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daobaozheng 发表于 2010-12-10 01:08:44

中国宗教自由再受指责

http://www.observechina.net/info/artshow.asp?id=71234

题图为:美国国务院11月17日发布《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度报告》

美国国务院星期三(11月17日)发布《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度报告》,对全世界近200个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进行评估。报告对中国等8个国家的宗教自由现状表示担忧,将它们列入特别受关注国家。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星期三在《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度报告》发布会讲话时把宗教自由称为一项基本人权,是美国对外政策的核心部分。她还说,宗教自由是任何稳定、和平与繁荣社会的基本因素。

*报告:中国宗教自由现积极趋势*

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度报告》有关中国的部分包括了对西藏、香港和澳门的调查和评估。报告注意到,中国在宗教自由方面表现的积极趋势。

*张明选:处境略宽松 压制依旧*

中国家庭教会联合会会长张明选对美国之音说,情况稍微好一些。“今年的宗教自由程度好像是比去年好一点,但还是存在逼迫。”

张明选说,现在他到全国各地宣讲圣经真理的时候,政府不再派人跟着,而且今年他的工作量比去年还大。张明选说,2009年家庭教会成立4周年纪念会期间,公安派人到现场。今年的5周年纪念会,公安没有派人去。不过张明选说,他的电话政府还继续监控,而且他的护照仍被政府扣押。

*中国继续压制宗教信仰*

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度报告》说,中国宪法保证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禁止国家、政府组织和个人迫使中国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是报告说,中国宪法和法律保护“正常”宗教活动,这些活动要在国家批准的5个爱国宗教协会的监督之下进行。中国不鼓励共产党员参加任何宗教活动。

报告说,中国不允许在未经登记的场所公开从事改变宗教信仰的活动,也不允许由外国人公开从事这样的活动。

报告说,在过去的一年中国政府加大了对新疆地区的宗教镇压;中国对西藏和其它藏区的宗教自由压制依然严重;一些宗教或者精神组织,比如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定为非法组织。报告说,中国政府在“敏感时期”加紧了对宗教组织的控制,比如,在国庆日,天安门事件周年纪念日,上海世博会期间等。

*范亚峰:家庭教会受压制将恶化*

中国基督徒维权律师团律师范亚峰认为,过去一年中国基督徒的宗教信仰自由从宏观层面上看不但没有改善,反而恶化。

他说:“应该说,过去一年中国基督徒的宗教自由没有任何宏观政策上的改善。相反可以看到,中国家庭教会和中国政府的关系在过去一年有了明显的恶化,而且这种恶化的趋势还会加剧”

范亚峰律师举例说,2009年底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前夕,中国政府对北京、上海和山西几个家庭教会进行大规模的打压;今年诺贝尔和平奖公布之后,中国家庭教会领袖大约200人要去南非参加洛桑会议,中国政府出动国保、宗教局、所在单位、居委会甚至动员他们的家属向这些人员施压, 最后使用边控的方式,禁止这200名教会领袖参加洛桑会议。范亚峰律师,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多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况。

范亚峰律师说,在诺贝尔和平奖宣布之后,他所在的家庭教会被禁止聚会。他认为,中国当局在侵犯宗教自由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美国国务院根据国会1998年的一项法案,从1999年开始每年发布国际宗教自由度报告。报告在2004年将中国首次列入特别受关注国家名单,表明中国侵犯宗教自由的程度特别严重。

*天主教爱国会不予表态*

美国之音记者通过电话请官方支持的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对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国际宗教自由度报告》发表评论,接听电话的该会负责人表示还没有看到报告,不便表态。


── 原载 美国之音
Thursday, November 18, 2010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推荐此文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中国印刷和传播圣经的真相 余杰
共产党确认西藏活佛转世 亚洲新闻
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刘敏
中国天主教神父拒官方要求被逮捕
15位教会领袖被抓,主日夏令营被关 对华援助协会
22名福音派领袖被捕并遭判刑罚款
中国政府发起“台风五号”秘密行动大规模驱逐外国宣教士 对华援助协会
罗马教皇呼吁北京尊重宗教自由
河南省拟拆除田家井加尔默罗圣母朝圣地
中国警告外国牧师“遵守中国法律”
中国宗教自由状况简报(2007年第5号) 王怡
美宗教自由报告"特别关注"中国
活动人士促美关注中国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简报一月份博客版 王怡
梵蒂冈誓言捍卫中国的宗教自由

dadaobaozheng 发表于 2010-12-10 01:11:26

中国印刷和传播圣经的真相

余杰
据福音新教通讯社慕尼黑和南京消息:福音新教德国巴伐利亚州州主教约翰内斯•弗里德利希说,圣经在中国已不是难以获得的“紧俏书籍”。弗里德利希目前正在对中国进行为期十四天的访问,其间访问了南京的一家印刷厂。他对福音新教通讯社说,该厂印刷的圣经已能满足中国基督徒的需要。南京这家印刷厂有四百名职工,年产五百万本圣经。印刷的圣经通过七十六个储存点提供给全中国五万五千个新教教区。

这位主教大人的说法,让作为中国基督徒的我感到莫名惊诧。这又是一次波坦金式的访问,与上次坎特伯雷大主教在中国的访问几乎一模一样。中共的统战和宣传工作已经臻于化境,如羚羊挂角、不着痕迹。当年沙俄的将军波坦金为了向沙皇叶卡特琳娜二世邀宠,在伏尔加河两岸修建一片接一片的、只有一面墙的“豪华别墅”,让乘坐游船的河中漫游的沙皇观赏,看到其子民都过上了此种“幸福生活”。波坦金的安排是拙劣的,沙皇仍然遭到了愚弄;而今中共的安排更加精致和隐秘,弗里德利希先生更是难以辨明真伪。于是,英国的主教和德国的主教们都成为了中共当局的“外交部发言人”。

那么,在中国的图书出版和传播系统里,圣经究竟是一本什么样的书籍呢?圣经是否具有出版物的合法身份呢?中国的基督徒们是否可以自由地获得他们所需要的圣经呢?在中国大陆,是否真的如弗里德利希主教所说,那个印刷机构提供的圣经,可以满足中国基督徒的需求?

首先,迄今为止,圣经在中国并非一本正规的、合法的图书。一位中国的基督徒、记者昝爱宗,在《圣经为何在中国的书店里不能买到?》一文中指出:圣经在中国是内部资料性质,因为其没有十三位数字的国际出版书号及图书条形码,甚至也没有图书必须要有的图书再版编目数据(CIP),不能进入以条形码销售为要求的书店、超市销售,也没有出版社的名字。这些只准许在基督教堂内流通的圣经(教内发行),是由中国基督教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的(按照中国国务院的“出版条例”,该协会并没有图书出版权)。所以,圣经在中国不能称为“图书”,目前中国所有的圣经都是“非法印刷和发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局是知法犯法。

中国的圣经都是由专门印刷圣经和赞美诗等基督教经典的江苏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印刷的——这就是弗里德利希主教所参观并大肆赞美的那个机构。但是,弗里德利希也许不知道的一个事实是:这个公司的印刷设备、圣经版权和纸张,全部都是由美国联合圣经公会捐赠的,成立的公司也是由双方合作的。所以,几乎每出版一部圣经都会注明这么一行字:本书的印刷,自一九八七年起,承蒙联合圣经公会捐赠纸张并提供版权,特此鸣谢。但是,中国的官方教会却利用由免费的器材和纸张印刷的圣经,“有偿”地向广大基督徒出售,圣经成为其敛财的一个渠道。

圣经在中国的这种“妾身不明”的状态,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中国有两千三百多个县,全国至少有上万家的新华书店和更多的、大大小小的民营书店,但顾客们都会碰到这样一种尴尬无奈:所有的书店里都买不到圣经。今天的中国,在超市、便利店里亦开设了若干小型的书店,这些地方全也都无法买到圣经。圣经只能在官方教会系统中的寥寥无几的教堂里购买到,这些教堂只有礼拜日开门并出售圣经和其他少数的基督教书籍。也就是说,中国的基督徒必须到官方教堂这惟一的一处地方购买圣经。而且,据许多教友介绍,他们购买圣经时,通常有数量限制,比如一次一人只能买三本或五本。我们方舟教会的教友,为了给教会购买一批圣经,就多次跑到官方的教堂中去购买,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为什么在大部分国家的书店和超市中都可以买到圣经,而在中国却只能到官方教堂去买圣经呢?弗里德利希主教难道觉得这种情形正常吗?为什么中国基督徒必须接受这种奇怪的状态呢?在中国的书店里,通常可以看到各种佛经、道家经典乃至伊斯兰教的《可兰经》,但偏偏就是没有圣经。为什么圣经要“享受”这种“特殊待遇”呢?

所以,即便南京的爱德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和发行的圣经能够满足甚至超过所有中国基督徒的需要,这种现状也并不符合中国宪法的规定。偌大的一个国家,仅仅由一个既非出版社,又非宗教机构,既非商业公司,又非书店的“四不像”式的团体来负责关于圣经的各项事宜,难道这很正常吗?中国基督徒需要的是政府将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的条款落实到实践层面,当然包括各个正规的出版机构都能出版和发行圣经,以及在任何书店中都能购买到圣经。这些都应当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公民的基本人权。弗里德利希主教承认这一点吗?

其次,由于中国的家庭教会无法达成合法的登记,他们实际需要圣经的数量根本不是官方教会估计的那个数量。假如弗里德利希主教真正深入中国社会,深入到中国数千万家庭教会的成员之中,便会发现这样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中国的基督徒对圣经的迫切需求,根本得不到满足。在许多乡村教会,广泛存在着几个教徒共同使用一本圣经甚至大家手抄圣经的情况。在这样的处境下,许多家庭教会不得不自行印刷和传播圣经,虽然这并不触犯相关法律,但他们却因此遭到残酷的迫害。假如官方教堂所提供的圣经完全可以满足所有基督徒的需要,他们为何还要这样冒着坐牢的风险来印刷和传播圣经呢?这不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吗?

近年来,中国大陆已经有若干位牧师和传道人,因为自行印刷和传播圣经而被捕和判刑。近期,中国天主教爱国会的副主席刘柏年建议说,在奥运会期间,接待西方人士的高级酒店应当效仿西方国家的酒店,在客人的房间里放置一本圣经,供西方客人阅读,也显示中国存在着宗教信仰自由。酒店里有一本圣经当然比没有圣经好,但是这又是一种“内外有别”的思维:既然到中国短暂停留的外国人都能够在酒店的房间里阅读到圣经,为何中国公民却不能自由地获得圣经呢?

就在弗里德利希主教自以为是“代表”中国基督徒对中共当局感恩戴德的时候,我却知道还有多名因为私自印刷和传播圣经而在狱中受苦的弟兄姊妹。其中,最著名的是北京家庭教会的蔡卓华牧师,以及安徽家庭教会的王在庆牧师。蔡牧师的情况我已经写过多篇文章呼吁,王牧师的情况是这样的: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因印刷和免费散发圣经以及其他基督教书籍而被捕的家庭教会牧师王在庆,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交纳罚金十万元,没收被查扣的书籍和印刷经费,罪名为“非法经营”。

四十三岁的王在庆牧师在五岁时,右腿因患严重的小儿麻痹症而失去了行走能力。一九九三年受洗成为基督徒后,他拄着拐杖在淮南开办家庭教会。从事讲道、教会治理、传福音,培训教会同工。特别是传福音的事工,王在庆的足迹遍布江苏、浙江、汉口等家庭教会。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王在庆因为委托他人印刷基督教书籍并免费发放,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六月二十六日被正式逮捕。

同年九月四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在庆犯有非法经营罪。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同日立案,对此案进行审理。检察院的公诉书认为,王在庆私自印刷非法出版物(基督教书籍)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和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在庆的辩护人孙宏业律师事辩护称:首先,从立法精神来看,获得利润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前提,而王在庆主观上没有赢利的目的,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次,淮南市文化局出具的“非法出版物鉴定结果”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王在庆所印刷的书籍不符合“出版物”的定义,其传播范围仅限教会内部,不属于“非法出版物”。

同年十月九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庭认为:“非法经营罪”的法律条文并没有规定犯罪者的目的是否为赢利,王在庆私自印刷基督教书籍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王在庆印刷基督教书籍应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批准。王在庆并没有向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其程序违法。因此,法院一审判决王在庆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款十万元,被扣书籍和印刷经费没收。

王在庆牧师既是一位残疾人,也是一名热心传教的牧师。既然圣经和其他基督教书籍并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那么他自行印刷和传播的这些书籍,又如何能够扰乱“市场秩序”呢?既然圣经等基督教书籍只是“内部资料”,那么根本就不需要通过新闻出版部门批准。法院判决书中的说法,根本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近年来,很多西方宗教界的高层人士被邀请访问中国,甚至连以前“誓不两立”的教宗也被邀请访华。这是中共“外宣”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客人看到的是一个万花筒里的中国、一个水晶球里的中国。也许,他们的初衷是寻求真实和真相,是推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进步,但不仅目标没有达到,他们本人却被中共当局玩弄于鼓掌之中。要么,他们发表的言论被歪曲、被阉割;要么,他们将自己眼睛所看到的那个特例当作普遍现象,进而为中共当局“仁慈”的统治而欢呼。弗里德利希主教不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样做的人。如果有一天他知道了蔡卓华和王在庆们的遭遇,并为他们早日获得自由而呼吁,或许能够挽回因为此次中国之行而遭到重大污损的名誉。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六日,弗吉尼亚

──《观察》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
Thursday, August 16, 2007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dadaobaozheng 发表于 2010-12-10 01:12:31

梵蒂冈誓言捍卫中国的宗教自由

梵蒂冈誓言捍卫中国的宗教自由 并谋求与北京的关系正常化

梵蒂冈周末就对华战略展开为期两天的辩论,结论是:梵蒂冈将继续捍卫中国的宗教自由,同时谋求与北京的关系正常化。

梵蒂冈周末有关对华战略的辩论会是教皇本笃十六世发起的;他本人没有参加星期六的辩论,但事后听取了汇报。

据梵蒂冈下属的新闻机构《亚洲新闻》报道,教皇本笃十六世表示,“梵蒂冈谋求与北京在各个层面的关系正常化,目的是让天主教信仰给中国人民带来和平和充实的生活,为中国人民的福祉和世界和平共同努力。”

美国西东大学学者杨力宇表示,梵蒂冈并没有就一旦与北京建交后中国高层神职人员的任命这一关键的制度问题作新的宣示:

“中国的三字爱国教会坚持梵蒂冈不能干预中国主教的任命。中国的内政梵蒂冈不能参与。但是全世界的主教都要由梵蒂冈任命。在我看来,如果梵蒂冈对中国让步,让中国提名,梵蒂冈认可,也许这个问题就可以解决。但是到现在为止,梵蒂冈都没有认可。”

这位学者表示,北京在与梵蒂冈建交问题上心理很矛盾:

“我想中国对和梵蒂冈建交并没有那么认真。一旦建交,梵蒂冈驻中国使馆的官员,都是神父,就可以到各地区访问天主教教徒,这对中国镇压宗教有一定影响。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北京还是很希望和梵蒂冈建交。因为要把台湾在欧洲的最后一个邦交国打断。打压台湾是既定政策。在全球各地都是这样的。也考虑到和梵蒂冈建交以后,对中国教徒的影响,所以还是很矛盾的。”

文化学者谢选骏表示,梵蒂冈与台湾断交问题不大,但是梵蒂冈很难在主教任命权这一天主教的根本制度问题上妥协:

“梵蒂冈的立场就是可以出卖台湾,但不能出卖自己,它对中国要求宗教自由,这是一个借口,主要还是为天主教自身的利益。因为天主教和其他教不一样,它的教会要受到教廷的引导,这是它的一个制度。现在中国政府要剥夺它的这个权力,这就破坏了梵蒂冈的制度。梵蒂冈要和中共建交就意味着要修改自身的制度。如果因为中国一个国家就这样修改制度,把主教任命权和教会管理权交给中国政府的话,就是修改天主教两千年的制度,那天主教就会陷入一个新的宗教改革了。”

记者:“您估计它到最后会不会这么做?”

“我估计它很难。当然也存在很小的可 能性,就是天主教自身被瓦解掉,但是它如果为了这一个教区,获得当地政府的承认,尽管这个教区很大,就改变自身的制度,好像不太可能,也没有这个必要。不跟中国建交它自身也瓦解不了。在世界各地都是在强有力地存在着。但它如果为了和中国政府建交而迫害了自己的制度,那它本身不就是瓦解了吗?”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刘柏年对法新社表示,他现在还不了解梵蒂冈周末辩论会的细节,所以无法评论,但是他重申,中国与梵蒂冈建交有两个条件:一,梵蒂冈必须与台湾断绝一切关系,二,梵蒂冈必须承诺不干涉中国内部事务。

── 原载 RFA
Monday, January 22, 2007
本站网址:http://www.observechina.net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国宗教自由再受指责