团结。
五、刘永修不允许居民发表不同意见 居委会不允许居民发表不同意见,甚至得寸进尺不允许居民有话语权。不合法的组织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董作荣、刘永修。
居委会成员董作荣公开辱骂发表不同意见的居民。元月17日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声明,想让广大居民认清刘永修等人的违法行径,刘永修则赤膊上阵,公开雇人予以撕毁,不允许张贴宣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六、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诽谤、陷害举报人风华园居委会已成为黑恶势力操纵的组织,他们竟敢到派出所值班室干扰执法,并辱骂、殴打举报人,请看:
2008年2月22日晚约十点,居委会成员董作荣不但撕业主委员会请市政府帮助彻底解决暖气问题征求意见稿,而且多次用鞋殴打张贴公告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王培荣报警,董作荣被警方带到派出所。
不合法的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等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值班室不但辱骂王培荣,而且动手打王培荣,打掉王培荣手机,疯狂到了极点,严重干扰执法。刘永修在派出所值班室还公开诽谤、陷害王培荣是法轮功人员。派出所对董作荣、刘永修等了进行批评教育。
2008年1月3日,刘永修上午抢劫举报人王培荣,刘永修当警察面扬言要打举报人王培荣,下午刘永修等约十人还到矿大闹事,刘永修公开诽谤、陷害王培荣贪污一百多万。2008年1月13日,刘永修上午殴打、并抢劫举报人王培荣,社区党支部书记潘增奎故意用车撞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而且在2008年1月1日潘增奎殴打了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均已报警。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猖狂到极点,而且早在06年9月6日刘永修一家四口手持凶器,在风华园打伤举报人王培荣,还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一千多元的手机。尽管媒体《家庭》杂志有专题报道,当时有风华园800多人签名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刘永修等四人,但徐州公安部门至今不处理,甚至公安部门没有追回被抢劫的手机。
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大量长期张贴对举报人的诽谤材料,打击陷害举报人。如
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恶意干扰调查组的视线,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
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基层党政部门个别领导利用职权明目张胆为黑恶势力洗黑钱,导致违法犯罪嫌疑人长期逍遥法外,黑恶势力明目张胆打击报复、诽谤诬陷举报人。
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问题十分简单,由于腐败势力与违法犯罪分子勾结长期得不到解决,风华园问题实质是:
(一)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
(二)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三)是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需要详细材料及相关证据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联系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1、刘永修的问题导致风华园居委会成为不合法的组织
国家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居委会2005年3月原有正式成员5名,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委员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最低数,是不合法的组织。


2、刘永修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依据法律居委会关于社区重大事项决定均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15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是居委会的决策机构,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必须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职责之一是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其中《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第7条规定居民代表大会主要职责是:选举、罢免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反馈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内其他组织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居民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相同,每届任期3年。
因为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作用如此重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徐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张处长及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王洪副局长也曾强调:“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居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居民大会”,但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发15号)《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风华园居委会没有经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社区重大事项决定均是无效的。

3、刘永修拒绝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召开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导致风华园居委会由不合法的组织变成了违法的组织

因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等行为,为风华园广大居民深恶痛绝。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要求召开居民大会,以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1600户居民(已超过五分之二以上的户)联名要求,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发出《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的公函,称要召开居民大会,但是迟迟得不到履行。
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公函答复等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指导要召开居民大会,2007年1月10日,已有60名居民小组长签名要求把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列入居民会议议题,占居民小组长总数的68.18%(已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小组)。再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2006年12月7日泰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发出《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的公函,称要召开居民大会,但是迟迟得不到履行。
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
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办事处领导置法律与政府的信誉于何地?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他在利用职权强行掩盖、包庇刘永修的违法行为。国家的法律法规在顾孝民等办事处领导、甚至个别区领导眼里如同废纸,对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导致风华园迟迟没有召开居民大会。风华园千余住户万余居民的民主权利被这样践踏至今。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答案十分简单,但是也关系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计。我代表风华园小区尚未对小区民主建设失去信心的全体业主在此呼吁,保证广大居民参与自己小区政治建设的权利,更保证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我们手中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仅此而已,坐视唯一的保障被剥夺,是何等的切肤之痛!

4、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

居委会对于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发补贴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也要经居民会议同意。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即使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了业主公共收益,也不能达到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目的,更不可能用业主公共收益行贿。因为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才能操纵居委会私自用业主公共收益私分和行贿。

5、公益事业的费用不能用于私分和行贿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即使是居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公益事业所需的费用,也必须经单位同意筹集。没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审批,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自侵吞约十万元业主公共收益,用于私分和行贿,更是违法行为。
业主公共收益应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因为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1日换届之日起已三年多没有开过一次居民大会,刘永修才能操纵的居委会采用巧取豪夺手段侵吞、私分,并用于行贿,建立关系网,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要不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和政府的政策,答案十分简单问题,它关系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刘永修事件的发生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违法犯罪逍遥法外,国家的法律法规被刘永修任意践踏,徐州基层办事处领导不但不予查处,反而纵容包庇,导致黑恶势力横行,社会风气恶化。

一、
是否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否要树立社会良好风气问题

1、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

业主公共财产及收益归谁所有,是归全体业主所有,还是任凭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强行侵占并出租,由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私分其租金?

2、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使用的决定权属于全体业主,还是刘永修操纵的居委会?
3、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用于私分和行贿

业主公共财产的收益是应该象风华园业主委员会那样用于建设小区公共设施的公共事业,还是应该象风华园居委会那样用于私分和行贿建立关系网?

4、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风华园居委会刘永修每月从政府的给居委会的补贴中拿800元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还强行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业主委员会、居委会均属于群众自治组织。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自2003年11月王培荣任主任以来,坚持业主公共收益归业主共同所有,使用的决定权属于业主大会,坚持业主委员会成员义务为业主服务,不拿一分钱补贴,坚持办事公开、透明原则。
风华园居委会自2005年3月刘永修任主任以来,与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泉山区委书记董锋亲戚)勾结,他们每人每月拿政府给的补贴,,不为社区办实事,还强行侵吞私分业主公共财产。

5、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

风华园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公开,受到业主监督。每月一次组织由片长组成的财务监督组定期审查帐目,并在公告栏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也在网站公示业主委员会财务帐目。

风华园居委会不但财务居委会帐目不公开,而且在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委托居委会代管业主公共收益时,刘永修竟然不允许业主委员会审查由居委会代管的财务帐目。全面公开风华园居委会财务帐目、居委会代管的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共收益财务帐目和财务凭证,这是风华园居委会问题能否公正解决的关键,也是合情、合理、合法要求,但至今仍然遭到刘永修拒绝。


二、
是认真查处还是强行掩盖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违法犯罪行为问题

党十七大所作报告指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刘永修有大量的违法犯罪问题,仅以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择手段侵占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一个事例为例,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利用业主委员会委托代管业主公共用房之际,侵占私分业主公共财产和收益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而且数额巨大。没有一分钱可供出租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仅在2005年5月—2006年3月间11个月时间,竟侵吞约十万元的风华园业主的公共用房房屋房租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入,这样巨大的金额,已涉嫌刑事犯罪;需说明的是如计算2006年4月到至今的这些房屋的24个月出租产生的租金,金额更大。刘永修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做假证明,称代管业主公共用房属于风华园开发商(全民所有制企业)。刘永修不论侵占的是业主公共收益,还是国家财产(经房中心是全民单位),均已涉嫌刑事犯罪。而且因刘永修的违法犯罪行为,已造成约三十万元的业主公共收益的损失。

刘永修大量十分明显违法犯罪行为及恶劣行径,现列举如下:
(1)刘永修个人盗用居委会名义以物业楼出租为借口恶意诈骗房屋租金;
(2)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居委会建景观大道全部费用;
(3)刘永修不允许委托方业主委员会审查其委托帐目,故意制造矛盾,挑起事端;

(4)出卖业主利益;

(5)刘永修操纵居委会违法私分业主公共收益;
(6)刘永修操纵居委会盗用业主公共收益,向不是居委会成员,而且已从办事处拿补贴的风华园社区党总支书记睢良进及从办事处拿工资的办事处派到风华园工作人员王朝清等用发补贴的形式行贿,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补贴名目繁多,如:降温费、取暖费、电话补贴、中秋过节费等等;
(7)2006年1月,刘永修擅自通过把业主委员会委托的房屋(文化活动中心)出租合同改为无偿使用协议书、出租房的租金改为赞助款的手段,企图达到千方百计侵吞全体业主出租房收益和逃税的目的;
(8)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到了公开抢夺的地步,侵吞购买风华园警务室巡逻用的摩托车赞助费及风华园警务室的治安基金;
(9)没有一分钱房产和土地的风华园居委会,竟有约十万元的风华园的房屋和临商占地费租金收入,这样巨大的金额,已涉嫌刑事犯罪;
(10)不到一年,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不但违法使用了约二十五万元的假发票、假收据(既没有税务部门监制章,也没有地方财政部门监制章),还涉嫌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王培荣2006年4月3日进行了公开的举报和揭露,尽管刘永修操纵居委会在2006年4月7日、10日、24日到税务部门用虚开发票逃避刑法对逃税处罚,但徐州地税局对其进行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处罚;
(11)刘永修疯狂打击报复举报人王培荣。为了转移业主视线,掩盖他操纵居委会侵吞私分业主公共收益的真相,刘永修无中生有在风华园张贴盖居委会公章的公告造谣称王培荣有经济问题。2006年9月6日晚,刘永修一家四口(其中一人为警察)打伤并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上千元的手机。当时,刘永修、刘永修老婆手拿凶器,刘永修用凶器连续用凶器猛打王培荣头部,导致王培荣流血过多倒在地上失去知觉,被送到住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头面部外伤、头皮多处挫裂伤(缝了十多针)、左膝关节外伤、闭合性胸部外伤。这是刘永修老婆第二次打举报人王培荣,并且抢走了我价值上千元的手机。
(12)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很难让人不认为这是要转移调查组的视线,为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制造烟幕;
(13)居委会移交业主收益的不到应交的五分之一;
(14)居委会强占业主公共用房(东区超市)办公,已造成业主公共收益损失达十多万多元,而且每天还损失约2百元,社区警务室办公用房被居委会出租而无法办公。
(15)为了保住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机关算尽。迫于广大居民上访的压力,刘永修企图以假居民大会蒙混过关。首先他发出所谓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邀请信,称2007年1月19日召开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后又在2007年1月18日发出紧急通知书,称1月19日召开的居民迎新春座谈会因故推迟举行。再后来,2007年2月9日,又发布通知称,原定于1月19日召开的“居民大会”因为时机不成熟暂不召开。刘永修企图凭着三个通知,暗自转换模糊的概念,为不召开居民大会寻求合法性依据,为保住自己的居委会主任的职务拖延时间,其用心良苦路人皆知。
反腐败是一场革命纵观历史改朝换代之规律,无不以励精图治开始,以官吏治腐败告终。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国是家城,城坚民安。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实为重本之举。为民不为民是为官与施政好坏的试金石。

不为民的官有两种状态,一是庸才,或意志消沉,无所作为,对这种官是斩钉截铁地更换。另一种是品德坏,专为一己私利而坑民、扰民,对这种官是毫不留情地清除。
一个好官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个坏官是则为官一任,祸及一方。能为一方的百姓祸福影响的是权力问题,愿不愿对一方的百姓祸福造成影响的是品质问题。失去监督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根源。专制和独裁是权力失去监督和控制的具体表现。
当前,腐败表现在贪赃枉法,结党营私,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勾结黑恶势力,打击报复异己,任人唯亲,当保护伞等等方面。而腐败分子大多数出现在大大小小的权力阶层,因而,反腐败是对腐败现象和具体有一定权力的腐败分子的斗争,是正与邪的斗争,是国家和党存亡的大事,实质上是一场革命,激烈的时候也流血。
腐败分子当其腐败罪恶未被揭穿绳之以法之前,他们可以道貌岸然地以各种方式和假象欺骗人民,他们损坏的是党在人民中的光辉形象,他们丧失的是党在人民心中的诚信。当其腐败将要败露,他们可以一反常态地利用权力残害维护正义的人民。人民面对腐败分子的欺骗和残害这二种手段上,腐败分子占尽了天时地利,因而反腐败有相当难度。
对于权力腐败,反腐败者总是处于弱势,不得不时时刻刻警惕那种冠冕堂皇和阴险毒辣的暗害,甚至举报不得不匿名,策划反腐活动不得不转入地下,上访也只能时时盼望清官突然出现在眼前。举报材料交上去之后,一怕石沉大海,二怕举报材料转回到腐败分子手中。腐败分子报复行为和劣迹倒成了名正言顺的“阳谋”,而反腐败者的正义行为倒蒙上了“阴谋” 的色彩。面对这些,反腐者没有坚强的毅力是难以坚持到底的。但反腐者无论成败都是英雄。
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部门主要领导的官僚主义是腐败分子滋生的温床,是反腐败行动的大敌。反腐败要想迅速获得效果,要上下齐动员,对腐败分子形成一种“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氛围,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清廉的社会风气,让人民觉得生活在充满正义的天地之中。
反腐败者对腐败分子周旋的时间越长,说明腐败分子的外围势力越大,说明保护伞的地位越高。但不论腐败分子的势力多大,保护伞的地位多高,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需要详细材料及相关证据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联系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zczy1209 发表于 2008-3-30 00:30:20

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企图强行操纵犯罪嫌疑人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控制的现象必须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一、因徐州有保护伞,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原领导贩卖私盐私分赃款案5年多至今没有结案

据检察院知情人透露:徐州市盐业管理局原副局长潘增奎等组成团伙执法犯法,贩卖私盐并私分赃款。潘增奎等利用职权,私自将查获的私盐(非碘盐)卖掉,情节恶劣,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2003年被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案,因徐州有保护伞,5年多至今没有结案,这是徐州腐败严重性表现之一。

二、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企图把检察院定性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尽管有对潘增奎大量举报,潘增奎等的团伙执法犯法,贩卖私盐并私分赃款犯罪事实在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有案可查,而且早2003年,举报人王培荣在风华园公开张贴材料揭露潘增奎等贩卖私盐,潘增奎退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2008年,徐州市风华园以刘永修(不合法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刘永修及睢良进(风华园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到处造谣称潘增奎等贩卖私盐是举报人王培荣(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造谣。
2008年初,风华园居委会及风华园党总支换届选举,徐州市风华园以刘永修(不合法的风华园居委会主任)为首的黑恶势力,为了掩盖刘永修违法犯罪,在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操纵下潘增奎竟成为风华园党总支副书记,甚至企图用暗箱手段进一步把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但遭到有正义感的知情人的举报和揭露,被黑恶势力控制的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二个月,至今不依法举行换届选举。
潘增奎在风华园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潘增奎不但动手打举报人王培荣,而且潘增奎还用车撞举报人王培荣。
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控制的现象必须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江苏省徐州市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被黑恶势力控制的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二个月,至今不依法举行换届选举

徐州风华园小区是徐州市知识分子居住的小区,居民民主意识强,民主选举基础好:
1、2003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2、2005年初,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由居民推选居民小组长,再由居民小组长选出刘永修为主任的新一届居委会。
3、2006年11月,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业主一家一票民主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徐州市委市政府规定,2008年1月底,徐州市结束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但风华园居委会至今不换届选举。风华园有如此好的群众基础,由健全居民小组长,为什么徐州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超期二个月至今不换届选举?原因很简单:徐州风华园居委会被黑恶势力控制了,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得不到执行,这是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企图把检察院正在查的犯罪嫌疑人潘增奎操纵成为风华园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

由2005年初选出的居民小组长选举了现已超期的风华园居委会五位成员,其中3名被刘永修打击报复、排挤出委员会。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最低数,已是不合法的组织。
因刘永修操纵居委会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等行为,2006年9月8日风华园一千六百多户居民签名、2007年1月10日68.18%居民小组长又一次签名要求要求召开居民大会,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二次完全达到了法定的标准。因刘永修抵制和破坏,至今不召开居民会议。国家法律已在徐州风华园失效,得不到执行。
按徐州市委、市政府安排,徐州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在2008年1月底结束。因居民小组长签名要求要求罢免刘永修的居委会成员及主任职务,刘永修不承认存在居民小组长。刘永修暗箱操纵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被举报后,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至今没有进行。风华园居委会及泰山街道办事处拒绝公开泉山区政府的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泉山区民政局钱伟靖副局长在春节前同意公开泉山区政府的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用于指导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但钱伟靖副局长出尔反尔,在春节后不同意公开泉山区政府的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了,说是保密,指导群众组织换届选举的文件对群众保密,十分荒唐。为什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公正、公开居委会换届选举在风华园就难以实现?
刘永修暗箱操纵居委会换届选举行为,如:(一)弄虚作假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08年1月12日上午张贴署名为 “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 公章为“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致社区居民的公开信》(公开信注明日期为2008年1月8日)
风华园居民举报后,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也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只有区一级政府机关才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也由居民或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令人发指的是风华园社区不但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而且在没有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情况下,非法的风华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竟用“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二)违法成立风华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市民政局领导答复:风华园社区没有资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或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
2008年1月15日下午张贴《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称经联席会议,决定成立风华园社区本届选举委员会。
风华园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问题:
2005年,由居民小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刘永修被选为居委会主任。2008年1月成立的风华社区选举委员会产生的程序不合法,选举委员会没有经居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更没有经全体居民(或一家一票)选举产生,而且产生的过程是在绝大多数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公告》严重违法,是无效的,必须纠正。
(三)不能因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
2005年,由居民小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刘永修被选为居委会主任。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上,刘永修竟然不承认有该居民小组长的存在,请问:2005年居委会成员和主任由谁选举产生?不能因70%居民小组长曾签名要求罢免刘永修居委会主任和成员职务,而不承认居民小组长的存在,故意掩盖事实真相,是违法行为。有盖居委会公章2005年1月公告的居民小组长名单为证。
明明有居民小组长,硬说没有居民小组长,用召集人取代居民小组长是不合法的行为。居民小组长是经推选并经公示听取意见产生的,决不能因刘永修说谎而剥夺法律赋予居民小组长的权力。刘永修没有剥夺法律赋予居民小组长的权力。

(四)2008年1月15日召开的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

风华园3千多户,1万多居民,参加、2008年1月15日居民会议人数仅50人左右,仅从到会人数可知该居民会议不合法,是无效的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此会议不合法),在会议上居委会公布了违法的“风华园社区选举委员会名单”和指定了居民小组召集人,睢良进在传达区文件时段章取意。会议上部分居民发言要求将上级有关居民换届选举文件公示,及选举时间、地点、办法、程序公示,以便广大居民学习贯彻,依法积极参与选举。但居委会至今不敢公示有关选举文件,说明他们企图违法暗箱操作。该会议上,居委会成员董作荣公开辱骂发表不同意见的居民。

(五)暗箱操纵,强行突击选举,用非法手段强行掩盖真相,不允许张贴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元月16日居委会张贴了指定的居民小组召集人名单,并于下午三点左右张贴要求居民到召集人住处去推选代表通知,并规定17日12点前结束选举。这种仓促选举决不能代表广大居民意愿,企图愚弄居民。经了解部分召集人很无奈,无法召集众多居民选出居民代表。

元月17日部分居民到市民政局反映居委会违法选举行径,市民政局明确表示“若居委会选举违法,坚决推倒从来”。
元月17日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声明,想让广大居民认清刘永修等人的违法行径,刘永修则赤膊上阵,公开雇人予以撕毁,害怕群众了解真相。风华园居民委员会刘永修等人违法操纵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针对他们的违法行径给予揭露,并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让广大居民依法积极参与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部分居民张贴的有关声明等,刘永修等人怕得要死,怕广大居民了解真相,特雇佣二名妇女专门清除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的宣传材料,许多居民指责被雇佣的二名妇女,问是谁让你们干的?她们说是居委会让干的。居民前面贴完,后面就被撕毁,为了防止所张贴的材料被破坏,只好用广告牌张贴,结果在18 日下午四点多钟广告牌就被人盗走。从居委会以上的所作所为,不难看出他们因害怕而阻止居民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
四、泉山区泰山办事处用公函欺骗百姓,百姓无法伸张正义
拿着政府给居委会补贴的刘永修严重违法乱纪,长期得不到查处,原因是基层领导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强行掩盖刘永修侵占私分业主财产等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于2006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吴敏、张延奇等同志提议召开居民会议的答复》公函(请看附件14),全文如下:
“吴敏、张延奇等同志:
你们于9月8日提交的《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已收到。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提议召集居民会议罢免刘永修居委会成员及居委会主任职务》后,泰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责成民政科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目前已走访700多户风华园居民,了解相关情况。同时,经申请批准,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业主不断向审计部门反映新的问题,相关审计工作正在进行。

据此,待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的审计结果有明确结论后,泰山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导召开居民代表会议。

此复。
徐州市泉山区泰山办事处民政科(公章)2006-12-7”姑且不论召开居民会议与区审计部门对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有没有联系。2006年12月8日,风华园居委会代管帐目审计结果的徐州市泉山区审计局2006年12月8日《审计报告》(泉审行报7号)已出来了,而且办事处在风华园社区进行了张贴,又一年多过去了,为什么至今不开居民大会?无论结果能否说明刘永修的问题,无论刘永修是确有问题还是被我诬蔑,审计结果之后的居民大会呢?政府的承诺呢?!

五、刘永修不允许居民发表不同意见,用黑社会手段打击报复、诽谤、陷害举报人

居委会不允许居民发表不同意见,甚至得寸进尺不允许居民有话语权。不合法的组织风华园居委会只有2名正式成员:董作荣、刘永修。
居委会成员董作荣公开辱骂发表不同意见的居民。元月17日部分居民小组长和居民张贴关于居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声明,想让广大居民认清刘永修等人的违法行径,刘永修则赤膊上阵,公开雇人予以撕毁,不允许张贴宣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风华园居委会已成为黑恶势力操纵的组织,他们竟敢到派出所值班室干扰执法,并辱骂、殴打举报人,请看:
2008年2月22日晚约十点,居委会成员董作荣不但撕业主委员会请市政府帮助彻底解决暖气问题征求意见稿,而且多次用鞋殴打张贴公告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
不合法的居委会主任刘永修等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值班室不但辱骂王培荣,而且动手打王培荣,打掉王培荣手机,疯狂到了极点,严重干扰执法。刘永修在派出所值班室还公开诽谤、陷害王培荣是法轮功人员。派出所对董作荣、刘永修等了进行批评教育。
2008年1月3日,刘永修上午抢劫举报人王培荣,刘永修当警察面扬言要打举报人王培荣,下午刘永修等约十人还到矿大闹事,刘永修公开诽谤、陷害王培荣贪污一百多万。2008年1月13日,刘永修上午殴打、并抢劫举报人王培荣,社区党支部书记潘增奎故意用车撞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而且在2008年1月1日潘增奎殴打了举报人王培荣,王培荣均已报警。徐州风华园黑恶势力猖狂到极点,而且早在06年9月6日刘永修一家四口手持凶器,在风华园打伤举报人王培荣,还抢劫了举报人王培荣一千多元的手机。尽管媒体《家庭》杂志有专题报道,当时有风华园800多人签名要求严惩打人凶手刘永修等四人,但徐州公安部门至今不处理,甚至公安部门没有追回被抢劫的手机。
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大量长期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政治、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打击陷害举报人。如
2006年5月,刘永修以居委会名义在风华园张贴对举报人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诽谤材料,2006年12月刘永修在法院代表居委会赔礼道歉。但是在2007年8月4日、8月8日、9月7日、9月10日等时间刘永修又多次继续以居委会名义公布与其在法院向王培荣赔礼道歉一事内容相同的诽谤材料,而且是办事处人代为在风华园大量张贴。这发生在徐州市委书记批示成立徐州市调查组调查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期间,恶意干扰调查组的视线,掩盖自己的大量经济问题。

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教师(徐州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王培荣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2008年3月16日
相关材料:
1、胡总书记、温总理您是否知道:徐州竟有徐州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查不动的黑恶势力
——基层组织被黑恶势力控制的现象应引起重视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44
2、徐州近二千户百姓举报二年打击不了黑恶势力,但黑恶势力能用组织名义恶意造假诽谤、陷害举报人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4238
3、江苏省省长信箱被摆平的黑幕:区政府办假案强行掩盖违法犯罪,欺骗江苏省和徐州市政府
——动用公权强行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借泉山区审计局“审计”之名洗黑钱,关系网使举报十分明显的违法犯罪难如登天
详情及证据请看网页:
http://www.0516w.com/bbs/ShowPost.asp?ThreadID=3751
需要材料者请与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理学院王培荣联系电话:0516-83884475
E-mail: peirongw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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